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四德与男尊女卑的原意

2018-08-03 03:57张欢
时代人物(新教育家) 2018年6期
关键词:男尊女卑家庭

特约撰稿_张欢

上月,“情感教母”Ayawawa宣扬的“新女德”受到广泛批评,《新京报》评论称,其传播的不过是现代化包装的“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或“男尊女卑”,在白话文语境里早已是无可争议的糟粕。但它们是怎样出现的,古代中国人如何理解“三从四德”,就需要“以中国解释中国”,而不是以西方概念如“平等、自由”来解释传统中国。

一、关于“三从四德”

据百度百科: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习俗之一,“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儒家经典《仪礼•子夏传》。“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所谓“三从”:意思是女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出嫁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要坚持自己的本分,扶养小孩长大成人。这里的“从”不是表面上的“顺从、跟从”之意,而是“辅佐、辅助”的意思。

所谓“四德”:德、言、容、功,是说做女子的第一是品德;然后“言”,要言辞恰当;其次是“容”,即相貌,要端庄稳重,不轻浮随便;最后是“功”,即治家之道。

这位网络编辑很敬业,他(她)已经很努力在阐释“三从四德”的原意。甚至特别指出,从,并不是表面上的顺从、听从之意。

但是,这还不够,还没有“以中国解释中国”,即,没有以传统特殊的思维模式来认识:

中国人常讲“主—从、纲—目、先—后、源—流、质—文、阴—阳、虚—实、乾—坤、夫—妻、动—静、有—无、进—退、古—今、主—客、成—败、存—亡、远—近、奇—正、经—权、左—右、吉—凶、荣—辱、本—末、宗—派、父—子、君—臣、家—国、贵—贱、尊—卑……”

中国的礼治虽然形式上不平等,却维持了实质的平等,这就是礼治所谓“别异精神”。图为《女孝经图》局部

这样的思维模式以及认识论,大不同于西方。西方是本体和现象的二分模式,A与非A,A再分为A1、A2,非A也再分为二,一直分下去,这是“矛盾律”。

A,非A不是A,非非A即是A。而中国和印度不这样认为,还有中间地带,印度讲“如”,如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柏拉图说,先有床的理念,才有具体的床。亚里士多德再区分床的质地和形式,运用10个范畴以描述自然世界:实体、分量、性质、关系、场所、位置……

中国的两分,如“阴阳”,这是性质的比较,不涉及价值的真假。着重于认识事物的内部关系,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要在关系和脉络中去认识。例如,要明白什么是阴,得同时了解什么是阳;要明白什么是主,就得知道什么是从。

“从”,是“主从”关系的“从”,不能孤立认识,它来源于《易经》和中医基础理论“阳主阴从”。阴阳是相互依存,相互成全的。所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没有阴,哪来的阳;没有天,哪来的地;没有夫,哪来的妻。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一个开头,一个起始:《周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乾坤两仪的结合,乃至精子和卵子的结合,必须要有主动的一方。同样,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也必须要有承担主要责任的人。

“三从”出于《周礼》,是周文王、周公依据《周易》而制定的人伦秩序,所谓“礼本太一”。

换句话说,“三从”是天理。为什么是天理?按古代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古人会这样表述:女子在家,父亲要承担主要的抚育责任;出嫁,丈夫要承担家庭的主要责任;夫死,儿子要承担赡养的责任。

现代女性强调独立自由,有丁克、有独身主义、也有同性恋。其实,这就在“三从”之上增加了“一从”:自己从自己。

这也许是时代的一个进步,但也不必批评“周公制礼”是糟粕。《笑林广记》里记载一个故事,可以说明问题:一户人家办婚事,新娘子一路上哭哭啼啼,虽然她知道新郎一表人才、知书达礼,但听嫂嫂说了,入洞房后要行周公之礼,要这样要那样,她心头恨死了周公。第二天一早,新娘出门了,逢人就问周公在哪里?家人问,你找周公做什么。新娘说:“我要纳一双鞋底谢他!”

