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振明
传播学当下是一个“建构话语体系”的时代,逢“话语”必谈福柯。在以《话语与社会变迁》而闻名的英国话语分析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看来,福柯对话语概念及其分析方法的普及做出了贡献,他“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话语’概念的流行,话语分析作为一种方法的流行,可以部分地归因于这种影响。”①不过,由于福柯的研究存在着阶段性——前期的考古学更多强调话语形成的规则性与条件——后期的系谱学更关注话语历史性中权力的作用,致使诸多对福柯话语理论的引用只关注话语的“话语实践”特征,把话语看成一个生产主体和社会现实的机器,而无视“权力”对主体性和社会现实的微观建构。本文将采用历史实证主义的方法,通过对福柯的“话语与权力”思想的文献分析,强调福柯的话语和权力是不可分离的,“话语和权力”的互动是理解现实秩序建构的关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是福柯的思维理路;第二是福柯话语的界定与分析;第三是福柯权力的界定与特征;第四是福柯的“话语与权力”关系;最后是福柯“话语与权力”思想的传播学意义。
康德的《什么是启蒙?》是福柯“当下哲学”的重要依据。在康德看来,启蒙就是人类用自己的理智摆脱自己所加之于自身的不成熟状态。福柯认为,“康德的作品是第一次一个哲学家从内部紧密地把自己作品的认识意义、对历史的反思与特殊时刻的特殊分析联系在一起。对作为历史差异的‘今天’的反思以及把‘今天’作为一种特殊哲学任务主旋律的思考是‘什么是启蒙’的新颖之处。”②早在1967年,福柯在尼采的影响下就指出,“哲学的作用是分析作用。实际上,哲学已经不是去喜欢说永久存在的东西。[现在],哲学拥有更艰难和难以捕获的任务:去说发生的事情。”③于是在福柯处,哲学的任务不但是要分析过去被我们合理化的现实,而且还要超越这种合理化过程所带的限制,生产新的主体。福柯所做的批判“不是去寻找具有普世价值的形式结构,而是对一些事件的历史研究,这些事件使我们成为我们自己、成为我们的所做、所思与所说东西的主体。”④这体现于福柯对三种实践的研究:以主客体关系为特征的知识领域的话语实践、以主体间关系为特征的权力领域的非话语实践、以主体与自我关系为特征的伦理领域的伦理实践。
一方面,福柯深受德国哲学家尼采的系谱学以及法国哲学家巴什拉、格鲁特、康吉莱姆等人影响。沿袭尼采,福柯解构了传统的单一的、线性的、宏大的历史,继尼采的“上帝之死”后,提出了“人之死”,这种观念意味西方哲学史上的宏大或大写“理性”或大写的形而上学“主体”的消失,即作为主体的人不再是空洞的存在,而是具有实实在在地生活、工作、言说等实证性的存在。福柯对历史性的认知集中在断裂和非连续性之上,摒弃了对人类社会的“整体性”的合理化(或单数的、大写合理性)认识,转向对人类社会的、具体的或复数的“合理性”的关注,强调“经验”成了新的主体性建构的主要场所。从“经验”(如疯癫、性等)角度出发,“福柯把自己的作品界定为一种‘思维的批判史’,对它的理解表现为对‘体验焦点’的分析,该分析把‘可能知识的形式’、‘个体行为的规范模式’以及‘主体的可能存在方式’构合在一起。这种分析策略体现在:首先,涉及‘话语实践’,话语实践依据真实与虚假间的游戏来构成和组织可能的认识形式;其次,用权力、技术以及对他者行为的引导程序来研究行为的规范模式;最后,研究个体通过‘自我实用主义’或自我关系技术实现主体化的形式。”⑤从巴什拉等人那里,福柯也认识到人类思想的轨迹不是线性的,而是具有非连续特征;在宏大的思想连续性下面、在精神的宏大与均质化表象下面、在科学的顽强变迁下面,看到了断裂的介入。⑥于是,在福柯那里,话语的条件性和非话语实践的构建性成了其研究的兴趣点。
