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说,教育必须基于三个原则“中庸、可能和适当”。中庸,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去其两端,取其中而用之”,也就是不偏左不偏右、不偏上不偏下,守中为上。教育者所应秉承的中庸就该是: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不唯权不图名不逐利。
然而,当前的教育已向左偏移了许多:家长一味的包办和赏识,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体罚,教师在遵规律和守规矩之间尴尬行走,部分学生长期失了规矩……教育为什么会偏移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原因之一是社会选择性地理解了“因材施教”。孔子曰“因材施教”,即教育者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选择不同的方法及途径培养并成就学生。这被众多人选择性理解为“教育者只是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差异采用激励、引导、帮助等方法培养学生”,而忽略了“适合采取鞭策和惩戒”的那部分学生就该选用鞭策和惩戒的方法来扶正之,从而全面落实因材施教。也就是说,众多人忽略了“惩戒和鞭策”也是孔子所主张的教育手段和方法 。
原因之二是教育者被剥夺了适度惩戒权,失去了对“熊孩子”的有效教育手段,不能充分因材施教。主管部门出于对学生的关爱,积极强化师德规范,三令五申“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不仅体现出主管部门对下一代的真诚关心,也充分证明主管部门在“积极作为”。但是,这一举措却是真实地剥夺了教师的适度惩戒权,客观上使教师在面临“适合惩戒”的极个别孩子时不能因材施教,不能提供适合这类孩子成长的有效方法。
原因之三是家长疼爱多于理智。不少事例证明,家长长期的无底线疼爱易养成孩子的虎狼之性,导致恶果。很多家长都有一种心态,那就是常常因孩子太过顽劣想处罚,却因疼爱代替理智而放任,即使偶尔大声斥责一下事后都会后悔。长此以往,家长无底线的疼爱必定助长孩子的胡作非为。
原因之四是家长包办过度。现在的家长对孩子的包办代替已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上放学时替孩子背书包,十多岁的孩子还要家长喂饭,怕孩子辛苦甚至帮孩子做作业……笔者曾亲眼见过一个三年级的小女孩接过妈妈给的鸡蛋,转身快步走向操场的垃圾桶直接扔掉,当我很生气地问她为什么这样浪费粮食时,她非常委屈地说今天妈妈没有把鸡蛋剥好。诸多家长替孩子从小扛住一切,从不思考孩子长大后拿什么去扛起世界?
如此种种现象充分说明:教育已向左偏离,必须立即回到正确的发展轨道。教育纠偏要做的事很多,在此诸多事项中最为迫切的便是——把适度惩戒权还给教育。
首先,适度惩戒是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新加坡中小学教室后墙上常常悬挂一把戒尺,孩子表现不好,在有两位老师在场的情况下按规定可以打手心3下;英国《2006年教育与督学法》规定,允许教师在经过劝告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身体接触的必要手段,即教师有惩罚不守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利,包括罚写作文、周末禁闭、校长惩戒、停学,还明确体罚可以打手心,每双手不超过3次,允许鞭打男生臀部不超过6下等;韩国有《大韩民国教育处罚法》,包括允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的戒尺打学生小腿;美国大部分学校都有禁闭室……
其次,教育不能无底线向孩子让步。一次在路上,笔者曾亲眼见到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要妈妈背。骄阳下,妈妈坚持背了很久,其间多次和孩子商量“自己走走妈妈再背”,但孩子始终不同意。无奈,妈妈在汗流浃背的情况下把孩子放在地上歇息,还没等妈妈站起身,那熊孩子一手猛拽妈妈头发,另一手在妈妈脸上乱抓,同时用尽全力向妈妈踢去。见如此情景,路人都说孩子该打,可满脸血印的妈妈望着孩子除了流泪却是重话都没有说一句。谁能相信这样无底线的让步能培养出社会栋梁?
