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政治生态解读:基于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相关性实证研究
——以全球五大洲不同政治体制的24个国家(地区)为例

2018-05-10 08:17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慈善信任政府

宋 以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假设

目前关于清廉指数文献较多,慈善指数相对较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程度测量理论迅速发展成为腐败与反腐败理论研究领域的亮点。经发展,已经产生了大量的腐败程度测量方法和测量实践,其中最具代表性、影响最大的当属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

(一)相关概念

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缩写:CPI)或译作腐败感知指数、清廉指数、清廉印象指数等,是由透明国际委托德国帕骚大学(Passau U)经济理论组召集人John Graf Lambsdorff教授制作。透明国际自1995年起每年发布评估以来,就世界各国民众对于当地腐败状况的主观感知程度予以评估及排名,根据各国商人、学者与国情分析师,对各国公务人员与政治人物贪腐程度的评价,以满分10分代表最清廉,资料来源包含自由之家、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等10个国际组织[1]。

国内近年来的研究主要是通过研究透明国际这一组织,代表的有:《透明国际———个新的反对国际商务活动中腐败行为的组织》(纪勤),《透明国际:另一种声音——反腐败中的NGO软力量》(朱军、孙薇薇),《透明,才能驱逐黑暗——访全球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总部》(熊培云)等,上述文章主要介绍透明国际的概况、工作和影响。郭典、王冰则将清廉指数运用实践,旨在对金砖国家近二十年经济发展与反腐力度的关系进行探讨。有关指数科学性的评价研究主要集中于局限性上,如过勇、宋伟指出清廉指数是基于主观问卷调查得出的测评结果,反映的是人们对一国清廉度的印象感知,并不能涵盖一国行政、司法、立法等方面的国家整体清廉程度;而项凤日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在权衡主观指数和客观指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腐败指数的构建模型和指标测评体系,并选取浙江台州市为对象,编制2004年度台州腐败指数[2]。出于清廉指数本身来源于国外学者制定,故国外文献大多支持该指标的设定。哈佛大学的You Jong-Sung和Sanjeev Khagram在《关于收入不平等和腐败的比较研究》(A Comparative Study of Inequality and Corruption)中分析清廉指数具有较高的可靠性,用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和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数作为不平等和腐败的比较分析的工具[3]。

慈善指数(World Giving Index,缩写:WGI)又名捐助指数、捐赠指数等,是由英国慈善基金会(CAF)以激励社会更有效帮助和改变世界各地受助群体而设立的指标体系。该指标的评定以大约140个国家(2016年140个、2015年145个)为对象,通过“你最近是否帮助过陌生人”、“你最近是否为慈善捐款”、“你最近是否做过义工”三个维度考量,经由CAF专家学者测量得出各国指数百分比并排名。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有关慈善的名词解释取自于国外宏观释义,即不仅包括慈善捐赠,还包括参与社会组织、互助行动等能带给其他人正外部性的一切行为。慈善基金会(CAF)作为英国注册的领先国际慈善机构,旨在提供慈善咨询和服务为目的,且慈善指数评定自2000年开始,故相关研究文献较少。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报端、网络,以及国内学者对大陆排名靠后的反思。如《中国新时代》2010年第十期的“热词”专栏分析指出,中国公民做义工的空白不仅拉低了整个指数排名,更来源于国家体制的问题。但也有国外学者就指数的公正性提出质疑,认为一国捐赠的慷慨度随外部环境、经济强度、宗教信仰的改变而改变,如战事争端较多的国家往往捐赠指数颇高;又如缅甸在2017年的慈善指数排名第一,其高分的背后很可能源于佛教信仰在这个国家的普及,反映了缅甸人民在信仰下的乐善好施。

(二)理论假设

基于嵌入在政治环境下的慈善假设,一国清廉指数(CPI)和慈善指数(WGI)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根据来自“透明国际”和“英国慈善基金会”发布的2016年全球五大洲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地区)的清廉指数与慈善指数分布,具体如表1所示,旨在通过初步观察与分析提出两者相关性的理论假设。

表1:2016年全球五大洲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清廉指数与慈善指数

如表1所示,24个国家(地区)分布在不同的大洲,具有不同政治体制。从直观数据观察发现,欧洲国家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双双较高,尤其是丹麦、芬兰等国家排名世界前列;而亚洲国家由于历史、政治体制和文化习俗等原因,两个指数的全球排名都相对靠后;其他南美洲和大洋洲国家的指数排名与政治体制存在密切的关系。

