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妈妈前段时间报了个去韩国旅游的旅游团,前几天玩得特别开心,但是最后两天,旅行社却不再组织旅游节目,而是带着我妈妈和其他旅游者到各个商圈去购物,请问旅行社的这种行为构成违约吗?
答:旅行社的行為是否构成违约要视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可见,将旅行社不得随意替旅游者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但考虑到旅游者可能存在的旅游需求,旅游者可与旅行社通过平等协商开展另行付费项目,所以如果旅行社在未经过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大量购物,属于违约,如果是旅游者与旅行社经过协商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则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