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光
(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辩论式教学是任课教师为了深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和理解,以提升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目的,针对课程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结合现实问题,通过精心设计辩题,把正反两种观点交给学生进行论辩的一种教学方法。辩论式教学的主体是学生,教师是辩论式教学的策划者、指导者,充当着“导演”的角色,而学生才是真正的“演员”。辩论式教学一改传统“灌输式教学法”的呆板形式,有助于激活学生课堂学习气氛,点燃学生课程学习热情,锻炼学生综合能力,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对辩论式教学进行追根溯源并分析其所具有的特点,不仅对于构建辩论式教学理论体系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现实意义。
辩论式教学中的“辩论”一词,理论界已有各种解释,但较权威的解释是《现代汉语词典》的界定。《现代汉语词典》指出,“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1]对辩论式教学进行溯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
在古代中国,战国时期教育家孟子就开始运用辩论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并积累了许多辩论技巧。孟子在教学和生活中善于言辩,善于论战。在与人辩论中,其语言犀利,逻辑性强,方法巧妙,反击有力,许多人在他面前理屈词穷,无言以对,败下阵来。[2]其辩论技巧主要表现在:一是善于运用日常生活事理设喻,将深奥抽象的道理说得形象生动,通俗易懂;二是善于用浅显明白的事理进行类比,或曲径通幽,委婉表达自已的观点,或在层层铺垫的基础上自然引出论点;三是善于从对方的设喻中寻找漏洞,抓住要害,步步紧逼,加以反驳;四是善于从辩证的角度看问题,避免绝对化,在辩论中摆脱两难境地,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五是善于运用典故、传说、故事等等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六是善于抓住对方心理,牵住“牛鼻子”由远而近,逐步逼近,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3]
另一个著名的教育家墨子,在辩论式教学方面也颇有建树,对辩论水平、辩论方法和辩论态度进行了全面的概括和总结。[4]墨子在《非命下》中曾经总结自己的经验说:“言有三法”,即“考之”、“原之”、“用之”。“考之”就是“考先圣大王之事”(求证于古事和前人经验)。“原之”就是“察众之耳目之请”(求证于现实人们的亲身经验)。“用之”就是“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求证实际的应用,观察人民对这个研究的态度)。总起来说,墨子认为说理要引证历史、现实和自己亲身经验的事例,才能加强论辩的力量。[5]
从古希腊来看,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及其弟子柏拉图已开始研究和运用辩论式教学,以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辩论式教学的实践探索中,苏格拉底不是直截了当把知识告诉学生,而是通过共同讨论、问答、辩论等方式来揭露对方认识中的矛盾,逐步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答案。他认为发现真理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对立意见的冲突揭露思维中的矛盾。在苏格拉底以及柏拉图的对话集中,处处体现了思辨的智慧与精彩,充分显示了辩论式教学方法的优越性。[6]
到了近代,美国教育家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习理论、杜威的“参与者知识观”、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和美国教育家罗杰思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提出,为辩论式教学模式的形成和运用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布鲁纳认为,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应该是知识的主动参与者。“学生的学习是主动参与建立学科知识体系的过程,并不是为了记住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所以学习是主动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是主动的和积极的知识探究者,不是被动的和消极的信息接受者。”[7]
杜威的“参与者知识观”认为,没有过程,没有探究,所谓知识是没有意义的。知识既指探究和发现的行动,又指探究和发现的结果。杜威认为,教育并不是一件告诉和被告知的事情,而是一个主动的和建设性的过程。“在知识学习方面:与被动接受相比,杜威更强调自主建构;与静态预设相比,杜威更强调动态生成。”[8]在杜威的知识视野中,知识具有整体性、连续性、交互性、实践性、情境性、个体性、工具性和不可直接传递性等特点。杜威的知识观较好地解决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从绝对确定性中走出来,提供了个人的创造性空间,为辩论式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知识观基础。
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强调活动对学生智力发展的重要性,强调社会环境的作用。维果茨基认为,知识的本质是社会性的,是学习者通过社会环境中的合作、互动和交流来构建的。学习是一个与他人或自己的互动过程,并受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9]
