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华 徐冀宁
在中共党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史上,具有菲律宾血统的开国上将叶飞是一位风云人物。1914年5月7日,叶飞出生于菲律宾吕宋岛山区的地亚望镇,父亲是中国福建人、母亲是菲律宾人。1919年,5岁的叶飞随父亲离开菲律宾回到位于中国福建南安的故乡,从此叶飞由养母(叶飞父亲叶荪卫早年在中国的结发妻子)抚养、在中国扎根并走上了革命道路。叶飞的一生是革命和奋斗的一生,厦门入团、福州入党、闽东播火、江南抗倭、鲁豫歼敌、淞沪奏凯、八闽鏖兵、金门演悲剧、东山扭危局、建国后建设新福建、动乱中入主交通部、改革初受命掌海军、新时期投身抓侨务……在革命的一生之中,叶飞先后担任了哪些职务呢?
1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27年7月至1937年7月这为期十年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叶飞革命生涯的开始时期。1928年5月,14岁的叶飞经厦门团市委书记叶贵煌的介绍于厦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之后,叶飞很快在就读的厦门省立第十三中学发展了团员并建立了团支部,叶飞担任团支部书记,厦门省立第十三中学团支部书记——这是叶飞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所担任的第一项职务、也是叶飞在革命生涯中所担任的第一项职务。
1928年8月,已经转入地下秘密斗争的叶飞参加了福建团省委在厦门开办的积极分子训练班,训练班结束之后,“叶飞担任厦门区团委书记”。1929年秋天,叶飞参加了福建省第二次团代会,在会议上“被选为团省委委员、团省委宣传部长”。1930年5月,叶飞又担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代理书记。1931年12月,叶飞调任共青团福州中心市委书记。1932年3月,叶飞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名中共党员;同年8月,担任共青团福州中心市委特派员到闽东地区巡视工作。1933年2月,接替被捕的马立峰担任中共福安中心县委书记;同年10月“甘棠暴动”之后,叶飞还担任了闽东北工农游击队第五支队政治委员。1934年1月中旬,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第二独立团组建,叶飞担任政治委员;同年6月,中共闽东临时特委成立,叶飞当选为特委委员;同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在宁德成立,叶飞担任政治委员。1935年5月,鉴于组织已经很不健全,中共闽东临时特委重新组建,叶飞担任特委书记;同年8月,中共闽东临时特委在福安堵坪召开会议,决定改名为中共闽东特委,选举叶飞为特委书记,同时决定叶飞担任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师长兼政治委员;同年10月,叶飞率领的闽东独立师与刘英、粟裕率领的挺进师在寿宁会师,双方决定共同组建“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中共闽东特委接受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的领导,叶飞任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宣传部长兼少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同时“闽东独立师改称闽浙独立第二师”,叶飞仍任师长兼政治委员;同年年底,闽东军区成立,叶飞又兼任了闽东军区政治委员。1937年2月,成立于1934年2月的闽东苏维埃政府改为“闽东军政委员会”,叶飞任主席,同时“中国人民红军闽东独立师”成立,叶飞任师长兼政治委员;同年春夏之际,“闽东军政委员会”又更名为“闽东(人民)抗日军政委员会”,叶飞仍任主席。
综上所述,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十年中,叶飞先后担任了24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1。
2 全面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华民族的八年全面抗日战争从此开始,中国进入全面抗日战争时期。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半年之后,1938年1月,根据新四军军部命令,闽东红军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叶飞任团长,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团长——这是叶飞在全面抗日战争时期所担任的第一项职务。
1938年2月,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在团长叶飞、副团长阮英平的率领下离开闽东开赴皖南地区,叶飞从此正式踏上了抗日的征程。1939年5月,新四军第六团与“江南抗日义勇军”第三路合编成立了“江南抗日义勇军”总指挥部,叶飞任江南抗日义勇军副总指挥,新四军第六团也改称为“江南抗日义勇军”第二路;同月,担任中共东路工作委员会书记、路东地区军政委员会书记;同年10月,江南抗日义勇军编入新四军挺进纵队,叶飞担任纵队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兼军政委员会书记。1940年7月,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改名为苏北指挥部,所属部队整编为三个纵队,叶飞任苏北指挥部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1年1月20日,根据中央军委在“皖南事变”后发布的命令,叶飞任新四军第一师副师长、新四军第一师第一旅旅长、新四军第一师第一旅政治委员;同年2月,国民党苏鲁皖边游击副总指挥李长江公开投降日军,彻底沦为汉奸,叶飞根据命令就任讨逆副总指挥兼前敌指挥(讨逆总指挥粟裕);同年3月,苏中区党委和苏中军区(新四军第一师兼)成立,叶飞任苏中军区副司令员、苏中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不久又接替韦一平担任苏中区党委第三行政区地委书记。1944年12月,叶飞又接替粟裕同时担任了苏中区党委书记、新四军第一师师長、苏中军区司令员三项职务。1945年3月,叶飞担任苏浙军区副司令员、苏浙区党委副书记;同年8月13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前夕,叶飞被任命为浙江省主席(未到职),第二天(14日)又被任命为上海起义军总指挥,上海起义军总指挥——这是叶飞在抗日战争时期最后担任的一项职务。
综上所述,在全面抗日战争时期的八年中,叶飞先后担任了24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2。
3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进入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这一时期,叶飞在南征北战中成为了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高级将领。1945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命令,“在苏北涟水组建远征军挺进东北”,叶飞担任远征军第一纵队司令员,远征军第一纵队司令员——这是叶飞在解放战争时期担任的第一项职务。
1945年11月底,叶飞率部北上,到达山东莒县朱梅地区时接到中共中央来电,远征军第一纵队停止向东北前进、留在山东地区津浦前线作战,编入津浦前线野战军序列。1946年1月,远征军第一纵队正式编为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叶飞任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同年3月,叶飞出任山东解放军(谈判)副代表到济南与马歇尔、周恩来、张治中所组成的“三人军事小组”进行会面商谈;同年9月,叶飞接替赖传珠兼任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委员;同年10月,鲁南前线指挥所成立,叶飞担任司令员。1947年2月,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编为华东野战军,叶飞担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8年1月,华东野战军第一兵团成立,叶飞担任第一副司令员兼第一副政治委员。1949年2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整编,叶飞担任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司令员;同年6月,为做好解放福建的工作,由12人组成的中共福建省委在苏州成立,叶飞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同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和福建军区同日成立,叶飞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福建军区司令员。
综上所述,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四年中,叶飞先后担任了14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和福建省主要党政领导人,叶飞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中又先后在中央和地方担任了59项各类职务,在建设发展的大业上为党、国家和人民鞠躬盡瘁。
4.1 社会主义革命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49.10—1966.5)
