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价值逻辑

2018-02-07 03:33:20霍冬雪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国家主义命运共同体

霍冬雪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依存性和冲突性同时增强,面对纷繁复杂的全球性问题,中国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议,一方面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另一方面也遭到了误解。为此我们需要厘清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价值理念与价值逻辑。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比如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恐怖主义问题、资源危机问题等,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了巨大威胁。然而,这些问题仅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另外,在思想文化层面,世界上仍然存在一些极端的思潮,如霸权主义,有些国家总想着称霸,随意地将自己的价值观说成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与其相反,还有个体还原主义,表现为狭隘的民族主义,即把一切问题都还原成国家、民族、阶级的问题,不承认有人类共同的问题。所以,思考人类社会中的这些问题,必然会提出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性治理的新方案。中国共产党把握时代脉搏,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在国际政治实践方面的重要命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代化过程中为促进人类进步事业提出的实践倡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从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的“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所以我们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说的 “我真诚希望,国际社会携起手来,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把我们这个星球建设得更加和平、更加繁荣。”再到十九大报告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各国人民要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表明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在国际问题的解决上提出的一个新的价值理念。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国家主义”与“天下主义”的双重超越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引发了世界各国对崛起的中国的猜测与思考,尤其是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想象,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议题。然而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中国与世界关系的重要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国内外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以“修昔底德陷阱”理论为代表的、站在西方某些人的立场上,认为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掉进了“修昔底德陷阱”,目的是争霸世界。另一种观点是国内很多人特别是一些儒学派、国学派,他们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奉行的是“天下主义”的哲学或者称为天下体系,这样一种传统理念成为引导世界的思潮。这两种观点实际上都造成了一种中国向美国挑战、争霸天下的误解。实际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国家主义”与“天下主义”的双重超越。一方面,承认民族国家的主权平等,但克服其民族国家利益至上的狭隘立场;另一方面,超越传统天下主义的文明中心论,但保持其普遍主义的内涵。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国家主义”的超越。国家主义这一概念颇有歧义,其历史演变呈现出两种路径:一是在国家内部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强调国家优位于个人;二是在民族国家与人类共同体之间以国家为中轴。显然,我们这里探讨的是国际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主义。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从而奠定的第一个国际关系体系至今,作为现代性产物的民族国家逐渐分立,国家主义也开始获得了法律意义,然而以国家主权与民族利益至上的思维方式处理国际事务的民族国家发展出了畸形的国家主义,并成为现代战争的渊薮,两次世界大战便是民族国家之间的积怨造成的。并且尽管民族国家这一政治形式屡屡遭到批评与挑战,但我们目前仍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民族国家的世界,这使得人们的视野难以突破国家主义。更为重要的是,加速发展的全球化带来的全球性问题使得占世界人口3/4的受到巨大冲击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生存与发展的重压下开始保护本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尤其是对现行国际秩序不平等、不公正性的抵制与反对,表现出强烈认同国家主义的倾向,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主义仍具有存在的现实土壤。

面对畸形的国家主义,我们只有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才能理解其对国家主义的超越。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价值理念包含了“人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这三个层次的主体性范畴。根据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我们可知,人类本身就是一个共同体,然而在人类之间,“类”这种共同体的形态和意义,往往被分解和遮蔽。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这种以人为“类主体”成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才被察觉。由此可知,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上是超越了狭隘的主体性思维,而以“人类”为主体,主张在共同的环境中,寻求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与共同价值。这就超越了国家主义中只承认一身一己之“小我”的思维方式,确立了以人类而非个体为主体的立场。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传统的“天下主义”。中国的文明传统不是民族主义,而是天下主义,那么何为“天下主义”?概言之,天下主义是对以中原文明为中心的世界文明秩序的想象与建构,天下的价值是普世的、不是某个民族或国家的,其外部表现为地理空间上以中原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即“天下由三个同心圆组成:第一个是内圈,是皇帝通过郡县制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第二个是中圈,是帝国通过册封、羁縻和土司制度间接控制的边疆;第三个是由朝贡制度所形成的万邦来朝的国际等级秩序。”[2]由此可见,从中心到边缘、从化内到化外,传统的天下主义想象和建构了一个以华夏为中心、蛮夷臣服于中央的三个同心圆世界。

