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永旭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 太原 030000)
应收账款在建筑企业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各项工作的合理开展可以保障建筑企业流动资产的稳定性,在提高建筑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帮助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建筑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风险管理意识较弱,导致企业受到影响。
在建筑企业经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推动经营利润最大化,一般会采用赊销的方式。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营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利用赊销方式开展交易的建筑企业之间存在经营优势方和劣势方,特别是采用现收现付营销方式的建筑企业,其经营效益相对较低,顾客范围也会受到限制,导致其经营效益下降。这就使得赊销方式在建筑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占据了越来越高的地位。但是该方式在购货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对购货单位的信用程度提出了挑战,一旦出现坏账,企业在周转过程中缺乏充足的资金,会影响建筑企业的正常运行。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建筑行业存在一些“潜规则”,大多数的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属于政府工程,在业主拖延或拖欠还款时,建筑施工企业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催收,也忌惮借助法律手段来追讨。他们会消极等待业主付款,未按照要求对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实施动态跟踪分析。此外,还有一些建筑企业过分关注扩大企业规模,过度关注经营承揽、产值完成、利润额等指标,未把应收账款归入企业管理者绩效考核体系中,对无法及时收回和发生的坏账追责力度不够,未对应收账款存在的风险给予重视,甚至对企业实际的经营成果存在过分夸大现象,使建筑企业出现“外强中干”现象,影响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企业在开展产品赊销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企业信用度的重视,避免因为采购方信誉度不足影响建筑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公司的财务人员并没有对购货单位进行全方位了解,对购货单位的诚信度和还款能力认识不够深刻,导致在产品出售之后出现大量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建筑企业的坏账率越来越高。
当前建筑企业管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指导来开展坏账准备工作。建筑企业过度追求产品销售的利益,在进行赊销销售款收回过程中,其清算工作并没有按时开展,对应的资金收回工作也受到影响。同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企业收回资金的可能性逐渐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购货单位对还款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会逐渐下降,不断地延迟还款,导致建筑企业的坏账率逐渐提高。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给予补充和完善,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应收账款控制程序。在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要遵循源头控制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垫付审批制度,并且按照要求对“三重一大”审批流程给予重视。在竞标前,需要对拟承揽工程的相关资料给予全方位的考察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报价方案和竞标策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盲目投标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明确落实应收账款清欠责任人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并对现有的应收账款清欠台账给予健全和完善。对台账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监控管理,进一步明确清欠责任人、欠款账龄、拖欠金额、清欠计划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辅以奖惩兑现、考核挂钩的手段,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账款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这样不仅可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追缴,还可以确保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建筑企业管理者要逐渐改变自身的经营管理态度,除了加强对施工质量的重视之外,还要合理开展应收账款分析工作,降低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可能性。为此,必须加强对购货方信用标准的评估。建筑企业要结合市场经营发展状况和购货企业的供货标准,合理开展信用标准制定工作,通过了解购货方的还款能力和诚信度,建立科学的信用分析表,对购货方的信用度进行划分。对于信用度相对较低的购货方,要尽量避免与其合作,应当以现收现付为主,避免因购货方不付款对建筑企业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在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可以结合购货方的财务支出状况对其进行分析,判断其财务状况和诚信度是否能够满足产品赊销的要求。当发现购货方经营不合理时,应当及时停止交易,降低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概率。
当前市场环境下,建筑企业之间的结算方法包括现金结算、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多种方式,不同结算方式的安全性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利用现金以及银行汇票进行结算的风险相对较低,而其他类型的结算方式则具有较高的风险。建筑企业在赊销时要加强对结算方式的重视,尽可能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针对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都相对较好的建筑企业,企业可以选择赊销的方式出售产品,同时还可以适当延长赊销的还款时间,提高购货方对建筑企业的好感度,这样有利于彼此之间建立长久的经营合作关系。而对于部分经营效益较差、信誉度也不能满足赊销标准的建筑企业,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其赊销。即使要进行赊销,也要确定合理的赊销时间,保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收回,避免因为拖欠时间较长而对建筑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影响。
针对建筑企业内部会计审核人员和资金收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象,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视。结合建筑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定恰当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应收账款账户清理核算工作,督促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措施核算,并及时将销售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报告给相关领导,使管理层可以及时了解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收回状况,并作出决策。同时建筑企业还要对内部销售制度进行改革。为了提高建筑人员的规范性,建筑企业应当与职工签订科学的目标责任书,在相关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职工的工作进行指导性分析,推动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合理开展。建筑企业要加强对档案整理工作的重视,针对部分长期难以收回的货款,应当结合市场的相关准则和法律手段采取相应措施,督促购货方及时还款,这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加强对内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和外部企业诚信机制建立工作的重视,结合建筑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保障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