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文起
“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促进学校发展关键在校长。”[1]在促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方面,学校校长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存在的问题,课题组分赴河南省Q镇23所农村小规模学校,采取问卷、访谈、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了两次全面调查。
我们分别从性别、年龄、学历、毕业学校、职称、学校管理层、承担教学任务、配偶工作、家庭住址等方面,调查了23位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的基本情况。
从性别看,23所农村小规模学校中,男校长有18人,占78.26%;女校长有5人,占21.74%。从年龄看,30—40岁的校长有9人,占39.13%;41—50岁的校长有 12人,占52.17%;50岁以上校长有2人,占8.70%。
从学历看,具有中专 (中师)学历的校长有4人,占17.39%;具有大专学历的校长16人,占69.57%;具有本科学历的校长有3人,占13.04%;23人的原始学历均为中专 (中师)。从原始学历毕业学校看,师范学校毕业的校长有17人,非师范学校毕业的校长有2人,县级师资班毕业的校长有4人。
从职称看,小学高级教师有18人,其余5人为小教一级教师。
从学校管理职数看,只有校长1人管理的学校有19所,有2人管理的学校为3所,有3人管理的学校为1所。
从校长教学任务看,担任主科教学的校长有15人,担任副科教学的校长有8人;担任一科教学的校长有9人,担任两科教学的校长有8人,担任三科教学的校长6人。
从校长的配偶工作情况看,有11名校长的配偶有正式工作,有6名校长的配偶无业,有4名校长的配偶做生意,有2名校长的配偶外出务工。
从校长家庭住所看,住在村庄的有18人,住在镇上的有3人,住在县城的有2人;从与学校辖区关系看,属于学校辖区内的有21人,属于学校辖区外的有2人。
依据教育部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教师 〔2013〕3号),“中小学校长基本能力包括:规划学校发展、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协调公共关系等方面。”[2]课题组通过对Q镇23所农村小规模学校的调查,发现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存在如下问题。
能否促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主要是看校长想不想发展。调查得知,有16名校长认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存在是普遍现象,想让其发展也发展不起来,能维持现状就已经很不错了。有5名校长认为农村小规模学校面临倒闭,校长们无能为力。想让学校发展好的仅有2名校长,且均为女校长。当问这两名女校长打算如何发展学校时,她们一致认为等上级部门安排;当问起是否听说全国有很多发展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成功案例时,她们都说:“没听说过”;当询问是否听说过 “小规模学校发展联盟”一词时,她们都摇头。由此可见,在对待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问题上,校长们的态度极为消极,缺少发展观念。即使有想让学校获得发展的校长,她们也缺少发展理念,或缺少发展理论的指导。
一些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认为:学校教师少、学生少,班级学生人数更少,管理变得没意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想管理,也不愿管理。人们常说,有一所好学校必有一名好校长,反之必然成立。农村小规模学校存在多种问题,校长在学校管理层面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不按时上下课和放学;不检查教师业务,不重视教师考勤,不监管课堂,不督促教师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不关心学生成长,不注重家校联系;不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和特长发展;不重视校园生态环境建设,不保护教学设备设施。一部分农村学校沦为小规模学校,甚至空壳学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校长管理松散,教学质量不高。
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存在着体、音、美、英、计、科技等学科的结构性缺编,学校总量有剩余、全镇总量也有剩余的状况。农村小规模学校状况令众人忧心,而校长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存在的问题却熟视无睹。据对在岗教师的调查得知,一些校长认为学校班级越少越好,班级越少剩余教师就越多。全镇23所学校中,剩余教师有103人,其中长期脱岗 (离岗6个月以上)的教师有51人,短期脱岗 (离岗一学期内)的教师有85人。
从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学生及家长的调查得知,有一位校长把本校学生动员到镇或县城民办学校的达12人,动员到县城公办学校的学生达9人,动员过但依然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有6人。在另一所学校调查时,有一名教师透露同样的问题,校长在所教的班级中有时动员学生转到好学校就读。在这23所学校中,经校长动员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总数达126人。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不关心学生成长,却热衷于动员学生离开学校。校长之所以动员学生离开,是因为农村学校学生人数越少麻烦越少,安全隐患也越少。
众所周知,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在经费投入上,对农村学校生源数量不足100人的学校,按照100人划拨经费。照此标准,划拨到中心学校的经费,就没有按照上级标准划拨到各农村小规模学校,而是依据农村学校实有学生数划拨。因此,农村小规模学校到手的经费就微乎其微,发展经费捉襟见肘。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为了更多地获得经费,在探听到上级部门要到学校核准学生数时,他们往往就会从民办学校外借大批学生充当本校学生。只要有上级部门到校核查学生数,外借学生对付检查是农村小规模学校常有之事。调查发现,有18所学校经常从民办学校外借学生对付检查,有5所学校曾经外借过民办学校的学生。能否从民办学校借走学生以及借走学生数量的多少,就取决于两所学校校长之间的关系,即主要取决于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平时能为民办学校输送多少学生。由于一名学生在民办学校与在公办学校获得的经费差距较大,当二者同时遇到上级核准学生数时,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就会主动与民办学校负责人协商,把得到的经费再补贴给民办学校一部分。
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在农村小规模学校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关乎着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校长的产生理所当然应该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事实上,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的任命随意性很大,往往都是中心校领导直接口头任命的,并没有经过任职资格考核与颁发正式的任命函。对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要求,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专业素质明显较低,主要体现在:不能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不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不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能引领学校和教师发展,缺乏优化内部管理与调适外部环境方面的能力,缺少终身学习观念。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专业素质低,在管理中不可避免地造成种种问题的出现。
