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璐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45)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创新日益成为提升国家或组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驱动力。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和人才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力量,知识创新是高等学校的重大使命。[1]26-27高校的科研水平是既是衡量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双一流”建设质量的检验标准之一。提升高校科研生产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不仅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高校学科内涵发展的内在需求。随着知识生产方式的变迁,现代科学呈现高度分化和跨界融合双向发展的趋势,高校科研活动的社会化、规模化、协作性和集体性特质明显,[2]参与科研生产活动的主体日趋多元,形成“大学-产业-政府-社会”构成的“四重螺旋”。高校科研生产的构成要素、组织模式和推进机制也体现出更为复杂、多样和弹性的特征。与此同时,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应用型大学因其发展定位不同,科研的功能取向和资源布局也存在较大差异。在此背景下,需要通过分类研究高校科研生产的创新实践和学术治理体系改革,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生产提质增效和学术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机制的有益借鉴。
因此,本文选取了一所研究型大学案例,通过对其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创新的个案分析,了解其科研生产模式与机制的创新举措,以及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高校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的研究视角多聚焦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生产模式系列理论,如模式1、模式2和模式3的讨论,该理论视角主要围绕知识生产这一活动本身探究其内在机理;二是教育经济学视角,关注科研生产投入与产出的机制;三是组织和制度理论中多元治理模式和系统论视角,主要考量学术生产治理结构和机制及其对科研生产的影响。
近年来,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知识生产模式的讨论关注模式1、模式2到模式3的范式转向。[3]不同学派对知识生产模式3阐释的侧重点有所差异,比如泰勒学派强调知识缄默性;巴内塔学派强调知识不确定性;昆尼曼学派强调知识生产的道德伦理性;卡拉亚尼斯学派强调知识生产的创新生态系统性;吉门尼兹学派强调知识生产的社会生态性。[4]在知识生产主体和机制方面,部分学者在“大学-产业-政府-公民社会”构成的“四重螺旋”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环境要素的考量。[5]具体到高校情境中,为应对知识生产模式3带来的大学知识生产方式变革,高校需要在观念、研究取向、学科组织变革、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进行相应创新,以适应新的知识生产方式的要求。[6]知识生产模式理论视角主要围绕知识生产这一活动本身,在理论探究和解析层面分析其内在机理。
从教育经济学视角开展的相关研究更关注高校科研生产投入与产出的机制。该视角在知识生产理论视角的基础上,关注高校知识生产实际过程投入和产出的要素和结构,以及知识生产的效率和效益,以量化实证研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逻辑在解释高校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中的运用。经济逻辑可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方面是强调高校知识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即知识生产的经济效益;[7]另一方面是研究高校各项资本投入情况对科研生产方式的影响。[8]部分学者将知识生产逻辑和经济逻辑同时纳入分析高校科研生产的框架,批判性地认为当前的一流学科建设中,诸多大学主要遵循经济逻辑,使得学科建设过分追求投入产出比,功利色彩浓厚,学科之间失衡,对学科发展的环境、制度、理念等软环境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高校科研生产应以知识生产逻辑为主线,经济逻辑为补充。[9]这些研究虽然讨论了高校科研生产的知识生产逻辑与经济逻辑的共生与张力,但欠缺对学术治理和组织制度等影响科研生产实践过程的相关要素的关注,因此对于高校科研生产投入产出和效率、效益的阐释力有限。
