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军
摘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已经成为我国职工的一项应得福利,它能够为职工的买房、租房、装修以及大病医疗等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因此受到了社会的欢迎和关注。针对一些企业认为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会增加企业支出,降低企业利润的误区,文章对公积金制度受到法律保护和科学合理的公积金缴纳可以合理避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和分析,希望通过论述,能够使企业理清税收筹划思路,在切实保障职工利益,为企业留住人才和良好社会口碑的同时,实现企业利润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缴纳;税收筹划;合理避税
自1993年开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施行了已有20多年,有效帮助大批职工缓解了住房压力,帮助他们实现了另一种形式的储蓄,因此广受好评。在市场经济急速发展,房价、物件日益上涨的今天,公积金制度在社会上的呼声更高了,对于就业者而言,供职单位是否提供公积金,成为职业选择时重要的参考因素。然而,由于公民公积金缴纳意识的不足和部分单位对公积金缴纳存在的误区,我国就业市场上,不提供公积金保障的就业单位比比皆是,这一方面违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用人单位尚未吃透公积金政策,不能有效地通过税收筹划来保证单位和员工的双方利益,表现出了经营和管理上的不足。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的公积金立法保护工作近年来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对于单位的新录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要求相关单位在录用之日就帮助职工办理公积金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并“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上述法律解释,可以看出,国家为了保护公积金制度,已经加大了条例和法律的监管。而在这种保护之下,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越来越透明化,职工的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目前社会上仍旧有一些用人单位持侥幸心理,认为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节约企业开支,因此利用各种手段,逃避为职工进行公积金缴纳。其实,这是一种市场短视行为,因为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仅不会损害单位利润,还能合理避税,减少行政类支出,同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收获职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给单位带来更大的效益。
二、企业利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合理避税
(一)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增加公积金费用支出,可以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
以一个拥有职工30人的公司为例,假设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0万元,如果员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企业按照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5%,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每年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支出为3000元×5%×12个月×30个人=54000元,那么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就相应变为了50万元-5.4万元=44.6万元,假设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33%进行缴纳,那么通过公积金的缴纳,企业实际支出的所得税约44.6×33%=14.72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之间的支出差额为50×33%-5.4-14.72=-3.62万元,也就是说企业每年只需要额外付出3.62万元,就可以为每一位员工缴纳1800元的住房公积金,加上员工自身缴纳的部分,每一位員工的公积金账户就能成为他们的固定储蓄账户和贷款抵押物,帮助他们在今后的买房、租房、装修以及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社会行为中获得一定的支持和保障。
而企业通过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进行合理避税,还有另外一种计算方法,即企业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为缴纳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12%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仍以上文为例,那么企业每年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为3000×3×12%×12个月×30个人=388800元,那么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就相应变为了50万元-38.88万元=11.12万元,假设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33%进行缴纳,那么通过公积金的缴纳,企业实际支出的所得税约3.67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之间的企业所得税差额为50×33%-3.67=12.83万元,如果某些地方和区域颁布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那么二者之间的差额就会更加明显。这种做法一方面能避免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使企业免于政府部门责罚,另一方面也大幅度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帮助企业收获社会了社会口碑和员工的信任。
(二)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这一规定,一些个人收入较高的企业和部门,可以结合员工意见,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而帮助企业员工增加储蓄,合法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举例来说,假设某公司有职工30人,扣除各种保险之后的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为4500元,我国规定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每一位员工的平均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4500-3500)×3%=45元;而如果企业按照最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为职工缴纳5%的住房公积金,那么每月职工需要企业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为4500×5%=225元,那么职工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500-225-3500)×3%=23.25元,平均每人每月少缴纳21.75元。endprint
如果换一个更复杂的计算方式,假设某公司每人每月的平均的到手薪酬为10000元(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缴纳),那么每人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薪酬部分为10000-3500=6500元,在这部分薪酬当中,有1500元按照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有3000元按照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有2000元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那么平均每人每月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为1500×3%+3000×10%+2000×20%=745元;而如果企业按照最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为职工缴纳5%的住房公积金,那么每月职工需要企业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为10000×5%=500元,那么每人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薪酬部分为10000-3500-500=6000元,在这部分薪酬当中,有1500元按照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有3000元按照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有1500元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那么平均每人每月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为1500×3%+3000×10%+1500×20%=645元,平均每人每月少缴纳100元。
由此可见,通过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可以在增加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储蓄的同时,帮助他们减少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支出,可谓一举两得。除了帮助职工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之外,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帮助员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储蓄利息所得税的免税优惠政策,享受在贷款的较低贷款利息优惠政策。
三、结语
在获得职工允许,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前提下,企业应该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全面的、细致的税收筹划,探索职工、企业利益双赢的最新方式,从而提高福利待遇,減少人才流失,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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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