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敬贤
【摘要】抓好企业督办工作,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掌握督办工作原则,把握督办工作的切入点。二是明确具体督办事项,抓住重点、要点,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的方法和形式,确保督办工作的有效落实。
【关键词】督办工作;流程;企业管理
一、确立督办工作原则
督办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如何把常规性工作做出新意,是我们做好督办工作的切入点。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服务中心原则。督办工作涉及面宽、事多、量大,如果抓不住重点就显不出力度,抓不住关键就抓不好落实。因此,督办工作必须坚持服务企业中心的原则。要将督办工作聚集于企业发展建设、生产经营、改革管理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上来,聚焦于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来,切实将督办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督办人员在全面系统收集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必须对所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等有全面的掌握,并依此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决不能弄虚作假,更不能掺杂主观因素。特别是向领导反馈时,必须真实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肯定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要坚持注重实效原则。督办工作的目的就是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因此,必须将抓落实、重实效作为抓好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对确定的督办事项抓具体、抓过程、抓结果,做到桩桩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另一方面,要创新督办方式,不能单纯靠“文来文往”的做法,将督办工作与调研、检查相结合,形成闭环管理的督办运行机制。
二、明确重点督办事项
针对督办工作涉及面广、事多、量大的特点,必须明确具体督办事项,而且每一项督办工作都要有十分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要求、责任人,使督办工作有据可依。决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具体来说,重点督办工作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目标进行督办。重点是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办公室在公司年度、年中工作会议结束后,尽快根据工作要点和会议精神制定公司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完成时间、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紧紧围绕公司领导调研进行督办。重点是集团公司、公司领导落实年度、年中工作会精神调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督办中要结合领导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及目标进行督办,并根据要求时效列入月度督办工作序列。
(三)是紧紧围绕公司阶段性中心工作进行督办。重点是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月度工作例会决策或部署的需要具体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此督办重在时效,必须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是紧紧围绕公司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督办。重点是领导重要批示、专题会、重要文件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以及公司系统普遍关注的影响面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以便于公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创新督办形式和方法
当前企业督办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认为督办工作是领导定好的,自己只要照做就行,不能紧密结合新形势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缺乏针对性。二是态度不到位。对上级督办的问题,存在按部就班、支差应付的现象;对向下级的督办事项,往往只是被动地完成,应付考核,缺乏主动督办、摸清实情、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的积极性。三是思考不到位。对督办事项就事论事的多,对一些有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有时不能从深层次去思考问题发生的根源,而是简单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致使督办工作的实际效果没有能够得到有效展示。
要解决以上问题,切实做好督办工作,在督办过程中重点克服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克服简单化,即督办工作不能只简单询问,不深入现场,只解其表,未及其里。二是克服形式化,即督办时只了解现象,不深究问题,不利于发现和解决不落实的根本问题。三是克服主观化,即简单类比,凭经验判断现象和问题,难以增强督办效果。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跟踪催办。督办工作任务单下发后,办公室人员将根据工作完成时限,及时与承办部门或单位联系,掌握办理情况。按照“紧急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拖着不办的事项直接找承办部门或单位领导催”的原则,实施全程跟踪督办。
(二)定时提醒。对年度、年中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职代会议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办公室根据其完成时限,于每月月初的月度例会上对其责任部门、主办单位进行重点工作提示,进一步说明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解决督办内容较多、聚焦度不够等问题,推动公司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调研、督办相结合。针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为领导提供真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同时,注意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特点和专业优势,促进相关问题的督办落实。
(四)实施督办工作考核。通过实施定期通报、定期考核等形式,对督办工作的完成情况、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说明,并将督办结果作为各部門、各单位月度资金、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以确保督办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