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介入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018-07-31 06:54张晴陈然曾佳冯鸣
好日子(下旬) 2018年5期
关键词:社区参与志愿服务中小学生

张晴 陈然 曾佳 冯鸣

【摘 要】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自愿在社区活动中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帮助社区营造更好的环境,对自身和社区的发展都有着很好的帮助。作为志愿服务重要群体的中小学生,可以从其年龄阶段和成长的特点出发,将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进行科学的融合,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塑造美好心灵,社区共同受益。

【关键词】中小学生;社区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社区作为城市里的基础单位,同样也是人们生活居住的重要环境,为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的成长,可以在社区内加强建设,开展相关的文明活动,同时也可以进行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矫治体系的建设,在社区建立多样化的社区活动阵地,针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构建中小学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从而促进中小学生更好的发展,社区共同受益。

一、相关定义

(一)社区

社区是指在城市中某一特定的地理区域或者行政区域,它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形成的,是城市中最基层的单位。社区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学生志愿服务

根据《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精力、体力和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其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后,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

二、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功能与意义

(一)中小学生与社区良性互动,互利共赢,在提升中小学生自身能力的同时创设良好社区环境

中小学生作为学生志愿者的一部分,同樣也是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群体。在国外,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于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因为这是一项关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大事件,更多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将社会工作与志愿活动进行科学的融合,可以在促进学生更健康发展的同时让社区得到切实的好处,形成一个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共同受益,共同成长。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能够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活动,能够让参与者在其中扩展自己的生活经验,更多的与人互动交流,开阔眼界,扩展自身的社会阅历,而且也可以接触重要的社会生活议题,从中学习一些生活技能,培养自己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社区参与感和社会责任感。因此更多地参与志愿活动能够更好的促进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社区作为中小学生的生存和生活空间,社区的环境和氛围对于其成长越来越重要,因此更多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不断促进其生活的社区改善社区环境,从而营造一种更有利于中小学生成长的社区环境。

(二)促进中小学生公民道德意识的建立

很多国家将志愿服务作为增强中小学生公民道德意识的有效途径。德国设立了专门的少年志愿者“训练营”,对当地青少年就业具有很大的帮助,合格的小志愿者才能够上岗照看病人,而培训的过程实际上是学习急救知识和培养沟通交往能力、责任意识、应急能力的过程。在加拿大,当志愿者能够积累人脉和重要的“本地工作经验”,对当地青少年就业关系密切,对留学生或移民子弟更是获得更好工作的关键。志愿活动更多的是一种传播善的活动,将爱进行传递,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中小学生可以更好的树立道德意识,学会与人为善,同时也可以将社区志愿活动与爱国主义、公民责任进行联系,在参与活动中不断促进自身成长。

(三)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与志愿活动的意义远超志愿服务效果本身,在参与志愿活动中,能够锻炼中小学生的责任心与健全的人格,能够广泛的学习社会生活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可以帮助形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小学生在参与社区服务中接触不同的范畴,在尝试不同的挑战中锻炼自我,发现自己胆量、语言表达能力、策划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不同程度的进步。同时青少年体验到在真心付出后获得被欣赏的掌声、高举的大拇指、别人的声声道谢而带来的成就感是多么难忘与自豪,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行动力。志愿活动不是一个人的活动,参与志愿活动可以帮助中小学生学会与人交往,在活动中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同样也可以丰富中小学生的业余生活,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中小学志愿服务的进展与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更加科学、更加系统、更加丰富多样,实现了长足发展。

(一)取得的进展

国家对于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活动越来越重视,在相关政策保障、制度上也进行了科学的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帮助中小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越来越趋于完善化和科学化。

2014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2016年,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出:“倡导青少年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2015年,教育部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分总则、工作机构、组织实施、认定记录、教育培训、条件保障、附则共7章26条。这成为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同时,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如,2015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中小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北京市初中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上增设“志愿服务”栏目,记入“思想道德事迹记录袋”,以便实现与征信系统的挂钩。

不仅在制度上对于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活动有了相关的规定,在志愿活动的形式上,教育手段和影响力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家长和老师也对于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了进一步的支持。志愿服务理念也日渐深入人心,很大学校都有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团体,在各大重要会议与比赛中展现了当代青年学生的昂扬向上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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