另一方面,福柯还从尼采那里了解到:“我们被过程、运动和力量所贯穿;我们不知道这些过程和这些力量,哲学的作用无疑就是分析这些力量,分析它的现状。”⑦在这种认识论的背景下,福柯避开业已存在的从生产关系和意义关系来理解主体的路径,从权力关系出发来分析主体化的过程。不过福柯提出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基于法律与制度模式上的权力,扩大了权力的界定维度,从可让度的、单向传播的权力观转向了相互作用的权力关系。也就是这让复杂的权力关系与知识和话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总之,福柯既不打算从所有事件与所有可能的道德行为中提出普世的结构,而是处理讲述我们所思、所说与所做的话语,并把它们当做另类的历史事件来处理;也不打算从“我们是什么”的形式出发来推导我们不可能认识或做的东西,而是从使我们成为我们自己的偶然性中提炼出不再像现在这样存在、做与思考的可能性。⑧
福柯主要采用了体现话语生成的、表现为解析话语生成条件的历史横向维度的考古学,以及解析权力与知识/话语间互动关系的历史纵向维度的系谱学,即权力关系如何作为知识形式和主体性形式的模具来发挥作用。具体地,“考古学更多是这样一种研究,其试图寻找认识和理论成为可能的原因;根据何种秩序空间,知识才得以形成;依据何种历史先验并在何种实证性元素中观念(Idées)才可能出现,科学才得以构成,哲学中的体验才得以表现,合理性才得以形成、解体和快速消失。”⑨虽然,考古学分析对象主要是科学话语,但这种方法也可以用于其他领域,因为“考古学试图描述的不是具体结构中的科学,而是不同的知识领域。”⑩福柯的“系谱学”也不是一门学科,也是一个研究领域,其“绝不是为了追溯过去,重建历史叙事的连续性,而是从多元性、扩散、偶然性等出发,去恢复特殊性的事件”。对福柯而言,系谱学作为对起源的分析,其存在于身体和历史的构合之中,进行系谱学研究就必须显示浸淫于历史的身体又要把历史看成身体的解构者。“系谱学”分析试图重构知识与认识对象及认识主体发生关系的方法,展示知识、权力、主体、客体等在纵向上互动关系的历史性。考古学更多出现在福柯20世纪60年代的著作中;在20世纪70年代,考古学转向了系谱学,福柯的研究从对“认识型”的关注转向了对话语体制历史决定性的研究。
在了解福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之后,有必要认识福柯是如何选择并形成自己的研究问题,即“问题化”。在福柯看来,思维是一种历史事实,因此有自己的历史。福柯于是把自己的工作定位为“思维的批判史”,致力于研究思维的问题构建方式以及为回应这些问题所实施的策略。在“思维史”框架下,福柯的“问题化”不是去再现一个早已存在的对象,也不是通过话语来创造一个不存在的对象,而是“一套话语或非话语实践,这些实践让某物进入真实-虚假的游戏中,把它构建为思考的对象。”如自古典时期开始,通过理性话语,即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道德与非道德的区分,借助管理与纪律程序,人被赋予一定的秩序,在此实践中出现了作为研究问题的“疯癫”(理性/非理性)、“性欲”(道德/非道德)、“疾病”(科学/非科学)等话语。在《疯癫史》中,问题是了知“疯癫”如何、为何在某个既定时刻通过一定的制度实践和认识机器被构建成要研究的问题。同样,《规训与惩罚》的“问题构建”分析的是,18与19世纪之交借助惩罚实践和惩治机构来实现的犯罪与惩罚关系的变化,以显示“处罚由技术和策略阅读格栅代替了法律格栅”;在《诊所的诞生》中,福柯又努力展示在医疗机构中,一种解剖-病理学知识如何发展起来(如新的客体、新的概念、新的陈述规则、新的话语实践等出现),并为一种具有丰富科学生产性的医学奠定了基础。因此,福柯的工作更多被描述为对与某个既定时期相对应的“问题化”一般形式的研究,研究“问题化”的形式就是在(问题的)特殊的历史形式中来探讨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的分析方法。由于话语实践/非话语实践是结构“问题化”的主要手段,因此“话语”和“权力”便成了理解福柯思想的重要理论工具。
福柯说,令其感兴趣的是某人在某时刻说了某事,他努力说明的不是意义,而是因某事在某时刻被说出所拥有的功能。于是,福柯要思考的不仅是所言说东西的作用,而且还要描述其与外部环境的关联性(即外在性)。对“被言说的话语”的分析既涉及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原则,又涉及到与其相关的力量关系。福柯的话语也因此有了不同的界定:一揽子陈述、事件、事实、实践、意义、战术组、一系列片段、一套策略,等等。具体而言:
