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世界遗产地”—从《光幻湖山—颐和园夜景灯光艺术鉴赏》一书说起

2018-03-07 06:33
城乡建设 2018年4期
关键词:世遗古建颐和园

■ 金 磊

受北京颐和园管理处委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编辑部)同仁组织业界专家学者及建筑摄影师,在利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等单位十几年对颐和园夜景灯光照明技术研究经验基础上,完成了《光幻湖山—颐和园夜景灯光艺术赏析》一书(天津大学出版社,2017年11月第一版)。特点与贡献正如单霁翔院长所述:它不仅从古典皇家园林文化入手给出了光历史文化底蕴下的审美分析,还辅以科学研究的基础;它尤其探新照亮中国“世遗”地的凸显《世界遗产公约》框架下的保护性照明技术要则。

面对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强烈呼声,笔者认为极有必要通过为期十几年“颐和园古典园林夜景照明与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的实践,归纳出对中国“52处世遗”及数以千计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指导价值的照明设计与施工的技术“导则”。

早在2004年,为贯彻《世纪遗产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体现颐和园夜景照明的科学性、生态性与安全性等文保原则,天津大学建筑学院与北京颐和园管理处联合组成了“颐和园古典园林夜景照明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组,取得了多方面有技术特色的设计参数与要点;2009年至2016年是颐和园古典夜景照明评估深化的第二阶段,以上构成了本“导例”编撰的科学与文保依据,更印证了颐和园可贵的当代技术保护之路。

之所以从古建园林“修缮史”的“世遗”原则与方法盘点颐和园保护历程,是为了在这宝库中展示颐和园逐渐完善的照明艺术,发现在当下技术时代文化的魅力,旨在回答照明技术何以蕴含其中的文化精髓,同时建筑摄影又是如何做到一脉相承,穿越并记忆时空美景的,颐和园夜景照明何以谱写出亦科学、亦艺术、亦保护、亦发展的时代新篇章。

颐和园照明工程旨在表达如何改变我国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重本体修复保护、轻阐释展示的现象,因为事实上,相比于文化遗产的修复与守护,更加困难的是传承文化遗产精神之魂,使之“活在当下”。所以,颐和园的古建园林照明工程乃至拍摄的夜景照片,不仅要美,更要体现文化内涵的深度。所以,探讨并总结文化遗产地,尤其是“52处世遗”地的夜景照明设计建设技术“导则”作用将十分有效。无论从文化经济学还是从保护经济学角度出发,对世界遗产地保护与“活态”利用均有如下要点:即要预测并研究世界遗产地申请成功后可能的效益与影响;要评估现有世界遗产地发展的成本和收益以检验其管理体系的效率效能;要对特定地区的世界遗产地开展专题研究,探讨文化旅游对经济和遗产保护之影响。这里不仅要从历史的视角审视文化遗产的“资本”属性,还要拓展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

“导则”应遵循并坚持的总原则:坚持大遗产观与人文城市建设理念,“世遗”项目夜景照明应同时考虑古建园林、生态系统、历史与现代美学、视觉场景等科学与文化要素,此外也要结合智慧城市对智慧文博、智慧旅游的要求,逐一细化“导则”内容。本“导则”虽仅仅是一个框架,但力求通过以颐和园夜景照明为个案找出普遍性问题,避免挂一漏万:

(1)在保护原则上,真实性与完整性是建筑遗产保护的两个核心原则。《威尼斯宪章》(1964年)在强调真实性时,突出最小干预、可识别性、可逆性原则等,《奈良文件》(1994年)在很大程度上强调“真实性”应充分考虑文化的多样性;从生态安全上看,生态园林的景区“照亮”是趋势,所以要实施智慧型照明技术下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相统一的原则。

(2)在保护方针上,坚持以保护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含利用)理念,不断在理念和实践上升级换代,为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贯彻保护为前提、合理利用、强化监管的方针。

(3)在项目标准上,坚持工程前期研究为先的原则,做好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外比较研究,从照明方案的分区逐项予以论证评估,乃至照明优化参数的落实,从而保障工程“全链条”的实现。达到保障历史建筑、生态园林、文博陈设及环境风貌等免受影响,实现安全防灾等指标下的照明工程建设。

(4)在技术法规上,建议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积极牵头编制《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照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以从国家层面强化“世遗”单位照明工程的科学性且不对“世遗”地本体造成危害。

(5)在研究并应用“遗产旅游”真实性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反对以“利用”为核心不注重遗产原真性,制造如同赝品般的光环境;另一方面要避免以片面“保护”为重,强调真实性的绝对重要,不利用遗产资源,枉费了游人对夜间文化遗产地的向往与追求。基于遗产的视觉传达特性,本导则要求照明手段不可趋于一般化,并且不能在不经意间使照明效果失去真实性,破坏遗产的内涵价值与属性,这是相当有害的。

(6)关注照明对古建筑油饰彩画的影响,如褪色、粉化、开裂、脱落等老化形态,研究木材物质成分构成与受光照变化机理,确定适宜的光源与灯具。由于LED灯自身光谱不含紫外和红外成分,较适宜于古建筑油饰彩画照明。

(7)关注古建园林夜色照明对生态的影响,要重视光生态对生物的作用。不仅不同光源对生物的影响机理不同,同种光源对生物各生长阶段的作用也不相同,如古老树木和珍稀观赏植物夜间应杜绝一切人工照明,新栽树种周边也应避免夜间照明。

(8)关注古建及其环境景观照明工程的影响,要做到:降低灯具设备对古建风貌的影响;电气管线布置应严格按照“所有设施远离古建及古树,对文物零破坏”的原则;保护园林动物多样性生态特征;禁止对禽兽巢址区域直接照射,该区域照度应严格控制在10lx以下等。

(9)关注差异性文化旅游发展策略且鼓励公众自主参与。不同类型的“世遗”地有不同特点,但提升服务设施的整体水平,照明尤其是夜景照明是必须研究的,无论是历史城镇型、山岳遗产地、石窟遗址型、考古遗迹型还是皇家殿宇园林型,在照明设计时,都要充分考虑其不同的脆弱性与承载力。特别要将夜景照明开放性与公众普及教育、创造高质量的城市公共文化环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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