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秉杰左 竹宋玉田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 青岛 266580;2.东营市农业局 山东 东营 257091)
农村产业融合是一场新的产业技术革命,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1]。近年,东营市作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迅速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初具规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是,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遇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亟需解决。加快东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东营市位于山东省北部的黄河三角洲地区,2017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6 44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 252元,总量位居全省第7位。当年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总产值268.2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12.32亿元、林业2.42亿元、牧业67.18亿元、渔业63.72亿元、服务业24.36亿元。
同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126.20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68.3亿元、林业1.1亿元、牧业27.3亿元、渔业29.2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9.5亿元。农业劳动生产率2.03万元/人,居全省第2位。在农村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村经济内部结构不断提质增效,牧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已达到48.7%。
1.2.1 东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近年来,东营市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联动发展,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
首先,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培植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了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稻米、食用菌、蔬菜、奶牛、大闸蟹、冬枣等一批专业化生产基地及优势产业带。
其次,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延长,培育了一批优势特色生产加工产业集群。
再次,休闲观光等第三产业促进农业“一产”、直接链接“三产”并带动“二产”。目前,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16家,农业经营面积1.3万hm2,年营业收入13.1亿元,带动农户20 346户,增收效果明显。
最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农业龙头企业670家、农民合作社2 333家、家庭农场1 280家,由此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1.2.2 东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主要模式
(1)龙头企业带动型。这是一种“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它以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为龙头,对外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内连接生产基地和农户[3-5]。
(2)专业合作社连接型。即“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型发展模式,以专业合作社为中介,对内组织农户按区域进行农产品生产,对外与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连接。
(3)批发市场辐射型。即“市场+基地+农户”,主要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载体,辐射带动生产基地的形成,促使各类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
目前,东营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及其农户之间大多是以农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的产销合作,相互间利益联结机制较为松散,各产业间协调不畅,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也基本如此,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深受制约。
首先,农产品初加工水平不高。目前,东营市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产品大多以原材料输出为主,农产品增值转化率不足30%;海洋水产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缺少深加工项目,难以提升附加值水平,限制产业发展。
其次,农产品流通环节不畅。目前东营市农产品市场数量明显不足,现有农产品市场设施不健全,信息设备缺乏,市场信息发布方式简单,服务不到位[6]。
再次,品牌效应不突出。目前,全市拥有全国和山东名牌农产品25个,远远低于潍坊等先进地市的水平。
目前,东营市不少农民合作社都是白手起家,社员数量少,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较弱,在资金融通、技术引进、设施改造、市场开拓上面临很大困难,导致带动辐射能力弱。
同时,大多数合作社依托的基地或龙头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链条短,抗衡市场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偏弱,对产业融合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
农业龙头企业投入大、回报率较低、资金周转周期长,同时,因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较为谨慎,农业贷款门槛不断升高。久而久之,资金不足导致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小、带动能力弱,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缓慢,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状况不尽人意。
从整体上看,东营市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水平还比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整个产业融合后劲明显不足。
首先,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生活条件差,特别是种养企业生产环境差,没有稳定的职称、收入与福利保障,难以吸引优秀人才。
其次,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单纯依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没有开展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其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能力难以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后劲不足[7]。
许多农业产业由于土地问题得不到解决,缺乏经营场所,一些优质项目仍然无法落地,难以正常发展。农业加工型龙头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在争取用地指标时,无法与工业企业竞争,基本无法进入工业园区,难以集群化发展,产业融合举步维艰。此外,土地流转配套用地问题也有待进一步解决。
首先,培育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不到位。目前,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的专项补贴配套往往跟不上,在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科技投入上缺乏政策导向与扶持力度。
其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东营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难以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
第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东营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很不完善,不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正常融合与发展。
目前,在农村一、二、三产业中,资本进入动力明显不足,各个产业自身发展及其相互融合进程很不理想。
首先,企业资产抵押难。目前,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用地大部分采取租用方式,所租赁的海域、滩涂以及国有土地没有确权登记颁证,无法进行抵押,难以从银行得到贷款融资。
其次,贷款担保难。目前,农业政策性担保机构还没有建立,加之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大多不愿为其担保。
再次,社会资本尤其是国有银行资本进入动力不足,正常的融资活动深受影响。
土地承包有效期的迫近,导致土地流转有效时期缩短,部分经营主体无法长期转入土地,潜在生产能力难以发挥出来。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复杂,缺乏必要的制度性约束。久而久之,许多农户的转入意愿难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及其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都受到了严重制约。
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东营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设施极不健全,有些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致使大型农机具无法进入农田,排涝能力严重滞后。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组织大多无力承担这些公共设施的费用支出,由此影响了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发展,在客观上阻碍了各个产业的相互渗透与融合[8]。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东营市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持续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的素质不断降低,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备人才。另一方面,东营市的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总量偏少、年龄偏大,新生力量不足,整个农村科技支撑力量十分薄弱。
4.1.1 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为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必须遵循结构调整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方向,科学规划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目标与重点,突出大生态、大牧场、大产业、大基地等主要特征,重点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科学引导产业融合发展。
4.1.2 加强利益协调,科学引导农村产业融合
在产业融合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充分调动其产业融合的积极性。同时,要采取政策鼓励、设施配套、利益机制创新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聚集,逐步建立起集聚优势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
(1)各级政府都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面夯实产业融合的物质基础。为此,要尽快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农民规范有序流转土地,促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通过项目扶持、贴息贷款等有效形式,扶持一批运作规范、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此辐射并带动农户组织化经营能力的提升,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快速融合发展。
(2)进一步强化优惠政策,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强劲的发展动力。要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要逐步健全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集中政府及社会力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4.3.1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市、县(区)两级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
市、县(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同时,还要大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产业融合新业态、新产业重点倾斜。
4.3.2 创新信贷支农产品和服务模式
要结合东营市实际情况,制定出金融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及措施,大力推进银行机构开发金融、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重点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
(1)要在完善农村家庭承包土地和林业用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经营主体承包以及租赁国有荒地、荒碱地、海滩和水域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颁证办法。
(2)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促进农户土地适度集中经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土地流转评估、登记、备案、信息发布和纠纷调解等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发展空间。
(3)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土地的规模效益。可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转包、出租、委托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
4.5.1 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要重点加快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确实做好多元化信息服务,提供及时而完整的农业产业化的资源、市场、生产、科技、人才及减灾防灾等信息,以此降低农村产业融合的自发性与盲目性。
4.5.2 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
要加快建设市级大宗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力量搭建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大力支持各类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和特色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同时,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网络,为农村产业融合奠定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
4.6.1 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产业融合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农业推广渠道,建立“机构+企业+基地+农户”的联结机制,以科技创新消除产业融合的经济技术障碍。加大农村科研平台建设力度,全面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可持续发展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快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养殖、种植新工艺、新品种、新技术。
4.6.2 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产业融合力度
要大力推进现有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规范化公司改制,由传统的家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提高企业参与产业融合的积极性。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一种或多种产品,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全面加大农村产业融合的推进力度。
4.7.1 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与培育力度
重点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加工和流通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
4.7.2 加强内部协调,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
首先,要充分发挥龙头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构建起一个新型“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其次,科学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完善利益分享机制。
此外,要加快搭建对外交流平台,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外部环境,组织农民有序进入国内外市场,全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