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研究

2018-06-11 11:15赵楠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8年12期
关键词:融合路径专业教育校企合作

赵楠

[摘要]在知识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发展。以校企合作模式为平台、实现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这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一个较好方向。通过分析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误区及原因,从六个方面探析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之路。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融合路径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編号]  2096-0603(2018)34-0016-02

近20年以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历了萌芽、探索、繁荣阶段。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从本科院校层面去展开的,而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来说远不如本科院校,如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43个金奖中无一高职院校获得;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共50所,高职高专院校仅7所。因此,高职创新创业应根据社会发展趋势、高职院校实际情况,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加强其理论研究,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发展。

一、顺应时代发展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方兴未艾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发展迅速。2010年之前,创新创业职业教育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随着2010年5月4日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创新创业教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及至2015年、2016年教育部连续出台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的文件并且要求高校设置创新创业课程时,“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已经是社会共识。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总之,在国家战略主导下,创新创业教育,甚至于与专业教育的协同发展已成为高校教育新气象。

(二)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切实可行

高职院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勇于探索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并且出现了一些通过校企合作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典范。如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创建了一个融创业课程、创业实践、创业服务与支持于一体的创业教育体系。与温州报业集团合作建设了浙江创意园。同时为该院工业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等六个专业搭建品牌塑造及

课程实践、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大平台。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也是高职院校中通过校企合作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代表:联合举办创新实验班、精英班等多形式教学实体;协同开设创新创业培训项目,提高师生创新创业能力;联合设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心,吸纳师生参与项目研究,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企合作市场化运营为保障,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校内基地和社会园区融合发展为手段,成立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并按照专业群建设布局,依托创客工厂等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学生参加行业创新、“互联网+”类型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定期对学生开展创业培训,现已逐步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实训、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通过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误区及原因分析

(一)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常见误区

通过校企合作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典范令人鼓舞,但由于知识经济对整个社会的冲击太大,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不足,目前通过校企合作发展创新创业教育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实践中更是存在很大误区,如有的是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度不够,觉得只是少数教师的事,没有形成育人合力;有的是进行形式上的创新创业竞赛;有的是邀请企业界的知名人士、校友办讲座或者作报告或在学校开设少数选修课;有的是校企合办但学生参与有限的企业;有的是鼓励学生去创办少数创业公司等。虽然以上举措在形式上体现了校企合作,对提高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也有一定助力,但整体而言,前述校企合作程度浅,缺乏体系化,学生未能充分地理解和实践创业,实际效果不大。要正视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立足高职院校发展实际,将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推向前进。

(二)引发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误区的原因分析

导致高职陷入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误区的原因有如下几方面:(1)不够理解、不够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不能系统地开展此项教育活动。没有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也没有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体。(2)在认识上将创新创业教育等同于就业教育。因强调创新创业教育对就业教育的依赖性,导致没有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3)将创新创业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创办企业的教育。引导性不足,功利性突出。四是创新创业教育没有纳入专业培养体系中,导致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

三、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探析

(一)厘清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辩证关系

要进行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不只要发挥校企合作在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还要厘清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各自特性与辩证关系。

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是培养学生思维的敏锐性和独创性,培养学生具备开拓进取、不畏艰险的创新创业精神,增加学生创业知识和提高其创业能力,使之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专业教育是指高校根据社会需要,划分各类学科和专业,确立专业培养目标、制订专业教学安排和组建专业课程体系,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学生亦进行专业模块化学习,形成个人专长的一种教育活动。专业教育重点在于传统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教学,教学占主导。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专业教育知识结构的单一性。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是在高校教育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的互动中逐步演变的,大致经历了混沌、分化两种状态,并将逐步走向有机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两者特点鲜明,但又紧密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以专业教育为基础,但又为专业教育密切联系实际、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创造条件。高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需具备实际能力如生产、管理、营销、服务一线,高职教育具有重实践的天然属性。

(二)基于校企合作多维度加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

1.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动力机制融合

创新理论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亨利·埃茨科维兹教授提出的三螺旋理论,强调在知识经济社会,政府、产业、高校三方共同参与、协同作战进行创新活动。就是高校、企业、政府以经济发展的需求为纽带而联接起来,通过组织结构性的安排、制度性的设计等机制,三种力量交叉影响,最终形成抱成一团且螺旋上升的“三重螺旋”的新关系,达到三者资源的共享与信息的充分沟通,实现创新效应的最大化。根据三螺旋理论高校可借助政府力量、相关创新创业制度改革等推动校企合作力度,建立师生创新创业实战基地,师生可自主创业,用教学促进创业,实现真正的实践教学模式创新。

2.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育理念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拥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素质、创造性思考的思维方式和较好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专业教育的重点传授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强调知识结构专业性。同时,高职院校要利用好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广播、校内宣传栏及黑板报等宣传好创新创业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课、相关比赛等活动让创新创业理念深植于学生心中,在精神文化层面大力推进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理念融合达到实效。

3.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课程体系融合

高职院校可以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设必修和选修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将其纳入到分管理当中,课程体系可划分为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专业实践核心课程体系、通识课程体系、创业技能实训课程体系。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邀请企业人士共同开发创业教育课程。课程开发环节中利用校企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创业实践教育和实训部分主要由企业负责,理论部分由院校负责。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以企业为主导,推出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4.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师资队伍融合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第一要务,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改革,而要培养优质人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关键点之一是师资队伍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的各环节依赖于一线教师的具体工作开展,所以需要拥有一支能够胜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专业教师队伍。通过校企合作,实现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师资队伍的融合。

5.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课程内容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是指创业导向的创新、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其意味着不能与专业教育脱节,而应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这就需要深入探索专业课中的创新与创业资源,如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相关课程如汽车营销学、汽车市场调研与预测、汽车营销策划等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创新创业类课程中涉

及或需要进一步拓展的。因此,可以在创新创业育人目标下进行课程资源整合。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考虑对相关课程资源进行整合设置创业营销课程。高职院校可以根据本校特色与专业实际情况为创业营销课程编印本校教材,在教材中加入“创业初期的市场营销问题探讨”,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要时刻体现在专业实训教学中。其他专业也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如此,从而实现两者的有效融合。

6.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保障

(1)要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實体作为保障平台。有些高职院校拥有“校中厂、厂中校”实训基地,通过这种实体,聘请企业负责人、创业导师等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责任教师。(2)要有规范、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制度。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在政策、财政、技术上对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工作提供全面支持。高职院校可拟定相关制度文件为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保驾护航,建立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还可鼓励有创业意向的在校生休学进行两年创业,学校在此期间可提供一定的教育、资金支持,如配备专业的行业和学业指导教师;为创业学生提供免租两年的校内店铺等。

参考文献:

[1]张维红,蒋林.关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Z2):96-98.

[2]王清,柳军,唐卫.关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6(12):65-66.

[3]亨利·埃茨科维兹.三螺旋:大学、产业、政府三元一体的创新战略[M].周春彦,译.东方出版社,2005:31-34.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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