对于校长而言,能维持农村小规模学校现状实属不易,让其发展更是难上加难。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景况不佳,一些校长也不为此忧心,而总认为学校发展不是自己能改变的。学生数越少管理越轻松,脱岗教师也会随之增加,检查教师的业务工作量与考核教师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减少,这些与工资收入没有丝毫关系。
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存在,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党和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不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而且在学校硬件投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使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办公条件、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得到较大改善。然而,这些条件的改善并没有使农村小规模学校发生实质性转变,学校依然是班级少、学生少且素质差;教师工作积极性低,甚至出现空壳化的状况。农村小规模学校现状令人担忧,校长对此已司空见惯,谈起学校发展也无能为力。
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是因为监管方面存在缺失。从教育内部监管方面看,农村小规模学校中的管理人员较少,大多数学校仅有校长一人,对校长的行为缺少直接监管。作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上一级管理单位的乡镇中心校,因人员有限、管理对象多、管理难度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的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县级教体局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的监管大都是通过乡镇中心校,仅能起到蜻蜓点水的作用。从教育外部监管看,在实行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来,农村学校的发展与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及村民并没有直接相关性,他们对农村学校的监管无济于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明确提出,“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提出如下治理建议。
为促进农村教育发展,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比较重视教育局局长培训、中心学校校长培训、名校校长培训等,却很少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常规培训;即使有过培训,也只是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这些培训大都带有行政命令性,培训效果不明显。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缺少发展意识和专业素质低的问题,建议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要高度重视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的培训,可邀请研究农村教育领域的知名专家,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等权威机构和高等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分地域、分批次为各地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培训班授课,从理论方面指导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也可邀请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成功的知名校长介绍自身发展经验,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提高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发展意识和专业素质,进而提高其科学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早已明确提出,“实行县域内校长交流制度。”[3]2014年9月4日,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 《关于推进县 (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用3—5年时间实现县 (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4]这项制度在县城学校校长间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间贯彻落实的效果比较显著,但在农村学校校长间推行收效甚微。为治理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存在的问题与继续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精神,应采取就近、任期、锻炼、提升等交流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交流工作。
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暴露出的问题,有的较为普遍、有的比较尖锐,如课堂管理缺失、让教师随意脱岗、套取办学经费等问题,对这类问题单凭中心学校校长全面管理难度较大、责任也重大。近年来,因农村学校不断萎缩,乡镇中心学校人员也逐步膨胀。如Q镇中心学校校级管理人员高达12人,其中8人有实质性分管工作,其余4人属于闲杂人员。鉴于中心学校校级管理人员较多的情况,可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实行中心学校校级管理人员分片负责管理制,减轻中心学校校长负担,进一步明确细化其具体管理范围与责任。
目前,上级部门都没有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议把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引入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治理。县教体局成立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等专门机构,派专门人员,分学期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学校生源流失、教师脱岗、聘用代课教师、课堂无序、资产损失等因校长管理不到位造成的问题,以及达不到目标考核要求的,应免除校长职务。
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存在问题较多,情况复杂。仅靠教育部门监管,力量比较单薄。对此,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小规模学校校长监管体系。具体包括:一是由县纪委监察局、教体局纪检股和县财政局督查中心开展联合督查,督查前不许与乡镇中心学校联络,直接进校督查;二是建立由主抓教育的乡镇长、村干部和学生家长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农村小规模学校进行常规巡查;三是实行举报制度,公开设立举报专用设施,如信箱、电话、邮箱、微信等,发动教师、家长、学生及村民对校长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对经督查、巡查核实的有关问题,相关部门要对校长及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