哈辉新雅乐《女德》获2013年微视频作品大赛一等奖

二、关于“男尊女卑”

据成语解释:

【词目】:男尊女卑

【释义】:尊:地位高;卑:地位卑下;人权低下(男人人权全面优于女人,生来高于女人)。

“男尊女卑”一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男子地位高,女子地位卑下的社会状况(与现代人权矛盾);另一方面表现为古代蛮力时代对男女生产力的片面认识。

与“主从”一样,“尊卑”也可以在中国历史的语境中来理解。孔子作《周易•系辞》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据此战国《列子》曰“男女有别,男尊女卑”。

也就是说,“男尊女卑”是依天地之理,天是虚的,地是实的。据此,《礼记•曲礼》曰“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直到今天,客尊而主卑,在现代商务礼仪中仍是一种常识。

在现代人的习惯里,把对方的父亲称为令尊,自己的父亲称家父;别人的妻子称尊夫人,自己的妻子称贱内;别人的儿子称令郎,自己的儿子称犬子……这都是“自卑而尊人”的礼仪,是风度。并不能理解为别人的父亲地位高,可以压迫自己的父亲,别人的妻子地位高,可以压迫自己的妻子。

在传统家庭,“男尊女卑”实际上就成为“男客女主”,家里做主的都是女人。所谓“女主内,男主外”,现代社会仍然这样。

新雅乐《女德》创作者哈辉

现代的聪明女子,灵活运用“男尊女卑”的原理以处理夫妻关系,笔者认识的很多女子即是这样,在夫妻相处时作威作福,颐指气使,让老公低眉顺眼,什么“老婆的命令要听从,老婆的错误要盲从……”但在外面、在人前,总是尊敬丈夫,给丈夫留一份情面。这样,才有利于老公的事业发展,交朋接友。

但是,却有更多的女人把家里的蛮横、娇骄二气显露在外面,甚至爆发在儿女面前。这样,最伤害的还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孩子的成长,这样的环境下幼小的孩子缺乏安全感、秩序感,父亲在子女面前没有权威感,容易养出无法无天的孩子。

当然,“男尊女卑”的提法不符合自由平等的现代理念。但问题是,新儒家代表蒋庆先生认为,自由平等是西方价值,是西方的地方性知识,不能作为全人类的普世价值。现在,西方学者也指出,自由的增加,并不能带来邪恶的减少,反而可能加剧邪恶。

蒋庆先生认为,以中国文化的解释来看中国、看西方,与以西方文化的解释来看中国、看西方,结果不一样。比如,以礼治看法治,法治的问题就凸显出来,法治只解决形式的平等,而忽视现实的不平等。中国的礼治虽然形式上不平等,却维持了实质的平等,这就是礼治所谓“别异精神”。韦伯说西方是独特的“法理型社会”,梁漱溟说中国是独特的“礼乐型社会”。

所以,古代中国不讲“男女平等”,而讲“乾坤并建”。

三、女人作为生存策略的女德

中国正式提倡妇德,宣扬守节、发明缠足者,都是女人。“提倡妇德”的女人是东汉班昭,班固的妹妹。

蒋庆先生认为,以中国文化的解释来看中国、看西方,与以西方文化的解释来看中国、看西方,结果不一样。

无论宣扬女德的“女德班”,还是反对女德者,都绕不开班昭所著《女诫》。传统被称为《女四书》之首。

《女诫》的本身,是一部私人性质的“女性婆家生存指南”。

那么,《女诫》还可以应用于当今时代吗,其实这个问题是模棱两可的。因为,核心的问题不在于“教条”是否能应用,而在于人们在家庭中遇到的问题仍然不外乎此。

班超在《女诫》中列出的七条,以今天的话说:(1)女性的基本家庭职责——祭祀、家务、相夫教子;(2)夫妻的责任;(3)敬顺是夫妻基本相处之道;(4)女性的家庭义务;(5)夫义妇贞;(6)与公婆相处之道;(7)与丈夫的兄妹相处之道。应该说,今天仍是很多家庭需要面对的。

