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仕 高飞
[摘要]学分制下,应用型民办高校探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推进和深化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全面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大意义。文章结合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做法、经验以及民办本科高校的办学现状,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分析了学分制下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而提出“更新理念,加强思想引导”“内培外引,加强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立足实际,创新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和“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学分制 应用型民办高校 本科生导师制 辅导员
[作者简介]李友仕(1983- ),男,山东即墨人,青岛黄海学院,讲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读博士;高飞(1990- ),女,山东青岛人,青岛黄海学院,讲师,硕士。(山东 青岛 266427)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研究”(课题编号:15BJYJ01,课题主持人:李武修)、2016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实践与研究”(课题编号:C2016M067,课题主持人:赵梅莲)和2016年山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应用型民办高校辅导员胜任力模型构建及其对职业能力提升路径作用研究”(课题编号:16ZC124,课题主持人:李圆圆)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23-0083-06
一、引言
当前,在我国高校中有学年制、学年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等教学管理体制。(本文涉及的主要是完全学分制,简称学分制,下同)学分制是指以选课制为基础并融导师制、弹性学制等配套制度为一体,学生修够规定的总学分就可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14世纪,导师制(tutorial system) 在英国起源,由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倡导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最早在19世纪末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推行。进入20世纪以来,推行学分制的美国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也先后实行。我国本科生导师制是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训导长费巩于1938年首倡并推行。1949年后,本科教育沿袭苏联的学年制,学分制一度废止,仅在研究生教育中采用导师制。2002年10月起,北京大学率先在国内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成效较为显著。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重点高校竞相实施,这种彰显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育指导模式也慢慢被国内高校认可和效仿。2004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推行导师制,努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十多年来,国内各大高校竞相探索实践本科生导师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对推进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科生导师制是指高校中符合既定条件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人员对本科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乃至职业生涯规划等多个层面进行指导的教育制度。本科生导师制是彰显学校教育教学坚持班级授课制与个别指导的有机结合,而且更加侧重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人才的大学教育制度,并且它还可以弥补学分制的某些不足。
在国内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中,导师制大致有五种分类方法:按工作内容,分为生活导师制、素质导师制、学习导师制、科研(学术)导师制、德育导师制等;按指导教师分类,有“导师+副导师”“普通导师+专业导师”“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导师”“导师组”等;按指导方式,分为 “一对多”“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按指导对象,分为全员导师制与优秀学生导师制;按工作时段,分为全程导师制与年级导师制。
应用型民办高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5月31日,我国已有民办本科高校152所(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和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数量与质量不断提升。随着应用型民办本科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年学分制已不能适应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要,有必要向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转变。尽管有些应用型民办高校尝试推行了学分制和本科生导师制,但在理论研究上还不深入,在实践中也有待完善。鉴于国内外一些知名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成功经验,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并研习在此领域的成果,对学分制下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进行理论层面的初步探索。
二、学分制下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职能
基于师生双向选择,应用型民办高校选拔优秀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导师根据学生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心理等进行全方位指引,使学生能准确地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向、课程体系及培养目标,合理安排学业进程,形成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导师要注重发挥学生特長,不断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社会竞争及所从事行业发展前沿的创新能力。
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的职能,一是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学生头脑,引导学生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他人及社会,并确立科学的人生目标;二是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针对学生的个性、爱好、能力及发展趋势,帮助其制订适合自己的学业方案;三是指导学生理解学分制的内涵并合理选课,全程指导学生学业研修,使学生具备系统的知识结构、高水平的应用技术与较强的综合素质;四是根据专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博览群书与进行研究性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效能和人文素质;五是激励并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与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探究觉悟和科研素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三、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必要性分析
毋庸讳言,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的高考成绩基本处于当年高考本科分数线的末端,成绩稍微高一些的学生基本都选择报考公办高校。应用型民办高校生源质量较之公办高校学生偏低,学生家庭条件相对较好,个性意识强烈,在学习积极性、生活自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存在欠缺。