然而在今天这个民族国家时代,天下主义想象的“中心和等级化秩序”需要在现代性的脉络之中予以扬弃和更新。中国共产党根据时代发展特征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遵循的是民族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各个民族与国家之间相互承认与尊重彼此的自主性与独特性,更为重要的是天下秩序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没有了华夏与蛮夷、中心与边缘的主客体之分,这就使其并不以建立文化霸权为目的,不预设任何一种文明代表未来,从而超越了各种文明中心论,进而消解了传统天下主义的那种从民族向全球、从中心向边缘、从单一特殊性上升为同质普遍性的文明构成,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遵循的不是西方文明逻辑,也不是与此相对抗的反西方的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立足人类时代,追求的是 “承认他者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再具有在某种特殊性之上的超越性格,而是在各种不同文明文化、民族国家之间寻求关于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共同面对的问题的“重叠共识”。这种普遍性是与传统轴心文明所不同的全人类所共享的普遍性。在某种意义上回到了儒家的“和而不同”的理想,不同的价值观与利益诉求和谐共处、共建同一个世界,并共享最基本的价值共识。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使命

首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命题赋予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使命和根本宗旨,这一宗旨在现代政治解放的基础上指明了人类解放的新方向。我们知道,现代被称为主体性的时代、人本论的时代。作为主体的人的解放是“现代”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然而,现代解放理论中的主体是以个体的抽象权利为核心的原子个人,所以主体的解放指的是个体获得不受其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限制的抽象权利。现代政治哲学中的天赋人权论、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说和哲学中的自我意识都是现代主体性的理论表达。马克思从理论上批判了这种抽象主体性解放的观念,通过对生产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分化和对立。马克思批判现代解放只是政治解放,而不是全部生活领域的解放,只是有产者上升为统治者、获得统治地位的解放,而不是所有人获得解放。马克思构想的人类解放是以无产阶级解放的形式实现人类总体性解放,不仅是所有人获得解放,而且是所有生活领域都获得解放,也就是消除阶级存在和阶级统治的社会历史条件,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人类共同体,即马克思所构想的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里,人们能够实现其自由个性。

然而当今时代高速发展的资本主义使得全球化比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更加全面与深入,人类也面临越来越多共同的难题和挑战,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的军事安全危机、自然环境危机等,在这样的时代境况中,追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更好的社会,必须以人类社会能够生存下去为基本前提。这就要求在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同时,将维系人类生存和共建美好家园作为基本目标。这就使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成为了时代的根本要求,成为实践的根本使命。所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结合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同时契合时代原则和使命,直面当今人类发展困境,是突显了马克思关于阶级解放理论中的人类总体性立场的重大命题。这一命题的提出,一方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看问题的总体性的思维方式,从人类存在的总体和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坚持了全球视野。另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改变现实的实践主体性精神,将对人类命运的担当作为自己的基本使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关怀和历史担当意识。这一思想将有力地指引着人类21世纪的历史实践,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明确了新的使命。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命题在中国化的过程中获得了民族国家的具体形式。马克思主义不是脱离时代的抽象理论,面对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困境和难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时代强音,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为促进当代人类发展提出的基本理念,也是马克思主义为自己提出的历史使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命题,离开了具体的民族国家依托,离开了民族发展事业,就只是一种空洞的抽象理论。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另一个主题就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同时,筑牢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加强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这里我们要澄清一种错误看法,即好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自己内部的事,与马克思主义没有任何关系。在片面的、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民族主义的命题,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相矛盾,因为马克思主义主张的是国际主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的是国际联合,甚至是消灭民族国家的界限。这是一种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误解。它把马克思主义放到了民族国家的对立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没有抽象地否定民族国家立场,没有反对民族国家的解放任务。在经典作家看来,只有民族国家实现了自由解放,并且将民族国家的解放事业与人类进步事业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类解放、国际主义才有现实意义。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意大利文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没有民族国家的独立与统一,就既不可能有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也不可能有各民族为达到共同目标而必须实行的和睦与自觉的合作。民族立场与人类的整体立场并不是对立的,只有狭隘的民族主义才同总体性的人类立场相矛盾。同样,只有抽象的国际主义者才能坚持反对民族国家的立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提供实践空间,两者的有机结合,又以民族复兴的形式担当起推动人类进步事业的责任。所以应坚决地批判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的观点,在中国“强起来”的伟大实践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提升当代中国建设实践的分量,才能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开创未来的世界性历史意义。

总而言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命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使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分别从人类社会和民族国家内部两个不同方面提出了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使命。依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其越来越大的国际影响力,这两个新命题的提出,意味着以建构性方式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从过去侧重战争与革命的理论转向了和平与发展的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展。它们弥补了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不足,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奠定了基础,形成了一种建构性的马克思主义。建构性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完善,将对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产生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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