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胡生明: 中国公民一旦在海外遇到所在國“政局动荡”、“恐怖袭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卫生疫情”等方面的问题,该怎样求救?向谁求救?另外,如果有人(尤其是游客)因罔顾“国家海外安全提醒”,一意孤行出了事,政府管还是不管?如果管,那为此所付出的额外的政治外交和社会成本以及经济代价又该如何处置?
细读2018年第12期《解读外交部“海外安全提醒”》和《外交部提醒“巨婴式”公民:再不听劝乱跑,国家不免费救》两篇文章,心中疑窦顿开:伟大祖国为了关心他的每一个子民的人身安全,指令外交部通过多条渠道,向出境公民及时发布“海外安全提醒”。公民在海外出行时不幸遭遇困难和危机,但凡得知情况,中国大使馆都会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仅在2017年,中国外交部12308领事保护热线就一共接到了各类求助来电超过17万起,并和驻外使领馆妥善处置了7万起领保案件,平均每天就处理了200起案件。作为一个中国人,有谁能不为此动容?然而,尽管国家再三提醒,但总有那么一些人置若罔闻。
“政府有义务保护每一位公民人身安全,但归根结底,每个人的第一责任人都是自己,国家有义务为你提供保护,但没义务总是为你提供照顾。请勿做‘巨婴式公民,因为祖国再强大,也不是你的保姆。”我十分赞赏第13期“七日谈”栏目中的这段话。我要为正在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投上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