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精神的民主意蕴及其时代价值

2018-02-07 08:06时啸鸽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参议会延安精神边区

时啸鸽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陕西是根,延安是魂。作为革命圣地的延安,既是实现长征胜利的落脚点,又是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延安精神是对中国优秀传统的传承和发扬,更是对 “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的继承和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延安精神的重要内容,它孕育着丰厚的民主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实践中还创造性地提出了“民主”执政的若干原则,二者共同构成了延安精神深厚的民主意蕴。

一、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理念的民主意蕴

20世纪30-40年代的延安,条件艰苦、生活清贫,但是无数想要救国民于水火之中的青年冲破重重阻碍奔赴延安,投身到革命洪流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受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执政理念和民主作风的吸引。

(一)人民群众是延安精神的价值主体

中国的统治阶级历来很少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而传统的民本思想虽承认民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一定地位和作用,但仍然认为创造历史的是君权神授、替天行道的君主,而不是普通的人民群众。而延安精神所显示出来的民主,则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出发,认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曾经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1]延安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虽然身负繁重的工作,但是也时刻不忘记人民群众,总要挤出时间来和百姓接触、交流、谈心,时刻记挂着群众的冷暖。一桩桩一件件的小事,都是共产党人把群众放在首位的体现。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和策略问题,更是共产党价值观的根本问题。广大的人民群众就是共产党一切工作的主体、基础和依靠力量,明确了共产党人要服务的人是人民大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终极价值追求。

(二)人民立场是延安精神的价值定位

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处于一个局部执政的情况。就全国范围而言,共产党是一个在野党,但是在局部地区,共产党又是一个执政党。这种特殊的情况和身份就要求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督促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实行政治民主,在执政的局部地区又要探索和推行具有区特色的民主制度、民主实践。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中提到:“共产党不但是工人阶级的利益代表者,而且也是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代表者,是全民族的代表者。”[2]共产党为大多数人民执政,就要考虑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要求,这样所获得的政治认同和支持也就越多,其政治的合法性越强,政权则会稳固持久。延安时期,共产党作为局部地区的执政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建设根据地的指南,体现出了共产党执政的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正义性。所以毛泽东在七大上坚定地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最忠实的代言人,谁要是不尊重中国共产党,谁就是实际上不尊重最大的中国人民,谁就一定要失败。”[3]

(三)人民满意是延安精神的价值追求

延安时期毛泽东曾经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3]群众路线则是党的生命线,是党从弱小到强大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一直把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和笔头上,必须真抓实干,彻底落实。美国学者费正清指出:“人民大众是否给与支持,其关键在于中共对抗日爱国战争的领导作用,同时也在于共产党人的经济纲领。”[4]比如: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经济;发展工商业,繁荣边区经济等等,折射出强烈的人民性,让老百姓能够在共产党的政策中真正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这些在历史上,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人民从共产党的各项政策、各种理念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对共产党的认同感自然而然就会提高。一心为民着想、一切求真务实,才能够成为让人民满意的执政党。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是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的最高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执政原则与民主建设实践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带有试验性的一些特点,但是从中能够积累执政的经验,丰富执政的智慧。“民主”执政的原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局部执政的实践中的伟大创举。“民主”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始终高举的一面大旗,把延安精神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应用于实践。主要表现为民主选举、参议会制、“三三制”原则及妇女的政治参与。

(一)民主选举

选举作为一种能够体现民主的方式,一直流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性质上来看,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民主选举,是一种真正的、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的选举制,是真正属于无产阶级的选举制。在选举的普遍性问题上,苏区和边区有很大的不同。在苏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属于一切被剥削压迫的群众,而知识分子、宗教人士都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在边区只要满足18岁且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地位、党派职业、宗教信仰、民族文化等等,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的平等性问题上,苏维埃时期,阶级不同所享有的选举权利也不同,比如在乡的选举中,属于工人成分的13人可以选举代表1人,农民成分的50人才可以选举代表1人。而在边区的选举中,每人一票,并且效力完全相等。在投票的方式上也很灵活多样,由一个投票方式都可以映射出共产党时刻都在考虑人民,以人民的实际情况为转移,它在最基础的意义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价值理念。因此,在延安地区抗日根据地的选举,是最大程度的保证人民真正的享有民主权力的选举。

(二)参议会制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各根据地,一般都设立了边区、县、乡三级政权机构,在政权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了参议会制。这是在苏维埃时期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参照国民党地方参议会的某些形式而在各根据地建立起来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这是一种新的民主执政形式,除了在阶级结构上和苏维埃时期有所区别,在职能上也有所差异。在边区并没有完全采取议行合一制,因为处于战争年代,参议会并不能每一次都正常召开,只能授权于政府,权力适当集中,才能够适时准确地做出决定。而且最高权力机构是边区与县的参议会,常设机构在闭会期间只起到监督的作用,并不能直接领导工作,边区政府可以自行决断,制定法规,参议会无审查权、变更权和撤销权。实质上边区政府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陕甘宁边区是最早实行参议会制度的抗日根据地。比如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召开了第一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到会700余人,其中议员145人,除了国共两党及其无党派人士、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商人、地主、名流等。[5]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是各级民意机关和政府机关中都是“清一色”共产党员,缺乏应有的民主性,不利于对农民、知识分子、开明绅士等阶级阶层的团结。由此可见,参议会制是延安时期共产党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是边区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主要形式,虽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它是民主执政实践的一种有益尝试,为此后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三)“三三制”政权

