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高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思路

2018-09-12 11:05朱可
经营者 2018年10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专利

朱可

摘 要 中小型高新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作时,常遇到各种情况和问题。笔者根据自身总结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和操作方案。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 商业秘密

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的发展和变化,高新企业的不断增多,各种技术的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日益重要的工作。随着国家的持续引导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正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许多中小型技术型企业,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然是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处理思路。

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建议

(一)对知识产权进行片面的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误区就是只需要做好专利保护。

申請专利的商业目的是通过公开技术获取一定时间的政府保护,来组织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但专利的保护时限比较短(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且公开的技术同时会提高竞争对手的技术水平。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可避免技术的公开,只要保护措施到位,可以持续保密,确保竞争对手无法获取利用;但不利之处是一旦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或其他手段掌握相关技术,则有较高的维权难度。

知识产权保护应当包含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具体保护方式的选择可以参考:

第一,按布局的需要。按照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可对技术涉及的辅助性内容申请专利,但对其中的关键、核心的部分作为技术秘密保护。虽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依据专利文献了解或实施该专利技术,但是无法取得比专利权人更好的实施效果。这样能维持专利权人在专利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按保护的难度。通过反向工程可较容易获得技术方案的,可通过申请专利进行保护。

第三,对于容易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但是难以获得专利授权的,或者即使获得专利权也难以维持的技术方案,可以选择进行策略性公开,在正规刊物中进行披露,换取行业知名度,同时阻止他人使用该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

(二)专利只申请不保护

在许多企业中,专利只是作为无形资产“无形”地放在企业档案柜中。近年来,随着法院对侵权判赔上限的提升,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资产开展保护和维权工作。在此趋势下,企业应当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作为经营常态。一个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不但可以有效降低自身侵权的风险,更可以有效保护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营造良性竞争的经营环境。格力集团通过维权获赔4600万的案子是典型案例。

(三)对知识产权保护投入的资源与被保护内容不匹配

高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投入的资源常常仅能维系日常专利申请业务,并未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在专利保护资源投入分配上,重点投入应当在以下方面:

第一,提升专利书写的质量。专利质量的高低对维权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应培养高素质的员工从事专利撰写工作,并选择优质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

第二,加大对专利预警工作的投入。企业大多会开展专利检索工作,但是疏于对检索结果进行分析,很少开展必要的专利预警工作。通过专利预警工作,企业可以:一是掌握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状态,帮助企业修订自身的技术发展策略;二是对企业专利的产生、专利技术的利用和保护措施给出依据和建议;三是制定侵权或被诉侵权的应对措施。

通过专利预警,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本行业的情况,甚至可以拓展至跨行业的情况。随着新技术、新行业、新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每一个行业都在不断整合,相互交叉渗透,面临来自其他行业越来越多的威胁。数码相机被智能手机击败、短信被微信击败等案例都在提醒企业需要把关注范围拓宽,未雨绸缪。

二、如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单纯的司法救济问题,更多的是经营问题,需要跟随业务持续开展工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应当与企业对产品和技术的经营定位相匹配,按照整体规划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源开展工作。完善相关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权责分明,落实工作

第一,形成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提出考核要求,确保工作成果满足企业的需求。

第二,注意执行,适度保护。在不设防的状态下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度保护同样无法达到目的,不但浪费资源,还会影响工作效率,并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需要形成系统化的有效保护措施,通过制度和流程落实。

(二)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

通过法律维权是遭受损失事后救济的手段,并不能预防损失的发生。相比单纯通过法律震慑来保护知识产权,企业投入资源加强自我保护与管理更为经济有效。而在拥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法律对个别恶性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三、结语

对于中小型高新企业,重心是完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工作,通过持续提供策略性建议和完善日常工作体现价值。具体如下:

第一,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对实现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包括梳理出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合理分配资源落实所需工作。企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后,需要持续投入匹配的资源,用于落实所需的工作。通过开展有效的工作规避或降低侵权风险,同时有效制止他人侵权,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市场地位,实现知识产权的真正作用。

(作者单位为中国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吴汉东,刘鑫.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知识产权法[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3).

[2] 张玉侠.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J].江淮法治,2018(08).

[3] 司彦斌,刘浩英.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与应对策略[J].中国对外贸易,2017(10).

猜你喜欢
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专利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完善
普通中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普通中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政策论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检察官:四方面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浅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2007年上半年专利授权状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