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婷婷
长城,乃古代封建国家军事战略防御的重要设施,集中了军事安全、边疆稳定的历史责任。其中明长城,集中国历代长城建筑之大成,建筑整体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形制多样、走向与沿线环境协调吻合,是人类在自然社会发展过程中遗留下具有重大文化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对明代政权繁荣稳定、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陕西段明长城,即位于今陕西省域内的明代延绥镇(榆林镇)边墙及相关遗存,大致与明代“九边”之一的延绥镇边墙相同。该段明长城横亘于陕西省北部,穿行于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之间,横跨陕北八个县区,大致呈东北西南走向,绵延1100多公里。
1、陕北明长城彰显区域文明
长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见证,传承中华民族宝贵物质与精神财富。首先,长城的修筑反应了不同民族及文化之间的交流历史。汉民族农耕文化兴盛,在历史上与周边游牧民族在不断冲突和交流中发展演变,而长城即成为两种不同经济发展方式的分割点和见证者。其次,长城沿线的动态演绎不断深化。由于长城的修筑,长城内部各方面因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构成了立体的交通系统演绎网。长城的存在促进了长城周边地区的商贸往来、道路修筑与文化关联度的发展,带动长城沿线整体交通文化发展兴起,并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演绎扩展变化,形成以长城为轴线的交通系统演绎网。最后,以长城为分界线的周边民族双向文明发展深入演进。明长城最初的修筑目的是汉民族阻挡周边少数民族入侵,而这种用途的存在促使长城沿线两种不同发展方式的民族以各自独立的、不相关联的道路发展,从而保护了汉民族与游牧民族各自发展的独特性,并且长城的存在使两种文明发生战争的几率下降,促进了民族间的稳定与交融。因此,陕北明长城是陕北地区区域发展的价值象征,延续了陕北地区区域文明的发展演进过程。
2、区域发展促遗产价值延续
陕北明长城作为历代长城研究的一部分,具有深厚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明长城沿线发生过朝代更迭的重要斗争,体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交错复杂的交流与战争历史。并且,明长城的建筑艺术及景观艺术,以贯穿大陆的尺度成为建筑融入景观的完美例证①。其完整规划设计结构体现科学价值,便于交通、利于防守,并构成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其结构、材料和工艺体现当时先进科技水平②。
明长城存在于一定区域范围内,其保护传承过程需要与区域协调发展。由于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外部性③,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会为整体区域带来正外部性及生产过程中的规模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正外部性的带动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会有长远发展前景。针对陕北明长城价值体系演进来讲,陕北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关产业的带动、技术及人才的引进、机构的合理设施与安排,都是实施明长城保护工作的基础,而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了以上要求。因此,区域经济发展促使明长城保护工作进行,同时促进了明长城的价值延续。
明长城所处区域气候条件恶劣,常年干旱少雨,以风沙天气居多,对于长城遗址本体造成了不可抗拒的破坏。总体来看,自然因素破坏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风沙侵蚀:风沙具有旋蚀和磨蚀破坏作用,挟沙风使遗址不可避免的遭受到风沙的吹蚀打磨,多数墙体已呈鱼脊状、锯齿形或驼峰形。雨水冲刷:由于黄土地区的固有特点,湿陷性是其主要缺陷所在,雨水成为夯土长城破坏的重要因素,夯土疏松容易在暴雨过后出现大面积坍塌,对墙体基础部分破坏严重。植物生长:深根系植物在生长过程中根系的发育也会使遗址本体结构遭到破坏,加速长城本体的损毁速度。地质灾害: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的破坏在长城全线普遍存在。
由于明长城地处离城市较为偏远的山区,经济发展条件落后,文化遗产管理存在难度。目前未设专人对遗址本体保存状况进行评估管理,日常巡查并未开展,各方面保护设施建设尚未跟上。明长城沿线基本都分布有村落,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对遗址的蚕食一直都是明长城保护面临的紧迫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密度的增加,以及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各类工程措施,都对长城遗址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长城沿线居民长期取土、耕种、放牧以及在遗址本体上开挖窑洞等行为均对长城本体造成较大程度破坏。以上行为不仅影响遗址本体安全,同时也侵蚀遗址周边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首先表现为交通可达性低。可达性应从两方面说明:一种是从外围区域到长城本体的可达性,另一种是整体长城遗址沿线间各单体之间的可达性。明长城遗址本体地处偏远山区内,距市中心较远,道路通达程度较差,致使遗址保护难度增大,保护措施达成力度低。其次表现为目前电力和通讯设备的现状与长城保护要求相差较远。长城周边与外界联系设备缺乏,加之遗址地处山区,通信信号弱,与外界联系不便,导致多处遗址本体在被破坏之后很难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关处理,文物保护措施执行力较差。
汾河灌区位于山西省中部的太原盆地,灌区地跨三个地市,即太原市、晋中市和吕梁市。灌区东西宽约20 km,南北长约140 km,全灌区总耕地面积10.5万hm2,设计灌溉面积约10万hm2。灌区的主要农作物包括春玉米、冬小麦等。灌区年灌溉引水量约2亿m3,亩次灌水定额约100 m3[10]。
明长城遗址所在地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周围基本不存在现代化设施,人口数量少且主要成分是农民,生产生活以传统农业耕种为主,个别区域居民更是靠天吃饭,农业生产效率极为低下。因此,对于这些生活基本需求都不能保证的居民,其生活主要关注点是温饱问题。当地居民没有充分意识到明长城对于其生存发展的意义,对明长城遗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其保护并且缺乏保护积极性。因此,明长城保护缺乏当地居民的有效支持,对明长城遗址本体破坏的人为因素也由此产生。
