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通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时期,而消费金融的良好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加快经济结构转变。我国消费金融目前发展逐渐趋于多元化,因此对消费金融多元化发展的研究极为重要。本文阐述了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环境,分析了我国传统消费金融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并探讨了我国消费金融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希望能为业界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消费金融 互联网 多元化 发展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国内消费,我国施行系列消费金融的相关政策,如降低房贷首付比例、促进消费金融多元化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始涉足消费金融领域,与传统消费金融共同发展、形成互补。正是由于消费金融的发展具有个性化的特点,因此要从多角度分析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以便掌握消费金融市场态势,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基于此,本文拟对消费金融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探讨。
消费金融发展的背景与环境
从政策环境上来看,消费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扩大内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以刺激消费的提升。2013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2014年8月和10月,国务院分别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这一系列政策都是为了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在消费金融发展上,2009年银监会出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是第一项消费金融服务相关政策;2013年全国增加多个包含广州、泉州、武汉等在内的城市参与消费金融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放宽参与消费金融的门槛与限制,全国大范围内建立消费金融试点工作。此外,为了解决消费金融市场征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2013年3月,国务院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2014年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这一系列政策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从经济环境上来看,一方面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GDP的增速趋缓。近几年,很多企业甚至出现利润负增长,倒闭的企业数量更是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需求刺激的效果不佳,因此要调整经济结构,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也要求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以刺激消费。艾瑞网调查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6年,我國消费信贷市场交易额分别为7.5万亿元、8.9万亿元、10.4万亿元、13万亿元、15.4万亿元、18.1万亿元和21.7万亿元,年增长率约为19.56%。从2012年到2016年,我国P2P市场交易额分别为229.6亿元、975.5亿元、2514.7亿元、8302.5亿元、14180.6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61.25%。从2012年到2016年,我国信用卡交易数量分别为33.1千万张、39.1千万张、45.5千万张、53.2千万张、66.3千万张,年增长率约为26.59%。可见,我国消费金融的经济环境发展势头较好。
从社会环境上来看,我国消费金融早在货币产生的时候就形成了,然而却发展缓慢。改革开放后,四大银行快速发展,再加上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服务也更加周到。另外,消费者的理念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渐渐发生变化,开始接受并尝试接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入21世纪后,各种智能设备、分期购物等消费热点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消费观念不断更新,超前消费逐渐被消费者接受,这些都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总的来说,当前不论是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为消费金融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消费金融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传统消费金融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传统消费金融起步较早,发展较为稳定,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出现及快速发展,传统消费金融也呈现互联网化的特点,两大消费金融市场日益融合,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一)传统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逐步规范并稳步发展。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消费金融市场从一百年前就开始起步,经过长期沉淀,市场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主要体现在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消费金融市场法律法规、健全个人征信体系、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市场管控系统逐渐完善。从我国消费金融发展历程来看,从1999年至今,国家对消费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于发展消费金融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我国消费金融市场逐渐迈向规范化进程。从消费金融企业发展的角度分析,我国首家消费金融企业——北京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此后许多消费金融企业逐渐成立并逐步发展;2014年1月,一些私人消费金融企业开始渐渐成立,也出现了几家创业型消费金融企业;之后,部分上市公司也开始将消费金融领域作为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比较典型的例子如生意宝出资与杭州银行合作成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海印股份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起成立中邮消费金融公司等。至此,传统消费金融经过将近十年的发展,不断扩大试点范围,逐步规范,稳步发展。
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传统消费金融日益呈现互联网化也是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之一。互联网的普及极大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传统的消费金融服务通常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般是在实体网点、电话中进行服务,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能够让用户在网络环境下随处体验服务。消费金融互联网服务的形式不仅是问答的方式,还能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与用户进行互动,还能参与到用户的社交范围内,根据用户需求的不同提供人性化服务。消费金融互联网化较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如消费金融企业提供的“急速放款”、“循环贷款”以及“场景互联网贷款”等。另外,对于传统消费金融机构——银行而言,由于银行具有较为特殊的垄断性地位以及不具备构建消费场景的优势,这都导致银行等传统消费金融公司在这一领域得不到更好发展,而互联网公司能够利用广阔的互联网平台和资源,通过与线上电商或者线下实体进行整合,从而打造低成本、高服务、高便利的消费场景,可以更好地提供产品与服务。由此可见,互联网化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发展速度快。从广义上来说,互联网消费金融通常指在线支付和互联网理财这类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该类产品在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从2004年开始,我国就出现了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在线支付平台,到目前为止类似的在线支付平台数量已经超过400家;从2006年开始,P2P网贷开始在市场上迅速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到2016年年底,全年P2P网贷金额超过10000亿元。不仅如此,还有许多不同类型的为消费者定制的个人投资理财产品也蔓延全国。从狭义上来说,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消费信贷为主的业务。从2013年开始,出现了以分期乐、趣分期为典型的创业型企业,这些企业专门为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的借贷服务。2014年年初,京东推出了“京东白条”,天猫也随后推出了“天猫分期购”、“花呗”等消费金融服务。互联网消费金融得到极快发展,使得工薪阶层、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各个阶层的人都能获得便捷、高效的消费金融服务。
