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问题的探讨

2018-08-24 10:48王维诺
新一代 2018年8期
关键词:救助探讨问题

王维诺

摘 要:在我区的各繁华地段,常常能够看到那些弱小的身影,或身带残疾,或扶老携幼,或耍杂卖艺,往往引起路人的侧目,让人心生怜悯。这便是生活在社会权力保护未能波及到的角落里的弱势群体——流浪乞讨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简称童丐,这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现象,是由一些人利用自己的孩子或骗到、偷盗等方法弄来的孩子,虐待、威胁他们,让他们上街乞讨为自己赚钱或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组成的队伍。通常都是被成人胁迫或操纵进行乞讨。他们没有许多同龄人享有的权利甚至最起码的温馨,却有着其他同龄人永远也不可能体会到的经历。他们几乎被孤立于保护社会权力的福祉之外,或许连最基本的“人权”都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关键词:流浪乞讨儿童;救助;问题;探讨

城市中的流浪乞讨儿童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个群体,这类特殊的群体一直被当作污染城市环境的垃圾,他们背后所隐藏的却是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法治等各方面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他们的产生及大量涌入城市必将会对城市管理和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现阶段造成儿童流浪的原因

经济、家庭、学校和自身原因是造成儿童流浪的最主要原因。

(一)经济贫困是根本原因。物质生活条件是每个人赖以生存和依附的经济基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相对贫困的人口也在逐渐上升。我们意识到乞讨儿童主要来源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方。1.农村经济整体水平低下,农民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是导致边远地区学龄儿童因为家庭贫困,只能早早辍学,开始想方设法寻找经济来源外出务工,但由于年龄小,文化程度低,盲目的外流很难在节奏紧张的大城市中难以安定,为了生存不得不流浪街头乞讨度日;2.传统的、落后的生育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使很多家庭无力供养几个小孩,无奈之下只能送人或者卖给人贩子赚钱;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严重不足。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疾病,很多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沦为乞讨者。

(二)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家庭是个人的最早的社会化场所,在人最初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有的家庭缺少温暖,父母关系不融洽或对子女缺乏关心,将促使家庭矛盾激化。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流浪儿童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死亡。有的家庭对子女教育不当,过分溺爱或过分严厉,家庭暴力时有发生,使孩子们幼小的身体和心灵留下了创伤,这些都容易使孩子们选择离家出走,到街头流浪。

(三)教育功能的不完善。乞讨的未成年人理应都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但由于当前教育模式自身呈现出的种种弊端,导致他们放弃学业,流落街头。1.由于在校学习压力中,造成一些孩子的心理压力和成长压力,渐渐沦为边缘儿童产生厌学情绪,脱离学校和家庭,过早走入社会;2.我国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水平贫瘠导致农村的孩子教育不全。

(四)违法犯罪团伙的操纵和唆使。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文明程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拐卖儿童,故意致残流浪儿童,将他们培养成偷盗、乞讨的“活道具”的事件时有发生。很多流浪乞讨的儿童是被迫的,他们在遭到身体和心灵的残害后,被操控着进行乞讨,成为恶势力赚钱的工具。

二、我区流浪乞讨儿童的现状及问题

(一)流浪乞讨儿童呈现职业化。在畸形物质利益欲望刺激下,有相当一部分的流浪乞讨儿童属于职业乞丐,并且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控制,充当其牟利的工具;1.儿童乞讨,“父母”在暗中保护。一些乞讨儿童衣衫褴褛见到路人不是下跪作揖,就是死缠烂打。讨到钱后立马交给不远处守候的“父母”,稍有不力就会遭到呵斥和打骂;2.残疾儿童沿街乞讨,换取路人怜悯。我们不难发现一些乞讨儿童将自己残疾的身躯暴露于来往的行人面前,有的甚至故意残害身体,灌以迷药,挑断手筋脚筋以换取他人的怜悯;3.未成年人跪倒在街头,谎称家里出现变故身遭不幸,乞求社会给予帮助;4.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大街上时常有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吸引着围观的群众,一些儿童表演口吞钢珠,光脚踩玻璃等。

(二)流动性强,调查取证难。浪乞讨儿童乞讨空间的扩展和形式多样,使得流浪儿童行乞的空间由大城市向小城镇扩展,现如今一些县市乡镇热闹场所不难发现那些流窜的身影,给公安机关的营救工作带来不便。也给调查取证打击幕后黑手带来困难。

(三)低龄化和犯罪化的特点日益突出。如今流浪乞讨儿童中超过半数小于12周岁,更有甚者还在父母的襁褓中。这些孩子受教育的程度低,生存和发展能力弱,很容易被背后的不法分子控制,充当牟利工具,便得违法犯罪现象增多,严重威胁社会治安,扰乱社会法纪,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犯罪后備军。

三、杜绝流浪儿童产生的方法

西方经济学家罗尔斯曾经说过:“当一个社会能注意到这些最底层、最卑微的人时,并且给他们一定的保障,权利被改善时,整个社会的公平就会被提升。”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高度协调发展的今天,流浪乞讨儿童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不和谐音符。现在对流浪儿童的关注和给予他们权利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多,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的地方。

(一)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使行政部门对流浪乞讨儿童救助过程中拥有良好的法律基础。目前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只说严禁未成年人乞讨,这个严禁又怎么落实和实施呢?没有更细的法律条文,并没有给未成年人带来真正的保护。同时在流浪乞讨儿童方面的福利法案也是个空白,因此应当制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专门法,并增加法律责任等处罚性条款操作细则,增加规定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例如:我们不妨立法禁止儿童乞讨,通过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纵容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必要时剥夺其监护权这样的手段去实现。这也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全民动员,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浪儿童的良好氛围。在现有的政策体制下,救助流浪乞讨儿童单靠救助管理中心的力量是有限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议案中提出整合政府各级部门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救助行动中来,开展一场解救的“人民战争”。1.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共同营造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2.深入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代理妈妈”等活动,营造社会慈善环境,推动社会参与,大力倡导和民间爱心组织合作。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就提出:要统筹企业和社会力量,利用人脸识别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儿童走失案件的侦破效率与破案率;3.积极借鉴先进救助模式,为无家儿童提供生活场所。

(三)加强对流浪乞讨儿童受教育权的保护,纠正其不正确的人生观。大多数流浪乞讨儿童受教育的程度偏低,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使得他们很难有生活来源,也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现如今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也仅限于生活和安全保障,对其受教育权的保护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要从根本是解决流浪乞讨儿童问题,就必须使他们接受教育,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生存和劳动技能,才能免受外力的威胁和迫害。

(四)加大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中心建设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教育水平和业务素质。未成年人救助应与临时性流浪救助中心分开,设立专门的机构。1.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以满足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家的流浪儿童的救助;2.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教育水平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没有受过正规培训,因此必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在心理方面的认知,以适应越来越复杂的救助工作;3.组织社会义工或引进高素质人才,对流浪儿童行心理救助和心理疏导。

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既需要国家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更需要多部门各司其职搭建有效救助平台,从本源上遏制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流浪儿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热心人事的共同努力,流浪乞讨儿童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鞠青.我国救助流浪儿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张齐安、杨海宁.中国流浪儿童状况和救助对策[J].社会福利,2002.09.

[3]薛在兴.流浪儿童及狗救助的困境、困惑与思考[J].中国青年研究,2006.05

[4]张明锁.流浪儿童的救助与回归[J].青年研究,2003.03

[5]关于流浪乞讨儿童问题的思考——找法网(Findlaw.cn).

[6]城市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第11号.

[8]两会代表民政建议提案荟萃.中国民政,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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