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睿 王雅琪
“民俗”在我国古代称为“风俗”。风俗就是指社会经过长期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积久而成的人民生活习惯、习俗。孔子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一礼”。古籍《乐论》中则说:“心气和洽,则风俗齐一”。民俗就是一个社会精神、文化的体现。《荀子·强国》中提到:“入境,观其风俗。”意思是想要了解一个地方的文化首先要看其的风俗,风俗就是一个社会文化的缩影。
“民俗文化”是在民俗基础上而形成的文化,指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由多数社会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用、共同传承的一种生活化的文化。[1]这种民俗得到大部分社会成员赞同和认可的时候,民俗习惯就成为一种社会共同的文化。它是一个社会中民众精神、思想的集中反映。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在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教育作用,具有巨大的教化功能。民俗的保留与传承工作与学校教育是紧密相关的。
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差异较大,西南地区民俗文化繁复而且民俗文化遗失迅速,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几乎不复存在,复合态的民俗文化教育与传承也困难重重。
西南地区多样化的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在逐渐的弱化。因为现在的民俗文化以娱乐、表演的形态示人,而脱离生活的民俗文化,其自然性和农村性等特质受到很大的影响。
在西南少数民族集聚地,更多的民族文化受到商业化的影响严重,很多民俗文化不是在于文化的教育上,而是将他转化为商业元素,以表演形式展现。如:白族三道茶是白族迎客的风俗,但现在只有在旅游区的体验区才可以看到。这类的民俗文化使得文化更多带有商业气息,而丧失了原有的文化内涵。为了迎合消费者和市场,民俗文化不得不加以改变,这使得传统文化内涵丧失,同时文化也脱离其真正的生活方式。这种文化教育的异化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认知异化和缺失,使社会的文化教育功能难以得到发挥。
学校教育中,西南地区乃至大陆其他地区的学校都较注重校本课程发展,学校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考核类的课程中,进而忽视了特色课程的发展,而这其中就包含了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教育。
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其民族氛围相对浓烈,课程内容会以语言、节庆知识等特色文化作为教育主要内容。但特色文化的教育只在学校教育中占比较少,绝大多数的课程比重在于教育上高强度的学业压力,所有的教育内容围绕在固有的课本内容上,使得特色课程的发展空间收到限制,发展范围有所限制。在西南地区一些非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课程几乎没有,学校缺乏资源和意识进行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而学生也缺少学习意识,大部分的学校教育只局限在民族种类的了解上,而忽视了民族文化的根本教育。
家庭作为民俗文化的载体,通过家庭教育保存和传递民族文化。家庭教育是延续和发展人类文明的一种传统手段。但随着社会观念和家庭教育的改变,家庭对于民俗文化的教育凸显出了片面性和简单化的特点。
现代家庭对于自身民族文化认识的浅薄和重视力度弱,使民俗文化教育在家庭中只停留在了解层面,而忽略其深刻内涵。如在传统的藏族诞生仪礼中,主人都要请专门艺人到家中演唱《格萨尔王传》以示喜庆,并邀请亲朋好友在家中欣赏,年青的家族成员要从中深刻了解了本民族的相关知识。[2]但现代化的生活模式,使得礼仪简略化,只需要让亲朋好友来家中小聚即可。这使得传统文化遭到磨灭,家庭教育功能缺失,家庭中文化教育虚有其表。
我国西南地区民族众多。云南省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省份,分布二十五个少数民族,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主要有傣族、白族、彝族、纳西族、哈尼族、以及人口稀少的拉祜族、独龙族、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不均使得我国的少数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总体特征。[3]
每个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而且独特。各民族有自己的民族图腾和各种习俗,有些民族甚至有自己特有的语言、文字和节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民族之间交往密切,少数民族汉化现象严重,民族的传统文化逐渐淡化,已经走向消失边缘。由于西南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要保护和传承的少数民族文化瑰宝也及其丰富,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虽然国家在此方面有了大量的投入,但在民族风俗文化的保护上还是有很多不到之处。
