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尚军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襄阳 441050)
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成效建立在创新创业教育的科学性与实践性基础之上,需要在教育实施过程中融入科学性,制定遵从科学发展规律的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制度,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多维空间,培养师生科学的态度,才能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多维空间并不独立存在于社会之外,因此,必须具有多重视角,涉及多个领域,构建一个动态而且立体、全面而又系统的教育空间,以有利于创新创业教育价值意义的实现。
为适应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需要,遵循大学生素质教育与创新创业能力形成的多维性规律,打破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生态空间等相对孤立、封闭的割裂离散状态,必须运用协同共生关系思想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多维空间场域。①共生理论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最早提出,借此描述不同生物种群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而在一起生存并逐步驱向联合、互相依赖、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并各获其利的一种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同理,人类社会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所以共生现象不仅存在于生物界,也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的诸多领域。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就是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学校空间、社会空间、师生精神生活空间、网络虚拟空间等多维空间共生的协同发展关系。
亚里士多德指出:“各个事物都有其特定的空间。”[1]这也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空间。创新创业教育空间既是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实践发生的场域,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意义所在。因此,创新创业教育空间便是在遵循教育内在的科学性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协调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的各构成要素。同时维持其构成因素的相对稳定的互动关系,使物质空间、精神生活空间、社会空间相互协调,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相一致与协同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的空间含义是辩证的、多维的、动态的、开放的。例如,在大学生中普及创新创业的知识、意识与精神是创新创业教育所担负的基本使命。但是,创新创业教育本质的功能与发展如果拘囿于一般性普及、现实的物质空间框架之中,学生就会缺少对物质空间的必要的超越之思考,将会导致他们的精神生活空间、社会交往空间变得相对狭窄,与创新时代的发展和要求格格不入。事实上,大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从根本上说并非因为创新创业教育现实的“器具”,而是因为创新创业教育空间的“价值”。“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的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的。”[2]因此,可以说,高职教育的理想首先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着眼于人的精神的改善,其后在文化修养的基础上,对高职生进行专业的训练和教育。故而,这一切都需要依托创新创业教育空间作为主要的教育场域,把高职生创造性意识的培养和创新能力作为其中的根本目标,使创新创业教育既生产智慧又兼具伦理,用完善的人格去避免物质功利主义的泥沼。
为了更进一步考察创新创业教育的空间属性,需要更深入地理解关于教育空间的一般属性。美国教育学者亨利·吉鲁关于教育空间的一般属性的以下几个方面可资参考:①教育空间不能脱离于特定社会场合;②教育空间是话语、意义和人的主题建构和控制的政治性场域;③教育空间的价值观和信仰是规范和政治性力量的社会建构。因而我们可以认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空间属性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空间是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发生的场域,空间影响并制约着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需要在一定空间内进行,空间是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展的支撑与平台。第二,创新创业教育对拓展高职生的发展空间具有方向的引领性与精神的滋养性。创新创业教育通过教育目标的设定、创业内容的选取、创客空间的构建、创业项目的推进,使高职生的思想认识、意识精神、行为能力等符合创新创业的本质要求,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促进高职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与更加全面的发展。第三,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是促进高职生精神空间与行为空间的协调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起点在于设定“创新创业遗传因子”、广泛地“播种创新创业种子”,过程在于培育“创新创业的苗子”,结果在于收获“创新创业的果子”。创新创业教育的空间属性体现在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实践中,同时,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实践又扩展了高职生的创新创业认知的空间范围。具体的现实是,创新创业教育与高职生的精神生活空间、社会生态空间、网络虚拟空间、交流沟通空间、制度安排空间等紧密联系,其多维空间构建就必须立足于这些特点各异的空间中,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线,以教育空间为载体,以培养创新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实现高职院校推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任务。