后发优势④理论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了有效的借鉴。明长城是具有深厚历史、科学、艺术及文化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延续了我国长城发展的历史文脉,是现代人认识历史、感受历史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其处于山区,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程度低,导致目前遗址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城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存在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滞后性,由于文化遗产具有特殊价值优势,因此这种滞后性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潜力,该地具有充分的后发优势。应用已经存在的先进技术更为容易,花费的成本更小,只要构建合理的基础设施及专业人力资源,先进技术的植入便较为容易实现。这样通过直接引入借鉴的方式比依靠自身积累研发所支付的成本要小很多,但是得到的收益却十分可观。
发展基础设施是指政府运用财政资源直接参与或通过制定优惠规定鼓励私人企业投资于遗产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常用的政策措施。从长期来看,遗产保护区能否获得先进的生产与社会基础设施,对遗产保护区内寻求长期发展的要求至关重要。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建立完整保护措施,改善遗址区内居民生活环境,才能实现遗址区内外经济的均衡发展。
实现明长城遗址保护与传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至关重要。应该建设完善出入明长城遗址区的道路系统,以方便文物保护工作者展开工作,以后逐步建设完善保护设施、通讯设施等的建设,为明长城遗址区的保护和利用建立全方位的、立体的保护开发系统,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并为当地居民的生活提供必要的保证。
明长城遗址区与其所处地域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来自经济生活的盆困使当地居民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对遗产资源的依赖性很强,并且由于遗产保护事业的要求,遗产地居民丧失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很多机遇。可以说,遗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遗产地居民生产生活的落后。因此,要改善这种现象的重要手段就是对遗产地居民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政府应该通过拨款、税收减免等手段对遗产地居民进行资金补偿。拨款是遗产保护区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指政府运用财政资源对遗产保护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的免费资金赠与⑤。通过政府拨款可以缓解遗产地居民收入水平差、生活贫困等问题,解决居民资金困难问题。此外,税收减免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区域政策工具,是指对遗产保护区的企业或个人的特定经济活动应纳的税收与以减少或全部免征⑥。这同样可以解决遗产地居民的生活负担,从间接上增加了遗产地居民收入,有利于改善遗产地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而要加强明长城同当地区域发展之间的联系,转变明长城当地经济发展方式十分重要。明长城所在地生产方式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生产效率极低,是一个明显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会带来很多弊端,不利于明长城所处区域长远发展,也会破坏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导致当地本来就很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更大的破坏。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明长城遗产地经济落后局面,应该转变当地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变,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机器设备等方式,逐渐向集约型经济转变。
任何一处文化遗产都处于一定的区域环境之中,对其保护与发展的研究离不开对其所处区域的探讨。同样,实现明长城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和谐共生,需将其放入区域视角内进行研究。本文从区域发展视角入手,对明长城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影响进行论述,提出目前明长城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区域经济发展视角为其探寻合理的发展路径。
注释:
①陕西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明长城陕西段保护总体规划大纲[Z].2009.
②同上。
③杜丽.公共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④后发优势是指相对于行业的先进入企业,后进入者由于较晚进入行业而获得的较先动企业不具有的竞争优势,通过观察先动者的行动及效果来减少自身面临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相应行动,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⑤杜丽.公共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⑥同上。
[1]陕西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明长城陕西段保护总体规划大纲[Z].2009.
[2]杜丽.公共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3]王必达.后发优势与区域发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施惟达.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6):1~4.
[5]周锦,顾江.文化遗产的经济学特性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学报,2009(10).
[6]赵宇鸣.西部文化遗产业发展中的经济主体行为研究[J].开发研究,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