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志勇 汤小凤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短板”,而农村学前教育则是这个“短板”中最薄弱的一环。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战略目标,近年来,江西省芦溪县坚持“公益、普惠、优质”的办学原则,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难题,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新道路,成功获批第一批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目前,全县幼儿园共137所,公办园占66%,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幼儿总人数的62%,普惠性幼儿园占9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一年毛入园率分别达92%、100%,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1所。芦溪县的经验可以为做好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構建“公办园”办园体系,合理规划全面覆盖,实现“入学有场所”
芦溪县在谋划学前教育发展上不断向“高”处发力,迅速拓展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空间。一是高目标定位。芦溪县致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并驾齐驱,确定了“超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战略规划,明确了打造“全国农村学前教育示范县”的目标定位,将学前教育纳入乡镇、部门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制定了《芦溪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等纲领性文件,坚持将每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1号议题专题定为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探讨。
二是高起点规划。芦溪县制订了第一、第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起点规划学前教育网点布局,采取“新建一批示范园,扩建一批村级园,改建一批点区园,合并一批街社园,关停一批家庭园”的发展办法,实行以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独立幼儿园为主体、幼儿园教学点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全面发展模式。同时还邀请国内知名专业设计师对办学进行指导,打造优质的农村精品园所,实现教学环境儿童化、教学设备现代化的目标。目前全县110个行政村重新规划幼儿园130所,新建、改建中心幼儿园9所、村级幼儿园82所、县直幼儿园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3所,公办幼儿园数量从2011年的1所增加至现在的90所,村级幼儿园覆盖到了每一个行政村,实现了所有学前班向乡村幼儿园全面转移的目标。
三是高标准保障。芦溪县通过“自身投、向上争、融资筹”的方式,不断加快学前教育建设步伐。每年县可用财政金额约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建设的财政金额高达4000万元,约占年可用金额的6%。6年来县政府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4亿元,融入社会资金1.1亿元,全部投入学前教育建设。芦溪县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对公办园实行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县财政每年在拨款上投入1500万元以上。新建的幼儿园实行县委常委挂点督导,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人马、一个实施方案、一个奖惩办法”的“六个一”推进机制,这一做法为建设一批优质公办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办园体系的建成使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1年的50.6%提升到了目前的92%,可谓成果显著。
二、运用“普惠性”改革思维,园所规范可信赖,实现“民办有保障”
芦溪县构建了“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发展模式,推进民办园与公办园同管理、同督导、同发展,以确保民办园同样享受优质的普惠政策。一是“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使办学底气更充足。凡是民办园建项目一律享受减免建设规费、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立项批复、施工许可等方面,一律优先办理、优先审批。分别占地25亩、15亩的芦溪县第二保育院、第三保育院就是两个受惠的例子,这两所民办园合计减免2600万元。近两年来,民办园建设减免各项规费达9800余万元。另外,芦溪县还着力撬动社会投资,通过社会融资、资产置换、村民捐资等方式,加快幼儿园项目建设,先后协调金融机构发放低息贷款2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办园建设。同时放宽准入条件,积极扶持引导本土企业家投资。目前全县吸引社会投资兴建了芦溪县第二保育院、第三保育院、新泉幼儿园、翰林幼儿园4所标准民办幼儿园,引进资金达8200万元。
二是“严格准入+精准管理”,使办学行为更规范。芦溪县出台了《芦溪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开展“民办幼儿园达标工程”,以两年为期,做到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关闭一批,目前在原有230所民办园的基础上,淘汰、关停不合理、不达标的民办园183所。同时对民办园实行分等级认定,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标准每月每生不超过480元,并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为鼓励办学,芦溪县出台了稳定有效的普惠性民办园奖励政策,从办园条件、师资持证、等级晋升等方面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2万至10万元奖励补贴。为保证教职工权益,芦溪县着力督促民办园依法及时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三是“业务指导+跟踪服务”,使办学品质更优良。为提高民办园师资水平,芦溪县在民办园派驻公办园长和优秀教师,将公办园管理理念带到民办园,以此提高民办园的管理水平。派驻的公办教师服务期间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近年来共派员28人次。同时加强民办园师资培训,保障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同等享有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培训的机会,提高民办园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
三、创新“突破性”补充机制,队伍建设可持续,实现“师资有活水”
幼儿园建成后,教师队伍是核心保障。基于此,芦溪县实施了“三个一批”政策,实现幼儿教师“够得用”“留得住”“教得好”。
一是定、招、转扩充一批。近年来,芦溪县定向培养幼师59名(已上岗26名),公开招聘54名,转岗调剂小学在编教师22名。目前,在编幼师从原来的45名增加到147名。
二是县聘园用补充一批。对于非在编幼师,芦溪县采取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以及通过幼儿园调度使用的方式补充一批合同制幼师。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专项经费,保障其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五险一金”。2017年,县聘园用教师80名,计划两年内再招聘160名。
三是自主培养提升一批。芦溪县大力实施“高校委培计划”,每年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选拔50名学生委托高校培养,毕业后推荐到全县各幼儿园就业,目前已累计培养206名,就业82名。与此同时,芦溪县大力实施“教师培优计划”,组织学前教育管理者、骨干教师先后赴上海、深圳、武漢等发达地区学习。此外,芦溪县还实施“自主培训计划”,邀请知名幼教专家、组织县科学保教团队入园对教师进行综合技能培训。该项目四年来累计投入260万元,培训8000余人次,人均受训机会超10次。
四、树立“激励式”目标导向,内涵发展增活力,实现“教学有质量”
芦溪县努力丰富学前教育内涵,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学前教育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
一是建立督导考核“评估库”,用好“指挥棒”。为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芦溪县制定了《芦溪县幼儿园目标管理评价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幼儿园规范办园监管机制,全面衡量每所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对幼儿园实行A、B、C、D四个等级评定,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进行奖优罚劣。
二是建立保育保教“智慧库”,点燃“助推器”。芦溪县坚持环境育人,打造室内温馨雅致童趣、室外自然生态野趣的园所环境,形成鲜明的办园风格。为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芦溪县结合本地电瓷、灯彩、花木等传统文化,开发了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本课程。同时还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念,把游戏还给孩子,大力开展幼儿户外游戏、区域游戏、亲子游戏等活动,防止“小学化”倾向,做到科学保教、科学育儿。
三是建立教学教研“经验库”,打造“桥头堡”。为建立学前教育教学教研指导网络,芦溪县将全县划分为3个片区,组织科学保教团队指导开展片区科学保教活动,将科学保教向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延伸。此外,芦溪县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努力营造科研氛围,组织教师进行课题培训,以幼儿一日活动为依托生成课题并进行实践研究。多年来,芦溪县探索出了“家园互动”的教学模式,促使幼儿园、教师、家长形成“学习共同体”,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让每个适龄儿童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学前教育的最终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多方合作、砥砺前行,可谓任重道远。
(江西省芦溪县教育局 337200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政府 3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