学分制为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提供了自由选课、自主学习以及科学安排学业进度的育人机制,具有个性化、灵活性、可选性等特点。然而,囿于民办应用型高校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不足,如果仅仅依靠学生自己制订学业方案,自主选课、自我规划学业进程,那么很容易造成学生为迎合个人兴趣及追求学分而盲目选课,不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系统化。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把具有多元化育人功能的本科生导师制运用到人才培养中,可以充分发挥学分制的独特作用与育人效能。
(一)有利于发挥应用型民办高校教职员工育人的主导作用
在部分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中,师生关系疏淡,缺少交流,一些教师仅限于完成教学任务,对自己所教学生不熟悉,只注重知识传授,而对“育人为本”的理念缺乏必要的重视,同时对学生的生活、学习、人际交往、思想境界、心理状况等更是缺乏全面了解和理性认识。在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因材施教与人文素质教育的渗透,从制度上确保教书与育人的双重成效。学校明确每个导师的指导对象,彰明考核的方式方法,从制度上明确导师指导学生的内容与形式,克服单纯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来考核教职员工的弊病,而是注重考核教职员工在从事导师工作中指导学生的成效及任务完成情况。
(二)有利于应用型民办高校培养多规格人才
学分制视域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推动应用型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实现多元化。应用型民办高校办学体制、机制灵活,在培养多规格人才方面具有特殊优势。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蕴含因材施教理念、以个别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本科生导师制,能弥补整齐划一育人模式的严重不足,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型、工程型、拔尖创新型等多规格人才,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人才的需求。
(三)有利于应用型民办高校培养个性化人才
以生为本,就要尊重学生主体意识和价值取向,尊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旨在谋学生个性发展、促人才多元发展,确保学生受教育权益的最佳化。以专业班级为主的教学模式,无法满足每个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就是要在指导内容上注重针对性,组织上凸显灵活性,方法上突出多样性,逐步破解“教”的“供”与“学”的“求”之间的矛盾,突破千人一面、山多峰少的局面,培养个性化、多元化、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四)有利于应用型民办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
立德树人,培养大批适应时代进步潮流的创新型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办学体制机制的灵活性优势,异军突起,勇于担当,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的精髓在于批判性、创新性,反对因循守旧,强调以发展的眼光、批判的思维及创新的精神来审视人才培养。应用型民办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关键要以先进的育人模式与机制为载体,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是应然的优先选择。
(五)有利于促进应用型民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部分应用型民办高校缺乏革新意识,照搬公办高校教育模式,教学方法陈旧,背离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没有很好地因材施教,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旨在贯彻因材施教理念,高度重视个性化培养,最大限度地发挥“教”与“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与提升实践技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元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在应用型民办高校,导师通过对学生不同层面的个性化指导,能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基本现状、心理诉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应用型民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应用型民办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可行性分析
(一)应用型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日益完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乘改革开放的春风,一批民办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在国内兴起。经过30余年的发展,相当部分民办学校经过举办短期培训、中职教育、自考成人教育、高职教育晋升为普通本科院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办学基础条件日益完善,其中北京城市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西京学院、河北传媒学院5所院校在2011年率先获准设立硕士学位点,具备了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资格。换言之,一部分办学时间长、规模大、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民办高校在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仪器设备等办学基础条件方面,甚至超过了一般地方性公办高校。办学条件的日益完善,为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应用型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不断优化
办学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引进高水平师资、优化师资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部分应用型民办高校加大投入,十分注重内涵建设,尤其注重高水平、高层次师资的培养与引进,师资队伍在学科、学历、职称、年齡等结构方面日趋合理,博士、硕士数量不断增多,经验丰富、精力充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中年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年扩大,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内的辅导员队伍自我效能感与工作胜任力不断提升,教学专职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为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应用型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机制非常灵活
灵活的办学体制机制,是应用型民办高校的优势所在。应用型民办高校在办学体制、治理机制、办学保障机制(如投入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等),以及办学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用人机制及育人机制等方面的优势是公办高校不可比拟的,特别是在办学决策(如重大改革举措等)、用人(如人才引进、干部任免等)等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高效、灵活的作用。办学体制机制的灵活性,为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赋予了机制保障。
五、学分制下应用型民办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路径
相對于国内外著名大学而言,应用型民办高校的本科生导师制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还存在制度定位不太清晰、生师比例过高、运行机制不健全、指导资源匮乏等诸多问题。为全面提升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培养质量,需要全方位推进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更新理念,加强思想引导