这是福柯《知识考古学》最基本的认知,也是我们在使用福柯“话语”概念时的定义取向,不过这不同于语言学陈述(如句子、命题等)。在福柯看来,话语是一套陈述,其生产被一定数量的程序控制、组织和再分配。福柯指出,“(话语)隶属于或来自于同一构成系统的一套陈述”,或“从属于不同领域但遵循相同功能规则的一揽子陈述,这些规则不仅是语言的或形式的,而且还产生一定数量的具有背景决定性的区分,如理性/非理性、科学/非科学”。在福柯那里,陈述是功能位置,“陈述不是一个结构,而是一种从属于符号的存在功能;依据该功能,我们可以决定符号是否‘产生意义’;根据何种规则,符号彼此相连和排列,从何处说它们是符号,它们的表述产生了何种行为。”福柯接着还指出,“当我们不能为陈述找到一致性的结构标准时,一定不要惊奇。因为它本身不怎么是个单位而是功能,一种交叉结构和可能单位的领域,陈述使该结构和单位在时空上表露出来。我们要描述的就是这种功能,它的存在、它的条件以及调节它的规则及其发生作用的场域。”陈述功能的发挥必须依赖于一个相联系的领域,一系列语言学元素只有浸凐在一个陈述场域中并作为一个特殊元素出现时才能成为一个陈述。一个陈述的存在以其他的存在为前提,“不存在不以其他陈述为前提的陈述。”对某个话语的分析就是要对出现在话语陈述中的对象、概念、陈述方式以及所使用的理论的分布与扩散状况进行分析,从而展现一个有关“某物”的话语的构型,如“有关疯癫的话语”。
在福柯那里,“事件”首先表现为一种事实,是某些历史学家喜欢描述的东西,不过历史学家关注的是显示历史的永久性结构,而福柯则着力在事实的背后重构一个话语、权力、策略和实践网络。说话语是事件更多是在考古学层面上进行的,福柯利用“事件”概念来表达考古学的历史分析模式及其对哲学活动的一般理解。福柯认为,考古学是对话语事件的描述,哲学的任务在于分析发生的事情,即现实。事件首先有两重基本含义:作为新事物或差异的事件与作为历史实践的事件。福柯把第一种称作考古学事件,把第二种称作话语事件,第一种思考历史的新颖性,即断裂,第二种思考事件的历史规则性。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联系:新颖性建立新的规则性形式。福柯曾说,“在话语问题中,令我感兴趣的是某人在某时刻说了某事。我努力说明的不是意义,而是因某事在某时刻被说出所拥有的功能。这就是我所说的事件。对我而言,问题在于把话语作为一系列事件来考虑,在这些事件(被称作话语事件)与其他事件(隶属于经济系统或政治领域、机构)间建立关系,并把它们描述出来。”另外,尼采把哲学界定为对力量的现实性的分析,受此影响,福柯就去分析话语实践与这些力量关系所构建的现实性,这形成了“事件”的第三种含义。最后,在福柯处“事件”被动词化,即“事件化”成了分析历史事实的考古-系谱学方法,把历史事实当做事件来处理。于是,福柯的“事件”有了四种含义:历史断裂、历史规则性、现实性以及“事件化”工作方法。
福柯主要讨论三种实践:话语实践、权力实践和自我实践。话语实践体现于考古学研究,权力实践体现于系谱学研究,自我实践体现于伦理研究。福柯的“话语实践”是一种社会实践,但这种实践具有自己的规则性:“被我们称作‘话语实践’的东西现在可以明确了。我们不能把它与个体借以表达观点、欲望和意象的表述操作混同起来,也不能把它等同于推理系统中使用的理性活动,也不能把它看作讲话主体在构建语法词语时的‘能力’,这是一套在既定时空中被决定的匿名的历史规则。这些规则在某个既定时期,为给定社会、经济、地理、语言等领域规定了陈述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福柯的考古学是把话语当做档案元素中的实践来描述,在此实践中去探讨陈述的出现和消失规则。在福柯那里,被称作档案的东西,不是某个文明中被保存的所有文本,而是在某个文化中决定陈述的出现和消失、留存和抹除的一套规则。同时话语又是意义。福柯说自己感兴趣的是“某人在某时某刻说了什么及其功能”,这涉及到两方面的考量:言说本身的含义与其功能。这两方面都和某个话语、陈述、话语实践以及非话语实践的外在性分不开。这就是福柯所说的:“话语是一揽子流动于社会关系中的具有限制和被限制功能的意义(Significations)。”
