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教学方法、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深度融合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微课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资源,在教学设计、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上都有独特的优势。本文结合长期教学经验,探讨法学专业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如何以微课形式提升教学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业;微课;教学设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除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外,还要作为教育信息技术的接受者和实施者,整合利用相应技术达到专业教育优化和发展的目的。信息化的数字教育已进入微学习的新纪元,国内微课概念2010年由胡铁生老师提出。本文旨在探讨应用微课技术结合法学专业教学课程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和应用。
一、法学微课应用的现状和困境
(一)法学微课应用的现状
法学专业知识点多为文字性描述,学生易感枯燥无用,当前高校、培训教育和成人教育都会选择微课程给学生拓展视野。网易公开课等众多平台的法学微课几乎涵盖了该专业所有课程,这改变了传统法学教育中的机械性,也使法学教育资源的稀缺得以缓解。“微课被用于教学过程中,也逐渐被用于法学的教学应用中,但是在法学的教学应用中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
(二)法学微课应用存在的困境
目前法学微课仍处于探索阶段,“如果内容简单、教学组织单一,认知负荷过低,则教学时间浪费;如果教学内容艰涩、知识点繁多,则认知负荷过高,阻碍学习者的知识建构活动。”因缺乏有效的教学设计,满堂灌的形式比较普遍,大量微课处于睡眠状态。主要问题有:(1)存在感不强,缺少独立规划。法学微课在教学设计中仅视为课堂外的延伸辅导,不作为独立应用的内容加以精心设计和策划。现有法学微课主要是课堂讲授式的翻版,很少针对课程进行设计规划,导向不够。(2)资源繁杂,缺少系统性。各微课平台的法学微课并无明显系统性和条理性,应用中同时存在重复建设和空白点的尴尬,法学微课之间相互独立,缺少联系性和有趣味的连接,筛选困难。(3)法学微课设计粗糙,使用率低。法学微课的总量庞大,但不是时长超过20分钟;就是课堂讲授的翻版,或者把网络课程缩短应用,欠缺短时间内吸引激发学生兴趣的优势,存在使用率低的问题。
二、法学微课的教学设计原则
法学微课应用的问题主要出自课程教学设计的思路,笔者总结可遵循(1)以学生为中心原则:通过充分的学情调研,了解急需解决且普遍性的需求。(2)筛选典型原则:选择关键性的重难点,提高微课之间的关联性和整体性。(3)突出实践原则:融合现实鲜活案例,活化微课表现形式。(4)反思原则:好的教学设计离不开对教学设计的批判性思索,教师应经常对自己的教学设计反复揣摩并不断提升。
三、法学微课的教学设计和应用
基于以上原则,法学微课设计的应用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确定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确定离不开学情分析,可根据有无法学教育基础、有无实践经验等标准进行区分。例如初学者侧重基础理论与知识的理解运用;从事公安、司法工作的学员应选择相关热难点问题;参加大司法考试的学员则应以考試重难点为教学目标等。
(二)分解知识点选取资料
选取法学微课资料首先要进行知识点分解。科学合理的分解要确认知识点属于课程关键点,具有相对独立性,单独分解不影响整体的理解运用且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主题简明符合微课的制作要求;涉及实践操作技能可选择真实热议案例,增强学生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突出整体设计,确知识点彼此的关联性和系统性。建议设置导学微课,以系列微课形式展开。
(三)围绕目标整合应用
明确的教学目标和资料还需要进行整合以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包括根据知识点数量确定法学微课的数量,保证一课一得;根据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选择课堂录制、卡通动画等多种呈现方式,以准确简洁具象为标准;针对不同学情的学生分别设置基础知识客观题或综合案例分析、文书写作等主观题,实践中针对真实案例的开放式问题更能引发头脑风暴,拓展学生的思路;所在学校或课程主页应当有醒目适当的宣传推广。
(四)反思提升
法学专业教师的发展必须通过教学具体行为的独立批判性思索进行总结反思来提升。总结反思至少一学期进行一次,主要着力于法学微课的教学设计方法、内容、教学效果和学生反馈,再应用于更新法学微课。这个过程既包含教师自身信息化技术的更新,也包括在导学微课中教会学生使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学习,并启发他们深入学习。不断地反思有助于法学专业教师将教学法,教学知识点和微课技术手段相结合达到发展的目的。
虽然法学微课的发展还需要良好的微课平台和更新的设备、软件予以发展,但其核心依然是高素养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应用,在未来的法学教育也应得到更多的研究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李霞,李海娟.微课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初探[J].法制博览,2017(30).
[2]胡铁生.区域性优质微课资源的开发与建议[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04):36.
[3]胡铁生,周晓清.高校微课建设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教育,2014(02):11.
作者简介:龙燕(1978.03—),女,汉族,四川人,民商法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