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学习观上特别倡导有意义学习:自发参与,全身心投入,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的行为、态度、个性等都发生变化。罗杰斯特别注重“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认为在教学关系上,师生之间应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在教学目标上,应以教会学生学习为主,而不是以传授知识为主;在教学管理上,应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主,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自由。可见,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更加重视的是教学过程,而不是教学的内容,更加重视的是教学方法,而不是教学的结果。[10]罗杰斯的上述理论对于辩论式教学模式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辩论式教学的重要理论来源和依据。
以上辩论式教学的实践源头和理论发展充分说明,这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教学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这种教学方法便于教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现代众多教学方法中,辩论式教学方法具有开放式教学、研讨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参与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的特点和优势,是一种既便于操作又能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方法。大量的辩论式教学的实践探索充分证明了辩论式教学具有以下特点:
辩论式教学的主旨之一,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在实践中增长学生的才干。因此,辩论式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整个辩论活动的策划者、指引者、监督者,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摆正自己位置,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千万不能越俎代庖,事必躬亲。辩论式教学应该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让学生亲自去组织、去准备、去安排、去评价、去总结。当然,辩论式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任课教师细心指导。具体来说,当教师把辩论式教学的辩题交代给学生并提出要求以后,学生干部就要自主地将整个辩论活动按照教师的策划有条不紊地组织下去。第一,学生干部必须根据教师提出的教学要求,自主地将全班学生分为正反双方两部分,确定每场辩论式教学的参赛选手、辩论赛的主持人、辩论赛的学生评委和计时员。第二,学生干部必须根据教师的教学指导意见,自主地在正式辩论前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和分享,自主地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自主地设计辩论策略和技巧,自主地设计辩论中己方所应提出的问题,自主地梳理最有说服力的论据,自主地制作辩论的多媒体课件,自主地进行辩论形象的设计,等等。第三,学生干部必须随时掌握正反双方辩论准备情况,待时机和条件成熟之时,自主地决定开展正式辩论的时间,并与任课教师联系和沟通,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正式开展辩论式教学。第四,辩论式教学正式开始后,全班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的全程指导下,由主持人自主地将辩论式教学中双方开篇立论、双方进行相互攻辩和盘问、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场下学生提问、学生评委点评、任课教师最后的点评等环节,按部就班地组织下去。
辩论式教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面广,甚至可以达到“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一方面,一场教学辩论赛通常安排主持人一人、双方辩手八人、评委五人、计时员一人。可见,一场教学辩论赛至少可以让十五名学生直接参与其中。一个班集体一般人数在四十人左右,一门课倘若开展四次教学辩论赛,就可以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在辩论式教学中得到直接的锻炼。另一方面,教学辩论赛通常将未直接参与辩论活动的学生按照支持正反双方观点的选择分成两部分,任课教师将与教学内容有关的辩题布置给学生以后,两部分学生在课后不仅需要一起吃透课程基本原理,而且需要一起收集、学习、查阅资料,并进行相互沟通,将最能说服己方观点或最能驳斥对方观点的材料加以归纳和整理。再一方面,不直接参与辩论的学生在正式辩论之前要为参加台上辩论的同学出谋划策。到了正式开始辩论时,不直接参与辩论的台下学生在认真聆听辩论的基础上,还要向台上的参辩学生进行提问,或以与辩手进行论辩的形式参与到辩论式教学当中。要想学生有效参与到辩论式教学当中,教师必须“当好设计者,让学生学会参与;当好组织者,让学生真实参与;当好评价者,让学生愉快参与。”[11]
辩论式教学的互动性是指在辩论过程中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可以相互影响、相互触动,共同深化对辩题的全面理解。从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来看,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首先,正反双方辩手在课后的资料准备过程中,都必须与己方辩友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共同商讨辩论策略,并达成共识,才能在现场辩论中做到临危不乱,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捍卫己方立场驳斥对方观点;其次,正反双方辩手在现场辩论过程中你来我往、相互追问、相互作答、相互辩驳、相互影响、相互触动,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达到了极致;再次,在辩论式教学的观众提问环节,辩论场下的学生通过提问的方式仍然可以与台上直接参与辩论的学生进行更为广泛的交流和沟通;最后,作为承担点评嘉宾责任的学生,在辩论点评阶段,也可以与场上的八位辩手进行交流互动,既可以充分肯定双方的辩论特点和成绩,又能够辩证地分析辩论存在问题,让双方同学都能看到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并对八位辩手产生触动和影响,为同学们在教学辩论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从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来看,从教师布置辩题、课后准备、辩中引导、辩后点评,每一个辩论的环节都离不开教师的精心指导,学生与教师之间随时都能产生互动。