综上所述,创新创业教育多维空间场域是社会空间的组成部分,它以实现教育目标作为前提,有组织、有条理地对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各空间要素安排协调,包含个人空间(学生精神空间)、校内物质空间(创客空间、研究中心、科技园区等)、社会生态空间(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网络虚拟空间等相互融通配合,从而构建的一种教育空间形态、空间系统。其特征是多维的、多层次的、零边界的,使创新创业教育从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项目的实践、成果的孵化等,与创新创业的本质特征以及社会需求相统一,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意义价值。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的运行空间是一种教育教学与实践空间的结合,旨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方法创新。空间运行架构不仅仅是在空间中的教育,而且是创造空间的教育,旨在扩大和拓展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场域和范围,使教育实践基础上的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客体相统一,高职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和内容的内化与外化相统一,在更多形式、更高层面、更宽领域上得以实现。因此,建设立体化创新思维、多维度创业实践、全方位空间建设相结合的空间体系,充分利用创新创业教育的课堂空间、实践空间、课程空间、理论空间、社会生态空间、网络空间、制度安排空间等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1.提升学生个体的精神空间。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人提出了全面发展的要求。精神作为人的基本属性,需要通过各种教育与实践活动进行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即是一条有效途径。纵观人类任何实践,都是在某种特定的空间展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是一个主客体相互发展的精神文化的实践形式。这种形式在特定的空间并不断利用和改造着空间来实施创新创业精神的播种与培育。所以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一般的空间实践活动,更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在于这种教育不仅利用社会的物质性空间,更是改造、开发、丰富与建设人的精神空间,是形成“完整的人”的重要方面。马克思告诉我们,“完整的人”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人的精神活动与精神生活空间直接相关,是“人”的生存状态的本质体现,是人的完整性不断生成与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因此,人的精神生活空间不断丰富的过程本身同时也是人不断占有自己的本质而获得精神的改造和建设的过程。当然,人的精神生活空间与物质性空间的平衡是塑造“完整的人”的一体两面。
创新创业教育对于解放和开拓人的精神生活空间具有独特的作用。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业基本素质和开创型个性的人才为目标,不仅仅培育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精神、能力,而且要面向学生的一生,使学生了解创新型人才的素质要求,让学生具备必要的创新创业的能力与精神。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质就是用创新创业的精神来填充和丰富高职生的精神空间,反映了多维的精神实践互动以及物质性空间与精神性空间的双向构建的状态。
因此,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通过对包括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创新学、创业学、人类学、经济学、环境学等文化知识的学习,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知识的布局。虽然这其中部分文化知识不能等同于精神,但精神却蕴含其间,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通过对这些文化知识的学习、体验、感悟,使高职生的精神生活空间得到丰富和拓展。同时,创新创业教育还应特别重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能力的培育和践行的研究。根据“创业精神”含义:一是精神层面,“创业精神”代表一种“以创新为基础的做事与思考方式”;二是实质层面,“创业精神”代表一种“发掘机会,组织资源建立新公司,进而提供市场新的价值”的内涵要求,在教育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个体的精神生活空间。
2.树立多维空间的教育理念。近年来,创新创业教育学科队伍与学科建设的研究、课程教材与课程体系的发展以及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要凸显创新创业教育的科学性,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创新与更好发展,囿于现有的学校与创客空间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树立“大创新创业观”,开阔视野,延伸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运行空间,包括创新创业教育向社会生态空间、精神生活空间和虚拟网络空间延伸等。
例如,通过组建创新创业理念探究的创客空间以及开展专题讲座、辩论会等形式,能够拓展高职生的理论视野,开阔高职生深入思考的理论空间;通过举行诸如 “项目+任务+研发”、“网络实战”等实践形式,能够促使高职生在实践中加深对创新创业的切身感悟,为高职生深入了解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真实场景;通过开拓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网络空间,能够使相对局限的创新创业空间变为高职生畅谈创业理想的空间和进行思想交流的精神家园,拓展创业者渴望沟通交流的空间。同时,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运行空间的延伸中,教师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高职生创业的实际思想状况,能够更近距离地熟悉高职生的话语,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从观念上构建开放空间意识,形成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创新创业教育置于社会物质空间与社会精神空间相统一的总体高度;创新创业教育置于多种形态空间相统一的具体层面;通过物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空间来影响精神性的创新创业教育空间。
