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 李 涛
西康省初等教育启蒙于清末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对西康省进行近代化改革时期。民国初年,西康省政局动荡,对初等教育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根据《民国藏事通鉴》一书记载,1927年川边藏区有各类学校50余所,其中,小学共有15所,即康定5所小学,泸定有3所,巴安2所,炉霍1所,丹巴1所,甘孜1所,道孚1所,九龙1所。[1]当时西康省的教育状况相比于清末而言是一次巨大的倒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重视边疆教育事业,积极推进西康省初等教育发展。刘文辉入主西康及建省后,改革与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初等教育措施,使西康省初等教育再次迎来了恢复与发展的时机。
目前,史学界、教育学界关于民国时期西康教育的论著、文章颇多,但对西康省初等教育的研究阙如。本文将试图从南京国民政府发展边疆教育的制度建设、刘文辉及西康省政府对初等教育的改革与建设、社会各界的支持、师范教育的兴起与发展、教会学校的创办等多方面对此问题展开探讨,抛砖引玉,冀以引起更多学者关注。同时通过对此问题的分析,为今天民族地区初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凭借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特权不断加紧了对我国边疆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侵略。他们或武装侵略,或经济深入,或文化渗透,企图分裂中国,达到破坏中国主权、分裂中国领土之目的。随着西方列强对边疆地区的侵略日益加剧,边患危机日益严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对日益严重的边疆危机,国民政府积极推行边疆教育政策,以求达到巩固边防、防止列强对我国边疆地区步步蚕食的目的。同时,边疆教育的推行也是为了践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民国以来教育界日益重视发展边疆教育的主张,谋求改变边疆地区教育发展的落后状况。
1929年国民党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以孙中山“三民主义”为核心的教育宗旨与实施方针,初步奠定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体制基础。同年6月,国民政府通过了《关于蒙藏之决议案》,对于蒙藏地区的教育发展做出了初步的规划,其中有关于对蒙藏、西康之地的学生的优待办法,奠定了西康教育发展的政治法律基础。1931年1月,国民政府提出了《蒙藏教育实施方案要目》六项十一条,它涉及教育经费、初等教育等重要内容。9月,南京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委会通过了《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进一步确立了边疆教育的“三项宗旨”与“三项实施纲要”。193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第三届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推进边疆教育方案》,强调边疆教育应结合当地社会实际情况,符合当地的社会环境。随着边疆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南京国民政府对边疆教育的范围和类别等方面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边疆教育制度与法规的颁行,客观上推进了西康初等教育的发展。
南京国民政府在完善边疆教育制度体系的同时,也积极推进全国初等教育体制的建设与发展。1931年,国民政府通过了《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其对初等教育的目标和要求做出了的更加具体化、细致化的规定,“(一)使儿童整个的身心融育于三民主义教育中;(二)使儿童个性、群性在三民主义指导下,平均发展;(三)使儿童在三民主义教导下,具适合于实际生产之初步的知能”[2]。同时,国民政府时期的初等教育学制依旧采用民初的“四·二学制”。1932年国民政府先后颁布《小学法》《小学规程》《小学课程标准》《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第一次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各地设置“短期小学”,收留失学儿童,帮助其入学等。1935年颁布《调查学龄儿童办法》等。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在初等教育法规与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逐渐将全国初等教育划分为完全小学、初级小学、短期小学、简易小学等,从而在宏观的制度层面上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初等教育体系,为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西康省的初等教育在国民政府初等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从而迎来了再次发展的契机。同时,也正是因为有南京国民政府在初等教育制度层面的保证与引导,西康初等教育才得以有机会再次蓬勃发展。