在教师教学活动中,任课老师依据课程所涉及的重要理论或实践问题设计辩题,交给学生开展课堂辩论,必然要求学生在课后对辩题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否则,辩论式教学也无法顺利开展。有人说辩论式教学也是探究式教学,探究性是辩论式教学的特点之一。首先,辩论式教学从任课教师把辩题交给学生开始,其探究性的特点就开始表现出来。因为教师把辩题交给学生,实际上就是把问题交给了学生。学生从接到辩题或者说问题开始,就已经开始进入思考辩题或者问题的阶段。其次,辩论式教学所设计的辩题虽然分为正反双方进行辩论,但在正式开始辩论之前,双方辩手都必须紧紧围绕己方观点在课后花费大量时间,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对己方观点加以研究和佐证。再次,辩论式教学不仅需要辩论双方科学分配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同时,对于收集到的材料,双方辩手各自都要聚在一起进行共同交流和讨论。这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也是充满了探究的色彩。最后,辩论式教学中的双方辩手在准备阶段还要根据辩论需要,设计系列问题要求对方回答,并预测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做好相应应对或者进行如何辩驳的预案。无论是双方研究给对方提出什么问题,或是如何应对对方提出的问题,都离不开双方辩手对与辩题相关问题的深入探讨和研究。
衡量课堂教学有效的标准有三:一看学生是否掌握了课程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二看学生是否了解与课程相关的现实或实践;三看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掌握的课程知识或原理对现实问题、客观世界进行分析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证明,辩论式教学能够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首先,辩论式教学要求辩题必须与教学内容有关,辩论时必须尽可能地运用所学的课程知识或基本原理对问题进行分析或辩驳,这就迫使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吃透书本知识,熟悉课程知识和原理;其次,由于辩题是从现实中提取并凝炼而成,因此,学生在课后准备辩论材料的过程中必须查阅大量数据、事实材料,对与课程相关的现实与实践具有深入的把握,才能对辩题进行有效论证或辩驳;再次,在正式开展辩论式教学的时候,通过课堂认真学习和课后查阅资料,就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辩论做了理论和实际的准备,学生既懂理论,又了解实际,加之正确运用辩论技巧,将会极大地增强辩论式教学的课程有效性,实现教学目标和要求。
辩论式教学对于台上辩手和台下学生都具有无穷的魅力。这种无穷的魅力是由辩论式教学所具有的观赏性所决定的。而辩论式教学的观赏性又是由它所展现的生动的教学形式所决定的。辩论式教学的生动性、观赏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辩论式教学本质上是一场正反双方辩手进行观点碰撞的思想盛宴。双方辩手不仅对在立论基础上所展现的观点争锋相对,而且为了驳倒对方,维护己方观点,都需要引经据典、思维敏捷、巧舌如簧、唇枪舌战、逻辑严密、步步为营,竭尽思辨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使辩论精彩纷呈,高潮迭起,让台下的学生聆听之后,享受了一场观点激烈碰撞的思想盛宴。二是辩论式教学又是一场正反双方辩手展现语言魅力的听觉盛宴。辩论式教学充满逻辑和美感的辩论语言令人赏心悦耳,有时尖锐犀利、有时绵里藏针、有时气势逼人、有时幽默风趣、有时形象生动、有时妙语连珠、有时掷地有声,特别到了紧张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辩手更是此起彼伏、有问有答、你来我往、步步紧逼、口若悬河、紧张刺激,尽显语言魅力。三是教学辩论赛还是一场展现团队精神和良好精神面貌的视觉盛宴。教学辩论赛不是一个人的辩论赛,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发挥辩论团队的力量,有立有破,共同捍卫己方观点、驳斥对方观点。辩论式教学中正反双方辩手各自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默契状况,以及双方辩手情急之下仍不失礼仪礼貌的优雅风度,都会给台下的学生留下美好的印象。
传统教学法习惯于进行“填鸭式”、“灌输式”教学。在这种传统教学法中,教师注重讲授课程知识,学生被动接受课程信息;教师处于主动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教师和学生是一种“我教你学”的关系。教育教学的长期实践已经证明,在教师的教学活动中,纯粹地单独使用“填鸭式”、“灌输式”教学法,获得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教育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一般情况下,一节课50分钟中,学生的注意力随教师讲课的变化而变化。开始上课时学生的注意力逐步增强,中间有一段时间学生的注意力保持较为理想的稳定状态,随后学生的注意力开始分散。随着时间继续往后推移,学生开始感到疲劳,学习效率低下。辩论式教学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相比较,其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摆正老师和学生关系。“近年来盛行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在原有知识经验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主动对新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建构知识的意义(或知识表征)的过程。”