除此以外,通过上述表格观察,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大致呈现正相关的态势分布,尤其是以两指数都排位靠前的国家为代表;但部分国家如日本、泰国则表现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负相关的趋势,但比例仅占24个代表国家的8.33%;同时中国的慈善指数在2016年位于24个代表国家(地区)的末位,但其清廉指数却高于泰国和俄罗斯。为了便于进一步的观察,作者将24个代表国家(地区)的两个指数做了进一步的折线对比图,具体如图1:2016年全球五个大洲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对比折线图所示。

图1:2016年全球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对比折线图

如图1所示,折线图的表达形式更直观地观察到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分布情况,虚线表示清廉指数取一半值时的基本走向预测。相比较清廉指数,慈善指数的走势更陡峭,这可能源于一国慷慨程度受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两条折线的波谷呈现趋势大致相同,波动幅度较小的国家(地区)为挪威(50,85)、新加坡(44,84)、德国(47,81)和西班牙(32,58),这些国家的慈善值与清廉值大致呈1:2的关系;波动幅度较大的国家(地区)为日本(24,72)、巴西(34,40)、中国(11,40)和泰国(42,35)。这大致反映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大致呈正相关趋势,但是日本、巴西和中国等国家则出现了较大的差值与负相关关系。

二、实证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文采取目前比较常用且通用的SPSS相关系数分析方法对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做相关性检测,以Pearson相关性检测为标准,分别检测24个代表国家(地区)2016年、2015年和2014年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相关性。具体检测数据分别如表2、表3和表4所示。

在统计学中,当显著性水平为0.01时,相关系数检验的零假设都是被拒绝的[4]。三个年度的相关性检测表格中显著性水平都为0,因此三个数据表格表明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相关性检测是可行的,表明24个代表国家(地区)的数据从整体上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同时Pearson相关性系数值在-1.0到+1.0之间,存在着正相关、负相关与不相关三个类别,因此每年度的相关性系数值不同体现出不同的水平。

表2:2016年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和清廉指数相关性检测数据表

如表2所示,Pearson相关性系数值为0.725,在统计学中,相关系数在0.3-0.7表示两者中度相关,0.7-1.0表示两者高度相关。因此2016年的数据表明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呈现出高度相关。为了进一步验证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关系,本文继续计算了2015年和2014年的24个国家(地区)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数据,同时将相关数据制作了对比折线图,方便对比观察,具体内容如图2、图 3所示。

表3:2015年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和清廉指数相关性检测数据表

图2:2015年全球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对比折线图

如表3显示,Pearson相关性系数值为0.701,在0.7-1.0的区间内,属于高度相关。结合图2的对比折线图发现,波动较小的国家挪威(49,87)、新加坡(43,85)、法国(32,70),慈善值与清廉值大致呈 1:2的关系;波动较大的国家是美国(61,76)、日本(26,75)、中国(12,37)和泰国(48,38)。结合图表数据与内容,得出2015年的数据表明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呈现出高度相关,除部分2016年波动较大的国家如巴西趋于平稳以外,基本证实了2015年度的数据情况与2016年的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表4:2014年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和清廉指数相关性检测数据表

图3:2014年全球24个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对比折线图

表4的数据显示,Pearson相关性系数值为0.694,不仅低于前两个年度的相关系数值,且在0.3-0.7的区间内,属于中度相关。但系数值距离高度相关仅差0.06,两者仍旧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且由于2014年度挪威和新加坡的慈善指数并未公布,作者选取2013年的两国数值进行分析,可能造成一定误差。结合图3的对比折线图,可以看出波动较小的国家为挪威(49,86)、德国(42,79)以及西班牙(32,60)、意大利(28,53)、印度(29,38);波动较大的国家为加拿大(60,81)、美国(64,74)以及泰国(44,38)。结合图表数据与内容,得出2014年的数据表明24个代表国家(地区)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属于中度相关,并无限趋近于高度相关,两者数据仍具可比较性。

