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学科的研究对象*

2018-05-03 05:39张晓玉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兰州730000
关键词:旅游者目的地规律

董 霞,张晓玉(兰州文理学院 旅游学院,兰州 730000)

引言

我国旅游学研究已历经30多年,学者们在进行旅游理论建构的同时,将更多的精力聚焦在实践应用的探究上,例如游客出行动机、需求类型,旅游目的地规划、开发,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商品开发等。这些应用型研究一方面拓宽了旅游研究的边界,挖掘出了新的研究领域与新的研究层面,丰富了旅游研究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其他学科的介入、交叉,深化了对于旅游理论研究的认识与理解[1-5]。国内学者从20世纪后期的“筚路蓝缕”,到本世纪初的“欣欣向荣”,再到现如今的“百家齐放”“百家争鸣”,我国旅游学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当前我国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却明显落后于旅游应用型研究,这种“尴尬”的境地与我国旅游业“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并不相符[2][6]。事实上,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不仅关系到旅游学科未来的发展及其一级学科地位的确立与巩固,而且这种基础理论的探究也能够对旅游实践方面的指导起到至关重要的建设性作用[7]。但是,当前旅游学研究对象、旅游学科分类、旅游本质等一些基础而重要的问题仍悬而未决[2][7]。

旅游学研究对象对于旅游学科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截至目前,国内存在三种比较普遍的说法,即“三要素说”“矛盾说”以及“关系—现象说”[3-5]。旅游活动被认为是一种开放性、多样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社会经济现象,这为旅游学研究对象的确立造成极大障碍[1][7]。旅游学研究对象的模糊及不确定性,对旅游学科的发展及具体实践方面的应用管理等造成了极大困难[7]。虽然有学者对旅游学的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并相继提出多种不同看法[3-5][7],然而,这些观点相互之间表现出较多的差异性。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4年新颁布的一级学科学科概念/定义的系统梳理,对它们的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剖析、归纳、总结,并结合旅游学科目前比较通行的有关研究对象的几种说法,重新定位旅游学研究对象,以便为我国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与旅游学科的发展做绵薄之力。

一、已有成熟学科的研究对象

在探究旅游学科的研究对象之前,有必要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的一级学科的概念及各学科的研究对象进行深入了解。本文简要归纳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4年新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2014)》,通过对各一级学科学科定义/概念的汇总,归纳出各学科的研究对象以及研究对象的类别、研究重点,并对它们的这些特征进行简要概括。

1.在研究对象的类型方面,对于社会科学类型的学科而言,研究对象主要是客观事实(如社会活动、社会现象等),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外在表象或者深层次的价值与意义等。它们是人们对客观事实进行抽象化、概括化的结果。例如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公安学以及教育学等。而自然科学类型的学科主要研究的是客观物体(即客观存在的物体),这些物体大多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实际的“物态化”的客观物质或客观存在。这些“物态化”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独立于人们意识之外的。此外,也有学科将研究对象聚焦在“主观群体”,也就是研究人类。例如民族学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的考察。再如,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心理现象、精神功能和行为的科学等。

除了单一类型的研究对象,也有些学科是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对象进行综合研究。例如既研究客观物体,又研究客观事实,或者对二者进行综合研究的学科有机械工程、力学等。另外,如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中医学等学科对各种病毒、药材等以及人体进行共同研究,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既包含客观物体又包含主观群体(即人类),而对客观事实或客观物体又或者对主观群体进行研究的典型学科为统计学,该学科是对某一单一类型或者多个类型的事实、物体或群体进行综合研究。

2.在学科研究重点方面,归纳总结发现学科研究的重点主要分为研究对象的“特征、性质等”或者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等的规律”,又或者是对二者的综合研究。对研究对象的“特征、性质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研究对象本身的内在属性或本质特征,主要探究该事实或物体的性质与机理。例如政治学是一门以研究政治行为、政治体制以及政治相关领域为主的社会科学学科;数学是研究数量、结构、变化、空间以及信息等概念的一门学科;园艺学指对果树、蔬菜、花卉及观赏树木等的栽培与繁育技术进行研究的学科。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等的规律”是对已有事实或客观物体的考量,归纳总结出事实/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为实际生产、生活提供信息参考。例如理论经济学是反映人类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经济学理论;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此外,也有学科是对“特征、性质等”与“发展、变化等的规律”的综合研究,例如教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统计学等。

3.在学科类型分布方面,大多数学科是对客观事实或者客观物体的单一研究,较少学科对主观群体以及多个类型进行综合研究。此外,研究的重点方面,对于研究对象的“特征、性质等”或“特征、性质等以及规律”的研究的学科较多,单一研究“发展、变化等的规律”的学科相对较少。

