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过去的短短6年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4%,提高了27个百分点,这样的成就是巨大的。
与成就相伴,是当前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以及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前所未有的强烈。学前教育本身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涉及对学前教育的价值认知、主体责任、管理体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保障机制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
这些问题,迫切需要以立法的方式加以根本解决。
比如,学前教育对幼儿的终身发展、对群众和民生以及对国家和民族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说发展学前教育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等等,都需要给予法律意义上的明确。
明晰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也是学前教育立法关注的焦点之”包括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厘清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学前教育的监督,建立稳定的學前教育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等。
确保幼儿教师待遇是立法的重点,包括幼儿园教师配制标准、解决幼儿园教师的职称、工资待遇等。
学前教育事业正在与一代人的成长赛跑,与城镇化步伐赛跑,与国家和社会的期待赛跑。
我们期待,以立法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