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雪莲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出:“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画,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幼儿的美术活动不应被范例所束缚,我们应该给幼儿更广阔的思维空间,更天马行空的创作激情。
年龄较小的幼儿还处于经验的积累过程之中,我们应该多创造一些条件去丰富幼儿的绘画技巧和经验,让幼儿在以后的绘画活动中能够得以致用,能够有丰富的经验支持幼儿的绘画活动。范例的使用无疑是为了让幼儿知道:哦,我还可以这样来安排画面!我还可以画一些这样的事物,别人的颜色涂得真是漂亮;给幼儿一个启发和借鉴的作用;当然,这也适用于年龄较小的幼儿,较大的幼儿可以使用另一种范画,就是创作过程中同伴的画,用同伴的画来启发一些创作与想像空间都较小的幼儿。具本操作方法如下:
一、多幅范画的重叠示范
在小班美术《长颈鹿》的活动中,重点是让幼儿掌握画长颈鹿的技巧,在学习了怎样画长颈鹿之后,我出示了三幅范画,第一幅是长颈伸长了脖子吃树叶的情景,大树上还结满了果子;第二幅是长颈鹿在房子旁边的草地上游玩的情景,草地上有漂亮的花朵,飞舞的蝴蝶;第三幅是长颈鹿的脖子都伸到了云朵上,都够到了彩虹,小鸟在长颈鹿的周围飞来飞去。
这三幅图里面出现的事物全部都是孩子们这学期学习过的内容,如:大树、小鸟、蝴蝶、花朵、房子、彩虹,这些事物都是幼儿的已有经验,但是怎样合理利用这些经验来丰富以后的绘画作品,对于小班孩子来说还比较生疏,而三幅包含自己学过的所有内容的范画,无疑给孩子们了一个提示与引导;除了画面的丰富,还给了孩子们色彩上的视觉感受,欣赏和自己一样大的小朋友的优秀作品,对于孩子自己本身就是一种启示,从中获取对自己有益的东西,内化组合成为自己的。在小班幼儿经验不丰富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为幼儿提供多种经验,让幼儿体验不同组合的可能性,丰富艺术表达的语汇。绘画语汇是绘画过程的重要支架,也是幼儿创新的基础,对艺术教育大家越来越达成一种共识:模仿和创造是相互支持的,两者都不能脱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二、借助欣赏名画的方式丰富幼儿表现美的形式
抽象派画家毕家索、梵高都是大家熟知的绘画大师,他们的作品也是大家印像深刻的作品。如毕家索的《梦》、《斗牛士》,梵高的《向日葵》、《星月夜》等,都是闻名于世的作品,也是大家经常在美术活动中见到的作品。
在美术活动中,可以先安排抽象画的欣赏,再安排具象作品的欣赏。线条,图案和形状组成的作品留给了孩子们极大的想象空间,鲜艳的色彩也给了幼儿全新的视觉感受;让幼儿在美术活动中积累更多的创作元素与表现手法。这个比较适宜于大班孩子的美术欣赏及创作活动。
三、合理利用同伴的作品进行引导与启发
同伴之间的作品往往会引起幼儿之间的比较与关注,在幼儿进行美术创作的过程中,可以适时地对某些幼儿的作品进行评价与指导,对其他幼儿来说也是一个学习与经验积累的过程 。通过分享同伴间的范画,可以扩展幼儿自身的经验,同时建构出新的经验,而且更可能促进幼儿在最近發展区的发展,长期坚持能够培养幼儿的分享能力以及个体的绘画技能,形成可持续发展。
总之,在绘画活动中,切忌使用单一的范画,让幼儿临摹作品,也千万不要每节课都出示范画,根据活动的不同,使用多种不同形式的范画;并要时刻注意范画使用的导向,范画是幼儿创作的支持,而不是限制幼儿的框框,更不能作为评判作品好坏的标准,适时、适地、适宜地使用范画,支持幼儿画出自己心中的美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