随着组织理论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近期也出现了诸多基于组织和制度理论中多元治理模式和系统论视角分析高校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考量学术生产治理结构和机制及其对科研生产的影响。在院校层面,部分学者探讨了高校科研组织范式和模式创新的方向、思路和举措,比如应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开拓学科新方向,立足协同合作开展问题驱动式原创研究,打造跨学科团队,培养创新型人才,[10]具体的模式与机制创新举措有建立三级联动的科研协作委员会,形成多渠道科研资金筹措机制,推行科研考核制度从重视论文著作发表转向服务决策和满足实践需求等。[11]另有部分学者关注了组织间协作或区域内协同的高校协同创新研究,协同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具有水平、垂直、外部和地理边界淡化的特征。[12]高校内部的协同创新需要实现人才、学科和科研的要素整合,外部协同创新则依赖于“四重螺旋”中各主体的互动。[13]未来的大学将成为区域知识创新中心,实现教学、研究和创新的高度聚合。[14]在基层学术组织和科研团队层面,既有研究多针对跨学科、多学科组织或团队开展研究,讨论其组织模式和治理机制。学科的科研生产组织模式有项目组织模式、核心资助模式、科研服务模式、户主涉外模式等,科研生产治理机制主要有集权治理和协同治理。[15]欧洲应用科技大学有“研究连续体”、“应用研究及开发”和“实践性研究”三种科研模式。[16]然而这些研究并没有对高校进行分类处理,将研究型院校和教学应用型院校一并讨论,不符合两类院校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存在差异的现实情况,也欠缺不同学科类型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的比较分析,对科研生产模式的归纳逻辑整合度和理论性均有待提升。
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法。质性研究法适合对研究对象的行为和意义进行解释性理解,以归纳法分析整合资料,构建理论,擅长分析具有复杂性和地域性的问题,多采用目的性抽样,对特殊现象的解读见长,从而寻求看待问题的新视角。本研究采用“自下而上”的扎根理论思路,在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在研究开始之前不做理论假设,直接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然后上升到理论,对两所高校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进行归纳、概括、总结、提升。鉴于高校科研生产模式与机制是一个描述性问题,因此本研究采用的资料收集方法主要是访谈法。在访谈提纲设计过程中,以开放式访谈了解并聚焦核心问题,在正式访谈中,采用半结构型访谈的方式。
院校A为985工程研究型大学,位于北京。研究初期,研究者通过对A校发展规划部门和学科发展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的访谈,了解到该校自1993年起,一直在学校层面推动学术组织体制机制变革,理工学科院系和机构成为组织改革重镇,改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新体制机构的设立,即新增组织单位,变革组织模式;第二种是在原有院系结构的框架内,采用新体制管理办法(“百人计划”*“百人计划”(“A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是A校从2005年底开始实施的以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为核心的重要人才计划。该计划面向全校所有院系,旨在招聘一批符合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要求、有潜力成为A校未来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截至2012年11月,A校“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已达到101人,引进时平均年龄33岁,90%的人具有海外学术工作经历。“百人计划”人员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时平均年龄36岁,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时平均年龄38岁,比A校过去五年获得这些称号的教师平均年龄小5岁左右。资料来源:http://www.edu.cn/gao_jiao_news_367/20121129/t20121129_874350.shtml。),通过吸纳海外高层次人才并采用单独的管理办法,改善学校的师资队伍结构和科研生产模式。该校理工类两种方式均得以施行,大部分学科成立了新的研究中心或机构,同时学科内部也在进行组织管理机制调整,以适应越来越多的国际人才的涌入,与国际学术生产组织方式靠近。因此,研究者进一步聚焦A校在理学部实行的新体制改革中的教师群体。为了更全面地了解A校新体制组织模式和理学部中新体制教师的科研生产模式,研究者将访谈对象的范围确定为院校发展规划部门管理者、学科发展部门管理者,财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以平台形式整合理学部各学科教师的跨校联合中心C与最早建立的新体制机构D中的教师群体。抽样人员情况如下表:
表1 A校访谈人员情况表
通过对A校管理机构负责人、两所科研机构负责人及教师访谈资料的归纳编码,研究者发现了A校整体呈现出“学术特区”和“纵横捭阖”式的科研生产模式。具体表现为二种分型,分别为自下而上的“投石问路”式和自上而下的“学术联姻”式。