处于抗战时期的中国,中日矛盾是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只依靠共产党人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同仇敌忾,共同对敌。1940年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性质》的党内指示中正式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在人员结构上实行“三三制”。即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的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贯彻落实了 “三三制”原则,在选举常驻会员和政府委员的时候,候选共产党员的提名超过了人数的三分之一,王世泰等18名共产党员自觉申请退出竞选,最后的选举结果是,参议会议员9人,共产党为3人;政府委员18人,共产党占7人,徐特立则立刻选择退出,补进了非党人士白文焕,真正落实了“三三制”的要求。“三三制”政权实质体现出的是民主,党在领导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广泛吸收多方意见,全面贯彻民主精神,提高了非党人民群众参与政权建设的积极性,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进而才能够满足群众需要,解决群众问题。不管党员人数在结构中的比例是多少,这种做法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党和群众能够离得更近,反过来人民群众能够在亲身参与民主政治的经验中更加信赖和信仰共产党。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体现出了延安精神的民主基础,保证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延安精神的民主特色。

(四)加强妇女的民主政治参与

在1937年5月12日讨论并通过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中就规定:“凡居住在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这是边区第一次明文规定妇女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也是边区妇女参与政治的一个开端。在男女平等的号召下,女性参与政治选举的积极性高涨,吸引了广大妇女都参与到普选活动中来,也形成了一些妇女团体,这样就使得广大妇女能够团结在妇女组织下,替妇女发声,为妇女谋利。在边区的第二次选举中,以裴庄乡四个选区为试点,妇女参与人数几乎达到了一半,许多妇女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讨论批评,并提供具体的议案,这为边区的民主政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除此之外,妇女代表在大会上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让妇女能够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参与到抗战中去,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比如禁止缠足等等。作为后备力量,党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妇女骨干,同时也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使其成为延安精神中民主思想的重要体现和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延安精神民主意蕴的时代意义

延安时代与我们渐行渐远,但延安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过时。它不仅具有深邃的历史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今天,更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尤其是其蕴含的民主思想、执政理念和若干原则,对于当代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实践、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推动作用。

(一)发扬延安精神的民主意蕴,践行新时代党的根本宗旨

延安精神的民主价值取向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的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延安精神的民主思想,能够不断强化执政党的群众路线,善于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百姓疾苦,想方设法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改善党群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之所以立于不败之地,根本原因就是我们拥有十分牢固的群众基础。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从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的“群众路线”到新时代习近平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略,不论历史的车轮如何向前滚动,每个时期特定的历史使命是什么,都时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体现人民的意志,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这决定着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复兴的本质和方向。同时,为人民做事,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二)发扬延安精神的民主意蕴,推进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实践

延安精神的民主特点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7]主要矛盾的转变,也是基于人民实际情况的转变,视民生为社会发展之本,对民生领域的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思人民所思,想人民所想,能够最大程度地考虑人民的利益,就能够持续不断地把精准扶贫落到实处,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能够让我们准确把握矛盾转变的动向。新时代的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科技、航空等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但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没有实现,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够停留在口头上、脑海中,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要义之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三万多字的十九大报告,84次提到了 “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党和政府最大的初心。2018年9月23日,秋分,我们迎来了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上,专门为农民所设立的节日。由此可见,我们党带领人民脱贫致富的决心和对农民的重视,时刻不忘记人民,是新时代快速发展的固本之髓。

(三)发扬延安精神的民主意蕴,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仅次于富强,延安精神的民主精髓充分体现于其中。可见,党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放在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的坐标中,我们可以缕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形成。毛泽东时期就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人民利益至上观为出发点,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生死观、幸福观和荣辱观的价值理性;邓小平时期更加强调为人民利益的满足和幸福的实现而奋斗,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就是人民;江泽民时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充分展现,最重要的价值尺度就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突出强调以人民群众为本,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方面创造出新气象;胡锦涛时期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文价值基础,恰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的体现。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在内涵的体现上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层面上来讲,要有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更有协商民主等有实际效果的政治参与形式,协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从个人层面上来讲,人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不断提升民主素养。不论是从国家、社会、还是个人层面,强调民主,强调人民群众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发展是硬道理,而发展的真正含义就是人的发展,民主的发展。延安精神并没有定格于延安时代,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其蕴含的民主思想,依然也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思想之源和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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