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晓新
新闻业自诞生以来,一直肩负着传播信息、弘扬社会正能量的责任。因此新闻采访的目的首先是传播信息,为广大受众提供真实的信息和知识。其次,新闻媒体具有强烈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事件采访可以发现和揭示社会中存在的现象,剖析深层次的问题。这是人民赋予媒体的义务,也是新闻媒体肩负的责任。最后,新闻媒体还具有政治宣传目的,有效传播时代正能量,宣传政府方针。
新闻采访的手段是指记者在采访工作中,为了获得更加真实、准确的信息而采用的各种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其采访手段也在不断地进步,主要可以划分为显性采访和隐性采访。显性采访是指采用正常手段进行采访,需要表明记者身份和采访意图;而隐性采访是在隐瞒身份、采访目的以及采访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采访工作,是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
如上所述,在新闻采访中为了完成采访任务、实现采访目的,就需要采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就导致目的和手段无法始终统一而出现冲突。这种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了制造轰动性效益,许多新闻记者会违背事件的客观事实而参与到事件的发展中,甚至通过舆论来推动事件的发展,成为事件发展的策划者。记者对自身定位不清晰,偏离了事件记录这一定位,最终让采访目的与手段出现冲突。二是为了追求新闻的真实性,对新闻事件人物产生侵犯。例如,明星等公众人物一直是受众关注的热点,许多媒体过度追逐明星等公众人物的生活而需要采用许多非常规手段,甚至导致新闻侵权。因此用侵犯隐私的手段来获得新闻,也是采訪目的与手段冲突的第二种具体表现。三是为了获得新闻源,在采访对象面临困难时出现见危不救的现象。例如,在许多新闻事件中,许多采访对象会身处危险之中,是放弃采访予以施救,还是不予施救而获得更高价值的新闻,成为考验记者行为的关键问题。但是仍有许多从业人员违背了救人第一、目的第二的原则。四是扮演身份,导致采访目的与手段的冲突。例如,在新闻采访中采用非常规手段更容易获得真实的资料,同时为了迎合观众的需求,而采用不正当的采访手段,也导致新闻采访目的与手段的冲突。
新闻采访活动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要对行为功能给予一定的控制。因此要想实现采访目的与手段的平衡与统一,一要树立正当的目的,二是采访手段要合法、合理,选择适当与适度的手段开展采访活动。
新闻媒体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出于社会责任感端正受众的思想,以纠正人民的言行为目的来开展采访工作。尤其是在市场引导下,更是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勇于揭露事实真相,避免出现因追求经济利益和受众群体而出现道德失范的现象。
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新闻采访活动的基本内容,也是新闻从业者必须遵守的底线。因此无论出于何种采访目的,采访手段不能越线,更不能违法。尤其是在涉及国家安全、企业机密以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更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进行采访活动。另外采访活动还要符合社会公德的标准,在道德的约束下开展采访活动,选择适当、适度的采访手段。虽然有争议的采访手段产出的新闻传播效果会比正常手段更好,但是也要在道德要求之间取得平衡与统一。例如,在采访中使用暗访手段时,会让普通受众感到恐慌,影响受众对价值的判断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非常规采访手段不能滥用,而是要建立一些规则来规定暗访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新闻事件的无底线报道与炒作已经导致新闻媒体面临公信力下降的局面。因此,在新时期将法律、伦理道德规范应用到新闻采访中,建立一些规则制度来规范记者行为是避免冲突和矛盾的关键。
[1]朱秀赏.论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9(1):38-42.
[2]梁 云,艾 涛,熊昌明.隐性采访中的权利冲突与平衡[J].新闻前哨,2008(2):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