产业化的民俗文化相当于“伪民俗”。民俗文化产业化就是把民俗文化作为宣传的媒体,更新传统民俗形成当代新民俗,或者歪曲甚至抽空传统民俗内涵的民俗都是当代的“伪民俗”。
在学校开设校本课程,把民俗教育内容融入到校本课程中,是地方上传承民族风俗文化的重要途径。
在西南地区,民俗教育难以融入学校教育。主要的原因是大部分少数民族没有文字,他们的民俗文化大多是靠传统口耳相传的途径来传承。但是,一方面,随着岁月的流逝,会用方言传递民俗文化的人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官方普通话的推广普及,使得民族语言逐步消亡。少数有文字的民族,也随着基础教育的普及,自身独特的文字难以得到使用和保留,汉化状况日益严重。看的懂这些文字和会说这些语言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民俗校本课程因此也极为缺乏师资,使得民俗文化的传承收到很大的限制。
此外,学校的校本课程本身教学时数少,能安排民俗文化的课程更少,加上教师资源缺乏,学校或地方重视度不够,学校里与民俗传承相关的课程就更难以开设。
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大多比较偏远,生活条件不如城市。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家庭,都希望后代能融入城市,享受优越和舒适的生活条件。因此,家庭中对民俗文化教育的重视度低,父母认为孩子应该学习更多科学知识,而忽略了民族知识的教育。家庭中的民俗文化元素日渐匮乏,难以为孩子提供学习途径。家庭做为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渠道的功能日渐缺失。
随着时间的流逝,只有部分高龄老人对民俗文化有所了解,年轻人开始接触更多新鲜事物而排斥传统,这使传统文化难以传承下去。大多数的民俗文化都是以“口口相传”的模式传承,但是现代家庭中受外来文化影响这种模式的影响力越来越低。如大理白族地区:白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是会说这种语言的人几乎是老人,随着子女外出,年轻人受外来文化影响,这种“口口相传”的模式逐渐被打破,没有学习对象,使得语言开始流失。随之出现的问题是,相关的服饰、建筑、节庆祭祀等文化也趋于灭亡。[4]
国家给了西南地区民俗文化保留和传承很多的优惠政策,但政策在基层落实的不全面。且相关的各社会团体间沟通联合度低,全社会支持力量薄弱,难以形成社会学习氛围。
如云南彝族“火把节”只集中于一个地区和彝族少数民族的内部举行,其他民族难以参与,各少数民族团体不会有交流,活动局限性大,难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民族文化教育氛围。
面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出现的问题,我国未来的相关对策思路应该是正确对待衰退,保存、摒弃和弘扬并举。社会、家庭、学校等全反面教育结合,将传统和现代融合,引导文化的全面发展,上下结合、表里结合,促进全面繁荣。
1、提高学生在民俗文化教育中的参与度
吕虹曾提到,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应当适当增加民俗文化教育的课时,把民族文化项目真正纳入学校课堂教学。[5]同时,将少数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当代学生的课余活动中,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做,一方面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在学校中的影响力,营造积极的民俗文化教育的氛围。
如,2016年西南科技大学举办了“2016年少数民族文化周活动”,活动上,来自藏族、维吾尔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学生表演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同时,文化周内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走廊——“欢乐的节日”主题展、“少数民族优秀学子风采展”、“映像民族”少数民族文化类电影展播等特色文化活动。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使得更多的同学了解到了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包括服饰、饰品等。特色活动的开展和课堂文化的结合使得学生更加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更好的做到文化的“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多元文化教育,将文化实体和校本课堂相融合、课堂学习和课余活动相结合,做到多元文化共同发展,以全面提高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主导作用。
2、细化民俗文化教育的内容,分类分段加以实施
