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方言中的名词构造

2018-03-08 00:59石融雪
梧州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字格儿化构词

杨 奔,石融雪

(1.梧州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2.广西师范学院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重庆作为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城。悠久的历史文化,依山傍水的独特地理环境,使得重庆方言具有自己的风貌与特色。重庆方言属于北方方言区,西南官话成渝片,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的重庆话:专指重庆主城区以及周边郊县(与城市口音差别较小)的方言[1]。地理环境的不同和行政区域的划分都会在方言上形成细微的差别,特别是在语音和词汇方面。本论文以狭义的重庆话作为研究对象和语料来源,且笔者属于狭义重庆话地区,所以以狭义重庆话作为研究对象更加具有真实性。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将词的形态分为构形形态和构词形态,重叠属于构形形态,附加则属于构词形态[2]8。本论文采用《现代汉语》中的术语,从重叠和附加两方面对重庆方言名词进行分析。

一、重庆方言名词重叠式

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对名词的意义和种类进行了解释:“名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包括表示时间、处所、方位的词在内。”[3]9黄伯荣、廖序东版的《现代汉语》把时间词、处所词和方位词归入名词当中进行语法研究。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里则是将这三类区分开来,归入体词这一大类。这两种归类都是没有问题的,本文采用的是黄伯荣、廖序东版的归类方法。在现代汉语里,名词一般是不用于重叠的,它的构词形式以附加和复合的方式居多。在重庆方言中,名词的重叠或以名词和其他词性的词重叠构成的名词是随处可见的。朱德熙先生曾提出在研究重叠式时,不仅要注意语法上发生的改变,还应关注语音、语义上发生的变化。

(一)AA式重叠

AA式重叠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单独使用的单音节名词的重叠,如“沟—沟沟、坑—坑坑、水—水水”等。这类词是合成词,它不同于“粑粑、坎坎、搅搅、糊糊”没有构词能力,这类词是A的重叠式,A是语素,是具备构词能力的。而“坎坎”等属于语音构词手段造成的叠音词,属于单纯词,只有当AA合起来才是语素。在语音上,这类词重叠后发生了变调。普通话中无论第一音节属于哪种调类,第二音节都变为轻声,而在重庆方言中,第二音节的变调是受着第一音节的影响的。重庆方言的声调有四类:阴平(55)、阳平(21)、上声(42)、去声(214),入声调全部归入阳平。A1是阴平、阳平时,A2的变调则保留其一半,成为半阴、半阳;上声则变调后仍为上声;去声调在变调后则降调更加明显[4]。

“沟沟”是由“沟”叠加而成,“沟”是“沟沟”的基式,“沟沟”是“沟”的叠加式。这类可独立使用的单音节名词的重叠式与重叠前的基式,在意义上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是在情感色彩上是有所改变的,“沟沟、花花、水水”等在使用过程中比单用时显得语言更轻快、活泼。有的名词和这类名词不同,在重叠之后,其意义是会有不同的。如:

眼(眼睛)——眼眼(窟窿):她身上撞了个眼眼。

棒(木棍)——棒棒(街上挑夫):棒棒,来帮我搬哈这个东西呀。

第二种是单音节名词性不成词语素重叠。它们在重叠之后意义上通常是保持不变的。如“毯(毯子)——毯毯、框(木框)——框框、凳(板凳)——凳凳、叉(叉子)——叉叉、样(样子)——样样”等等。

(二)AA儿式重叠

重叠儿化是重庆话中能产性很高的一种构词方式,因此,AA 式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加“儿”变为 AA 儿式的,并且在意义上是保持不变的,但声调上有所变化。因为有儿化的缘故,AA儿式同AA式的变调情况是不同的。AA儿式变调情况:A1是阴平(55),A2儿化则为半阴(5);A1是阳平(21),A2儿化为半阴;A1是上声(42),A2儿化则为半上(4);A1是去声(214),A2儿化则为半去(3或4)。

AA儿式多表示细小、可爱的意义,如“瓶子、盒子”在重庆方言中通常说“瓶瓶儿、盒盒儿”,“瓶子、盒子”没有特指那种规格的瓶子、盒子,但“瓶瓶儿、盒盒儿”是对小瓶子、小盒子的表述。一些AA式在儿化后,意义会发生改变。如“包包”,AA式语义上指口袋,AA儿式指事物表面的凸出物。例如“他脑壳遭打了个包包儿。”AA式是否儿化在词义上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但这种词的数量在重庆方言中并不多。

(三)ABB式和AAB式

ABB式和AAB式是三字格的重叠形式,这种构词方式在重庆方言中是十分常见的,普通话中的三字格式重叠主要是构成形容词,如“水汪汪、亮晶晶、白胖胖”等。这种形式中的A、B词类是不受限制的。ABB式的重叠有[5]:

NNN:杯盅盅儿——杯子、山顶顶儿——山顶、河边边儿——河边;

ANN:荒坡坡儿——没开垦的山坡、独丁丁儿——独子、死胆胆——骂人的话;

