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琼 王尧茗
【摘 要】本文论述“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高职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中的应用,提出将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项目,每个项目划分为若干模块,每个模块细分为若干任务,充分体现“做中学、学中教、教中做”的高职教育教学理念,并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项目教学为例,介绍“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模式的具体实施步骤。
【关键词】高职院校 项目教学 任务驱动 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1C-0067-03
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是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强,课程整体内容划分为三大部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会计处理,它以熟悉掌握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内容为基础,学习企业具体税种操作为主线。在该课程学习中,由于高职生学习主动性差、会计基础掌握不牢固,课程涉及相关税法规定多,学生学习遇到了较大的阻碍。本文探索在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中应用“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通过分解项目、搭建多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更加注重对相关税法规定的理解,以项目促进动脑,以任务促进动手,从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一、“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概述
项目教学模式的实施需要教师将课程内容划分为若干个项目,通过协调并构建学习资源,以学生为主体,项目为导向,完成课程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相比于传统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模式有着以工作任务分解教学内容、学生为主体和呈现多样化教学成果为显著特点。这种教学模式实质上是以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的构建主义理论为基础。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则是以教育学家陶行知所提出的“教学做合一”的教学理论为基础。简而言之,该模式是一节课的教学内容细分为若干个教学任务,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教、教中做”,以学生为主导、教师为辅助,教学体现出“教师呈现任务与细分任务,学生完成任务与评价任务”的过程。该模式实际上解决了教学内容如何教和怎么教强的问题,强调学生积极性、学生对理论的理解能力、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小组相互合作的沟通能力以及团队意识。
“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模式将两种教学模式糅合在一起,以实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课堂的教学效果为目的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在高职教学中,“项目教学法”与“任务驱动法”结合使用更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实现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目标。以岗位技能的培养为主心骨,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融合理论,依托课堂、税务模拟实训室,实现实践教学的一体化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的三个主体:项目(任务)、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二、“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中应用
本文以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为例,分为三个方面阐述“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的应用,分别是课程的整体应用、每个教学项目的应用以及每一节课的应用。
(一)“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整体教学内容的应用。将税法与纳税实务这门高职课程的整体教学内容分解为七个项目,每个项目对应若干个教学任务,以实现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任务的设计如表1所示。
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应用“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结合高职生的学习特点,让学生参与课堂总来;二是将繁杂且零散的课程内容任务分解,有助于教师清晰明了把握整个教学任务以及合理进行教学设计,有助于学生结合未来择业选择感兴趣的部分从宏观上认知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三是在培养高职学生税务的基本会计岗位能力的基础上,也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以及职业习惯。
(二)“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主要模块设计。下面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项目教学为例,介绍“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模式的具体实施步骤。根据税收优惠条件、计税依据以及纳税申报的不同,设计五个任务驱动为:第一,认识企业所得税。教师介绍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并讲授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明确操作计税依据的基本步骤,使学生对该项目有一个整体的认识。第二,提高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学生根据利润总额,熟悉税法中相关规定必须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熟悉相關项目的计算原理。第三,政府给小型微利企业发红包。熟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的基础上,会操作计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说不同时间段的税额。第四,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此核算反映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并回答一些关于会计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第五,企业所得税税额的纳税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小组协助讨论,并参与学生讨论,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从而实现本项目的教学效果。
在此,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项目的子项目四为例,介绍“项目教学+任务驱动”的实施步骤。
1.创设情境,项目导入。通过毕业生打来电话咨询家里的多多快递公司在2015年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能不能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境,导入今天的项目学习:政府给小型微利企业发红包。在课前通过创设情境,引出今天的学习内容,政府给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省下多少钱,即发了多少红包呢?确立教学知识目标:掌握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理解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掌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启发学生关注税收优惠政策。
2.项目导入,任务驱动。在此步骤,重点关注项目分解为若干任务以及学生完成任务的方式。项目分解成五个任务:第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第二,2015年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有哪两点。第三,毕业生学长家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第四,今年毕业生学长家省了多少企业所得税。第五,每个小组呈现截至2015年9月13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根据全班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针对性、合理性地分组。
3.抛出问题,合作探究。运用案例,抛出问题,解决毕业生打来的电话咨询问题。小组合作探究,以呈现最终成果。
案例1:多多快递公司2015年1月1日成立,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万元,从业人数26人,资产总额180万元。提问一:同学们,请判断这家多多快递公司是不是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呢?提问二:以小组为单位,按照新政策计算快递公司201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提问三:与旧政策相比,今年多多快递公司收到了政府发的多少红包?(及2015年新政策与旧政策相比较,小型微利企业少纳了多少企业所得税?)
学生根据案例1,解读企业所得税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以及比较财税政策的变化,提出今年政府发了5个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文,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一是减税扩围;二是分段计算应纳税额。
4.学生呈现成果,代表作出评价。在此环节,教师把重点放在对相关优惠政策的解读。教师协助学生理解相关的优惠政策:财税【2015】34号与财税【2015】99号的解读。
学生代表1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以,多多快递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学生代表2回答:减税扩围,但是有个时间段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才日可以享受减半低税率两重优惠。多多快递公司涉及分段计算:
(1)2015年1-9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4×(9÷12)=18(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8×20%=3.6(万元)。
(2)2015年10-12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4×(3÷12)=6(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6×20%×50%=0.6(万元)。
学生代表3回答:按照旧政策(财税【2015】34号)继续执行: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多多快递公司按照旧政策,2015年应纳税额=24×20%=4.8(万元)。
学生代表4回答:新政策与旧政策相比,毕业生学长甲的多多快递公司省了6000元[48000-(36000+6000)]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政府今年给了多多快递公司6000元的红包。
学生代表呈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税额变化的计算公式,学生代表作出自己的理解,下面列举学生代表性的心得:
代表1:小型微利企业应抓住时机,理解优惠政策的前提下,能少纳企业所得税。代表2:新公司成立时特别应关注分段计算的分水岭时间即2015年10月1日。代表3:不同时间段纳税的不同,会影响领取红包的不同。
5.教师评价,总结提高。教师引导学生学会解读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学生对小型微利企业认识的基础上,更是深化对税务基本技能的掌握,在任务中全面提升学生的知识把握、理解政策和纳税筹划等方面能力。
教師对学生小组作出评价,多些鼓励的语言。对学生做出肯定的言辞,对学生完成任务的态度、方法和沟通进行考核,并总结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如图2)。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的范围为≥30万元。
教学实践证明,“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税法与纳税实务课堂的应用旨在分解项目,细分任务,让学生能够听得明白,算得清楚,纳税申报操作流畅。不仅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增添课堂的学习氛围,而且更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融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更能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实现学生掌握基本的税务岗位技能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徐涵.项目教学的理论基础、基本特征及对教师的要求[J].职教论坛,2007(6)
[2]赵慧敏.物流管理课程“任务驱动式”教学法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15(S2)
[3]王建新.基于项目教学法的会计教学实践探索[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8)
【作者简介】沈玉琼(1988— ),女,广东湛江人,管理学硕士,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助教,研究方向:财务理论与实践。
(责编 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