在系谱学层面上,“权力和知识就是构合在话语之中。为此,必须把话语看成一系列非连续的片段,它的战术功能既不一致也不稳定。具体地说,不必想象一个被接受话语与被排斥话语或支配话语与被支配话语共享的话语世界;但可把其看作众多在不同策略中发挥作用的话语元素。”而话语战术又是一个知识和权力装置,对话语形成的分析不是根据意识类型、观察和意识形态的形式来进行的,而是从权力关系的战术和策略来着眼。或者直接“把话语看成一个策略领域,一种策略装置,在这里,元素、策略和武器不停地从一个领域流向另一个领域,不停地在对手间进行交换,不停地转向使用者的对立面。”因为只有这样,“话语才可以成为一种对抗的场所与工具……使话语呈现差异并显示其特征的是对手双方所占据的位置”,才能把权力关系与主体性的构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在权力体系中,权力是通过话语中主体的功能位置与行为活动来实现的。这尤其体现在对话语构成的陈述方式的分析中。
福柯的话语分析主要关注话语“外在性”,即话语的生成条件,这将“导致三种结果:1)不是把以往的话语看成一个使其充满活力的评论主题,而是看成一个精确描述其自身安排的纪念物;2)在话语中寻找的不是结构主义寻找的建构法则,而是其存在的条件;3)与话语相关的不是思想、精神或收养它的主体,而是其从中展开的实践领域。”福柯的话语分析主要体现于对“话语构成”的分析,对“话语构成”的分析就要是弄清“对象的形成”“陈述方式的形成”“概念的形成”和“理论策略的形成”,这些元素既是话语分析的分析单位,又构成了知识。对象形成的分析涉及“对象出现的场所、界定机构和规范格栅”,它们决定着话语对象在不同领域的分布;陈述方式分析涉及“谁在讲话、陈述的制度场所、主体所占据的位置”,它们决定着主体在不同领域的分布;概念形成分析关注概念出现并流动其中的陈述场域的组织结构,即陈述的连续形式、陈述间的共存形式、对陈述的干预程序,它们决定了概念在不同领域分布;理论策略则聚焦于理论如何分化开来的衍射点、话语间的裁定以及非话语实践对话语构成的挪用,它们决定了“有关某对象的话语”在不同主题或理论上的选择境况。对于某个话语构成而言,它的界定需要确定对象、陈述方式、概念、策略等的形成,这四个维度相互制约,即在某个话语构成中,某个对象是与之相对应的陈述方式、概念和理论策略联系在一起的。考古学描述展现的是话语构成元素的分布和扩散的地形图。
在此,尤其需要清楚的是,话语的对象更多体现为一个参照系,而不是某个具体参照物。如在“有关疯癫的话语”中,“‘疯癫’不是一群命题的共同对象(或参照物),而是参照系。”具体地,以“对象形成”为例,福柯从三个维度来描述:出现的场所、界定机构和规范格栅。首先,出现的场所不同,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对象,如在19世纪,出现在家庭、社会群体、工作场所、病人性欲等中的差异被当做疾病和神经官能症而成了精神病话语对象;其次,界定机构不同,对象的分布也不同,如在19世纪,为疯癫及其变体划分边界的是医生、法官以及宗教机构和文学批评;最后,规范格栅不同,对象的分布也不同,如19世纪不同类型的疯癫就依据灵魂、身体、生命以及个人的历史来区分。在福柯看来,如果我们能在三者之间建立联系整体,如果能展示不管何种话语的对象在这种整体中的位置以及出现规则,我们就可以确定一个话语构成的对象分布。“界定这些对象并不参考事物的本质,而是把它们与一揽子(或一套)规则联系起来,这些规则把它们构建为某个话语的对象,这些规则因此成了这些对象得以出现的条件。构建一个话语对象的历史,不是在深度上追溯到某个起源土壤,而是展现支配它们分散的规律性连系。”
在福柯那里,权力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拥有自己的历史性:自基督教诞生以来,以个体化为特征的牧师权力在16世纪随着新的权力形式“国家”的出现,个体化权力技术被整合进国家这种“整体化”权力技术当中;到了17、18世纪随着纪律社会的产生,以个体化为特征的纪律权力取代了以往的以“生杀予夺”为特征的君主权力,同时在18世纪生命被看成新的权力对象,到18世纪后半期出现了以“大众化”为特征的“生命权力”技术。在这种权力技术的变迁过程中,作为财产可被占有的权力逐渐让位于权力关系。于是在福柯那里,“权力”更多表现为一种关系。权力关系是一种力量关系,也是一种对他者行为的影响,又是一种安排或装置。
