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曾传美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大疾病患者健康问题,并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实事,探索建立具有江西特色的重大疾病救治路径,补齐补足健康扶贫工作短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着眼解决损害群众身心健康严重、诊疗技术成熟、治疗效果确切、治疗费用可控的重大疾病健康问题,将25种重大疾病纳入救治范围。同比国家要求,不仅增加18个救治病种,而且惠及更多受益人群。
2009年~2015年期间,先后启动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免费救治、贫困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城乡贫困家庭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手术救治、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贫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项目,将10种重大疾病纳入免费救治病种范围。2017年,又将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范围。
实施救治的25种重大疾病所涵盖人群,既包括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也包括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城乡贫困患者,还包括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城乡非贫困患者,让更多大病患者分享到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成果。
通过整合医疗保障政策资源,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严格控制救治成本,确保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可持续。
在大病免费救治方面,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民政救助、医院减免以及慈善捐助等筹措渠道,确保患者免费治疗。比如,儿童“两病”定额救治费用,先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核报80%,剩余20%定额费用则由医疗救助资金或县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付;城乡居民贫困尿毒症患者定额血透费用,先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核报80%,再由医疗救助核报15%、医疗机构减免5%。
在大病专项救治方面,统筹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4条“保障线”政策,降低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的实际自付费用比例。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核报后,患者个人自付比例降至3%以下;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核报后,患者个人自付比例降至10%以下。
保证救治质量安全,是深入实施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目标要求。江西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建立大病救治的质控机制。
强化定点医院管理。制定完善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条件和标准,以设区市为单位、以县级和市级医院为优选,合理确定各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目前,全省已确定免费救治定点医院700余家、专项救治定点医院300余家。建立定点救治医院动态管理机制,深化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指导,不断提升全省特别是基层定点医院救治能力。
强化救治队伍管理。分级分类组建重大疾病救治诊疗专家组,强化基层专家队伍培训,分期分批开展25种重大疾病救治的临床路径、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专家队伍诊疗服务水平。
强化救治路径管理。按照“保证质量、费用可控、基层能用”的原则,在国家诊疗路径和指南基础上,对25种专项救治病种的临床路径进行调整、细化、实化,同时结合实际扩大救治病种。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严格执行救治病种临床路径,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高效的服务。
整合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形成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推进合力。
摸实救治底数。充分利用医疗机构诊疗信息,紧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等工作,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的作用,采取进村入户、集中筛查、集中确诊等方式,发现新发病人,全面掌握辖区内救治对象人群信息,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抓实便民措施。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开通贫困患者大病救治就医绿色通道。规范扶贫病床设置管理,对贫困患者住院期间部分个人自付费用予以减免。
做实考核宣传。建立考核推进机制,将专项救治和免费救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健康扶贫、深化医改等考核指标,层层推进落实。加强救治政策宣传引导,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大病救治政策,营造关爱大病患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