西康自古以来就是边陲重地,环境恶劣,民族复杂,偏僻落后。民元以来,川边地区军阀连年混战,民生凋敝,社会问题尤其严重。伴随着连年的川边战乱,清末民初赵尔丰在西康省发展近代教育的成果几乎荡然无存。1927年夏,刘文辉入主西康,成立了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开始着手恢复教育。到1934年,西康19县有中等学校3所,小学56所,在校生共有2518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3.9%。[3]面对如此严峻的教育形势,刘文辉在治康过程先后提出了“化边地为腹地”的经边策略,以及更加具体的“三化政策”,即“德化”“同化”“进化”。他希望借助教育的社会功能,在适应当地复杂的民族情况的前提下,通过教育来改变西康省落后的面貌,从而达到“变边地为腹地”的目的。刘文辉深知发展教育,转变思想,开启民智,是西康省近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1935年西康建省委员会成立后,刘文辉将教育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发展边疆教育”作为建省的“六大纲领”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改变西康省同胞将寺庙教育作为唯一的受教育方式,以及视上学作为“学差”的传统观念。为使西康省人民破除陈旧的观念,主动接受学校教育,西康建省委员会采取鼓励加行政干预的手段,提出“西康省藏族学生免差办法十项”,“凡现在入校读书之学生,及该生之家庭,依公家之差徭外,所有向来对村长、保长、头人家中及喇嘛寺等应供之差徭,着即一律免除”[4],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入学学生的家庭负担,保证了学校的生源,促进了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到民国27年(1938年),先后建立短期小学61所,县小37所,省小9所,在校学生共计6184人,教职员工228人。[5]
西康省政府成立后,西康初等教育制度进一步制度化与规范化,采取“制定了一些发展教育的单行法规;划分学区,实行督导;设立义务教育视导员;组织建教合作委员会;规定县督学名额;慎选教育行政人员,并按时课绩,认真奖惩,以促进各级学校师资水平的提高;提高小学教员待遇等”[6],为初等教育发展提供了政策上和财政上的支持。在西康省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西康省初等教育得以再次兴起与发展。据统计,到1942年西康共有中心小学140所,国民学校731所,其他小学224所,幼稚园7所,共有学生78326名。[7]
可见,西康省政府对初等教育的改革与建设,是其再次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为支持边疆教育的发展,民国政府加大了教育经费的投入。民国27年(1938),中央拨给西康建省委员会教育费14万元法币,其中边疆教育费6万元,义务教育费8万元。[3]西康省政府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上也一再加码,如民国二十九年(1940)补助小学教育经费4,870,200元,三十年(1941)增加到13,527,000元。然而除康定、泸定、丹巴和九龙四县经费稍稍充足外,其他各县初等教育经费运转都十分困难。不仅如此,许多地方的教育经费多被挪做军费之用,严重制约了西康教育的发展。随着抗战的全面爆发,物资匮乏,通货膨胀现象日益严重,西康教育经费严重缩减。据《西康省通志稿》记载:“省教育文化费在省预算中的百分数,二十八年占14%,嗣后隔年约减少10%上下,此为其他省无有的现象”[5]。面对西康省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各级政府在积极加强社会宣传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助学奖励措施,谋求社会各界人士对于西康教育的支持。1931年国民政府通过了《蒙藏教育实施方案》,激励私人或者团体资助边疆教育事业,“凡私人或团体倡办或捐资兴办蒙藏教育者,均应特别奖励,以昭激励”[1]。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民国政府对以私有财产创立或捐助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者,依据1944年2月10 日教育部颁发的《捐资兴学褒奖条例》给予奖励: 凡以私有财产捐助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民众教育馆及其他教育事业者, 不论以个人名义, 合捐名义或用团体名义, 均按捐资多少予以奖励: 捐资一千元以上者,授与七等奖状;捐资三千元以上者, 授与六等奖状;捐资二十万元以上者, 除授予一等奖状外,由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明令嘉奖, 题颁匾额。凡已受奖状者, 如续行捐资, 得请合计先后数目晋授奖状。[8]该法令措施的颁布极大地激发了企事业单位、工厂、商人、个人团体等创办初等教育以及捐资兴建学校的热情。西康省政府成立后,教育厅即倡导私人捐资助学,收获很大。到民国29年(1940),康属地区初等教育经费自筹情况:康定县自筹17356元,泸定自筹31840元,丹巴县自筹14920元,九龙县自筹400元等[5];宁属地区的初等学校教育经费由校事会筹集,“私立学校学生,多直接抽本支孩童入学,多强令住校,食宿由学校支给,经费部分个人负担,也接受政府补助”[9]。其个人直接捐资初等教育情况如下表所示。
西康省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初等教育情况表(部分)*资料来源:四川省档案馆藏《西康通志.教育志稿》(手抄本)第七章 《褒奖捐资兴学》,P630-632