作为关系的权力,不是强加和命令,而是表现为行为影响上的策略关系。“权力不是一个机构,一种结构或一种某些人被赋予的力量;它是给定社会中复杂策略关系的总称,”“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力量关系”,而且是动态的,无处不在,作为占有与挪用的权力是不存在的——这就是福柯“权力不存在论”的缘由。福柯曾指出,当人们在“谈论权力的时候,人们马上想到的是一种政治结构、一个政府、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层、一个面对奴隶的奴隶主,等等。然而这绝对不是我在谈论权力关系时所理解的东西。”权力关系是改变社会的路径,我们只能通过改变这些关系来改变社会。福柯曾用“权力的眼睛”、用隐喻的方式描述权力由压迫性行为向柔性制约的转变,这种漫射的权力不再被局限于物质的司法部门,而是存在于多重的纪律的技术和手段之中。这种权力概念的变迁使传播的制度功能从传统的权力机器实施渗透到关系网络之中,权力的运作是在“结构他者可能行为的范围”。
福柯的权力关系不同于暴力关系。福柯在《言论写作集》第四卷中对权力关系和暴力关系做了区分。在福柯看来,权力只存在于行为中,不存在“一些人”向“其他人”行使权力的情况,权力不是同意级别的东西,其自身也不是对自由的放弃、权利的转让、委托给某些人的权力。“权力关系构合于两个必不可少的元素上面:首先,是‘他者’(被施加这种权力关系的人)自始至终被作为行为主体并加以维持;其次是在权力关系面前,开放的是整个回应、反应、效果和发明的可能性场域。”界定权力关系的东西是一种并不直接向其他人而是向其行为施加影响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影响行为的行为,一种影响可能或现实、未来或当下行为的行为;它能刺激、诱使、转向、扩大或限制、增加和减小可能性、改变难易程度,总之是一种对其他行为产生影响的行为。相反,暴力关系影响一个身体,它能实施强制、制约、击碎、破坏,关闭所有可能性。暴力关系只允许被动性存在,如遇到抵抗,它只会着手制服它。
福柯的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存在“自由的”个体。福柯认为,“在支配状态中,权力关系是封闭的和固定的,是稳定的,不可能让不同的参与者拥有可以改变自己的策略。当一个个体或社会群体封闭一个权力关系领域,使这些关系成为固定物并阻止其运动的可逆性的时候(无论借助政治或经济工具),我们就会遇到一种被称作支配状态的东西。”在支配状态下,当个体失去自由的时候,也就不存在权力关系。当权力的形式被界定为一种对他者行为产生影响的行为方式时,这就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元素:自由。福柯指出,“权力只能在‘自由主体’身上行使……我们用‘自由’来指这些作为个体或集体的主体拥有一个可能性的场域:在这里存在着发生多种行为、多种反应和行为方式的可能性。在确定性饱和的地方不存在权力关系。”例如,奴隶制不是一种权力关系,因为当人被奴役的时候,此时涉及到一种物理强制关系,不过只要他可以移动并最终逃跑时,就具有了权力关系。因此,不存在权力和自由的对立排斥关系,权力关系和自由的不屈服性不能分开,自由是权力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福柯对“权力与自由”的表述,为社会主体活动的反制度操作提供了可能性。
福柯在《话语之序》中说,“我猜想,在所有社会中,话语的生产是通过一定数量的程序来控制、选择、组织和再分配,这些程序的作用在于谋取权力和防止危险,控制偶然事件,避免沉重而可怕的犯罪。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当然认识排斥程序。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没有话说一切的权力,我们不能不分场合地去讲,任何人不能随便地乱讲:禁忌、情景仪式、专门的权力。”这实际是对《知识考古学》中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联系的明确总结。在某个话语构成的分析中,对象、陈述方式、概念和理论选择成了话语构成的分析单位,其中各元素的确定是和非话语实践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话语对象的确定涉及到对象“出现的场所”“对象的界定机构”“规范的格栅”;另外,“策略的选择”除了“理论的衍射点”之外,还受到“权力机关”和“其他非话语实践”的限制。换句话说,不存在脱离话语实践的非话语实践,也不存在不依赖于非话语实践的话语实践,福柯又把这表述为“不存在和知识构成无关的权力关系,同时也不存在与假设权力关系存在并与其构成无关的知识。”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话语即权力”或“权力即话语”。
