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学”,古时记作“学”。上面一部分就像两只手与“爻”的组成部分,“爻”表示算筹,意喻着手把手地传授、教导;中间一部分表示房屋,在房屋下面有个“子”字,表示教授的对象,合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手把手教授算术、习字的屋子”。因此,“学”这个字,在古汉语中本用于表示学习的场所,后来逐渐延伸出“通过操作、模仿、练习从而获得知识、技能、经验”的动词之义。
“习”,古时记作“習”。上面一部分是“羽”字,象征着小鸟的翅膀;下面一部分是“日”字,表示太阳。将这两部分合起来,便可以理解为小鸟在太阳下练习飞行。可见,“习”字在古汉语中原指动作的模仿,表示小鸟练习飞行的意思,后来才逐渐演变为对知识、技能等的学习之义。
“学”≠“习”。古人造字时,便已经注意到了“学”与“习”的内涵各有侧重。“学,觉悟也”(《说文》),“学”,侧重于“悟”,注重个体对知识的领会、思考、体悟。学的过程即是个体通过自我觉悟、内省而获取知识、经验的自觉行为。“习,数飞也”(《说文》),“习”,侧重于“练”,注重个体对动作技能的重复、模仿和训练,正如小鸟试飞,即使是本能,也需要不断拍打翅膀勤加练习才能掌握。学习的過程重在自我习得与觉悟,学习的目的重在掌握方法,学会思考。个体内在的学习需求尤为重要,唯有自觉的意识,才能产生有价值的思考和觉悟。学习并非简单的反复操作和训练,学习的过程是在不断的研究、探索和发现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再通过不断的实践、操作和练习形成技能,持之以恒,循环往复,才能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学”>“习”。学习的本质不仅仅是掌握知识,正如怀海特在《教育目的》一书中所言:“智力教育还有另一个要素,模糊却伟大,而且更重要——古人称之为‘智慧。没有一些基础知识,你不可能变聪明;你轻而易举地获取了知识,但未必习得智慧。”可见,培育素养、启迪智慧才是教育活动的终极目标。对于学习主体来说,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确实需要通过训练的途径获得,然而,却不能仅仅止步于简单机械的重复,更重要的是在学习过程中,个体要学会思考,掌握思维方法,学会用理性的眼光观察世界,学会用理性的思维分析事物,从而产生智慧,这才是教育的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