AVV:光叉叉——下身赤裸、犟拐拐——形容人脾气倔强;

VNN:吹垮垮——聊天、打闪闪儿——形容人身体重心不稳;

NAA:山巅巅儿——山顶、人尖尖儿——含贬义的评价一个人;

NVV:雨飞飞儿——非常小的雨、鱼摆摆——鱼;

NMM:病砣砣——经常生病的人、脸块块——脸、柴堆堆——成堆的柴火;

AMM:光条条——全身赤裸;

方位语素VV:左拐拐儿——左撇子

AAB式的有:

NNN:婆婆儿嘴——指唠叨的人;

VVN:叉叉裤——幼儿穿的开档裤、打打药——本指地摊上卖的药,现在多用来表示某人心里藏着计划;

AAN:丁丁猫儿——蜻蜓、麻麻鱼——算计别人或被别人算计、温温儿水——温水;

VVA:包包白——菜名;

MMN:角角儿钱——零钱、块块儿肉——切成块状的肉;

NN方位语素:顶顶上——物体上面、底底下——物体的下面。

不管A、B是何种词性,在重叠后都构成名词,在语法上作为一个整体的名词进行使用。在语义上,词义并不是简单的语素的叠加和罗列,而是整体的概括或方言中的特殊词义。如“包包白”并不是指白的包包,而是特指一种蔬菜;“丁丁猫儿”并不是指称呼为“丁丁”的猫,而是一种昆虫的名称;“婆婆儿嘴”也不是指“婆婆”的嘴,而是指唠唠叨叨的人。个别三字格重叠后是兼类词,兼做名词和形容词,如“叉叉裤”既是名词也是形容词,名词指“幼儿穿的开档裤”,充当形容词时可以修饰名词,如“叉叉裤朋友”(青梅竹马的朋友)。这种三字格兼类词在重庆方言中还是很少存在的。

(四)AABB式

AABB式重叠在现代汉语中是很多的,重庆方言中并不多。如“瓶瓶儿罐罐儿、花花草草、低低嘎嘎、巴巴实实、坡坡坎坎、旮旮角角、斤斤吊吊、汤汤水水”,此类重叠中AB可以单独使用,AB的词性也是不受限制的,但大多数都是名词,如“瓶瓶、罐罐、花、草、汤、水”都是名词。叠加式和基式相比,词性并没有改变,只是增加了语法意义,词义也并未改变,只是构形重叠。

(五)ABCC式

ABCC式在重庆方言中也比较少见,有“眼睛珠珠、铅笔芯芯、洋芋刮刮、烂篱窑窑、红苕块块、仙人板板、月亮婆婆、萝卜丝丝、鸡毛刷刷儿、”等。此种重叠式的AB为双音节名词,CC为名词重叠式,CC相当于前面列举的AA式,ABCC相当于AB+CC。CC是对AB状态、情况的描述,AB是CC表述的范围。叠加式和基式相比,词义上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三字格或是四字格的重叠,在语音上都是同AA式、AA儿式一样的。三字格发音是“AA+B、B+AA”,四字格是“AB+CC”。

二、重庆方言名词附加式

朱德熙先生《语法讲义》里把附加定义为“词缀粘附在词根上的构词方式叫‘附加’”[6]。词缀分为前缀和后缀,重庆方言中构成名词的前缀有 “老、家、幺”,构成名词的后缀有 “子、头、儿、家、伙、些”。

(一)前缀“老”、“家”、“幺”

前缀“老” “家”较多出现在重庆方言亲属称谓语中,如亲属称谓“婆”指的是祖母,前加前缀“老”形成亲属称谓“老婆”,在普通话中指的是妻子,这是借鉴了粤语。“家”这个前缀使用范围很小,只用于“外公、外婆、丈夫的父亲、妻子的母亲”等的称呼,如普通话中的“外公”,在重庆方言中称为“家公”,“外婆”称为“家家”或者“家婆”,丈夫的父亲、妻子的母亲称为“家娘母” “家爷老汉儿”。“幺儿、幺女儿、幺闺儿”是对孩子的称呼,“幺”有“细、小”的意思,“幺儿、幺闺儿”就是指最小的儿子和最小的女儿。

(二)后缀“子”、“儿”

在现代汉语里,“子”是名词和量词的后缀,永远读轻声,重庆方言也同样如此。重庆方言中爱用后缀“子”一方面是为了语音上的节奏感,另一方面也是适应西南官话区的说话习惯。如“小姨子、小舅子、今年子、去年子”等等。“儿”在现代汉语里不自成音节,只是儿化发音,在重庆方言里有两种情况,儿化和儿尾的区别。儿尾自成音节,作为独立音节存在,如“哈儿、娃儿、幺儿、妹儿”等等。“哈儿”形容这个人不太聪明,“娃儿、幺儿”原来用来特指儿子,现在是女儿、儿子的统称。“妹儿”可以指有亲属关系的比自己小的女孩子,也可以指年轻的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女孩。数量词在重庆方言中也是可以加“儿”,有的是儿化,有的是加后缀“儿”。例如 “大儿、三儿、四儿、五儿、幺儿”,在重庆方言里,“大儿”和“幺儿”的“儿”为后缀,“三儿、四儿、五儿”既可以是儿化,也可以是儿尾。

