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良泉 孙莹 张娅
2015年10月,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分工、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七大方面内容,成立了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济南市社会信用工作进展较快,在信用制度、信用平台、信用应用、信用宣传、失信治理、信用合作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
1.实现了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由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已归集全市123万家企业法人,近3000家事业单位,近2500家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累计归集了188个部门、近1470万条数据,并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根据国家新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正在应用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和延伸开发,近期将投入使用。
3.实施联合惩戒。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失信被执行人、涉金融严重失信等领域制定了济南市联合惩戒行动计划。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市城管局牵头,规划、城建、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保障、工商、金融办以及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10个单位对违建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4.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在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工作中,济南市实现了政府失信“零存量”,建立了涉政执行案件清理协同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了政府失信。在涉金融失信治理工作方面,截至2017年底,济南全部失信企业核查完毕,83家失信企业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5.积极探索项目审批企业承诺制。济南市提出的打造区域性经济、金融、物流和科技创新“四个中心”发展目标,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四个中心”的制度保障。济南在招商引资中加强信用审查,对诚信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在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中,探索实施企业承诺制。积极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将信用体系打造成产业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一带一路”与国际产能合作城市信用联盟,推动成立信用研究院。积极探索现代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引导物流企业、园区、金融机构以信用为基础发展供应链物流。
当前,虽然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和共享水平不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大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信用服务市场尚不发达,信用中介服务的成熟度和市场化程度偏低;经济主体信用意识亟待加强,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政务诚信度和司法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等。因此,有必要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济南市的社会信用指标体系,强化提升济南市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力和水平,营造在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信用环境。
根据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领域、重点内容以及信息的来源渠道,在确保指标可获取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按照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从信用制度、守信激励、守信惩戒机制、信用表现、信用环境以及信用服务和应用等维度建立评价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指标体系。
1.社会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
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做好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为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和支撑。在顶层设计方面,一是考察济南市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程度。主要从济南市顶层设计文件和规划纲要落实情况、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制定情况、济南市社会信用或质量信用建设组织架构建立情况、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定情况等方面来对济南市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可以使各市场主体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既为各市场主体全面提供政府行政管理信息,同时也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提高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主要从济南市信用平台公示情况和共享到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情况两个维度进行评价。三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信用平台的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抓手。利用大数据的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动态采集和各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消除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充分发挥和挖掘信用信息的价值和关联性,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主要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归集数量和频率、共享给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况、信用济南网站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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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
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机制的建立是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没有协同联动,仅在某一个方面受到激励或者惩戒,享受的利益或者付出的代价就不够大,就不能产生足够的激励约束作用。因此要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在惩戒机制建立方面,主要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联合惩戒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其中,守信激励主要按照《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加强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工作。依法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将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及时公布各行业守信主体“红名单”,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失信惩戒主要按照《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重点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环境安全、合同履约、纳税等方面,及时发布严重失信主体以及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格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对严重失信的社会法人、自然人、重点职业人员予以惩戒。联合惩戒主要按照《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和“先警示、后惩戒”的原则,市直各单位制定本部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配套制度,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从济南市联合惩戒制度覆盖面、联合惩戒案例情况及创新情况以及信用修复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方面来评价,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3.信用表现。
信用表现主要衡量的是济南市通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综合层面上以及各领域所取得的成效,是济南市社会信用水平的直观体现。一是从社会信用领域信用水平情况来评价。主要是指在社会信用所涵盖的各领域中,比如环境、质量、纳税等方面济南市的信用水平状况。二是创新示范情况。主要是指济南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及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情况。
4.信用应用和服务。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等文件,均要求在信用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
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本部分内容主要按照《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快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推进信用报告共享共认。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信用报告,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和“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信用服务组织体系”的要求,从信用服务和信用应用两个维度来设定指标。鼓励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产品创新,促进征信产品专门化、多样化,推进信用评级服务专家化,构建依法经营、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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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环境。
按照《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 (2016~2020年)》提出的“建立有利于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的环境。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消除信息壁垒,为征信机构获取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培育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向监管部门备案的征信机构提报信息。搭建与国内外信用服务同业合作与交流平台,建立业务合作和信息联动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等要求,从金融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征信市场培育、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对济南市的信用环境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指标体系设立的主要内容导向,结合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济南市社会信用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明确指标体系建立的重点方向和价值导向。
建立的指标体系围绕国家和济南市政府近年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的总体工作部署和重点思路,重点突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以及信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部门尽可能制定、落实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并针对失信事件完善信用制度,提升济南市信用治理水平。二是督促做好红名单激励和黑名单惩戒等工作,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净化信用环境。三是督促信用主管部门协同做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以及平台建设等基础建设。四是鼓励尽量发现和披露失信事件,对失信事件作出相应的整治和处理。
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将济南市信用工作推进情况、信用市场发育状况以及社会信用环境变化纳入指标体系,鼓励政府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充分发挥信用产品和服务的作用,鼓励倡导积极的质量诚信文化,树立质量信用典型。鼓励政府优化营商环境。
2.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测手段。
大数据具有良好的采集能力,丰富了信用信息的数据源,不再局限于传统领域数据,更基于交易数据、公共事业数据、商业信用、社会信用等多方面的数据来综合评判信用主体,拓展了数据源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信用信息全面性。利用大数据技术可实现政府部门信用数据整合和互联网上信用信息的采集。一方面,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社会信用联席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另一方面,随着政务公开要求和政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企业或个人的资质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抽查信息等,都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
3.为济南市政府加快信用建设提供参考和应用服务。
通过济南市社会信用指标体系的建设,重点围绕国家关注的领域和方向对济南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动态性的监测,定期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可依据评价结果发现并分析济南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地方政府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优化信用环境提供政策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