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性文章教学内容的理解与把握
——以人教版五年级上册《鲸》为例

2018-12-05 11:57吴淼峰
教学月刊(小学版) 2018年31期
关键词:说明性例子教学内容

□ 吴淼峰

说明性文章,作为一种集知识与方法于一体,熔信息与事理于一炉的实用性文体,在小学教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据统计,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共选编了33篇说明性文章,其中低年级有8篇,中年级有16篇,高年级有9篇。选用篇数仅次于散文。但教材正式提出“说明性文章”这个文体概念,却是在五年级上册第三单元。这是为何?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直到第三学段,才在“阅读目标”中提出“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很显然,教材的安排是对《课程标准》的自觉回应。

一、单元整体的定位

站在学理的层面分析,基于文体的教学是第三学段阅读教学的重要内容。依据不同的文章体式,确定相应的教学目标,编排合宜的教学内容,是第三学段阅读教学的重点所在。而第一、二学段,由于教学的立足点主要定位在“词句和段落”,对于篇章的概念还未作强化和要求,故《课程标准》没有明确的描述。

当然,没有要求不等于不能够提前接触;没作强调不等于不可以提前阅读感知,只是学习的目标定位相对比较浅易、简单,学习的内容基点也主要定位于了解文章所介绍的知识点、所说明的事理,而不在说明方法。

直到五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教材才明确提出将学习的重心转向对说明方法的习得。单元导语明确提出:“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读到说明性文章……学习本组的说明性文章,要抓住课文的要点,了解基本的说明方法,并试着加以运用。”很显然,本组课文教学内容的主体是说明方法的理解和学用。

与编者对话,我们能够看得更清楚——

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无论是单元导语的目标指向,还是助读系统的言语提示;无论是口语交际的训练要求,还是习作训练的评价标准:本单元的学习都指向说明性文章的一个重要维度——说明方法的学习和运用。

在经历了第一、二学段的学习与感受后,学生对说明性文章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体会,对于“说明性文章重在介绍”的文体特征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体认,对于“说明性文章追求言语表达的准确性”已经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但对于“说明方法的了解与习得”还有待加强,有待进一步品悟内在原理,把握运用之道。

小学阶段,基本的说明方法主要包括列数字、作比较、举例子、打比方这四种。学生既要能够判断和区分,也要能够合理地学用。当然,分类别、作假设等说明方法也在本单元的教学目标之列。其中《新型玻璃》是分类介绍的样本,《假如没有灰尘》则是“作假设”的典型之作。

二、单篇内容的把握

那么如何切实落实课程目标,合理把握文本的教学内容呢?现以《鲸》一文为例,谈谈如何理解说明性文章的教学内容。

《鲸》是“说明性文章”这一文体提出之后的“定篇”。除了承袭之前“梳理与把握说明性文章的内容”要求之外,对说明方法的理解与学用,理应确定为重要的教学内容。

问题是《鲸》这篇说明性文章中,四种说明方法都有涉及,教学时是“平铺直叙,一概而论”呢,还是“有所侧重、重点出击”呢?考虑到学生之前的学习经历和学情现状,定位于“有侧重的教”显然更为合理。那么就本文而言,这四种说明方法,哪一种或者哪两种应该重点教呢?

(一)从说明方法分析

列数字和打比方都属于“特征显性”的方法。列数字,句中必然有数字,无论是确数还是约数,实数还是虚数,数字都是其重要的外部特征,且数字在介绍的过程中发挥着明确的作用。由于有“数字”这一相对明确的判断依据,学生自然比较容易区别。打比方,类似于文学作品中的“比喻”,学生已经十分熟悉,只要具备判断比喻方法的能力,判断“打比方”这种说明方法自然也就不难。

相比较而言,“作比较”和“举例子”较难。按理“作比较”也有显性特征——“比”字,但语言表达自有其丰富性,意味着“其实”“和……一样”“也”等字样,也隐含着比较的意味,这就给判断和理解“作比较”这种说明方法带来了难度。

“举例子”是四种基本的说明方法中相对最难的。说明性文章,往往更多是基于“面”上的介绍,而“例子”则是“点”上的介入。对于系统性思维尚处于发展进程中的小学生而言,想要在一段介绍中发现某一处例子的存在,如果没有一定的提示语,或者缺乏一定的语感和理解能力,显然难度不小。