从上述三年的相关性趋势图可以发现,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并不存在绝对的正相关性,如泰国始终保持在低清廉度下的高慈善度,但两者的关系总体走势较为一致,存在正相关关系,只是个别国家的数值波动较大。我们可以尝试得出结论:第一,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可通过提高一国政治生态环境提升国民慈善积极性。第二,一般而言,慈善指数越高的国家,清廉指数也越高,反之亦然。第三,存在少数慈善指数高而清廉指数低的情况。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非制度因素上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测量方式、测量者主观因素以及选取指标纬度等存在误差,也包括各国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造成的差别。

综合上述表格和图示,以2016年为例,存在较大不对称现象的国家有巴西、日本等。考察这些国家,巴西建立有总统共和制政体,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安排已经被嵌入国家政体之中,但由于民主化程度低导致官民矛盾持续升级,国家腐败现象严重。但这并不影响巴西人给人留下热情好客的印象,桑巴舞作为巴西标志印证了这个国家人民开朗助人的形象;相反,日本国家清廉度很高,其崇尚的年功序列制以及终身雇佣制都给日本营造了一种高忠诚度国家的形象,但其内敛、腼腆的性格使得日本人不敢于主动帮助陌生人,导致慈善指数迟滞不前。还有部分国家如泰国,是唯一一个在24国内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呈负相关的国家,源于宗教在泰国影响力之大。尽管国家腐败盛行,但并不能影响普通印度公民乐善好施,在他们眼里,慈善是作为一种宗教副产品衍生出的道德满足,能够给其带来心理慰藉。未被罗列的缅甸也是如此。因此上述国家的指数相关性不大并非出于指数本身的误差。反观清廉指数始终较高的国家,新西兰、挪威、加拿大等国,其慈善指数也相应较高,这是源于一国政治体制良好所营造的慈善氛围,从政治生态学的视阈下看就是政治环境优良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和生态资本,可供慈善在该制度环境下不断成长。综上,上述不对称现象并不能作为反例去曲解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正相关关系。

事实上,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相关性正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作者同样对2013年、2012年的两者相关性进行SPSS分析得到,2013年的Pearson相关性系数值为0.675,2012年则为0.667,两者数值均为中度相关,且逐年递增。可见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态势趋好,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趋增,全球共同体时代下的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正趋向更高的相关性。

三、结论与我国慈善生态环境检视

总结上述内容可得出结论:在24个代表国家(地区)中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且属于高度正相关。一个国家(地区)的清廉指数虽不能全部解释该国的慈善发展程度,但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进行解释。同时24个国家(地区)的数量虽不够具有十分强的说服力,但不同的政治体制和五个不同大洲,也可以在普遍性上具有一定的解释与说明。

由此,我们证明了两个假设的相关性,第一,慈善确实无法脱离一国政治体制外考量;第二,慈善与清廉的正相关性。近年来,我国慈善风波频发,从“郭美美事件”到“中华慈善总会被曝收钱开免税发票”,从“李亚鹏嫣然基金会贪污事件”到“宋庆龄基金会被指放贷”,甚至最近“罗一笑利用女儿诈骗网络募捐”到因导演《战狼》连破历史票房的吴京“逼捐门”,慈善在中国似乎已经从一国体制问题转向国民劣根性的困境,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实然面临“慈善基础松散、上层建筑垮台”的现实。

(一)慈善金字塔:政府主导下的慈善政治生态

我国慈善组织数量庞多且呈现金字塔式分布。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国务院批准可免予登记。此类基金会虽然名义上是非政府组织,但实际附属于政府业务部门之下,带有浓重的“官办色彩”,其众筹目标、慈善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责统一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立,实则为“准官方性质”的慈善团体。金字塔中间是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如各种基金会。底部则是数量庞大的草根非营利组织,但由于政府准入机制严苛难以获得合法性地位。

我国慈善政治性较其他国家相比更强。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角度审视其形塑的轨迹,东汉以前的慈善行为承载于儒家伦理的“仁爱”观念。到唐朝以后,以“修福”、“福报”观念为宗旨的佛教寺院的兴起通过济贫、赈灾等方式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宋元时期,中央政权的介入开始干预慈善事业向上向下两个方向发展。向上出现了朝廷主办的慈善机构如居养安济院、慈幼局等;向下出现了新型民间慈善活动,如朱熹从事的“义仓”等[5]。到了明清,出现了以筹集善款为主的民间慈善组织,但依旧是中央集权下的有限自治,其随时可被政府轻易取缔的特质就印证了这一点。当前我国慈善组织的官办色彩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质,如中国残联名下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均由政府部门或党群系统创办,而个人或企业成立的基金会因制度缺位始终无法落实。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墓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最后却成为以“公募聚财、非公募散财”为特征的形式主义。