(三)后缀“头”

“词根+头”在重庆方言和普通话中都用得十分普遍。后缀“头”具有标记名词的作用,“词根+头”,词根可以是名词词根,也可以是形容词、量词,甚至还可以是动词词根[7],但形成的是两类名词,一类是普通名词,一类是抽象名词。

1.普通名词

木头、石头、风头、码头、甜头、裤头、苦头、馒头、口头、手头、眉头、日头、窝头……

以上词中,大部分普通话用,重庆话中也用,像个别的“眉头、窝头、日头”等,普通话中不用,重庆话用。上述词都是普通名词,所表示的事物、词义都是具体的、特定的。普通话中此类词的后一音节自成轻声,在重庆方言中,有些词习惯用语中都会加上儿化,如“木头儿、石头儿”。另一些词在重庆话中,后一音节并不发轻声,如“手头、苦头、甜头”等,后一音节还是发的阳平(21)。

2.抽象名词

这一类名词,主要是词根为动词语素构成的,“V+头”。如看头、耍头、吃头、洗头、睡头、喝头、走头、闻口、哭头、想头,等等。“V+头”具有很高的能产性,只要人作为主体发出的动作,都可以加“头”。

“这个事情已都已经定了,还有啥子说头嘛?”

“弄楞个两个菜,有啥子吃头嘛?”

“这么点儿小事情,有啥子哭头嘛?”

上述例句中的问句,听话者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因为说话者已经表述了自己的观点,而非询问他人看法。既然人作为主体发出的动作都可以加“头”,那么由此可以得出一些结论:(1)表示评价,是否值得做某事,某事是V所指的事情。(2)此类词皆用于评价性句子、含有不赞成、轻视、不耐烦的感情色彩。

(四)后缀“家” “伙” “些”

之所以要将后缀“家”“伙”“些”放在一块研究,是因为它们都可以表示名词的复数形式。

1.后缀“家”

“家”在重庆方言中可以粘附在表人、表时间的名词之后,标记类别、时间。

(1)用于表人的名词之后。“家”附加在人物名词之后,用于泛指而非特指。表人的名词后加“家”,主要是为了强调类别,此时说话人内心是含有轻视、不屑的意思的。“表人的名词+家”中,表人的名词主要是对性别、年龄、身份的表述,强调某种性别就会具有某种特征,某类人就应该怎样做,某个年龄段就该怎样做等等。

“女娃儿家家的,一天到晚到处跑。”

“婆娘儿家,就是话多。”

“儿娃子家,就是该上进些嘛!”

“大人家,一点儿大人的样子都没得。”

“家家”是“家”的重叠式,同“女娃儿家”是一样的。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女孩子”就应该多呆在家里,不应该到处乱跑,“大人”就应该有成年人该有的样子。这些词语的频繁使用,是和重庆的文化有着关联的。在这些例子当中,语义上含有评价、批评的态度和含贬义的感情色彩。

(2)用于表时间的名词之后。“家”附在时间名词之后,主要强调这一时间类别,多对称着使用。如有 “白天家”就有“黑老家”,有“晴天家”就有“雨天家”,“时间名词+家”,其语义是没有改变的,“白天家”就是“白天”的意思,“冬天家”就是冬天的意思。只是在加了后缀“家”之后,起到了强调的作用。“夜晚家的不睡觉,白天家睡觉”;“整天家的不在屋头,到处跑”;“往天家,他都是先来问了我再做决定的”。“时间名词+家”强调在某一时间里,所具有的行为、状态或情况,有些时候是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的。

2.后缀“伙”“些”

“家”“伙”“些”用于表指人的名词的复数时,类似于现代汉语中的“们”,只是带有强调和暗示义。如现代汉语中的“孩子们、老师们、同学们、男人们”,在重庆方言中可以变为“孩子家、孩子些、老师家、老师些”。“们”和“些”还可以连用,如“老师们些、学生们些、同学们些”,这种情况应当看成是“老师+们”,然后再加“些”,目的是为了更加着重强调和突出。“伙”的使用范围很受限制,有“兄弟伙、姊妹伙、大家伙”,“伙”和“些”也可以连用,如“兄弟伙些、姊妹伙些、大家伙些”,目的和“们”和“些”同用是一样的。

从重叠和附加两类对重庆方言名词的构造进行了研究,从构形法(重叠)和构词法(附加)两方面入手。重庆方言名词的重叠有AA式、AA儿式、ABB式、AAB式、AABB式、ABCC式。重庆方言名词的附加式分为前缀和后缀,前缀有“老、家、幺”,后缀有“子、头、儿、家、伙、些”。本文将之与现代汉语进行了语音、语法、语义上的对比,凸显出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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