新体制机构D是A校体制改革的首个试点和重点单位,作为较早一批作为“学术特区”的单位,在探索科研生产组织模式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是作为“投石问路”的试验田的角色筹建设立并开始运行的,当时设立的初衷是将其作为一个新老体制过渡的“学术特区”,以多学科综合交叉、研究与应用并重为特色,具备相对独立的人权、财权和内部管理权力。D所的设立得到A校各级领导的支持,实行所长负责制,按照新理念和建所方案进行建设。建立之初的一期经费是五年总计八千万,当时的经费投入的背景是考虑到在政府财政科研没有投入的前提下,能够保障机构的科研队伍PI稳定地开展科研活动。机构D采取了与传统院系不同的科研生产组织机制,总结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自下而上的设立机制
D所建立的路径是,由在国外享有一定声誉的中国学者向A校提议,A校结合自身的学科发展需求达成初步意向,D所再与国家各部委和基金委沟通经费资源问题,经费资源有相应的来源后,在A校正式设立,获得国家经费支持。由此可见,在全过程中,知名学者及其团队的主动争取与积极联系起到了主导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凸显了学术力量在推动A校科研生产组织模式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其设立过程路径如下图所示:
图1 机构D设立过程路径图
2.所长负责制
所长由A校招聘、遴选和任命,任期五年。所长具有相对独立的用人权、财务权和学术管理权。重大事项决策并不是所长独立决定,而是由学术委员会和PI委员会共同决策,所长拍板。学术决策风格民主,信息交流顺畅,教师参与决策意见,体现出学术权力主导型学术决策以及民主协商的决策机制的特征。
3.委员会制度
D所设立了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所长就重大学术、人事管理问题不定期向顾问委员会咨询。顾问委员不领取薪金或津贴。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人员的学术评审工作。
4.实验室主任(PI)负责制度
PI负责制是:“采用一个实验室由一位首席科学家负责,研究团队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及经费的许可,分配Co-PI、博士后、研究生、实验技术人员。PI负责实验室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实验室建设工作,有经费、人事、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自主权——Quiet。”
5.科研生产评价的国际接轨与同行评议导向
在建所的第一个建设期,A校对科研产出并没有提出严格的数量要求,为D所在起步阶段提供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但是进入稳定期之后,实行科研评估管理。D所的评估模式是中期评估与国际评估相结合的模式,国际评估设有专门的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中包括国际学者,委员会的构成不一。秉持对科研的评价不能“用一个尺子量”、一刀切的理念,根据各个学科的性质,如科研为主还是国家或社会服务为,相应区分委员会成员构成。
6.学术决策的学术权力主导及“学术共同体”氛围
学术决策人事自主权表现在人才聘用及职称晋升方面的相对自主决策权。D所实行聘用制,公开招聘,经校长授权,由所长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合同进行管理。PI聘用实行Tenure-track(预聘制)制度,由研究所组织招聘委员会评审、面试和投票推荐,报学校批准,所长聘任。招聘委员会由7-9名校内外知名科学家、管理专家、所长和高级研究员和部分研究员等共同组成。对于招聘委员会推荐的杰出资深科学家,经学校批准,也可由所长直接聘为高级研究员。兼职研究人员聘任,由所长提议,招聘委员会评审、面试通过后聘用。可聘请客座研究人员, 由研究组提名,经所长在所务会议讨论通过,每两年续聘一次。正、副教授、讲师和助教职称的认定由研究所上报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审批。
学术资源分配的学术主导体现在人员待遇、研究经费、空间资源及研究生资源分配的所长决定制度。研究人员的岗位津贴及实验室启动经费、运行经费与空间资源、研究生资源分配等由所长在与学校商定的原则基础上决定。人员薪酬实行协议年薪制。正式人员的薪酬分解为四部分:国家基本工资、A校职务补贴、岗位津贴及业绩津贴。D所PI的薪酬标准为:高级研究员20-25万元/年;研究员15-20万元/年;副研究员10-15万元/年。其他人员的薪酬标准由研究所提出建议,报校人事部批准。
D所的人员薪资待遇采取协议年薪制,其参考标准是国际化平台上其他国家的相应机构所给的待遇标准,并不按照A校传统的工资结构和薪资标准决定,这方面可以反映出该所在资源配置模式方面的国际化和学术共同体标准的取向。此外,A校的一大优势在于其“牌子”和“影响力”,也就是“符号化”的文化资本,因此包括在建所之初和运行过程中,文化资本的作用在吸引外部政府资金支持和优质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不论是所长负责制、委员会制度还是PI负责制度,被访者Quiet在访谈结束时提到了前期设计和组织领导人选择对建立组织文化的重要性。Bright提到研究所建立之初的理念与西方研究单位接近,现在也像西方的学术单位,传统保存下来了,D所的团体氛围是“平等”、“民主”、“很多交流”、“没有障碍”、“共享”,体现了组织氛围的“学术共同体”特征。
1.机构设立“自上而下”的“学术联姻”