(二)公益慈善的瓶颈:被垄断的特权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指出:“经由自上而下的路径发展起来的‘民间组织’是导致我国慈善事业官办色彩严重的根源”。事实上,我国民间自组织的慈善团体、社会组织并不在少数,但由于公权力的制约只得在有限政治空间内生长,并导致公益慈善领域官民矛盾频发。以公募基金为例,英美等国的公募权也受到来自公权力的干预,但经过初步身份识别通过后,所有“公益性”组织都可以进行公募。而国内公募规则严苛且民间自治组织难以获得合法性,使得社会捐赠资源进一步向体制内聚集,恶性循环。有学者总结依靠行政力量获取公众捐款的基金会相对更容易获取公开募捐的合法性,且企业捐款人更愿意以“政治献金”的方式选择政府背景下的慈善组织,建立企业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即所谓的“官商勾结”。事实上这种公权力下的慈善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利于短时间内聚拢行政权力,补充政府财力不足、公共事业欠账的缺陷,但现今随着国力的不断强大,这种合理性已丧失殆尽,政府继续大包大揽行政事务将导致草根组织的资源空间越来越少。

(三)慈善模式的倒置:社会组织购买政府公共服务

除公权力限制民间慈善团体发展外,捐赠资金使用不正当或渠道非公开也未引起政府足够重视。汶川地震一年后,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调研发现:“这些来自公众个人或企业腰包的钱,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6]事实上,政府对慈善资金的拨付模式类似财政资金,依托的是政府财政系统逐级拨款方式。处于慈善金字塔顶端的红十字会等也从属于层级体制,在省、市、县各级都设有派出机构,方便各层级间开展项目资助、多方签订合同等形式的财政拨款,即政治领导下的有限自治。基于这种模式,我国地方政府尝试借鉴西方经验将慈善事业外包给民间团体,但在缺乏制度化条件的内因下并未构成西方意义上的“契约型外包”,而只是一种形式下的购买。第一,即使某些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筹集到善款,也会以某种形式被政府“消化”;第二,政府购买目标模糊导致根本不存在市场竞争和标准化竞标程序,长久之后,民间团体也失去慈善兴趣;第三,这种形式化的竞标来源于政府部门自我组建的“中心”、“服务站”等,换一种方式承接政府职能,其内部决策、人员选拔和激励等通过各种已知纽带和规则不断“重演”。以上三种“政府拨款、政府自营、政府消化”的购买形式演变为现实中的民间组织“购买”政府服务,其逻辑起点来源于官办慈善机构背后是不愿意轻易放手的拥有资源支配权的政府部门。在我国慈善体制改良之前,这种模式的“去行政化”似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慈善公权力资本危机:信任网络的瓦解

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D·普特南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一种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7]。在慈善政治生态下,来自于政府的社会资本称为公权力资本,同样也会受到来自民众信任、规范和网络关系的质疑。而当下我国慈善现状导致的以信任为首的公权力资本正在被政府行为不断侵蚀。首先,官方慈善组织清廉度广受质疑。多项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大型慈善基金会被曝慈善丑闻。其次,政府的手拿的起却放不下。慈善资金的去向不明似乎给政府部门不愿放手提供了合理的解释,通过购买慈善组织并纳入自我管辖体制内,从而收取部分基金并内部消化导致慈善初衷的背离。再次,慈善政治生态下退休领导最后的驿站。无论企业还是地方慈善会往往聘请高级别退休官员担任慈善会会长,次路径依赖的逻辑起点缘于慈善政治化的品牌效应,而退休官员也乐意担任这种名誉主席作为自己职业生涯最后的驿站。事实上,这种内定的慈善主席之位早已成为内部行政人员“心照不宣”的“秘密”,不少慈善会与民政系统往来频繁,甚至直接隶属于民政部门的一个处室或科室,领导由民政系统官员担任。最后,功利主义背后的“慈善财政风暴”。政府官员担任慈善领导者的优势在于行政权力整合的效率得以提高,但缺点是唯政绩考核下的官员晋升锦标赛负效应,当募捐成绩被纳入各机构绩效考核时,每个乡镇都争先成立慈善协会,这种虚假背离下的慈善行政运作色彩越加浓厚。基于上述四点,行政生态的公权力资本削弱了公众慈善意识的培育,原本就缺乏第一行动集团引领的我国慈善生态环境,由于政府“寻租”或其他背离慈善初衷的行为更加“雪上加霜”,最终导致原本愿意奉献爱心的民众也踌躇不前,社会慈善信任网络的瓦解是最致命、也最令国人担心的主要原因。