1949年10月17日,即新中国成立后的第17天,厦门解放;三天之后的10月20日,根据华东军区的命令,叶飞担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厦门市军管会主任,这是叶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所担任的第一项职务。1950年3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叶飞兼任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政治委员;同年3月16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叶飞担任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党委书记、党委常委,同时兼任福建军区党委书记、党委常委;同年,“经中共中央批准,叶飞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第一副书记”。1951年5月,叶飞又任福建省海防工作委员会主任;同年12月,叶飞又担任福建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52年5月,张鼎丞赴北京治病休养,其在福建所任的职务由叶飞代理,这样叶飞又代理了张鼎丞在福建的三项职务,任中共福建省委代理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理主席、福建军区代理政治委员;同年8月,兼任了中共福建省委工厂企业委员会书记;同年9、10月间,中共福建省委设立工业部,叶飞又兼任了中共福建省委工业部部长。1953年,经中共中央同意,中共福建省委、福建军区党委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叶飞任主任委员;1953年7月,叶飞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二书记并被增补为中共华东局委员。1954年8月,叶飞担任福建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同年9、10月间,张鼎丞正式调中央工作,叶飞接替张鼎丞担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同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国防委员会,叶飞任国防委员会委员;同年12月,福建军区第一次党代会召开,正式选举产生了新的军区党委会,叶飞当选为福建军区党委委员。1955年2月,福建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叶飞正式当选为福建省省长;同年3月,根据国务院和国防部的电令,叶飞又兼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同年4月,根据中央任命,叶飞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同年5—8月,又先后担任5月成立的福建前线指挥所司令员、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56年6—7月,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和中共福建省委一届一次全会先后召开,叶飞当选为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处书记;同年8月福州军区成立之后,叶飞又担任了福州军区司令员、(第一)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同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叶飞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这是叶飞第一次成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由此,叶飞由一名地方主要领导人开始进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行列。
1958年7月,叶飞受命担任“炮击金门”前线指挥。1959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叶飞担任福州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同年2月,在福建省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政协主席。1961年1月,中共中央华东局恢复设立,叶飞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同年2月,叶飞出任中共福建省委地方党史编审委员会主任。1963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成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领导小组,叶飞担任组长;同年3月,叶飞又担任了省委“五反”领导小组组长。1965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召开了一个有七千多人参加的大会(亦被当做“省第一届贫农下中农代表会议”),大会选举成立了福建省贫农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叶飞当选为主席。福建省贫农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主席——这是叶飞在“文化大革命”之前最后担任的一项职务。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十七年中,叶飞先后担任了43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4。
4.2 十年“文化大革命”和两年徘徊时期(1966.5—1978.12)
1966年5月,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爆发。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召开,叶飞在此次会议上由中共中央候补委员递补为中共中央委员,这是叶飞第一次成为中共中央委员。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叶飞被任命为国家交通部部长并担任交通部党的临时领导小组组长;同年9月,叶飞又兼任交通部机关党委书记。1977年10月,交通部党组正式成立,叶飞为党组成员并任党组书记。
综上所述,在“文化大革命”和两年徘徊时期的十二年中,叶飞先后担任了6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5。
4.3 改革开放之后(1978.12—1999.4)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的历史大幕就此拉开。1979年2月12日,“中央军委颁布命令,任命叶飞为海军第一政治委员、海军党委第一书记”,叶飞再披戎装。1980年1月,叶飞又被任命为海军司令员。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叶飞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始领导国家的侨务工作。1984年4月,叶飞在全国侨联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归侨联合会名誉主席。1985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编纂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叶飞担任了《新四军》卷编审委员会主任;此后不久,叶飞又担任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编委会副主任。1988年8月,叶飞担任华侨大学名誉校长。1994年9月11日,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年会在安徽宿州召开,叶飞“被推选为首任会长”。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会长——这是叶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最后担任的一项职务,也是叶飞在一生中最后担任的一项职务。
综上所述,1978年12月改革开放之后,叶飞又先后担任了10项职务,详见下面的表6。
纵观一生,叶飞在革命生涯中共计担任了121项各类职务,涵盖党、政、军、群等各个方面,既有全党全国性职务也有地方性职务。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叶飞所担任的职务之中,有些职务的名称前后一样(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故不重复计入。除了上述这些职务之外,叶飞还是中共十三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1955年9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此外还担当过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如率代表团外出访问等,但是这些严格来讲只能算是一种资格、荣誉或一种临时性工作而不能算是职务,所以这些也不列入。由于资料掌握等方面的原因,本文的梳理也许还不全面,相信随着各种史料的不断挖掘与充实,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会持续不断地深入下去。
(作者单位:1.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政治学教研部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