邓 丽
(鞍山师范学院 商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7)
在全国全面实施的“营改增”始于2016年5月1日,范围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等各大行业。笔者于近期对鞍山市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情况进行了调查,以点带面深入分析研究了“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间业务往来日益密切,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之间的业务合作越来越多,重复征税的情况也就越来越严重。营改增后,由于应税服务业也缴纳增值税,不同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得以通畅,各个产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无论是购买服务还是购买货物其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企业多环节经营的重复征税问题得以解决,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率。以鞍山恒业集团为例,集团下属有6家企业涉及营改增业务,均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范围涵盖营改增行业的各类服务。集团下属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存在大量的重复征税现象。营改增后,集团内部的交易多数纳入增值税链条,重复征税问题得到解决。根据集团内部交易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仅2016年11、12两个月,集团内部企业交易共新增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 976万元,就可为集团内部减少重复征税814万元。其中,6家营改增企业共向集团内的1家原增值税企业开票640万元,减少集团内重复缴纳营业税32万元;同时,营改增企业向这些增值税企业购货5 336万元,可相应抵减进项税额776万元。
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营改增”实行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能够为被服务企业提供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就被理顺了,对于服务和被服务的企业来说都是有利的,带动了服务各行业的发展。鞍山永红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营改增前,该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政策;营改增后,企业适用税率为6%,但由于购买节能设备可以取得17%的进项抵扣,税负并不会上升。虽然营改增后,原来的免税政策仍可继续执行,但企业正在考虑放弃免税资格,以便为服务对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进项抵扣。企业预计每年可为下游企业增加进项税额约30万元。
营改增实施后,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享受进项税额抵扣带来的减税实惠,这样,企业就可采用加速固定资产更新方法,在享受减轻税负的同时,也提升企业自身固定资产的实力,从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改善。
以鞍山公交集团为例,由于鞍山市实行“公交优先”,公交票价较低,该公司长期处于收入与成本倒挂状态,却仍需按全额收入缴纳营业税,企业税负一直较重。营改增后,公交集团详细评估营改增政策,决定对集团下属的公交运输企业及公交场站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由于企业油料、修车、购车等均可取得进项抵扣,营改增实行两月就减轻税负430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压力,为公交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创造了条件。
营改增前,除部分国际运输服务及技术转让服务等可享受免税政策外,企业向境外提供服务时仍需按收入的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政策对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作出了零税率和免税的规定,如国际运输等可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在境外提供或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物流辅助、广告等应税服务可享受免税政策。鞍钢国际贸易年收入规模在2亿元左右,营改增后,企业向境外公司提供的服务可适用免税政策,企业税负明显下降。据企业测算,其主营业务收入中30%—40%来源于境外的公司,享受免税后,预计一年可减轻税负约160万元。
营改增实施后,对企业的收入确认和进项税额抵扣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必须开具相应票据,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也作了相应规定,要求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营改增实施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鞍山恒通物流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钢铁供应链管理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年营业收入约8.4亿元。营改增后,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员工学习营改增政策,制定应对政策。企业财务部门及时调整财务核算工作,做好增值税开票准备;各个业务中心完成与客户的对账与结算工作;营销中心将合同报价方式调整为同时报不含税价和含税价;资源管理中心做好了服务供应商提价的应对准备,并对内规范了服务提供方的发票开具要求;公路中心加强对车辆油耗、维修等环节的发票管理。企业成功实现税制转换,顺利适应新税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此次“营改增”的实施对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是有利的:税率下降2%,原来不能抵扣税额的现代服务业或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小、数额低企业现在都有所增加,就拿现代服务业中的运输业来说,运输产生的费用抵扣的比例就由原来的7%现在提高到了11%。增值税的属性是价外税,会计处理时可以直接计入到“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计入应交增值税就减少了企业利润,这样企业税收的负担就得以减轻了。鞍山市某家居建材商场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结果就说明了这点。该商场2016年第三季度租赁为4 517 396.17元,租赁成本3 580 500.00元;营业税225 869.81元,增值税92 845.57元,营业税税负为5%,增值税税负仅为2%。税额相差133 024.24元,税率相差3%,“营改增”给现代服务业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对于企业的销售和财务等关键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培训,使企业营商的内部环境得到改善。第二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核算要发生很大的改变,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他们的财税知识,比如,企业可以聘请税务人员和高校教师,通过演练模拟税收系统,使财务人员熟悉纳税流程。只有这样,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纳税业务才能得到顺利开展。
第一现代服务业对于票据要制定规范的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要具有专业知识,并要有专人管理。第二要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制度。现代服务业的产品生产和消费中间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连接起来的,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必须具有连续性和准确性,对于进货、销售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都必须有详细的登记。只有这样,企业在“营改增”工作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第一,企业要对本企业的账务处理程序进行改变。“营改增”实施后,相关税率等都发生了变化,作为企业的账务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变。企业应当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对企业账务处理程序情况进行修改,改进账务处理流程,使其跟上营改增的要求,第二,改变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正确计算和申报纳税,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维护税法的效力。
总之,对于现代服务业来说,“营改增”实施后,取得的收入要按照扣除相应税额和一定的税率来确认,发生的成本要作为抵扣的进项税额来处理。会计核算上无论发生的是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都要统一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方法依然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发票使用和管理,“营改增”实施后,使用的涉税发票种类有很大变化,现代服务业同样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与进项税一定要区别开来。对于专用发票管理则更加严格,对于发票管理也有更新的规范要求。凡涉及税收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一旦用错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企业会计核算要出现错误,而且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影响现代服务业务的开展,所以每个现代服务业企业必须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