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亚鹏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科研处,云南 昆明 650111)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基本指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扶贫开发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科学指导。作为集“山、边、民、贫”于一体的欠发达省份,云南贫困面宽、程度深且贫困发生率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多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地区。[1]这些地区国防战略价值巨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大、发展空间受限,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扶贫开发难度较大,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为此,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导,创新扶贫模式,着力实现精准脱贫,是云南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产生、发展,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要求,也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提出的。第一,理论源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奋斗目标和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产生的理论源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通过差异化、精准化帮扶使贫困人口脱贫是“共同富裕”理论的延伸。第二,实践呼唤。改革开放40年来,虽然我国已有数亿人口实现了脱贫,但是扶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深度贫困、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亟待破解。第三,现实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3]精准扶贫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
1.扶贫的目标意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面审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和战略。“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4]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全社会的小康,更要实现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地区的小康。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然存在较多短板,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尤其是在贫困地区,[5]“‘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6]
2.扶贫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工作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找准突破口,务求实效。[7]
第一,发展扶贫。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找准路子、突出特色,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能“捡进篮子都是菜”,[8]要将扶贫工作同“三农”工作、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发展集体经济实力相结合。
第二,精神扶贫脱贫。就要扶志与扶智,树立“弱鸟先飞”意识。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9]“家贫子读书”,治贫先治愚,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搞好,[10]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11]
第三,扶贫贵在精准。面对“啃硬骨头”的深度贫困,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12]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好路子好机制的核心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和脱贫成效“六个精准”。[13]
第四,环境扶贫与综合施策。把扶贫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14]综合施策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扶贫开发政策落实、金融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农”工作和城镇化、工业化等。
第五,合力促扶贫,廉洁保扶贫。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15]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16]
3.扶贫的基本保障。始终坚持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保障。第一,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第二,加强贫困县、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第三,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压实脱贫责任。第四,严格考核机制、落实约束机制、规范退出机制,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建立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质量。
1.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真抓实干,不能光喊口号,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17]
2.主动融入与服务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18]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为云南确定的新坐标、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要求云南自觉肩负责任和使命,切实放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谋划和布局,与国家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找准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和突破口,提升服务全国发展的能力。
3.“五个着力”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要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党组织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管党机制。[19]
近年来,云南多措并举整合各方力量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云南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贫困人口脱贫556万,贫困发生率从21.6%下降到7.5%;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749元增加到8695元,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2017年,云南省贫困人口脱贫115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万,转移就业68.7万人次,生态扶贫76.2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99.7万人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32万户。[20]虽然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但是,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1.贫困面仍然较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云南农村贫困人口仍有331.9万,其中65岁以上老人占14.51%,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占9.3%,持证残疾人占5%;深度贫困县27个、村3539个;27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占云南省贫困人口的63.7%,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云南省贫困人口的46.4%,脱贫攻坚任务极为艰巨。[21]
2.区域性整体贫困突出。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性、群体性贫困问题十分突出,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滇西边境地区、乌蒙山区、滇黔桂石漠化区域、迪庆藏区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占云南省贫困人口的80%以上,贫困高度集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云南省的40%以上,“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本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同时,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水平较低,可持续发展潜力较差,稳定脱贫任务艰巨。数据显示,云南省还有深度贫困县27个、乡307个、村3539个,[22]其中包括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约70万,是全省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通达、便捷的公路网尚未形成,甚至有相当部分自然村还不通公路,骨干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基本农田有效灌溉率不高,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低,因学、因病、因残、因灾、缺水等致贫问题较为明显,脱贫压力较大。
4.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第一,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环境封闭、信息蔽塞,生产生活方式极为落后,大部分贫困人口的思想观念陈旧,多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调研数据显示,约75%的贫困人口对生活感到满意。第二,由于贫困人口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贫困人口受教育年限短,文盲率高,科技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创新发展、商品贸易、市场经营等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致富手段单一,艰苦创业、发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第三,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办法不多、站位不高、作风不硬、工作不实、素质能力不足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管理不够科学精准,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还不强。
1.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为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确立了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有国家发展战略作支撑。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变“输血”为“造血”,为助力脱贫攻坚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机遇。
3.大扶贫合力已经形成。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上海市和广东省对口帮扶、省级及中央驻滇单位定点扶贫等帮扶力度加大,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共同支撑和同向发力的大扶贫新格局,进一步提振了贫困地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云南省上下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云南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创新扶贫模式,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着力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以绿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林产业,大力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优化贫困县产业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县域、乡镇和重点产业园区集中,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2.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为重点,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样化旅游产品体系,支持贫困农户采用参与旅游服务、农副土特产品经营、资产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脱贫。
3.发展电子商务扶贫。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店,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以电商创业就业的贫困农户,实行免费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4.资产收益扶贫。采取“政府+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鼓励贫困户将已确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经营资产等作价入股,建立分享资产经营收益制度。
5.开展农村科技扶贫。支持科研、农技推广等机构研究农民增收致富适用技术,建立科技扶贫服务平台,向贫困户免费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支持专项计划,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领办创办企业。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雨露计划”“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等为载体,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2.加强转移就业对接服务。采取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社保补贴和创业贷款等措施,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发挥各级劳务机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转移就业管理和服务,统筹就业岗位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1.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科学合理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并纳入国家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
2.稳妥实施搬迁安置。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安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多举措帮助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1.提升基础教育。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落实县长、乡镇长、村主任和教育局长、校长、家长“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机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2.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特色职业教育,开设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实施中职“注册入学”和“考试入学”录取方式,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职业高等教育的机会。
3.减轻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负担。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在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
4.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和乡村教师补充统筹机制,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教师专项计划。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强化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云南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加强贫困乡镇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的签约服务全覆盖。
3.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在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1.完善贫困地区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综合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使“禁止开发区域”及周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或其他生态保护人员,让贫困地区群众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立由公共财政支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2.修复贫困地区生态。力争贫困县25度以上基本农田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地区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
3.整治贫困地区国土。优先实施贫困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天然林保护、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
4.建立贫困地区生态监测体系。构建起涵盖州市、县、乡三级的贫困地区生态监测体系,形成多专业融合、站点互补、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结合、驻测与巡测相结合的点、线、面一体的生态监测站网体系。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健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低保与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居家和村社养老服务功能,健全村社养老设施,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
2.完善贫困救助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畅通救助政策“最后一公里”。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将建档立卡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精准扶贫项目的重点支持范围。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体系,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引导就业创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1.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加强与定点扶贫单位联系,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智力等支持,健全定点扶贫沟通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实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帮扶责任。
2.加强扶贫协作。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建立健全对口帮扶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提高对口帮扶合作实效。
3.合理引导企业帮扶。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优势,以投资兴业、招工就业、结对帮扶、技能培训、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参与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
4.有效整合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实现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开展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反贫困领域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慈善组织等机构的资金投入。
1.完善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行业扶贫协作机制,完善社会扶贫动员机制,完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激励机制。
2.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用好各项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支持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
3.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实行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落实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退出不调离的要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确责任主体,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加强扶贫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