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琴
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每一个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将面临全国各地建筑施工企业的竞标,中标企业为了管理各地的施工项目,普遍采用内部承包经营模式,该模式需要建筑施工企业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各种风险,而承包者财务观念淡薄,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主要关心的是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承包利润问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把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
目前并无内部承包的确切法律定义,一般而言,内部承包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接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交给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负责,工程项目实行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由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项目经理)使用发包方(建筑施工企业)的人、财、物资源完成施工,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管理费和按合同约定承担风险、双方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一)投标非理性。建筑市场不够规范,监管力度不够,存在暗箱操作、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面对激烈复杂市场竞争,一些企业为了中标不顾自身实力、不计成本,甚至不顾风险垫资施工。这种冲动型的做法,导致工程利润率非常低甚至亏损,进而引发履约、支付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可能导致诉讼风险,企业因此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和信誉危机。
(二)管理难点多。随着开工项目的增加,一个建筑施工企业要同时管理几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施工项目,管理难度成倍增加,人员管理难、资金监控难、发票合规难等问题严重危及企业财务安全。一是人员管理难。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部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而且施工项目比较分散,容易造成财务管理分权过度,难于集中管理。二是资金监控难。在内部承包经营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扣除管理费及税费后直接把工程款拨付给项目部,难以监控承包方按合同约定使用工程款,而很多承包方一人多个项目,容易出现工程款在项目之间相互挪用甚至被挪作他用,难以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三是发票合规难。建筑施工材料中水泥、钢筋生产企业因为规模大、经营规范通常能够开具合规发票,而其他如砂、土、石、砖的生产企业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且经营分散规模小,导致材料采购时大量存在假发票、没发票现象。
(三)法律风险大。由于非理性投标、工程资金挪用、税务发票虚开等行为容易引发履约风险、支付风险、税务风险。项目部如果控制不力企业将面临法律纠纷。项目经理在面临因拖欠材料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经济上的纠纷时,往往会携款潜逃找不到人,最终由企业应对各种诉讼,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一旦因法律纠纷发生损失无论是追究内部职工责任或是内部承包责任,还是起诉承包人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恶意违法行为,即便有所补偿,所得也十分有限,完全无法弥补损失。
(一)综合评估,理性投标。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坚持“三不揽原则”即业主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能揽,大量垫资的工程不能揽,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不能揽。在参与投标前,应先考察业主资信状况和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组织企业各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搞好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经过初步筛选后,企业应当深入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考虑当地材料价格和运输成本、本企业劳动力状况和施工机械设备水平以及机械设备的市场租赁价格,竞争对手的情况,再决定是否投标以及以何种标价投标。
(二)细化合同,明晰权责。要重视内部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以下条款:(1)承包方应在发包方的管理、指导监督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的一切税金及成本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按双方的约定系数上缴管理费给公司;(2)由承包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承包方必须承诺结清当月的工人工资和施工材料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4)工程款一律转入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发包方扣除各项税费和上交管理费,在承包方提供各种真实完整的税务发票后转入承包方的指定账户,承包方应保证工程款用于工程建设;(5)发包方不垫资不支付工程预付款;(6)约定合同履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三)聚焦难点,控制风险。企业应建立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基于物联网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项目部和企业之间的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发票管理、人员物资管理均通过平台进行。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定期召集各项目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务知识培训,每年定期进行项目财务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财务风险隐患。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应跟踪好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核实工程量,企业财务部将工程部门核实的工程量与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进行比对,如果差距较大应分析原因,如若实际收到款大于工程量应核实超出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若不够应及时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催收工作。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各项目部做好发票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求项目部对外采购材料、支付的费用时均应向对方索取发票,避免项目部虚开增值税发票,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应做好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的明细台账以便能准确核算企业应交税金。
(四)过程管控,维护权益。企业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前应对承包人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调查其以往完成施工的工程项目,合理选择承包人,事先规避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项目章的使用用途予以明确,严格限制项目章的使用范围,印章由企业外派人员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并每月报企业备案,待工程竣工后应将所有印章收回交还企业封存保管。同时,还要做好项目的内业资料,确保项目施工及其财务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由专人整理保管,以备向债权人主张权利、对抗非法要求乃至对承包人进行追诉时能提供合法的证据,维护企业利益。
财务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在每一个环节都要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收取的管理费普遍偏低,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普遍保本经营,影响公司的生存发展,内部承包经营模式并不是长久之计,未来以收管理费为主的“一脚踢”工程经营模式将无法立足,企业合伙人制度、项目股份制将成为趋势,总承包公司和项目承包人通过利润分成的模式将成为常态,采取直营模式与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相结合的办法,既适应市场需要又确保公司的利润来源,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