民俗文化因素可以分为知识类、技能类和活动类。[6]知识类民俗课程主要包括谚语、谜语、诗歌、民间故事等民俗文化内容。这类课程适合在低幼年级开设。技能类民俗课程主要包括剪纸、刺绣、糖画、捏泥人、口技、变脸、皮影戏等民俗文化内容。这类课程适合在中低年级开始实施。活动类民俗课程主要包括赛龙舟、舞龙、舞狮等民俗节庆内容,还包括民间舞蹈、民间游戏等趣味性比较强的民俗文化内容。这类课程适合在中高年级实施。
3、规范民俗文化传承和教育的完整性
民俗文化教育的内容不够完整,比较侧重于考察建筑、服饰等物质载体。民俗文化的载体丰富,而最容易接触的就是服饰一类有实质性的载体,但服饰只是文化的表象显现。现在的民俗教育停留在表层而难以深入,民俗文化教育应当重视地方历史和民族的文化背景。应该通过对载体的学习加深其背后的文化内涵,通过学习民族的历史、居住环境、民俗社会结构了解其民族的根本文化精神。如:白族的传统服饰上有其地方性的缩影,女子头饰代表其生活环境的“风花雪月”,不同的图案代表不同的民族生活习惯,以其服饰可以看出其民族精神。也要注重保留民俗文化中的仪式感。仪式感是使得民俗文化固化的一种依托,也是文化内涵的一部分。白族的建筑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在房屋修建时必须经历看风水、祭拜神灵、吉时上梁、三年安居等具有自己特色的仪式,其中,祭拜神灵在很多民族文化都有,在白族,白族人认为是潜伏在地下某处地脉之中具有巨大破坏力的龙神,属于不能被触犯的一种力量,起房造屋之前首先要求得它的谅解,征求龙神的同意。所以房屋动土之日要请木匠师傅念经,在地基上摆放着供奉神灵的各种贡品,然后通过特定仪式对神灵进行必需的安抚。[7]这些都是民族文化千百年的结晶,现在文化简略化,一些文化仪式逐步消失,规范文化传承开始变得重要,现代民俗传承中,提高民俗文化教育的深度和内涵度,保护传统习俗的仪式和风俗的完整性变得尤为重要。
学校教育和社会团体都是民俗文化教育的途径。如果将两者结合,可以提高对民俗文化教育的推动作用。学校教育作为民俗文化传承中的一环,其力量是很薄弱的,不管是师资、内容还是形式都需要更多的社会支持。因此,学校可以加强和社会文化组织的互动合作,开展联合教育。
1、用社会力量充实学校的民俗文化教育师资力量
民俗文化教育中,教师资源的缺乏也是一大问题。教育行业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忽视,专业性的教师特别匮乏。而社会团体中,有一些熟悉民俗文化的人士。如,云南纳西族的东巴文化举世闻名。东巴文是世界上唯一保留完整的“活着的象形文字”,用东巴文书写的《纳西族东巴舞谱》是我国最早的民族舞谱和世界上仅存的象形文字舞谱。这些宝贵的民俗文化材料大多在民间流传,如果能把文化传承人引进校园,作为民俗文化教育的中间力量。他们可以一方面可以培训和带动一批学校的民俗文化教育师资,另一方面可以承担学校学生的民俗文化教育任务。
地方上要定期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培训,让更多的人可以学习和了解不同民族的不同风俗习惯,服饰特点、饮食文化等。培养专业教师以投入教育领域,为教育行业注入新的力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育民俗文化教育的氛围。
2、加强家庭中的民俗文化教育活动
家长是孩子成长路上的重要老师,家庭教育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环节,民族文化从家庭及其教育中得到滋养进而得到发展。加强家庭中的民俗文化教育是继承民族传统和保持民族特征的需要。
民俗文化中很多是关于家庭中的家规、家法、社会礼俗、伦理等,家庭可以为下一代传授民俗文化中的衣、食、住、行、婚丧、道德、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家长要有意识的培养孩子对特色文化的兴趣,如:参加特色刺绣技法学习等,以一种手工制作的方式让其感受亲手制作的荣誉感,以激发孩子的兴趣。日常生活中,家长可以带孩子多多参观少数民族文化展,少数民族特色活动,如:白族“三月三”,傣族“泼水节”,彝族“火把节”等特色活动,以亲身参与的实践方式去了解和感受其特色文化的魅力。
综上所述,在发展西南地区民俗教育的过程中,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这些载体才能让其民俗文化更好的传承下去。并且根据时代的演变,当地民俗文化都会有各自的传播和发展。
[1]柯玲.中国民俗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范婷婷《家庭教育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J].黑龙江教
育学院学报,2009,28(11):33~34.
[3]刘聪粉,仲伟周,刘瑞青,张瑞荣.云南省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空间统计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0,25(11):87~93.
[4]康志攀.陕北方言与社会民俗文化研究[D].延安:延安大学,2015.
[5]吕虹.关于建立贵州多元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机制的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06(3).
[6]崔春华.基于学校立场的民俗课程设计[J].中国德育,2016(2):23~26.
[7]张海超.建筑、空问与神圣领域的营建——大理白族住屋的人类学考察[J].云南社会科学,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