要更新教育理念,对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进行清晰、科学的定位,明确立德树人始终是应用型民办高校的根本任务。在此基础上,应用型民办高校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更新教育理念,对教职工(此处主要指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下同)和本科生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一是应用型民办高校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地参与教学改革,从事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使这一制度为广大教职工所理解和接受。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职责不能仅仅局限于辅导员这一群体,要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以及科研育人等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二是应用型民办高校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深刻理解在导师指导帮助下全面成长、成才的必要性和意义,并增强与导师积极联系的主动性。通过沟通交流,学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并结合个人自身条件制订学业方案、筹谋个人专业发展及职业生涯规划。
(二)内培外引,加强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
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决定性因素。应用型民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对内加强培训,注重培养完善导师的师德修养、治学态度、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管理经验等诸多方面,增强导师自我效能感和工作胜任力;对外延聘不同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行业企业专家、心理学专家、公办高校退休的教授等担任本科生导师。导师要不断提升指导水平,既要胜任指导学生选课、制订学业计划,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就业。譬如,2017年10月,西京学院成立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全力扎实推进学业导师制,促进全员育人,成效显著,受到教育部官方网站等多家媒体的报道推介。
(三)立足实际,创新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部分应用型民办高校按照公办本科院校的做法,尝试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但是,应用型民办高校学生具有特殊性,这决定了其不能照搬照抄公办高校导师制的模式。应用型民办高校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化需求,有的放矢地构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针对性。
目前,公办高校普遍采用以导“学”为主的导师制模式。与公办高校相比,应用型民办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学习主动性与心理调节能力都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不能及时得到矫正,势必会严重影响他们的长远发展。应用型民办高校的本科生导师不仅要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要关注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自由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培养的是应用工程型、技术型、技能型人才,在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进过程中,要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技能培养。因此,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并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人文素质教育贯穿学生四年或五年大学生活,拓宽学生的发展空间,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民族使命感,充分调动其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之尽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行合一,在学与做中励志成才。
应用型民办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在指导方式上可坚持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一是根据指导内容与指导对象,选择不同的指导方式,如座谈、专题讲座以及实践技能拓展训练等。导师在传授知识、技术技能、严谨治学与身体力行中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用人格魅力影响、感染学生。二是要充分发挥当代学生喜欢的手机媒体的特殊作用,利用智能手机强大的网络技术功能增进师生的交流互动,如导师借助手机媒体通过微信、QQ等媒介,可随时随地与学生取得联系并交流思想。通过培育和拓展适当的、非正式交流平台,使导师与学生互动交流,在思想碰撞中教学相长、共同进步。
(四)有法可依,建立健全本科生导师制相关配套制度
应用型民办高校基于学分制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应健全配套制度,如导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管理与激励制度、评价与奖惩制度等。
1.建立导师选拔与培养制度。应用型民办高校应不断扩充本科生导师资源,适时选拔优秀教职工进入本科生导师行列,并不断健全完善导师培养制度。应用型民办高校可通过导师工作业务培训、国内外访学、企业或其他高校挂职锻炼等方式提升教职工素养,不断扩充导师资源,提升导师综合素养,从而确保推行导师制的人才支撑。
2.建立导师管理与激励制度。为构建质量保障机制,应用型民办高校应科学制定导师管理与激励制度。如引入报酬、职称、荣誉、职务等相关规定,让导师很自然地认真对待指导本科生工作。要确保导师指导学生扎实高效,既实现学生的不断进步,又促进导师队伍的持续优化,从而推进本科生导师制不断趋于成熟。
3.建立导师考核与奖惩制度。应用型民办高校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考核和奖惩制度,要让这种考核和奖惩最客观地反映导师的工作实际。在考核与奖惩制度中,要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把学生评价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同时把导师指导学生从事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显性内容纳入考核。学校要根据考核与评价等级,对导师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或者惩戒。考核和奖惩制度旨在调动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导师制能够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结语
在实行学分制的应用型民办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逐渐向普及化转变的应然选择,也是彰显大学生个性、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的重要路径。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应用型民办高校要乘势而上,更新观念,拉近教职工与学生的关系;要强化导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导师的自我效能感与工作胜任力;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导师制的科学、稳健、有序运行。学分制背景下应用型民办高校的本科生导师制尚处于探索尝试阶段,还不成熟、不完善。伴随着民办高等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入,内涵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学分制学业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今后应用型民办高校必将普遍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此课题的研究、创新与实践也会逐步臻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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