竞争日益激烈。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不断发展,行业内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从艾瑞咨询数据当中可以看出,2015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184亿元,2016年达到238亿元,并且预计未来三年的增长率将超过40%。从2013年开始,各种电商企业开始涉足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2013年2月,京东与金融機构合作,专门为京东的用户定制出“京东白条”用于个人消费金融;同年7月,阿里巴巴推出“天猫分期购”,12月又与亚马逊和招商银行联合推出“花呗”,提供分期付款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使消费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无论是电商企业阿里巴巴、京东等,亦或是P2P网贷平台如人人贷、拍拍贷等,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之间竞争呈现白热化趋势。
发展形式多元化。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一开始的P2P网贷模式已经发展到多元化的模式。不仅如此,传统消费金融业逐渐互联网化,例如中国银行消费金融通过O2O的方式,将线上与线下业务相结合,线下业务通过与网点商户达到合作,合作已覆盖全国80%的省份,网点多达800家。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形式多元化,主要体现在:第一,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最早是从第三方支付开始的,先是阿里巴巴公司于2004年推出了支付宝,腾讯紧随其后于2005年推出财付通,然后是百度于2008年推出百付宝。2010年,国家开始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至此很多第三方支付开始逐渐发展。到2016年年末,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达到将近600家,年市场交易额达到120亿元。第三方支付的类型总的来说可以划分成互联网支付、收单、移动支付和预付卡四种。现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第三方支付形式逐渐覆盖到保险、基金等方方面面,而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未来第三方支付的主要方向是移动支付。第二,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成P2P理财与“宝”类理财。P2P理财是从2006年开始在国内起步,并在2010年以后得到迅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年度P2P理财市场交易额达到2687.3亿元。“宝”类理财相对P2P理财起步时间较晚,最早是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平台推出的余额宝理财。第三,互联网贷款。起初互联网贷款方式通常是P2P网络贷款或者互联网小额贷款,这两种服务的对象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缺少对客户个人的服务。最近兴起的互联网银行着重把客户消费金融作为主要对象,例如2015年初成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把个人消费和小微公司作为服务对象。此外,还有些电商企业以互联网贷款的形式进行,最开始试行的就是京东,该企业在2014年2月推出了“京东白条”,将企业自身的资产提供给商城的客户,并提供长达一个月的免息延后还款服务,也可给客户选择三个月到两年的分期付款。随后是天猫推出类似服务,即“分期购”。此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还有其他形式,如2014年9月百度和中信信托、德恒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影股份一起合作推出“百发有戏”,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为消费者定制符合自身个性化需求的投资理财产品和服务,也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形式创新。
消费金融多元化发展趋势分析
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全渠道发展为大势所趋。传统的消费金融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而言,传统消费金融企业具有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近距离与消费者交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量身打造个人“金融服务管家”。随着近年来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趋势越来越明显,金融机构线上与线下充分融合,全渠道发展为大势所趋。对此,传统金融机构在将来会推出越来越多的掌上生活APP,将千千万万人的生活、消费与金融相结合,解决客户吃、喝、玩、乐、购等方面的需求,并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场景以丰富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将人与消费、人与金融之间的关系进行重塑,客户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电脑客户端随时了解线下动向,体验线上与线下的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消费者体验形式多元化发展。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消费金融体验形式即为房贷、车贷等此类有抵押和担保性质且金额较大的消费借贷,而互联网的出现,将消费金融体验变得更加多元化,陆续出现了留学、养老等新型消费金融场景。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开始,除了房贷、车贷和信用卡贷款之外的消费金融贷款需求量不断提高,在这十年内这一比例从原来的4%增加到14%。此外,贷款时间也逐渐缩短,逐步转向短期贷款的方式,十年间短期贷款比例从原来的9.6%增加到33.8%,互联网与消费贷款的互相融合,催生了越来越多新型的消费金融场景。由此可见,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消费者体验形式也逐渐体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便利性、高效性等特点,投资方按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消费者传播,将消费金融融入到消费者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让消费者参与更多形式的体验,是消费金融发展的趋向。例如,将用户体验从PC端转移到手机移动端,便于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享受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笔者认为,今后消费者对消费金融的体验形式会更加多元化,例如消费者通过某个消费金融机构的一款产品,同时体验电商、旅游、教育、租房、3C电子等不同业务场景,并且通过一站式的购物平台选择多样化的优惠活动,以及享受多平台一键跳转、订单查询等消费体验。
消费金融与营销模式的多元化融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而言,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能够快速、准确地将消费理念与服务传播出去,但是如果要从根本上获得消费者的信赖、接纳与肯定,就需要善于整合资源。目前已经有很多互联网代表企业将消费金融与营销模式多元化融合,例如京东白条使用优惠策略的营销模式,引导用户去体验消费金融服务;物美超市采用参股的方式参与到“马上消费金融”业务,让用户在物美超市的零售点可以通过这个APP进行消费信贷。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优化流程服务、提升商家形象、完善平台管理体系,将营销模式与消费金融结合在一起,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此,建议以大型电商企业以及交易规模较大的线下销售商为首,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运用自身渠道优势传播互联网消费金融理念;其他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可以模仿大型电商企业,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贷款以及其他形式方面进行创新。例如,电商企业可以将分期付款消费金融融入到其营销模式当中,并贯穿消费者日常开支、理财等一系列过程,将消费金融与营销模式进行多元化融合,将消费金融的理念灌输给用户,更好地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总的来说,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消费金融发展迅速,传统消费金融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都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特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也弥补了传统消费金融的一些空缺,但是有些地方却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難以替代的,因此未来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全渠道发展为消费金融发展趋势。消费金融的多元化发展还应当注重将传统渠道与互联网渠道相结合,注重消费者体验形式多元化发展以及消费金融与营销模式的多元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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