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
——基于厦门、漳州的调查数据

2018-12-04 06:24张非凡周毕芬
关键词:生计意愿农民工

张非凡, 周毕芬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1]。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比上一年增加251万人;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71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125万人[1]。生计资本是衡量农民工城市融入水平的重要指标。大部分农民工进城之后生活在城市边缘性空间里[2],与城市居民生计资本差异显著,农民工生计资本的脆弱性显著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进而影响其城市融入水平。因此,研究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对引导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视角

(一)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研究

国外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对我国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Massey将人口迁移理论归类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派、新家庭经济迁移学派、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3];刘易斯提出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认为劳动边际收益的不同会促进农村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现代部门流动,从而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4];Todaro的人口流动与城市就业理论认为,城乡经济结构差异与流动者对流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决定性因素,且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决策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和获得城市工作的概率有关[5];Mello利用智利的住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和就业能力、子女人数对家庭妇女是否参加工作均具有正向影响[6];Smith对重庆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试验进行调查,发现农民建立了非正式福利制度,即使给予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他们也不愿意转为城市户口[7]。

国内学者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展开研究。(1)从宏观层面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研究。章铮基于农民工迁移决策的生命周期分析发现,面临着中年失业危机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不具备进城定居的经济能力[8];黄庆玲等分析了不同层级城市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发现农民工更倾向于在中小城市定居,且女性农民工更倾向于定居城市[9];赵瑜等基于脱嵌理论视角分析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发现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定居城市,且代际差异显著[10]。(2)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研究。殷俊等运用中国七大城市流动人口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工作转换对新生代农民工和第一代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都有弱化作用,且对第一代农民工的弱化作用更大[11];谭晓婷等研究医疗保险对农民工留城定居意愿的影响程度,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工的留城定居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12];汪润泉研究子女教育期望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指出子女教育期望是维系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13];卢小君等研究大连市农民工的培训现状,分析指出培训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环节[14];苏萍萍等基于对晋江、长乐、福清等地区407位农业转移人口的问卷调查,分析指出子女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务工地生活是否适应等对农民工落户小城镇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15]。

(二)农民工生计资本的研究

国外关于生计资本的研究起步较早。Bebbington最早以资本和能力为核心,提出了综合分析农户生计、脆弱性和贫困的框架[16];Ellis的生计多样性研究提出生计资本包含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5个要素[17];Krantz认为生计资本以人为中心,生计资本缺乏的农户,其生计脆弱性会明显增加,因此,应促使农户的生计资本多样化[18];英国DFID综合相关研究成果后,建立了可持续生计框架,指出农户生计策略由自身所拥有的生计资本状况决定,生计资本是该框架的核心,是农户抵御生计风险、优化生计策略、改善生计结果的重中之重[19]。

国内关于生计资本的研究侧重于解决贫困和推动农村发展等领域。蒙吉军等通过对生计资本和生计策略关系的探讨,发现以农业活动作为主要生计策略的农户拥有较多的自然资本和物质资本,以非农产业作为主要生计策略的农户拥有较多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20];任义科等通过对农民工生计脆弱性的制度分析,指出农民工的生计具有脆弱性,且农民工生计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3个方面[21];苏飞等通过对杭州市农民工生计脆弱性进行分析,发现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乏导致农民工长期以来的边缘化[22]。

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和生计资本的研究中,尽管学者们所用的调查方法和所拟的研究假设存在差异,但他们构建了丰富的指标体系来研究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和农民工的生计脆弱性,这为本研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当然,现有研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选择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另一方面,既有研究侧重于强调城市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拉力,较少从农民工自身生计资本角度研究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生计资本对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本研究基于可持续生计框架分析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为引导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基本情况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8年3—4月对福建省厦门市和漳州市两地进城务工农民工的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在厦门和漳州市区从事非农工作的农业户口人员;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社会融入和生活状况等。为保证问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本调查采用随机抽样和面对面访谈的方法进行。关于农民工的概念界定,目前学界大致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指从农村流入城市工作生活并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村劳动力[23];另一种解释是持有农村户口并在农村长大,在持续教育经历中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且现已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24]。本研究借鉴第二种解释,剔除样本中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样本,最终得到417个有效样本。

