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天姣
摘 要:坚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的政治主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洁政治建设,这符合人民的期盼,时代的发展需要,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廉洁政治的内在逻辑进行分析,认为公众参与是廉洁政治建设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廉洁政治;公众参与;协商民主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7-0057-0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1]。构建廉洁政治生态已成为新时期我党加强执政伦理建设的重要课题。中共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党的十九大所强调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2]的廉洁政治生态目标,是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部署。
一、廉洁政治的内在逻辑
廉洁政治是一种政治设计。政治设计属于社会工程,其核心是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写入“建设廉洁政治”要求,这意味着构建廉洁政治不仅仅是执政党自身的执政要求,同时也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所提出的廉洁政治建设并不是对原有廉政制度的小修小补,也不是零敲碎打,而是在全面思考存在的问题,整体谋划中国政治发展的未来,在廉政制度体系基础上进行的顶层设计,用整体规划和战略谋划廉洁政治的发展框架和路径。因此,廉洁政治的设计与发展必须综合考虑国家历史背景和现实发展,通过顶层设计进行制度安排,从而实现政治共识的形成、政治体系的延续、政治信任的维系。
廉洁政治是一种价值取向。具有三种价值目标,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其中蘊含着三种价值维度——公共精神的价值维度、协商民主的价值维度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维度,三者之间具有协调统一性。公共精神的价值维度,政治设计的目标是通过公共权力的制度制约,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精神的体现,它包含民主、平等、自由、秩序等一系列基本价值命题;协商民主的价值维度,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出现源于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3]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协商民主实际上提供了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紧张度、寻求社会良性互动的一个平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2],“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人民至上的价值维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毛泽东认为,党和政府的全部合法性完全来自人民的认同,所有权力都是来源于人民的授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正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至上价值的体现。
二、廉洁政治的实践路径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党的廉洁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从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立法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实践。在瑞金苏维埃政府时期,毛泽东曾教育党员干部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做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召开的中共五大上,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法律法规,包括《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等,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把我党建设成为廉政为民的清廉政党。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建设廉洁政治的过程中,要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开拓新的实践路径。而实现廉洁政治建设,必须构建大众参与的民主制度体系,培育法治精神、建立法治机制,完善制度设计、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必须通过坚定不移的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的价值目标。建立大众参与的民主制度。清正廉洁是政治体系建设的必然目标和价值体现。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民主制度的建设。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4]。人类的政治经验也表明,只有建立大众参与的民主路径,才能将腐败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程度;树立和培养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2]。法治是廉洁政治的基础,也是实现路径。法治发展的追求目标是政治廉洁,两者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实现法治建设必然要抓住关键,即培育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构建司法独立的法治机制,摒弃人治思维和观念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完善制度建设,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公共权力的滥用是产生腐败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要解决腐败问题、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要加强对于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而实现监督、制约的长效性和持续性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完成。把权力的使用进行合理的规约,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通过建立监督机制、惩罚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实现“不敢腐”的制度约束,“不能腐”的制度环境和“不想腐”的制度氛围。无论是公众参与的民主体制、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还是规约公权力的制度完善,都是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权力的再分配,将涉及千百万人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的变动,关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必须有序进行。
三、公众参与和廉洁政治建设
党的十九大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基本立场,其群众观为公众参与的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公众参与既是廉洁政治的价值取向,也是政治廉洁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以反腐败为抓手重塑执政党的执政形象、重构中国的官场,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现实作用,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公众参与与廉洁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习近平曾明确指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是协商民主的基础,协商民主的实现也就是公众参与决策、监督的过程。
早在抗战时期,我党就在延安地区进行了带有实验性质的公众参与的民主实践,确立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正是这种政治架构,让抗日阶层的利益得以调节与平衡,实现了全民族的大动员。也为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协商建国理论乃至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剧烈转型,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也一直在生长。特别是最近十余年,中国开始逐步步入工业化阶段,新的社会分层日益加剧,新的利益群体不断聚合且诉求多元,群体性事件和社会极端事件多发高发,民众参与政治建设的诉求日益强烈。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协商民主逐渐体现出自身价值,就政治建设和目标追求而言,更加强调理性、平等、包容、妥协……这是协商民主所崇尚的价值取向,对于当今中国而言甚为宝贵;就政治参与路径和平台建设而言,协商民主实际上提供了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紧张度、寻求社会良性互动的一个平台。民主恳谈、网络议政、立法听证、参与式预算、工资协商、社会大调解、人民陪审团,这些带有明显协商性质的民主形式,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出发点,从基层试点开始,逐步提升为重要的协商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过程,也关注决策的执行,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也关注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
由此可见,公共参与包含了协商民主的基本要素,具有协商民主的价值。这种参与式的民主形式,“既肯定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又尊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力图通过完善民主程序、扩大参与范围、强调自由平等的对话来消除冲突,保证公共理性和普遍利益的实现,以修正代议民主模式的缺陷”。其价值追求的本身正是公众参与精神的体现,也是我党进行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实现路径。
参考文献:
[1]中國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新华网,(2016-10-27)[2018-3-27].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0/27/c_1119801528.htm.
[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新华网,(2017-10-18)[2018-3-27].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19cpcnc/2017-10/27/c_1121867529.htm.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新华网,(2013-11-12)[2018-3-27].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2/c_118113455.htm.
[4]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