[12]在辩论式教学活动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学生主动去学习、去准备、去沟通、去辩论、去探究问题的真相。而教师则是辩论式教学的策划者、设计者和指导者,充当着“导演”辩论式教学的角色。教师和学生是一种合作关系,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二是注重激活学生学习兴趣。不管是辩前的准备、还是辩中的展现、或是辩后的点评,无论是台上参辩学生,还是台下观看辩论的学生,辩论式教学都便于持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地激活学生积极思考的兴奋点。三是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辩论式教学不仅注重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抗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而且注重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礼仪礼貌。
辩论式教学是一项系统工作,它包括教师凝练辩题、学生作辩前准备、学生正式开展课堂辩论、教师最后点评和小结、班级课后回顾和反思等五个辩论教学环节。从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所创立的系统论观点来看,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具有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贝塔朗菲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此可见,辩论式教学是由上述五个辩论教学环节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不是各个辩论教学环节的机械组合和简单相加,辩论式教学中各个辩论教学环节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辩论教学环节在辩论式教学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起着特定的作用。各个辩论教学环节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每个辩论教学环节的工作做得如何,都会影响其它辩论教学环节和辩论式教学的整体教学效果。因而,在辩论式教学中,必须运用系统论的观点认识和处理辩论式教学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辩论式教学各个辩论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辩论式教学各个教学环节工作与辩论式教学整体教学效果之间的关系。
辩论式教学是一种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教学方法,对其追根溯源,人类教育教学发展历史表明,在古希腊时代的哲学家、教育家以及古代中国的先秦思想家、教育家的教学或者政治活动中就已经开始运用,为辩论式教学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当今世界,各国的教育教学实践十分重视辩论式教学,辩论式教学已经在不同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当今中国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应试教学正向素质教育转型,自古以来沿袭下来的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价值观的传统教学方法,虽然有它的特点和存在的合理性,但仅仅依靠这样的教学方法进行学生培养,实践证明已经满足不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才素质培养的需要。因此,我国一线教育工者不能固守“我教你学”的传统教学理念,需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实践中结合课程内容教学实际需要,勇于和善于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大胆尝试和运用辩论式教学方法,以进一步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真正转变,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66.
[2]丁有国.简述孟子的辩论技巧[J].鄂州大学学报,2007,(1):55.
[3]高卫国.孟子的辩论技巧例谈[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57.
[4]郭齐家.中国古代教育家[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0.
[5]刘宗德.墨子的辩论艺术——论公输[J].辽宁师院学报,1979,(3):69.
[6]柏拉图全集[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3.
[7]李晓丽.布鲁纳学习理论及其对教学工作的启示[J].教育探索,2015,(11):5.
[8]李祎.生成性教学研究述评[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4):19.
[9]王颖.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及其应用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3,(12):81.
[10]马金凤.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对教育教学的启示[J].大众科技,2010,(3):153.
[11]宋瑞玲.学生有效参与和教师角色定位[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6,(2):41.
[12]杨友文.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观对学习者自主能力培养的启示[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0,(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