福柯在1972年“对话权力”的采访中,曾指出自己所从事的分析“是去观察话语在一个策略系统中发挥作用的不同方法,以及在这个系统中,权力隐藏在哪里,为何种话语发挥作用。权力并不外在于话语,权力不是话语的源泉。权力是透过话语发挥作用的东西,因为话语本身是权力关系策略装置中的一个元素。话语是一系列运作于权力普遍机制中的元素。”在福柯那里,权力与话语是不分离的,不存在“一方面是话语,另一方面是权力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对立的权力话语”,即在一种权力话语的对面存在着另一种权力话语,如统治者话语/被统治者话语。
由于考古学描述更多局限于话语秩序中的不同认识型(文艺复兴时期、古典、现代时期),没能详细描述话语体制变化的本身,福柯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了作为系谱学描述对象的权力关系装置,从深层次来描述话语的形成过程。
对话语进行考古学分析,涉及到话语对象、概念、陈述方式、理论策略等形成的分析,其中构建何种对象、何种主体以及何种现实,具体是通过权力与知识来进行操作的。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权力具有生产性,其生产了现实,生产了对象领域以及真理的仪式。”同样在《言论写作集》第三卷中,福柯指出,话语的主体性构建功能体现于主体与真理(话语)的联系,而真理作为话语是与权力分不开的:“以循环的方式,真理与生产并维持它的权力系统联系在一起,也与它所诱发并更新它的权力效果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说,权力生产了话语,话语为权力带来了合法性。另外,在《性史》第一卷中,福柯曾以“性”(Sexualité)话语把权力的生产性说得更为明确:“如果性形成了要认识的领域,这是权力关系把它构建为可能的对象;反过来,如果权力把其作为目标,这是因为知识技术、话语程序能够对其进行关照。”
尽管福柯承认话语具有“形塑”主体性的能力,不过这只是在宏观定性方面的表述,要具体理解这种形塑能力,就不能脱离权力-知识的关系组合,因为(尤其在系谱学中)话语成了力量关系场域中的一些元素或战术组,而话语战术是一种知识-权力装置,终归对社会现实以及主体性的建构被落实到微观的知识-权力关系上。就知识与权力的建构作用,法国的福柯思想研究专家勒维尔曾指出:一定时期的“话语秩序”具有一定的规范和调节功能,不过需要通过知识、策略和实践的生产使现实的组织机制发生作用。脱离知识-权力关系来谈论话语的建构性,容易走向对福柯的结构主义批判,因为生成话语的“规则性”易于被化约为“结构”——英国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就认为福柯的话语实践是结构。
福柯对“话语与权力”的思考本身体现一套不同于西方传统主体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福柯思考的是西方社会的局部理性化过程,这不同于马克斯·韦伯以及法兰克福学派对西方社会宏大理性化过程的反思。在福柯那里,社会现实是被建构出来的,认识主体不是传统主体哲学中的超验主体,而是形式主体,因社会实践位置的差异而拥有不同的主体性。科学话语也不是先验的,而是实践的结果:与传统哲学的认识生产路径“意识-认识-科学”相比,福柯的考古学遵循的是“话语实践-知识-科学(话语)”,系谱学的介入进一步展示这种科学话语的产生过程。在系谱学意义上,福柯是一个历史学家,不过福柯感兴趣的不是事物的历史,也不是理论的历史、意识形态的历史以及思想的历史,而是问题的历史,即事物成为问题的方法的历史:为何在某个既定时期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何是某种类型的问题,为何是某种问题化方式。借助这种“问题化”,通过话语实践和非话语实践解释了不同“知识领域”中主体性和社会现实建构的过程。