四、慈善政治生态困境的出路:一个社会网信任分析的视角

当前针对我国慈善内外部环境是否应该纳入政府角色内考量有两种观点:有学者主张慈善脱离官办色彩不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缺乏行政力量庇护的慈善易造就一大批基层慈善会的生存困难,其中以筹措资金最为致命。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庇护官员敛财的借口,当慈善事业涉及到除政府市场分配以外的第三次分配,政府不应该再干预。作者在这里并不试图解释哪种观点正确,事实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给出了部分答案。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路径有两条:第一,政府放权,民间慈善组织包办我国慈善事业,政府仅承担监管资金流向等职责;第二,政府主导,但公开慈善透明度,提升国民慈善信任度和积极性,提高政府慈善公信力。在我国慈善政治生态强于其他多数国家的现实背景下,短时间内脱离政府行政权力的可能性并不大。换言之,如何提升全民慈善动力是解决当前我国慈善指数低下的首要任务。

基于上述慈善指数与清廉指数的相关性实证研究及我国慈善生态检视结果发现,造成慈善指数迟滞不前的原因来自政府清廉度低下导致的国民信任度下降。近年来,慈善领域的官员腐败事件层出不穷。周永康、令计划等高级别正国级官员的腐败落网使国民一阵唏嘘的同时,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达到历史最低。试问政府官员尚且如此,打着慈善旗号的基金会又能有多大信任度?又有什么可以证明慈善捐赠不是政府另一种敛财的旁门左道?公民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才愿意相信或者能够辨别一个慈善组织的真伪?所以作者试图以社会网理论中的信任资本为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的现实困境做出解释。

社会网研究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理论流派,认为社会现象不是个体行动者的简单相加,所谓的社会现象也不是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8]。他试图在微观与宏观环境中搭建一座桥梁,是指由某些个体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相对稳定的系统,而链接个体与整体网络间的主要有社会资本理论、结构洞理论等。基于当下慈善事业行政清廉度低下导致的信任困境,信任资本的作用可以解释并弥补该缺陷。信任作为慈善组织发展的生命线,表现为交易过程中出现损人利己机会时并不会去实现的冲动。当前我国慈善信任困境可由吓阻性信任的权力二次倒置与计算带来的信任互惠解决。

吓阻性信任的提出来源于威廉姆森(Williamson,1996)有关典当分析的附产品。主要指交易过程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相对担保以作为专属性投资的抵押。在政府与公民的慈善博弈中,制度和权力可看作取得吓阻性信任的抵押品。首先,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往往通过社会性惩罚、法律和正式的合法性制裁为担保,促使担保人在行为欺诈前对利益可能和制裁成本进行权衡,相对高昂的制度成本可以有效维持行为人的良好理性行为,因此在制度约束下有符合期待的行为。表现在当下慈善环境中,需要政府部门完善慈善制度保障,公开资金流向,列明行为人滥用职权、寻租等不良行为的可能后果及奖惩。只是这种基于制度惩罚下的信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任,尤其是正式制度和法律配合的制裁方法造成的吓阻性信任只能维持表面上可能的平和,并非社会资本视阈下的信任资本,严格意义上来说,它甚至不是信任本身,而是公权力赋予一方大于另一方的“权力”。由此我们再来审视权力基础下的信任。所谓“权力的抵押品”可表现为一旦出现腐败、非诚信问题,强权的一方可采取“报复”行为和策略制约另一方行动,并将其限制在“制度”的笼子里。综合上述两点,吓阻性信任来源于制度信任和权力信任,制度信任来源于权力信任中更大一方的公权力,而权力信任依靠制度信任中的正式制度保障达成目的。原本在软性资本缺失的当下,可以依靠吓阻性信任强制制约非诚信行为,但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面临吓阻性信任权力倒置问题,即应然下的公民权力大于政府权力从而达到监督政府是否在慈善行为中保持一定清廉度变为实然下的政府权力大于公民权力制约民间慈善组织发展且将慈善所得内部消化而无人制约的境地。这种权力倒置现象使得吓阻性信任在我国慈善事业现实中的瓦解,有学者直白地认为:“只有当政府意识到自己对民间组织的过度介入实际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时,才会有足够的动力去主动约束自己的权力,赋予民间组织更大的自主性”。因此,唯有权力的二次倒置才能使吓阻性信任发挥作用,即公权力逐步让权于民间,由公民监督政府慈善行为的清廉度。