第三,没有敬畏的教育是种灾难。2016年7月23日,某女游客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猛兽区私自下车被老虎叼走,最终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无独有偶,时隔仅半年,浙江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再次发生游客为逃票翻墙入园被老虎攻击致死事件。什么原因导致灾难的发生?粗看是不守规则,实则是缺失敬畏。古人有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对熊孩子从小不施惩戒,敬畏则无从谈起,灾难必随之而至。
第四,从小不接受小惩戒,长大很可能接受大处罚。我们现在的教育规则和孩子长大后要遵守的社会规则之间缺少“适应措施”,那就是:无论孩子如何猖狂教育者都不准体罚孩子之规定,同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必须严惩之法规间的断崖式链接。从小放荡不羁还不受惩罚哪来的规矩意识?从小我行我素还不被惩处哪来的敬畏素养?没有规矩、没有敬畏的人生犯罪就是大概率事件,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是诸多国家的一贯做法。因此,小不惩则大犯,大犯必将被大惩,大惩即不排除以生命为代价!故古人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第五,惩罚也是因材施教,是一种教育方法和途径。“因材施教”其内涵就是告诫教育者要根据被教育者的不同个性、不同领悟能力、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受教方式等采取适合的引导、鼓励、辅助、鞭策、惩戒等措施。对适合采用惩戒的熊孩子采取适度惩罚才是对因材施教的全面正确理解。
第六,适度惩戒能让一个孩子真正成长和快速成熟。曾读到一段某女士的微信短文,提到“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12岁的我和一群比我大很多的男孩一起骑车回家,路过一个小沟渠时我竟然想也没想,就脱光衣服只穿裤衩和一大群男孩在河沟里嬉笑打闹。就在我忘乎所以时,妈妈提着棒子凶神恶煞地把我吼出来,当着那群男孩把我狠狠打了一顿……这顿打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痕。从那天开始,我突然知道我长大了,我和男孩不一样,我也永远记住了男女有别……”像这样深刻的“成长”记忆在我们众多人记忆深处都能找到,时隔多年,依然恍如昨日。
实践证明,有时候,适度惩戒是有效的教育。那么,如何做到惩戒适度呢?
笔者所主张的适度惩戒,其目的是惩罚肉体拯救灵魂,是基于大爱,基于促进孩子终身发展而在师德范围内对熊孩子有震慑作用的惩处手段,是确保教育效果的辅助措施,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实用的一种方法。为确保惩处的准确性、针对性、实效性,并确保不过泛、过重、过频,必须确立相应的实施原则和规则。
原则之一:穷尽他法。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不得以的最后选择,惩戒必须是在说服教育、情感感化、榜样示范等诸多方法都一一尝试并都毫无效果时方可选择应用。
原则之二:震慑为主。惩戒的作用在于使熊孩子有畏惧感、挫败感,击退熊孩子的狂妄和自以为是。实施惩戒的重点是要有强烈的“心理感受”,实施时被教育对象有反思和改变的态度和倾向即可。
原则之三:多人在场。多人在场不仅可以共同诊断有无实施惩戒的必要性,也能配合多角色、多角度地实施引导,还能对惩戒的强度、数量等实施客观监督,以防惩戒过度。
原则之四:按规惩戒。以法规的形式规范惩戒的工具、数量、形式、时间、被惩戒者的承受部位等,让惩戒有章可循,以利惩戒规范有序。
原则之五:多措并举。惩戒是手段和目的,因此在具体实施时仍然不该也不能放弃情感渗透、以理服人等有效手段,以教育感化、挫败使之顿悟为目的,灵活选用各种方法促进教育效果的达成。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为了每一个孩子都有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对熊孩子大声说“不”,让我们实事求是地因材施教,让我们理直气壮地实施惩戒。教育纠偏刻不容缓,让我们一起期待教育秉承“中庸”之道,回归“守中为上”之光明大道;让我们振臂齐呼:把教育的适度惩戒权还给教育者,让我们“惩罚肉体,拯救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