与初期“投石问路”的“试点式”科研生产组织的学术特区化不同,跨校联合中心C采用了“学术联姻”组织协作的策略,在国家支持下,由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设计、组织,A校与T校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顶层设计、强强联合、务实发展、动态调整”的原则于2011年组建了中心C,并同时开展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改革试点。A校通过与另一所顶尖的“985工程”院校T合作建立跨校联合中心,在两所院校分别设置研究平台,向两校各相关学科或院系的教师开放申请职位,定期组织两校PI交流,从而促进跨校、跨学科交叉的科研合作;另一方面,通过两校相关学科课程共享和学分互任,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实现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创新。
2.“三部两校一中心”共建机制
C中心作为生命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执行主体,以人员聘用与考评机制、资源聚集与支持方式、科研组织模式、人才培养与教学模式以及运行管理体制为突破口,着重建立更有利于科研创新和拔尖人才培养的环境氛围。采取“三部两校一中心”共同支持的方式,集聚各方的资源和力量,通过人才、经费、机制三位一体的自上而下系统改革的模式,保障改革试点的成功实施。
表2 “三部两校一中心”共建机制
续表
3.主任负责制
C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任期五年,由建设指导小组提名,教育部任命,学校聘任,报协调领导小组备案。在改革试点初步建设期间,由建设指导小组提名生命中心负责人,两校聘任。C中心主任(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人员聘任与运行管理等工作;规划实验室研究方向及规模、支撑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公开招聘和任免实验室负责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简称PI);提出改革试点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每年向执行委员会和协调领导小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章程》制定改革试点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组织对相关人员的评估与考核。
4.教学科研组织的PI全责制
独立实验室是C中心从事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单位,独立实验室负责人(PI)根据改革试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C中心聘任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生命学院办公室为C中心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撑;科研平台(生物医学测试中心)为生命中心的科研与人才培养提供技术支撑。
5.委员会治理机制
C中心设立了学术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课程改革委员会、博士后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术交流委员会负责机构教学、科研和服务等不同方面的学术事务。行政支持人员有效配合各委员会执行工作安排。由此可见,该中心的学术人员与行政人员之间的关系是进行了专业化的区分和界定的,行政人员的功能就是配合学术事务,进行服务。
6.科研组织运行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联姻”
C中心作为独立的交叉性研究与教育实体机构具有人事权的自主性和“学术联姻”属性。人事权自主方面,C中心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合同制,不设永久职位;所有人员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有序流动,打破只进不出、永久性事业编制定终身的僵化局面。招聘采用国际招聘形式,招聘委员会审核初审,初审通过后是国际评估,之后进入面试环节,最终结果通过集体投票决定。校内招聘是中心与院系合作,体现了中心与院系的“联姻”。由院系提供编制,中心提供平台支持,克服了院系既有研究平台和待遇资源方面的局限性,形成了一定的合作“溢出效应”,不仅扩充了学校的师资力量,而且间接带动传统院系提升招聘标准,优化教师队伍的质量。“学术联姻”还体现在可以进行跨校联合招聘。
