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碎亮
保险行业是具有一定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企业运营管理的风险因素包括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巨灾风险等)、经营风险(展业、承保、理赔、分保、偿付能力等风险)、人为风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从业人员等的道德、心理、逆选择风险)等,制约着保险业良性快速发展。建立保险行业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有利于实现信息充分披露、共享与交流,有效规避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赖。
从承保环节看,长期来,我国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对全行业有效监管、智能化管理、数据深度分析造成了障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信息披露不够,投保人无法了解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偿付能力、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其他相关资料,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和代理人的介绍做出判断;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实行暗箱操作,投保人难以了解到较为详细的保险信息,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有些保险代理人有误导客户、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但由于信用信息未共享,这些保险代理人仍可受聘于各家保险公司。在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部分保险公司为上市或提高自身知名度,存在向监管部门及公众提供假数据、假帐本及假报表的情况,致使相关部门做出错误决定,误导消费者。建立保险业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有利于解决保险各方的信息不平衡。
从理赔环节看,承保与理赔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的主要业务范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欺诈形态日益多样化、隐蔽性更强,识别保险欺诈也变得更加困难。“代位求偿”等保险业务的落地需要一个具有一定强制力的公共平台,而对全行业数据的深入分析和挖掘也需要以数据共享为基础。这就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把保险公司内部的调查力量和外部机构的调查优势结合起来,共同打击保险欺诈。建立保险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将政府、交警、各保险主体、保险主体内部、媒体等信息与资源对接起来,不但有利于打击假案,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快速破案,提升理赔时效。
从客服环节看,作为地地道道的服务行业,保险要吸引和留住客户,就要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从弱视客户、提供传统服务向洞悉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转变,改善客户体验,并基于大数据平台为客户实现有效的、精准的“私人订制”。建立保险业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有助于实现以上内容。
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的建立,应从以下两方面推进:一是推动信息完全披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完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化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这离不开完善的信息披露平台。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其中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及企业年检制等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其精神实质就是企业信息公示,任何企业都要自行向大众公布企业情况,实现信息完全披露。
二是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速度。通过持续关注不同客户的消费行为,基于大数据平台,通过整合产品研发资源、科学合理定价和差异化服务等方式,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建立集团化的客户数据管理平台,强化客户数据仓库建设和前端客户数据真实性考核;通过建立客户管理与统一视图体系,完善客户服务组织架构,科学细分市场,实现精准营销、智慧运营;建立客户账户管理,提供综合化理财服务,提高公司同客户的接触度和粘连度,推进交叉销售和跨界销售,提升集团的协同价值,实现服务界面标准化、服务体系差异化、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范围全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