另一种困境解决方法是依靠计算带来的信任互惠。计算带来的信任来源于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理论,即高频率的交易中,重复博弈下的个体通过计算带来的收益普遍倾向于理性地保持合作的关系。在这里,由吓阻性信任衍伸出的“抵押品”不再是权力制度背景下的惩罚性行为,而是长期频繁交换的潜在利益,诸如名誉性资产——信誉、名声等等。计算带来的信任往往看重的是长远利益,而这种善意并非来自对方可信赖行为的回报,而是出于自身利益考量。相比吓阻性信任的威胁、报复性行为,其更依靠人际关系、人格特质、声誉等非制度性基础的信任。我们以人际关系带来的认同感信任为例。费孝通分析中外行为模式差异时发现:华人是差序格局,西方人是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一种关系亲疏远近不同而有差别待遇的行为模式,国人更依赖模拟血亲的认同方式建立以自我为中心向外扩散的亲疏系统和人脉网络,我们称之为“关系社会”和“人情社会”。这种以情感为基础的信任相比吓阻性信任更难被打破。

图4:政府及个体社会网间因果关系示意图

如图4所示的政府与公民社会网慈善行为示意图。依据社会网理论,参与社会关系网络的主体包括集体场力代表的政府及决定个人是否慈善行为的个体。作者试图阐明,基于认同和信任度的社会网不仅能够有效联结政府与公民互惠的慈善意识、更能使清廉指数与慈善指数循环提升。政府作为公权力主体,率先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打击官员腐败等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内部清廉度。事实上近两年我国政府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政府清廉指数不断提升同时,其社会资本下的国民认同感稳步提升,出于信任为目的的民众更愿意以及更放心地慷慨解囊,慈善行为不断增多,慈善指数上升。一国慈善行为增多,其国家地位、声誉在全球影响力提高,政府更愿意提高清廉度打响国家美誉度,一个外部宏观下的良性循环得以发生。但是如何将第一步政治清廉度公开?慈善行为给予政府这个契机。政府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及鼓励民间慈善行为,以公权力整合资源的优势引领慈善团体、基金会不断充实国内慈善事业,我们称之为“政治品牌化”。犹如市场通过广告吸引买客一样,政府通过慈善行为将政府信誉品牌化,提升其在公民心中的政治地位。国家清廉度通过慈善行为增加了国民认同,公民更愿意积极投入慈善事业中,此为内部微观环境下的良性循环。在这套因果关系的系统中,出于计算带来的非制度性信任更能起到运转效果,当然也可通过吓阻性信任提供正式制度保障,从而打破我国“慈善基础松散、上层建筑垮台”的现实困境。●

参考文献:

[1]国际清廉指数公布?(http://www.apdnews.com/news/51351.html),亚太日报,2013年12月4日.

[2]项凤日.腐败指数测量:以台州为例[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3]You,Jong-Sung,Sanjeev Khagram.A Comparative Study of Inequality and Corruption[J],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ume.70,2005.

[4]周光俊,龙太江.预算公开与廉洁政府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OBI与 CPI的相关性检测[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4,(4):10.

[5]罗竖元.论慈善意识的培育与慈善事业的发展[J].湖北社会科学,2009,(2):52-55.

[6]包丽敏.调研称八成地震捐款可能转入政府财政账户[N].中国青年报,2016-08-12(1).

[7](美)罗伯特·D·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5.

[8]罗家德.社会网分析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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