财政自主性体现在独立账号、自主管理和相对粗线条的预算管理。改革试点预算由两校中心预算汇总形成。在改革试点经费概算的基础上,生命中心根据日常运行、事业发展和改革任务的需要与经费收入的可能,编制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C中心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与财力状况进行编制。收入预算包括学校和中央财政稳定拨款。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重点保证人员聘用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平台建设以及中心基本运行所需经费。PI通过竞争取得的来自于其它渠道的科研项目经费和其它资助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生命中心提出预算建议方案,中心主任批准、经学校财务部门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科研自主权体现在跨校、校内及产学研之间的“学术联姻”,通过定期组织A校和T校的联合学术活动,促进PI之间的学术交流合作,探讨前沿学术问题,并寻找科研创新合作契机。中心通过定期举办联合会议,将分散在各个学院或机构的中心成员聚集起来,每次针对某一个议题进行跨学科、跨机构的研讨,作为校级学术平台,资源共享促进校内科研合作以及科教融合。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学校层面建立了产业研究院,从而研究连结科研和产业开发的机制,促进学术成果的快速转化,与此同时,进一步探讨如何规范学术人员创业的管理制度。中心层面通过跟医学部的合作,促进生命科学研究与临床医学应用的结合。此外,中心鼓励学术人员创业,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生产力。
首都研究型高校科研生产模式表现为“学术特区”“纵横捭阖”式,有自下而上的“投石问路”和自上而下的“学术联姻”两种分型,科研生产治理具有“两端强、中间弱”的“沙漏型”特征,学术自治机制凸显。
表3 A校科研生产模式与机制创新特征
研究型大学位于首都高校场域位置的塔尖,其科研定位于原始创新和高科技尖端引领,科研类型多样,既有雄厚的基础研究实力,也有丰富的应用研究资源。其科研生产治理体现出“两端强、中间弱”的“沙漏型”特点,即中央政府和科研创新单位主动谋划和协同创新较强,而院校规划和治理影响相对较弱。
科研生产模式表现为“学术特区”和“纵横捭阖”的特征,具体有二种分型,分别为自下而上的“投石问路”和自上而下的“学术联姻”,两者均体现出了学术力量“纵横捭阖”的强大,协调学校与外部政府组织资源,创新学术主导式的科研生产环境的特征,两者均作为“学术特区”的组织形态,在科研生产模式方面起到引领和溢出效应。前者以学术权力在学术决策中的主导地位和民主、平等、共享、协作的“学术共同体”组织氛围为外化形态;后者以跨校、校内及产学研之间的学术合作及“联姻”为典型表征,消解了既有传统的学校各院系之间及院校之间的科研生产场域的围墙,创造了更多的融合及合作机会。
科研生产采用学术自治机制,科研组织及实验室负责人在人事权、财权和学术事务内部管理权方面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学术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也相对较高,学校行政部门并没有过多参与或干预学术组织的科研管理,很大程度上尊重并在科研资金及政策方面支持学术组织的自我管理,表现为所长/主任负责制、委员会治理机制、PI负责制、同行评议制度、多部门共建机制和学术合作机制等。
研究型大学科研生产治理模式之所以呈现“沙漏型”特点,是因为高校组织场域具有层次性,其层次划分是依据学术性标准而非行政性标准。学术性水平的高低也成为高校在组织场域中生存的合法性来源,这与外部行政泛化的制度环境形成张力。不同层次的高校所处的场域位置不同,场域位置越高的大学,其学术性水平越高,合法性越依赖学术发展,高校中的学术力量作为生产学术的核心技术要素,在与行政权力博弈过程中就愈加具备挣脱外部行政化制度环境的力量,表现出学术性或学术权力主导的科研生产治理机制。场域位置带来科研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高校组织场域位置会影响院校声誉、资源的筹措能力、渠道、路径和外部影响力。学术性高的院校会更多受到政府的关注和政策、经费的倾斜,政府与科研生产单位之间的互动较强。
当前,以A校为代表的研究型大学呈现出以上两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科研生产模式和机制创新,这种创新不仅是对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还在组织整合和创建方面做足文章,是高校科研生产体制机制的深度变革。虽然模式与机制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的管理和学术效益,但创新过程也带来了一些伴生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展适应性、人才管理、资源筹措与经费管理、评估方式和设置退出机制方面。
一是科研创新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机构的经费筹措依赖于来自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存在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行政资源和学术资源交换等弊端。二是创新组织与既有高校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之间存在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跨学科和跨机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面。三是与校内传统学术单位之间的冲突与边界模糊性。两种学术组织在资源争夺中处于竞争关系。
问题集中于以下5方面:(1)人员招聘中海外背景倾斜政策导致国内优秀储备性人才的外流;(2)人员薪资设置缺乏弹性,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后劲不足;(3)过度绩效导向的人才评价体制导致科研工作紧追热点,缺乏系统设计;(4)学术科研的服务平台和制度的建设滞后,信息沟通不足;(5)人才管理中服务意识的缺乏,需要进一步规范化、细致化和灵活化。