样本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户籍地、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居住状况、居住条件满意度、月平均收入、常联系朋友数量、有无市民朋友、城市定居意愿(表1)。其中,性别方面,男性农民工占比为54.68%,女性农民工占比为45.32%,说明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较均衡;年龄方面,30岁及以下的农民工和30岁以上的农民工约各占一半,说明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比例均衡;户籍地方面,福建省农民工占比(60.67%)高于外省农民工(39.33%),说明福建省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意愿较低;文化程度方面,主要集中在初中和高中、中专,占比分别为42.44%和40.77%,小学及以下的较少(占比为16.79%),说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良好;健康状况方面,健康状况非常好和比较好的农民工占大多数(二者共占68.82%),说明农民工的身体素质整体较好;居住状况方面,已经在务工地买房的农民工占极少数,仅占14.39%,说明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无法承担城市的高房价;居住条件满意度方面,持满意态度的农民工占比为34.29%,持非常满意态度的农民工仅占1.92%,说明农民工对居住条件的整体满意度不高;月平均收入方面,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及以下和2001~3000元的农民工共占35.49%,说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有待提升;常联系朋友数量和有无市民朋友方面,常联系朋友数量在6个及以下的农民工占比为57.07%,没有当地市民朋友的农民工占比高达71.70%,说明农民工的社交圈狭窄,城市融入程度不高;城市定居意愿方面,愿意定居城市的农民工占比为37.65%,说明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较低。

(二)变量选取

根据研究目的将变量分为因变量、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各变量的赋值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1.因变量。因变量为城市定居意愿,通过“您是否愿意在城市定居”来测量。为更加直观地展现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建立模型时以“愿意”和“不愿意”表示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将城市定居意愿作为二分类变量。

表1 样本特征分布状况

2.自变量。生计资本常常被用于对农户生存能力的研究,由于该概念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学界对生计资本具体指标的选取尚未达成一致[25]。生计资本通常包含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5个维度。农民工进城务工脱离了乡土社会,其自然资本弱化,因此,本研究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系统性、简明性、易得性的原则对指标进行选取,综合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从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4个维度来构建农民工生计资本指标体系。其中,人力资本指农民工用于谋生的健康体魄和劳动能力,采用文化程度和健康状况来测量;物质资本指满足农民工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手段,采用居住状况和居住条件满意度来测量;金融资本指保障农民工生计的各类正式或非正式的筹资渠道,采用月平均收入来衡量,并将月平均收入对数纳入模型;社会资本指农民工为了实现自身的生计策略可以利用的社会关系和资源,采用常联系朋友数量和有无市民朋友来测量。

3.控制变量。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受个体特征影响,因此,将性别、年龄、户籍地作为控制变量。

表2 各变量赋值及描述统计表

注:1)为避免变量之间的剧烈波动和严重的异方差现象,在不改变原有变量关系的前提下将月平均收入对数纳入模型,因此,没有月平均收入对数的区分和赋值;2)年龄是以样本的实际年龄作为连续变量直接纳入模型,因此,没有年龄段的区分和赋值

(三)模型构建

本研究的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分为“愿意”和“不愿意”,为二分类变量,故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表达式为: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根据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得出模型1至模型7(表3)。其中,模型1至模型5分别估计了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控制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模型6估计了生计资本各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模型7估计了所有指标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拟合结果。为了避免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对变量进行方差膨胀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VIF)检验。结果显示变量的平均VIF 值为1.189,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模型拟合结果合理。由表3可知,7个模型均通过了模型系数综合检验,说明模型拟合结果总体上具有统计学意义。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人力资本的影响。文化程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这主要是缘于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能力增强,发展空间扩大,有利于农民工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健康状况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这主要是缘于农民工受自身条件限制多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身体素质越好的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的竞争优势越明显;相比之下,健康状况较差的农民工就业竞争力较小,很容易产生“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他们更需要在城市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来降低生计风险,因此,健康状况较差的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比健康状况较好的农民工更强烈。

2.物质资本的影响。居住状况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已在城市买房的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发生比是没有买房农民工的5.206倍。住房是农民工生计资本和城市融入的重要体现,在城市拥有住房有助于打破与市民的居住隔离,解决子女教育问题,极大地降低农民工的流动性;但生计资本薄弱的农民工由于难以承受城市的高额房价,大部分居住在工地或临时性住房,这些居住场所基础设施匮乏,环境较差,降低了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居住条件满意度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这可能是居住状况和居住条件满意度相互影响所致。

表3 模型回归结果

注:1)*、**、***分别表示各变量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2)模型系数综合检验和模型拟合优度检验的数值为卡方值;3)根据优势比Exp(B)判断变量的影响方向,优势比Exp(B)大于1表示具有正向影响,优势比Exp(B)小于1表示具有负向影响

3.金融资本的影响。月平均收入对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可见,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越高,其城市定居意愿越强烈。金融资本是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发展的基础,较高的经济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增强农民工的角色认同,从而进一步从心理层面实现城市融入。