事实上,班昭“女诫”的根本是要建立夫妇阴阳和谐之道(见“夫妇第二”),强调夫妻双方都要有贤德。针对当时社会对女性受教育的偏见,班昭明确反驳,当代“君子”只知道教导儿子“妻妇之不可不御”,却忘了教导女儿,以致夫妻关系恶化。因此主张女孩八岁也要开始受教育。班昭此话,正是后来女学的来源之一。

《三国志》中记载曹丕之妻文昭甄皇后,就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甄皇后九岁非常喜欢读书,她的兄弟都嘲笑她:“你不是该学女红吗?成天读书,难道要做女博士?”甄皇后反驳:“古代贤女,没有一个是不读书的。不读书,如何知历史?”后来天下大乱,甄氏提议赈济亲族邻里,得到了广泛赞誉。

四、娜拉出走之后

1923年,鲁迅曾做过一篇精彩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借用易卜生的戏剧,鲁迅捕捉到了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家族解体,女性逐渐走出家庭,广泛参与社会工作。女性经济地位的根本变化也将伴随着社会制度的相应变化。

这也就是“女权主义”的来源。它最初的表述应该是很明确的,即男女“同工同酬”,不因为性别而歧视承担同样工作的女劳动者——这就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一句著名的口号“妇女能顶半边天”。而且,这不仅是一个性别问题、男女关系问题,更大程度上还涉及阶层财富分配的问题。

鲁迅提的问题是更远的,不仅仅是经济的独立、事业的追求,而是,当女性走出家庭后,家庭本身是如何存在的——“在经济方面得到自由,就不是傀儡了么?也还是傀儡……因为在现在的社会里,不但女人常作男人的傀儡,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也相互地作傀儡,男人也常作女人的傀儡,这决不是几个女人取得经济权所能救的。”

鲁迅是比较悲观的。他的问题,我们现在对照现实,的确可以看得更清晰了。对于一般普通家庭而言,要维持比较体面的生活,男女双方几乎不可能不同时工作。常年热议的婚姻话题,买房、买车、养老、养孩子等。相比起来,年轻夫妻争论谁做饭,将一切家务和义务划分得清清楚楚的结婚协议,几乎太小儿科了。然而,这就是生活。

这和古代社会有任何本质区别吗?其实并没有,如《汉书•食货志》说“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理解此一关节,我们就可以平心静气来思考一个家庭中夫妇如何和谐、如何维持家庭。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谈论“女德”或“女权”。如俗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济问题的解决也就包含着小家庭“男德”“女德”的问题。

近几年来,有一种广泛的呼吁,即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其实,这个倡议本身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因为,如果一个家庭中,如古代士大夫家庭,男性可以完全承担经济或政治的责任,那么女性是否回归家庭将完全是她自己的选择或夫妻双方的共同意见。在这方面,日本社会即是一个典型。

应该说,这样的家庭在我国中产阶层是广泛存在的,事实上也有很多女性选择回归家庭。

当女性重新回归家庭后,不论是夫妻相处、还是孩子教育问题都发生了变化。尤其后者,其实就是现在大量的妈妈们介入教育行业,或者“女德班”兴盛的根本动因。

相反的,如果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工作,好比男耕女织一样才能养家,则事实上的“回归家庭”也就无从谈起。男女相处又将是另一种模式。

正如本刊多次报道的,现在乡村社会或下层阶层广泛存在的“留守儿童”“隔代教育”和突出的家校矛盾问题、乃至父母养老问题,其根本上都是由于这样的经济原因造成的。

而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显然是需要国家政策、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的反复博弈来达成,不会是一个“女德”或“女权”的问题。

贴士

《二十四孝》与《二十四耻》

丁璇之流“女德班”之所以广受诟病,因为很多的教学内容来源于古代的《二十四耻》《二十四悌》《二十四孝》等。而且生吞活剥,与时代生活格格不入,比如“女人最好的嫁妆是贞操”之类。

其实,《弟子规》《二十四孝》之类也并非洪水猛兽,它们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必然逻辑,符合古代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湖南科技大学哲学教授张晚林认为,对《弟子规》等的批评、责骂,在于人们常常依据西方文化“立理以陷事”,而不知中国文化有“导理以全事”的认识。二者之不同在于,前者“以理辩事”,后者“以情动心”。