在研究型大学新型科研生产组织创建过程中,政府资金支持扮演了重要角色,反而院校的支持资源存在不足甚至缺位。政府经费支持方式较为单一,经费结构中专项经费比重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弹性化经费管理模式的推进。科研创新组织在筹措外部资源方面,缺乏专业化和针对性的资金筹措运作。在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管理粗放、经费使用绩效问责机制尚不健全。
现有评估机制呈现“重微观轻宏观”的趋势,评估主要集中在对于科研人员个体或单个科研项目的评估,对科研创新组织运行管理成效实施制度化、常态化评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评估方式较为单一,外部评估缺乏学科和机构发展定位的针对性。国际评估(同行评议)方式可能导致评审人员构成中“朋友”居多,评审“走形式”等问题。
研究型大学科研生产模式与机制体现出一种独特的“两头强、中间弱”的“沙漏型”特点,由于缺乏系统的校级学科发展规划,没有科学评估自身学科结构和优势,有针对和远见性的进行科研组织创新,因此退出机制也不明确,仅规定重点建设期后学校不给予特殊经费支持,然而对于科研创新组织本身的退出机制和废止条件、标准等欠缺明确规定。
一是要明确高校在科研创新组织治理中的责任担当和学术支持。高校需要优化校内研究机构的设置管理模式,强化宏观规划,采取动态设置、灵活进驻等方式,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校内研究机构的运作。综合国际运作管理模式,可以发现高校在科研创新单位的运作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对科研创新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科研创新机构的设置对于高校而言是学术声望提升和科研、教学资源充实的重要标志。为此,无论机构设置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还是学校经费,高校需要承担科研创新组织中的治理责任。高校不仅需要在经费和优惠激励机制、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同时应对校内该类机构的宏观规划、人员聘用和管理、财务监管等方面承担管理责任,通过学校配套经费,强化学校对科研生产创新组织的责任担当。另外,也需要梳理校内传统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生产创新组织等独立科研平台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教学和科研在资源使用与分配上的矛盾,优化、整合其他校级的科研机构。许多高校都存在校设研究机构冗杂、管理组织松散、研究方向老化、学科覆盖率低、跨学科、跨院系合作不足等问题。可以借助集中式的科研管理与组织模式,统一整合管理,并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使之在统一的管理平台下发挥实质性作用。
二是要明确政府在高校科研生产“放管服”方面的职责权限。在政府层面,可以根据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未来发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发展提案并进行公开招标,鼓励高校及科研机构通过竞争、合作的方式以项目制的方式进行申报,择优设置,并实行科研创新组织的动态管理。政府应当鼓励高校开展科研生产的体制机制创新,负责科研生产创新机构设置审核的备案和批准,并强化人才引进和人才管理的制度建设与财政保障。国际经验反映,新型研究机构的经费筹措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其经费来源不再单一地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所属院校的经费支持,社会捐赠、以及产学研合作等多方经费已成为该类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采用多元化拨款方式,并随机构发展成熟化逐步降低财政经费投入比例。
三是完善高校科研生产经费管理机制,建立灵活的经费支持机制。强化科研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审核管理,将经费使用成效考核、预算执行力度考核纳入评价体系。在经费支持方面,需要根据学科创新发展定位、学科方向、研究特质(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等,构建灵活多样的经费支持模式。
四是建立多元化、多主体参与的科研评估机制。实施制度化、常态化评价。在评估方式上,应当鼓励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标准和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需通盘考虑各科研单位的定位、目标,以进行分类评价,以组织发展目标的完成、组织功能的实现、产出的贡献和学术影响等指标,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指标体系。
五是明确科研创新组织的退出机制。应当结合学科结构和优势、未来发展趋势设计,合理规划科研创新组织的设置和退出,明确科研创新组织退出或财政支持中止的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