二、国内旅游学科研究对象发展现状

通过对国内已有的关于旅游学研究对象文献的梳理发现,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三要素说”“矛盾说”以及“关系—现象说”三种不同观点(表1)。首先,“三要素说”,所谓“三要素”,是一个较为笼统的说法。不同的学者对于“三要素” 的理解与解读不尽相同,表现出较大差异。有的是指旅游主体、客体与媒体;也有的是指旅游者、旅游企业与旅游行业;也有的是指旅游者、旅游业和旅游地[5][8]。可以看出,虽然这些观点分歧较大,但是也不乏表现出较大的共性,如都会把旅游者这一旅游主要的构成主体纳入其中[8]。其次为“矛盾说”,该观点认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旅游活动中的各种内在矛盾[3][4]。在整个旅游行业、旅游活动、旅游系统等的运行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基于自身利益或需求出发便相应采取不同的行动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同的利益主体(如游客、旅游企业经营者、旅游目的地居民等)之间便相互博弈、相互掣肘[3]。因此,在不同的主体之间便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引起难以避免的冲突。例如马勇等认为旅游学是将旅游作为一种综合的社会现象,以各项要素的有机整体为依托,以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产业活动在旅游运作过程中的内在矛盾为核心对象,全面研究旅游本质属性、运行关系、内外条件、社会影响和发生发展规律的学科[3]。最后,“关系—现象”说认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旅游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和现象[9-13]。旅游活动本身具有较强的社会现象的属性,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14]。因此,旅游活动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11-14]。由于“关系—现象说”具有较强的概括性、综合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独特优点,所以此学说在旅游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占到较大比重。例如李永文认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是旅游系统,即旅游学是研究旅游系统的性质、结构和运动规律,系统内部人—事—物各要素之间,以及旅游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共同促进旅游系统良性发展的一门科学[11]。申葆嘉认为旅游学是研究旅游运行规律,研究动态旅游现象的一门学科,系统地解释旅游现象各种关系和现象之间的互动关系[13]。

截至目前,由于旅游现象复杂性、多样性,旅游基础理论薄弱,研究方法“借它性”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使得旅游学科在研究对象确立方面仍面临较大挑战,至今仍没有形成统一性、权威性的认识[6][7]。反过来,旅游学科研究对象的模糊,为旅游学科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困难,也限制了旅游业具体实践方面的指导。

表1 旅游学研究对象代表性的观点

三、对旅游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

通过对我国已有学科研究对象的剖析、归纳与总结,并结合国内目前比较流行的旅游学研究对象的三种说法,本文认为旅游学研究对象的提出或者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揣度。

1.虽然学术界对于“旅游”的定义多种多样,并未达成一致性的认识。但,可以肯定的是,旅游活动离不开现实的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3][5]。没有现实的旅游者,缺乏核心层面的主体,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活动便如“空中楼阁”,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旅游活动就没有严格的“旅游属性”[15]。而如果没有实际存在的旅游目的地作为载体,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便难以得到满足,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便宛如“海市蜃楼”,同样难以实现。因此,可以看出,旅游活动离不开现实的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因此旅游学的研究对象必定与现实的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也就是说旅游学的研究对象必须包含这两个核心成分[15]。而“现实的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便与前面讨论的各学科研究对象的“主观群体”与“客观物体”一一对应。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旅游目的地方面不只包含“客观物体”一个方面,“客观事实”同样能够构成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内容。这就是说,旅游学的研究对象是“主观群体”“客观物体”与“客观事实”的有机结合,三者共同构成了旅游学研究对象的基石。

2.在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重点方面,首先,对现实旅游者的研究更多地需要对旅游者的出行偏好、出游动机、消费需求类型、目的地忠诚等进行深入研究,在研究旅游者特征、性质的过程中发现他们出行的内在规律[4][5]。因此,对旅游者的研究便是对其“特征、性质以及规律”的探究。其次,对旅游目的地的“客观物体”与“客观事实”同样需要包含“特征、性质以及规律”这些重要内容。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目的地景区规划与开发首先需要对目的地的旅游资源进行系统深入考察研究,如地质、地貌、植物、动物、文化表征、民俗表演等;另一方面,目的地旅游活动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的问题同样需要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把握内在的运行特征及发展规律,为可持续旅游的实现提供支持与保障。所以,对于旅游目的地的“客观物体”与“客观事实”进行“特征、性质等以及规律”的研究便尤为重要。因此,旅游学研究对象的重点便在于对游客及旅游目的地“特征、性质以及规律”的综合考量。

3.根据已有学科研究对象的分析并结合目前较流行的几种旅游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观点,我们可以看出:(1)“三要素说”主要针对的是“研究对象类型”方面,侧重点体现在“客观物体”及“主观群体”的“特征与性质”方面,因此便有可能忽略了它们“发展、变化等的规律”。并且这种观点包含更多实践层面的导向,对基础理论构建的贡献作用十分有限[2];(2)“矛盾说”主要针对的是“研究重点”方面,也比较重视旅游活动“发展、变化等的规律”的研究,因此便有可能缺乏对“对象类型”,即“客观物体”“客观事实”以及“主观群体”的研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分析逻辑适合任何社会活动,难以体现旅游领域的独特性及排他性;(3)“关系—现象说”在这三者中是比较兼顾“研究重点”与“对象类型”两个方面的,但是由于“关系—现象说”涵盖范围较广,因此学者们对其进行多种解读,侧重点也多种多样,不尽相同,这同样妨碍了此种说法的学术影响力。

4.综合以上论述,本文认为旅游学是一门研究“游客与旅游目的地特征、性质及规律的综合性学科”,也即旅游学研究对象的类型是主观群体(游客)、客观物体和客观事实(旅游目的地),研究的重点是它们的“特征、性质及规律”。这种新的观点不仅综合把握了“研究对象类型”及“研究重点”两个重要方面,同时有效地弥补了已有的三种比较流行的学说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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