《二十四孝》中有两个典型的故事,即《卧冰求鲤》及《埋儿奉母》。

《卧冰求鲤》,梗概如下:晋王祥,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母。尝欲食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卧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在现实中,如果希望融化冰雪以求鱼的话,谁会脱光了卧冰呢,不如拿一堆柴火,后者效率更高。谁又会真的埋掉儿子去养老母亲呢?这种古代民间的教育方式正是所谓“神道设教”或者“寓言”。

《埋儿奉母》,梗概如下: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虽欲埋儿奉母,但这样的坏结果没有发生,而结局非常圆满。《二十四孝》的作者之所以选取这故事,并非鼓励遭遇类似的情形的时候真的去埋儿,意在告诉人们:若一个人真诚地侍奉父母,一定会感动天地。教化就是要告诉大家一个信念:真诚行善的人,决不会孤立无助,不但有来自亲人、朋友的力量,而且天地万物都是其力量源泉。明道先生曰:“天地之间,只有一个感与应而已,更有甚事?”

至诚感动天地的故事还有《愚公移山》。愚公的故事无非亦在告诉人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现实生活谁会真的会去移山,与其移山,还不如搬家。

本文节选《二十四耻》三个小故事,可作如是观。

1、莱妻羞伍

【原文】周楚老莱子逃世。楚王亲造门。请其守政。莱诺。王去。其妻戴畚挟薪归。曰,何车迹之多也。莱曰。楚王使我守政。已许之矣。妻曰。食人酒肉。受人官禄。为人所制也。投其畚而去。莱曰。子还。容再虑。妻行不顾。至江南止。莱乃随其妻而居焉。

【白话文】周朝时候。楚国里有一个姓莱的人。大家称老莱子。逃世不肯做官。楚王亲自到他家,请他做官。老莱子答应了。楚王回去后。他妻子背着畚箕、挟柴草回到家里。说道。为什么有车轮的痕迹这样多。老莱子说,楚王让我去做官,我答应他了。妻子说。受了人家的官禄,自己就受制于他人。把畚箕一丢就走了。老莱子说,让我再想想看。妻子一走不回头,一直走到江南才住下,老莱子就随妻子住下。

2、胡妻耻见

【原文】周鲁秋胡,娶妇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见采桑妇。悦之。下车。诱以金。妇不顾。秋胡至家。奉金遗母。唤妇至。即向采桑者。惭甚。妇曰。悦妇予金。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污行也。污行不义。孝义并亡。妾耻见之。遂出。投河死。

【白话文】鲁国有个叫秋胡的。结婚五天到陈国做官。过了五年回来,在路上看见一采桑妇人,心里欢喜,拿了金子去引诱。但妇人不理他。直到秋胡到家才发现,路上采桑的妇人就是妻子。秋胡很惭愧。妻子说:“因为欢喜女子,给她金子,这是忘记自己的母亲。忘记母亲,是不孝。好女色,动了淫心,这是污秽自己的品行。污秽了品行,是不义。你孝义都没有了,我实在羞见你。”说完,出去投河死了。

3、王李断臂

【原文】后周王凝,为虢州司户参军。卒于官。妻李氏携幼子。奉丧归。过开封。止于旅店。主人以其有丧。不纳。氏因天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氏以臂被牵。耻之。仰天大恸曰。天乎。吾不幸无夫。而此手为人所执耶。引斧自断其臂。官闻之。表于朝。赐医药、而笞店主人。

【白话文】五代后周朝的王凝,做了虢州地方司户参军,死在任上。王凝的妻子李氏带了小儿子为丈夫奔丧回来,路过开封,停在客栈。店主因为她有丧,就不肯其寄宿。李氏因为天色已晚,不肯出去。店主人牵了她的手臂,硬把他拉出门外。李氏因这只手臂被别人拉了一把,觉得很羞耻,仰天哭道:“天呵,我不幸没了丈夫,难道这只手就可以给别人抓吗?”用斧头砍了手臂。官府知道此后,奏明朝廷,请求旌表。一面赐给李氏医药,并将店主人痛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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