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雅琼
对于教师“县管校聘”究竟该如何理解?事实上,教师“县管校聘”是基于现行的教师一生任教于一所学校的普遍情况而提出,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体现的是教师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根本上说,“县管校聘”成为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城乡不同地区师资配置,打破教师受限于岗位的体制障碍。
任何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要有制度的约束,不把“好经”念成“歪经”的关键就是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县管校聘”作为全面执行初期的政策,为了收到更大的成效必须做到接受多方监督,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制定公开透明的评选方案,让政策的落实暴露在阳光下,避免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
在“县管校聘”实施中,地方政府管理和学校聘用的权力如何行使、是否受到监督、如何进行监督都是政策实施之前必须考虑的问题。要防止无校籍管理扩大城乡教育水平的差异,想方设法提高农村地区的优质资源配比,防止教师资源的不均衡配置情况加剧。
全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实施,不同地区应打造因地制宜的“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县管校聘”的教育制度并非新生事物,从全国多个省市试点实施的现实中要善于对存在问题总结经验。
“县管校聘”的实施对象是全区县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是涉及的全区县的民生大计。在不同地区推广实施“县管校聘”制度时,应该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盲目搞模仿,更不能用同一条标准“一刀切”,更不能“一试定去留”。编制与实际教师数量严重不匹配、教师活力释放不充分、教师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具体问题进行调整。结合当地教育的实际情况,打造适合不同地区教育发展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县管校聘”与“末尾淘汰”画等号,在人岗匹配的问题上追求“适岗竞聘”,让教师公平竞争适宜的岗位,打破行政任命式管理。
实行“县管校聘”后,公办学校教师以及校长将常态化“流动”起来。在竞聘方案中要处理好“人”与“岗”的关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各个学校实际情况以及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数,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严格把好教师准入门槛这道关。学校则要在要求下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工作标准并明确各岗位职能,按程序组织竞聘上岗工作,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组织教师公开竞聘,综合教师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打分,选择最适宜的教师上岗履职。
在一线教师以外,鼓励深化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名师引进制度,引入教师退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缩小城乡、校际教师队伍水平差距。
教育要办好,关键在教师。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身处教育一线的教师作用至关重要。在争取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攻坚阶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县管校聘”能否顺利实施成为教育发展的一次突破则显得尤为重要。
现阶段,“县管校聘”的推广和发展仍有很大的挖掘空间。部分教师安于现状,难以接受变化的发展趋势,对于轮岗交流有排斥心理,部分学校领导班子固化阻碍了教师队伍思想的解放,受限于区县各地城镇和乡村的区别,城镇地区教师会考虑到父母、子女、家庭等现实问题,乡镇地区优秀教师交流会存在城镇教师不愿意或者学校不放人的问题,要做到稳步推进“县管校聘”还需兼顾教师发展需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安置特殊人员,在全区县实行统一调配的大方针下,分阶段实施推进。在差异较大的地区进行推广时参考对口,定点、定位支教,稳步推进教师管理机制改革。
以激励机制为手段,实行“县管校聘”,县级政府将全县的教师资源、教学设备等进行统筹管理和资源的重新分配,对于流动教师的人才结构比例进行规定。鼓励名师、名校长的“流动”,以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倡导优秀教师、名校长等到对口薄弱学校,以点带面。让真正优秀的老师有动力走出去,优质资源的流通才能缩小不同地区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化,如果只是将城区学校落聘的“次优”教师作为流动人员,不利于跨学校教师调动工作积极性,也会对教师群体的工作热情产生负面影响。鼓励性政策的资金是政策实施的后备力量,针对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可以采取区域承担的措施。每个区域按照自身财力,承担相应的财政分担比例。除了政策导向方面的引导支持,还需要健全相关的辅助制度,譬如,对于积极投身偏远城区、农村学校教育的教师在考核政策上一定的倾斜。在“县管校聘”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还需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涉及教师民生的具体情况,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义务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县管校聘”着力于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的资源稀缺、配置不均等问题,打破岗位资源的校际壁垒,从而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如何真正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提升教育工作者的质量、优化师资配置,形成教育的良性循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