初等教育经费的筹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时初等教育的教学环境,缓解了因教育经费缺乏的困境,使得西康省初等教育能够得以继续发展。西康省各界社会人士对教育事业的积极支持,特别是对初等教育的支持,体现了西康省各族人民对教育事业的热情与关心,是西康省初等教育再次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在动力。同时,也为西康省近代化的初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康省由于自然环境恶劣,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不便,致使初等教育师资极度匮乏。因而培养初等教育师资就成为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当时西康省的师资来源相对单一,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高校西迁中的少部分知识分子,他们内迁入西康省,担任教职,人数较少。二是西康省的师范学校培养的初等教育师资力量,这是西康省初等教育师资的主要来源。在西康未建省之前,其培养师资的师范学校仅有西康师范学校、四川省立西昌师范学校和越巂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三所[10],远远不能满足初等教育的发展需要。
为发展边疆师范教育,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和完善边疆师范教育制度。1933年,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师范学校课程标准》《师范学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1939年颁布了《推进边疆教育方案》,其中规定“初等教育师资的培养,由教育部筹办国立边区师范学校若干所,设立在边疆省份适中的地点,各省设立的边疆学校及师范班,应分别扩充或归并,由教育部视其需要定之”[10]。1941年颁布了《边疆区域师范学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边疆师范教育。国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边疆师范教育法律法规,在客观上为西康省初等教育在师资的培养上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国民政府逐步完善边疆地区师范教育制度的同时,西康省政府也进一步加快西康地区建设师范教育的力度。民国三十三年前,划定师范教育辅导三区,即雅安师范区(以省立始阳师范学校为辅导中心)、西昌师范区(以省立西昌师范学校为辅导中心)、康定师范区(以省立康定师范学校为辅导中心)。民国三十三年后,鉴于省立县立师范学校有所增设,依据西康省师范教育调整方案,重新划定师范教育区,共划定七个师范区,即第一师范区(以省立康定师范学校为中心)、第二师范区(以省立第一边疆师范学校为中心)、第三师范区(以省立云定师范为中心)、第四师范区(以省立西昌师范学校为中心)、第五师范区(以省立始阳师范学校为中心)、第六师范区(以省立富林师范学校为中心)、第七师范区(以省立第二边疆师范为中心)。据西康省教育厅统计,民国三十三年度至三十五年度,全省师范学校由7所增至14所,学生由981人增至1600人。[11]
师资力量的培养是西康省初等教育发展前进的动力之一。师范教育的不断发展,为其初等教育的发展在师资上提供了支持与帮助,使得西康省初等教育师资力量匮乏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西康省初等教育的持续发展。因而,西康省师范教育的发展为初等教育提供了必要的师资力量,是西康省初等教育再次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1847年西方传教士罗勒拿进入西康省后,传教士一直谋求在康藏地区扩大势力,进而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传教士在西康省的阴谋活动虽屡遭挫折,但整体情况依然是势力不断发展,传教规模越来越大。为扩大教会在西康省的影响,传教士在西康省积极培养自己的信众。前期主要是对西康省人民施以小恩小惠,而到民国中后期,传教士在西康省则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事业,并不时进行一些所谓的“慈善”。传教士的一系列“慈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谋得西康省人民的好感,同时也拉拢了当地的一些政府官员、头目等,在一定程度上谋得传教的支持与信众。其中推行学校教育就是其传教的主要手段之一。1937年在康定创办三育小学,1927—1942年设立的康定康化小学,在巴塘设立的华西小学等[12]。随着基督教会文教工作的不断推进,传教士又先后创办了小黑箐小学、小高山小学、三一小学、四开小学、大石板小学、惠康小学等学校。[13]
当然,西方传教士在西康省致力于文化教育事业,其实质是为其势力扩张寻找立足点,为传教活动谋取利益。但在客观上改变了西康省初等教育落后的教学环境,促进了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
民国中后期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再次兴起与发展有着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一方面,是当时整个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时国民政府与西康省政府建设边疆,巩固国防,实现“化边地为腹地”目的需要;另一方面,西康省社会各界对于初等教育的支持又是促进其再次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而近代西康省师范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又为初等教育奠定了师资基础。此外,传教士在西康省创办的初等教育教会学校,客观上促进了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是整个时代的要求,是西康省近代化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对于改变当地落后的面貌,提高教育文化水平,推动西康省近代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