多维空间教育理念的实施需要构建多维空间体系。多维空间是能为创新创业服务的各种空间形态所构成的功能系统,其实质上就是一种“全空间”式的创新创业教育方法,集学校内部的课堂空间、课程空间、实践空间、理论空间、网络空间、制度空间以及社会生态空间于一体,通过教育教学的实施,形成与大学生的精神空间的互动与连通,以空间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形态实现全覆盖。
3.多维空间教育教学的实施。多维空间理念形成和多维空间模式构建之后,创新创业就能够利用多维空间实施教育教学,即创新创业导师在多维空间论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种具体形态的空间,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教育、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学习和实践。需要我们关注的是,多维空间的构建实质上是“大创新创业观”的体现,实际意义在于推动传统课堂空间实现由小到大转型升级,由一维向多维转变。
因此,教师要转变传统教学空间那种 “教材——课堂——学生”的一维模式,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多维运行空间场域构架这种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实现教育在班级、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维化教育空间运行体系。
重视家庭空间。家庭是课堂教学运行的另一空间。学生创新创业观念的培养,创新创业目标的树立,需要学生家庭和身边主要人物的支持。人的观念意识形成当有家庭熏陶与学校的教育培养,绝非与生俱来。学校通过制作相关教育内容,运用新媒体与家长分享创新创业的教育观念,力求促成家长的理念与学校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观念与态度,支持并鼓励学生创业,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育。
扩大学生沟通交往空间。沟通交往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与渠道,引导学生学会正常的沟通交往,拓展学生的沟通交往空间并实现以“地缘、业缘、趣缘”为主的崭新的人际关系,帮助学生建立并拓展创新创业沟通交往空间。解决学生的需求,链接社会的需要,形成创新创业教育整体联动局面。
积极利用网络社会下的虚拟环境空间。虚拟环境空间大大拓展了人类生存空间的维度,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发掘。多维空间的创建涉及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平等、辩证的关系,其核心是通过跨越大学、企业和社区的边界,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空间,进行理论与实践知识的交叉、融合和转化,形成新的效应。
积极建构社会生态空间。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面对的社会环境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互影响制约的生态存在。梳理和建构社会生态空间就是要以整体的视角来综合考察“高校、政府、企业、家庭、学生”多位一体的关系,构建一个全方位的立体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空间。使创新创业教育形成均衡的供需关系,进而促成社会生态空间能量的交换与平衡,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社会生态保障。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创新创业教育的多维空间场域构架与学生知识空间的拓展是协同共生的。因此,教师需要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突破出来,以多领域、多角度、多层面的视角观照创新创业教育,挖掘创新创业教育中自有的经济性、创造性、社会性等特点。在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多维空间场域建立的同时,塑造学生的精神空间。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的那样:“我们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我们怀有一颗崇敬之心,并且让精神的内涵充斥于我们的想象力、思想以及活力的空间。”[4]
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是无层级的,是不断生成构建的,需要对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区分,转化为学生在创新创业探究活动中产生的实践知识,并将其学理化以建构他们的创新创业行为,同时将教育与更广泛的社会、文化和政治问题联系起来。通过制度和机构结构的变化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其教育模式体现出合作与嵌入的特色,即可以不仅在学校进行“空间”的打造,而且可以嵌入到企业和社会等领域。
多维空间的构建,影响并形成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学校与社会等之间关系的搭建,这种关系的建立促使学生创新创业的各类空间的扩展。在空间场域中,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共生,并生发出新的客观事物。它集合虚拟与现实于一体,为学生提供了各取所需的实践场地,对于创新创业教育而言,需要在这种多元且丰富的空间中开展。
多维空间重建了空间理论的认识向度,丰富了空间理论的思想内涵。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乃当前的重要课题,从空间概念切入,将多维空间理念运用在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中,以一种新的方式融合学校和教师、企业、政府、社区和学术知识,来支持学生的创新创业需求。创新3.0时代,呈现出市场需求多元化、消费者向创造者转变、大众创新创业等鲜明特点。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教育,以社会与学生需求为导向,打造高职创业型人才培养空间,正是高职教育与创业教育同时需要完成的新命题。
注释:
①“场域”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的主要理论之一,是关于人类行为的一种概念模式,它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物理学概念。总体而言是指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而言,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高平叔.蔡元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377.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9.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