(二)从学习梯度分析

三、四年级的说明性文章中,明确提出要关注“说明方法”的篇目只有《太阳》一文,其课后练习第二题写道:“讨论讨论:课文讲了太阳的哪些特点,是怎样写出这些特点的?”其余篇目,都没有明确的关于“说明方法”的教学要求。

当然就实际教学而言,在四年级相关篇目的教学中,教师必然会涉及相关说明方法的渗透和判断。从这个角度而言,学生对四种基本的说明方法并不陌生,甚至有所了解。

但教师应该看到,学生的这种了解,更多是基于“形态层面”的感性认识,而缺乏对运用原理、运用状况的深入理解。因为缺少对具体说明方法运用原理的内在理解,想要灵活运用,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作比较”“举例子”,许多学生往往处于“听听有点数,写写还模糊”的状态,其原因便在于此。

(三)从文本本身分析

《鲸》这篇课文中,四种说明方法的运用情况差异明显:“打比方”仅使用1处,“举例子”2处,而“列数字”和“作比较”都达到6处。

相比较而言,“列数字”这种说明方法是学生最早接触并认识的。在教学三年级《太阳》一文时,对于文中出现的大量的数字,教师不可避免地要将其作为重点来加以引导。从这个角度而言,“列数字”这种说明方法在三年级的教学中便已经落实。本文的教学,顶多在体会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时,结合一些约数的运用,做一点适当的提醒即可。

三、具体要点的细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首先,“作比较”这种说明方法应该作为第一课时的核心教学内容加以落实。

以文本“说话”,“作比较”这种说明方法在文中表现出多样化的应用形态:

“不少人看过象,都说象是很大的动物。其实还有比象大得多的动物,那就是鲸。”——拿“大象”作比较,意在以“熟悉的事物”比对“陌生的介绍对象”,体现的是比较对象选择的适恰性。

“鲸生活在海洋里,因为体形像鱼,许多人管它叫鲸鱼。其实它不属于鱼类,而是哺乳动物。”——拿“人们的错误认知”作比较,意在以“客观常识”澄清“人们的固有认知”,体现的是比较内容的针对性。

“鲸跟牛羊一样用肺呼吸,这也说明它不属于鱼类。”“不同种类的鲸,喷出的气形成的水柱也不一样:须鲸的水柱是垂直的,又细又高;齿鲸的水柱是倾斜的,又粗又矮。”——拿“牛羊的呼吸”“不同种类鲸喷出的水柱形态”作比较,意在强化对哺乳动物基本特征的认识,彰显的是“作比较”这一说明方法运用的二维性,即比同和求异。

以上这三个特性,其实就是“作比较”这种说明方法运用的基本原理。理解并掌握内在的运用原理和机制,对于学生把握并灵活运用这种说明方法,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教学时可引导学生通过分类、比较等教学策略,加以学习和理解,为后续的方法运用做铺垫。

其次,第二课时需要定位于“举例子”这种说明方法的理解与习得,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组合、重构等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初步感受“多种说明方法综合运用,凸显事物某一特点”的写法。

以第一自然段为例。作者在介绍鲸形体庞大的特点时,分别用了作比较——“不少人看过象,都说象是很大的动物。其实还有比象大得多的动物,那就是鲸”,列数字——“目前已知最大的鲸约有十六万公斤重,最小的也有两千公斤”,举例子——“我国发现过一头四万公斤重的鲸,约十七米长,一条舌头就有十几头大肥猪那么重。它要是张开嘴,人站在它嘴里,举起手来还摸不到它的上颚,四个人围着桌子坐在它的嘴里看书,还显得很宽敞”。其中“举例子”部分,又融合了“列数字、作比较”等说明方法。

类似的言语现象,在本文中多处存在。引导学生在学习单一说明方法的基础上,初步感知“综合性运用”的样式,有助于其更加灵活地学用,更好地体会说明性文章的说明效果。

事实上,到了六年级,教材中不再单独安排说明性文章单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关于说明方法的学习主要集中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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