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8-10-23 05:39高浪丽郝秋奎张雪梅
实用医院临床杂志 2018年5期
关键词:障碍者医疗保险子女

赖 娟,高浪丽,郝秋奎,张雪梅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干部医疗科,四川 成都 610041)

家庭功能是家庭及其成员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良好的家庭功能可以为其提供物资和精神支持,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家庭小型化和家庭人口结构及规模的变化发展,家庭面对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需要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来代替子女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及适当的精神照料[1],因此,入住养老机构将是我国养老形式的发展方向,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传统观点认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偏低,这在既往研究中也得到部分证实。目前国内外对家庭功能的研究多集中在社区老年人中,对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的研究较少,且无一致结论。本研究对成都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情况进行调查,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4年4~7月成都市2所养老机构293名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年龄≥60岁,长期居住在养老院,能正常沟通,同意参加本调查者。排除标准:有严重精神疾病、药物依赖及明显记忆与认知功能损害、明显听力和语言表达障碍者。

1.2调查方法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发放问卷,请老人自行填写,对于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独自完成问卷者,由调查员按照统一的方式读出问题,根据老人的回答客观记录。对疑有老年性痴呆者使用简易精神状态量表予以排除。问卷当场发放,当场回收,并对问卷进行逐一核对和整理,有缺失项且无法补全者视为无效问卷。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297份,回收295份,有效问卷289份,有效回收率为97.3%。

1.3调查工具① 一般情况调查表:包括老年人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②家庭关怀指数问卷(APGAP)。包括适应度、合作度、成长度、情感度、亲密度5个条目评价家庭功能。计分标准为,“经常”计2分,“有时”计1分,“几乎从不”计0分。评价结果:总分10分,0~3分为家庭功能严重障碍,4~6分为家庭功能轻度障碍,7~10分为家庭功能良好。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变量,采用Mann-Whitney检验。计数资料以原始频数或百分率表示,比较采用卡方检验。使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中的向后法筛选家庭功能的影响因素(Wald法)。P< 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一般资料289名老年人,年龄61~100岁[(84.1±6.1)岁];女185人(64.0%),男104人 (34.0%);已婚104人 (36.1%),丧偶173人 (60.0%),未婚或离异11人(3.9%);文盲22人(7.6%),小学及初中93人(32.2%),高中及以上174人(60.2%)人;既往独居93人(32.5%),与配偶居住者97人(33.9%);与子女或亲属共同居住的96人(33.6%);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中,公费医疗为73人(25.8%),医疗保险支付为195人(68.9%),自费者占15人(5.3%)。

2.2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情况老年人APGAP评分0~10分[(9.47±1.6)分],家庭功能良好者268人(92.8%),家庭功能障碍者21人(7.2%),其中家庭功能轻度障碍者16人(5.5%),家庭功能严重障碍者5人(1.7%)。

2.3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老年人家庭功能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与居住状况、医疗保险情况以及抑郁情况,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2.4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的多因素分析二元Logistics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与配偶同住和拥有医疗保险是家庭功能的保护因素,而抑郁是家庭功能状态的危险因素。见表2。

表2 二元Logistics回归中与家庭功能相关的因素

3 讨论

3.1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总体评分较高研究表明,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总体评分为(9.46±1.64)分,这与罗伍春等[1]研究结果相比总体评分相对偏高。本次调查的是成都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这可能是目前城市老年人及子女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有很好的经济保障,且现阶段城市老年人的文化程度较高,能更好的与配偶及子女沟通,自我健康维护意识及能力较强。随着当前信息时代及交通便利的发达,老年人在遇到困难和危机时能够合理利用资源,得到比较满意的帮助。

3.2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功能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3.2.1居住状况 本研究结果显示,老年人与配偶同住是家庭功能的保护因素。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家庭功能障碍者仅为2.0%,而独居或与子女或亲属居住的老年人,家庭功能障碍者为分别为14%、6.2%,独居或与子女或亲属居住的老年人发生家庭功能障碍高于老年人与配偶同住。这可能与子女或亲属虽然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但远不及配偶给予精神上的需求有关。对于老年人来说,配偶在晚年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另一方面,老年人子女数大幅度减少以及子女因工作繁忙或要照顾自己的家庭,相比其配偶而言,没有足够的时间与老年人进行交流,对老年人的照顾时间也有限。但总体来说,与配偶子女同住的好于独居的老年人,这与冯丽娜等[3]研究的结果一致。

3.2.2医疗保险 研究还显示医疗保险是家庭功能的保护因素。在此次调查中,有95%的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来自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5.3%的老年人是自费。公费医疗的老年人家庭功能障碍者为6.8%,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家庭功能障碍者为6.2%,而自费的老年人则占26.7%,自费的老年人家庭功能低于有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者。与孙敏等[4]调查的一致,享受公费医疗的老年人,其文化程度和月收入均高于享受其它制度的老年人,其经济地位也高于非公费医疗享受者。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老年人,其家庭功能也越好;而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的老年人,其家庭功能也越低。本研究有68.9%的老年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险,他们希望得到更好的养老政策及经济支持,如医疗保险制度能包括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消费等。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扩大医保的范围,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医保,对改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极大意义[5]。本研究没有纳入收入的变量,是因为可能会带来一些偏倚。

3.2.3抑郁 抑郁是家庭功能的危险因素。本研究显示抑郁与家庭功能存在明显的相关性。这与王惠珍[6]的结果是一致的,这也充分表明抑郁是生活在养老院中的老年人非常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离开亲朋好友,来到陌生的生活环境,难免感觉孤独、失落;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身体功能逐渐衰退,容易并发多种疾病,病情反复,导致负性情绪和消极行为[7];再加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认为自己成为了家人的负担,容易产生生活没有意义的想法,对许多事都不感兴趣。家人应充分尊重老年人的选择,经常和老年人保持沟通,有助于减少老年人的负性情绪[8]。本研究中有7.2%的老年人家庭功能存在障碍,结果分析显示,老年人抑郁状况与家庭功能存在明显相关性,家庭功能良好者,抑郁评分低;家庭功能障碍越明显,抑郁评分越高。为了预防老年人抑郁,子女需要更多的关注老年人,经常与老年人进行情感交流,给予老年人足够的关爱和温暖。

综上,本研究仅对成都市2家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状况及相关因素做了初步探讨,涉及的养老机构不够多,样本量还较少,使研究结果有一定的局限性。仅能为养老机构的照护人员改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提供一些依据。因此,如何增加养老机构的覆盖面,扩大样本量,深入研究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家庭功能状况,将是我们下一步即将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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