4.社会资本的影响。常联系朋友数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农民工进城务工后面临着城市生活的隔离,其社交圈主要还是停留在外出务工之前。农民工乡土社会常联系朋友数量越多,家乡对农民工的吸引力越大,这导致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越低。有无市民朋友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有市民朋友的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是没有市民朋友农民工的3.083倍,拥有市民朋友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标志之一。因为通过与务工地城市居民的交往可以拓展农民工的社交网络,增强其对城市生活的了解,有助于农民工获得身份上的认同感以及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

5.控制变量的影响。性别、年龄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相比于男性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具有更强烈的城市定居意愿。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年纪较大的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发展空间较小,其在城市生活的保障较少,因此其城市定居意愿较弱;而年轻的农民工对未来抱有较高的期望值,渴望通过在城市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因此其城市定居意愿较强。户籍地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这主要是缘于跨省流动的农民工面临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感更强烈,生计脆弱性更强;且多数农民工有难以割舍的乡土地缘情结。因此,福建省内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发生比是跨省流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发生比的2.421倍。

四、结论与对策

(一)结论

本研究利用厦门、漳州两地农民工的调查数据,构建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测量指标,结合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1.生计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整体较低,其中,文化程度、居住状况、月平均收入对数、有无市民朋友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健康状况、居住条件满意度、常联系朋友数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

2.控制变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性别、年龄显著负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户籍地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

(二)对策

我国的新型城镇化首先要实现人的城镇化。因此,既要积极引导农民工提高生计资本水平,以推动农民工的城市定居进程,还要鼓励农民工增强自身应对和抵抗生计脆弱性的能力,以产出可持续的生计结果。

1.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增强就业能力。目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转型阶段,对人才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政府应着力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存量,以有效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1)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资力度,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并有效整合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等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培训基地和系统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财税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开展农民工专项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向高附加值岗位的转移奠定基础;定期组织农民工职业技能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农民工进行表彰,提高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鼓励农民工参加学历再教育,提高文化素质水平。推进农民工文化课堂工程,通过发放教育补贴、减免学费等形式,让有意愿接受正规教育的农民工进入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进修,实现人力资本的积累,增强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稳定就业的能力。(3)采取多元化的保障措施,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下基层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并监督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

2.改善农民工的物质资本,实现安居乐业。住房作为农民工在务工地生活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农民工增强城市定居意愿的重要物质基础。政府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改善农民工的住房保障:(1)积极承担住房保障责任。一方面,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优惠力度,通过建设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措施释放城市住房的存量,对购房的农民工降低贷款利息,以减轻购房农民工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要实施多样化的住房补贴,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收益范围,对租房农民工提供直接的房租补贴,对农民工聚居区的房屋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予以改造,以提高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满意度。(2)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在农民工聚居区域,鼓励企业与政府合作为农民工建造职工宿舍,以无偿或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住房;同时,将用人单位住房保障责任承担状况纳入社会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用人单位相应的财政、税收和信贷优惠,以提高用人单位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的积极性[26]。

3.增加农民工的金融资本,抵御生计脆弱性风险。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最主要的金融资本就是工资收入和现金存量。增加农民工的金融资本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1)保障农民工工资收入。一方面,政府应抓住产业结构升级的契机,将职工分流与提高农民工劳动生产率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并适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劳动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拖欠苛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2)拓宽农民工增收渠道。政府应针对农民工构建合理的信贷体系,通过降低农民工的信贷门槛、减少农民工信贷利息、延长还贷时间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盘活农民工的现金存量;鼓励金融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农民工的投资理财产品,通过举办理财产品宣讲会或划片区配备一对一投资理财顾问的形式,帮助农民工做好理财规划,实现多渠道增收。

4.丰富农民工的社会资本,提升城市融入水平。农民工进城务工面临的社会资本匮乏突出表现为社交网络闭塞和城市居民排斥。因此,可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帮助农民工实现社会资本积累:(1)改革和创新相关制度,打破城乡二元障碍。一方面,要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消除依附在城市户籍上的就业、医疗、教育等特权,实现社会资源均等化;另一方面,要探索农民工户籍管理制度创新,将超过一定工作年限,掌握熟练工作技能的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对象之中,为农民工创造获取社会资本的条件。(2)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提升城市融入水平。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功能,吸纳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鼓励农民工参加志愿者协会、兴趣爱好社团等城市公益组织,促进农民工与不同社会群体互动,拓宽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的广度;同时,用人单位应关注农民工群体内部的联系,定期组织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联谊活动或素质拓展活动,增进农民工群体之间的感情,深化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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