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
高校后勤的改革要与高校的改革发展相适应,要与国情、校情相适应。结合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后勤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状况及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的,提出高校后勤监督管理模式探讨,为今后的高校后勤监督管理实践提供参考。
随着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后勤已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或引进社会力量主办的服务型企业为学院提供服务,或整改成立后勤集团等服务企业自高校的事业管理体系逐渐分离。
随着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后勤服务质量水平成为广大师生关注点。高校后勤的服务项目较多、服务范围较广、行业特性较强,随着后勤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后勤服务实际质量的相关因素也越来越多。后勤企业有时候很难发现自身的缺陷,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对于监督后勤服务的具体执行情况和相关操作环节,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为了满足高等院校对后勤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构建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助于管理者对后勤工作的实际展开情况进行具体监督,并借此获取真实、及时的反馈信息,为全面、科学地评估后勤服务的质量打下基础。
以笔者工作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为例,学校于2006年建校,后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几方面:物业管理、修缮改造、饮食、商业零售、通讯收发、交通运输、采购及资产管理等。
由于目前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主要依据服务合同对服务实体实施监督管理,服务合同无法囊括日常服务质量管理的细节要求,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管理存在监督不足的问题,造成师生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及投诉较多,主要表现在:
1.维修服务响应及反馈不及时;
2.餐饮、商业服务价格不透明;
3.后勤服务人员态度及质量有待提高;
4.交通运输服务响应机制及服务态度较差;
5.投诉评价反馈机制不健全。
为了切实提高后勤管理服务质量,学校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后勤服务监督评价管理体系,即将上级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学院职能部门的“合同监管、制度监管”、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相结合,将监督评价结果与服务单位的年度评价考核及退出、续约条件挂钩,以达到促进后勤服务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一、监督体系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由分管后勤校领导任主任的后勤服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实现对后勤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日常监管及考核评价。
(一)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后勤校领导兼任
负责统筹委员会各模块工作;建立后勤规范化、制度化监督评价体系;监督后勤服务考核评价过程,审定考核评价结果。
(二)执行单位
学校学生会成立学生维权与服务中心,作为委员会日常办公及联络机构,负责师生对后勤服务民主监督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数据统计工作。
(三)成员单位
包括后勤管理职能部门、教代会、工会,根据职能分工,依据服务合同及规章制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执行单位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监督评价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评价体系执行实施
监督评价体系包括:
(一)师生服务评价:占比50%,每学期1次。
1.教职员工评分。由工会组织发起教职员工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评分。
2.学生评分。由学生会对接各院系学生会将后勤服务分食堂、商业、物业三个模块分别评分。
3.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占比15%。由对接职能部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二)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占比:35%,按月度評分。
职能部门日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由职能部门按照合同及学校制度规范要求,每月对各后勤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分。
三、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按A/B/C/D划分级别:
A级【85(含)分以上】,可获后勤服务基金奖励及优秀后勤服务单位荣誉称号。
B级【70(含)-85分】,由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改进意见,服务单位应积极提升服务。
C级【分55(含)-70分】,将扣分项目依次列出,要求服务单位进行整改,职能管理部门督促整改进度。
D级【低于55分】,以委员会名义发文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不配合整改者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通过后勤监督评价体系,可将最终的监督结果和考核评价传达给高校的后勤企业,通过有效沟通,使后勤企业正视服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只有监督考核工作得到双方认可支持,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工作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实际效用,促进后勤企业的科学发展和服务质量的切实提高。(作者单位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