福柯的“话语与权力”思想使我们看到,在考虑人类社会乃至自身的建构时,不能把话语与权力分开。在考古学-系谱学层面上,社会现实以及主体性的建构在微观权力层面上表现为对知识(或历史先验)的把握和对作为权力战术的程序的掌控。要理解这种“建构”就要从了解社会实践入手,具体地了解实践领域中知识和话语形成的规则,同时思考权力技术(更多体现为非话语实践的设置、安排以及程序)的配置,不能依赖超验的主体想象,脱离现实社会实践。最重要的是,通过对福柯话语与权力思想的分析,我们看到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对于“传播是建构”的传播学命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福柯的“话语与权力”理论告诉我们,在不同的社会和既定时期,话语的生产不是随意的,是有条件的,受一定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控制,其中话语的生成条件就构成了某个时代“象征秩序及其表达”的“阅读格栅”,而且话语不仅仅是一套功能符号和语言表征,更重要的是在话语的背后存在着一套权力关系。这将丰富和深化我们对“知识社会学”的认识。
第二,福柯的“话语与权力”理论告诉我们,处于社会现实中的主体不是超验的,是形式功能主体,是个变量,身份因位置不同而存在差异。处于权力关系场域中的主体不是“无助地臣服于固定不变的权力体系”之上,而是自由地存在于权力关系场域中,自由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主体位置的改变取决于对知识和权力技术(或战术)的把握,这为新主体和新制度现实的产生提供了实践可能性。
第三,福柯的“话语与权力”不仅消除了传统的“统治者话语”与“被统治者话语”的二元对立区分,而且也破除了话语与权力的二元对立的僵化观点(即“话语拥有权力,权力拥有话语”),把二者融合在一起,呈现出“权力是内容、话语是形式”的特征,破除了单方面使用话语或权力来理解和改变现实秩序的神话。
第四,“话语与权力”理论为传播命题“传播是建构”提供了新的思路,修正了以往认识的不足。“权力不是话语的意义”,话语是一系列运作于普遍权力机制中的元素,探讨这种元素的战术功能是对社会进行详细政治解剖的必由之路。这些物质化操作摆脱了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间的关系的抽象性描述,尤其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体的权力施加。在此意义上,福柯的话语、知识-权力观弥补了“符号学意义建构现实”观念的不足以及传播政治经济学“过程观”的粗糙,使我们看到主体身份与社会现实建构的微观动态机制,而不是仅仅看到一个变迁的结果或一个宏大的信息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流程及其所产生的中观与宏观效应。这为新的社会秩序建构观提供了可能性。
注释:
① [英]诺曼·费尔克拉夫:《话语与社会变迁》(中文序),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⑤ Pedro Cerruti,La“ontología histórica”de Michel Foucault.Apuntes de método para el análisis crítico socio-cultural.SociedadeeCultura,vol.15,núm.2,julio-diciembre,2012,pp.393-403,p.395.
⑦ Michel Foucault,Estética,éticayherméneutica,Obrasesenciales,VolumenIII,Barcelona:Paidos,1999,p.152.
⑨ Michel Foucault,Lesmotsetleschoses,Paris:Gallimard,1966,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