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丽
生态文明概念的界定是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中不可回避的元问题。然而生态文明概念自产生以来就存在种种分歧和争论,这些纷争不仅表现为对生态文明概念是否是中国原创性概念的分歧,还表现为对生态文明概念内涵和外延认识与使用上的差异。某种概念的历史,是这个概念的多种多样的构成和有效范围的历史,这个概念的逐渐演变成为使用规律的历史[1](P3)。因此,廓清这些问题需要回到概念本身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从其内涵和外延转换的历史线索中寻找答案,弄清争议产生的原因和概念发展的趋势。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学界开始使用生态文明概念。1982年孟庆时摘译I·费切尔的《论人类生存的环境——兼论进步的辩证法》(原载于《宇宙》1978年第3期)最先使用了“生态文明”概念。文章指出工业文明依靠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带来更多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由于这种以无限制的统治和掠夺自然为手段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所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人类生存和工业文明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界,因此,工业文明以损害人类和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自然为基础,没有继续发展的前途和希望。只有超越工业文明,建立能够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平共生的新文明形态,才能实现人类的永久繁荣,避免生存危机。“人们向往生态文明是一种迫切的需要”,这种文明使“人类和非人的自然界之间处于和平共生状态之中”[2]。文章遵循因果关系的逻辑,通过对工业文明的反思来论证生态文明产生的原因。这种以人与自然界之间和平共生为特征的生态文明和人与自然之间尖锐对立的工业文明对照使用,它要求改变工业文明的发展理念、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当下的制度设计,是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1983年赵鑫珊从文学与生活的角度给出了中国学者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使用。他在文中批判了当时国内一些文学家无视现代人生活中面临的环境问题,对生物圈的污染和生态问题一无所知,笔下描写的仍然是想象中的陶渊明式田园风光,并指出现代文学艺术工作者应该正视这种现实,与哲学家、生态学家一起关注:“怎样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新型的和谐的关系,重新探索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这一古老课题。”“没有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不会是完善的”[3]。文章从人类生活需要的角度,要求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新型和谐关系,但从人类文明结构内容的视角,在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列的意义上使用生态文明概念,同时在表述人与自然之间的新型关系时使用了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词语“和谐”。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学术期刊上这两篇最早使用生态文明概念的文章,虽然没有明确定义生态文明概念,但都通过描述性的说明,将生态文明概念的基本内涵确立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此后,随着生态学向经济学领域的扩张,生态文明概念在生态经济学界得到广泛认可,并用于指导中国的生态农业生产实践。
刘思华1986年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新思想,从社会文明结构内容的角度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文明的框架[4]。在1987年举办的全国生态农业问题讨论会上叶谦吉首次以定义的形式明确了生态文明概念的内涵。“所谓生态文明就是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和谐统一的关系。”[5]同时明确指出,“21世纪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世纪”[4],呼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纵观整个20世纪80年代,生态文明概念是由于工业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尖锐的矛盾,并导致生态灾难和生态危机不断出现,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与发展而产生的。同时作为对人与自然这一矛盾统一体的和谐状态的追求而获得基本的内涵。不过就世界范围看,对其外延所指的现实对象的认识存在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由于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依靠科技进步对自然和人的掠夺,导致西方学者对工业文明以及科技进步的质疑,转而追求一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另一条线索是中国由于工业文明刚刚起步,生产相对落后,生活处于争取满足温饱的状态,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带来的益处远远大于弊端,而且由于中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以造福广大劳动者为目标的新型社会制度。因此,对这种挑战的应答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人的现实需要出发,把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容之一,纳入社会主义文明结构的框架。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形成与传播和生态环境意识的提升,我国学界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使用逐渐增多,学术分歧和争论明确化,形成生态文明外延使用的两条主线,被学界简称为生态文明形态论和生态成果总和论。
西方一些学者在与工业文明对照,作为对其反思和超越的新的文明形态意义上使用生态文明概念。这种用法被中国一些学者所借鉴和接受,并进一步做出理论阐述和发展,形成了以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纵向变迁与演进为基础的生态文明形态论思想和使用方法。这种使用和阐释以1994年申曙光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发表的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系列文章为开端。申曙光站在人类现代工业文明走向衰败的时代高度,详细阐述了生态文明兴起的现实条件与思想理论基础,论证了生态文明的兴起是客观和必然的历史选择,最后得出生态文明这种新的社会文明形态将取代工业文明引导人类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结论[6]。随后,这种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使用方法被一部分学者接受并使用。尤其是张旭平在借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做出概括和定义:“生态文明是相对于古代文明、工业文明而言的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它是一种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都高度发展,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和谐统一的更高层次的文明”[7],并总结出生态文明时代的生产手段、理论指南、人文素养、物质与制度保障和理想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较多学者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生态文明概念,形成一种明确且较有影响力的使用方法。
生态成果总和论这条主线延续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使用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20世纪90年代,在与生态文明形态论的激烈辩论和争执中,形成并明确下来。1997年邱耕田针对申曙光的系列文章提出异议,并参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定义方法,提出:“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客观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8]可见,邱耕田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使用和定义都建立在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文明结构内容的逻辑基础之上,并以此为据,指出以这三种文明协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大文明”才是未来社会的文明形态。这里生态文明被理解为“大文明”即文明形态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的内容。以此为逻辑起点,邱耕田等坚持认为,自从人类文明产生以来,生态文明就与其他两种文明相伴而存在,只是由于长期以来生产力水平低,物质文明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直到现代,随着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生态文明的地位逐渐凸显,但绝不能因此而忽略其他文明内容的存在,任意拔高生态文明的地位,从而批判了生态文明形态论的观点。此后,不少学者接受了邱耕田所定义的生态文明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比如,刘俊伟指出生态文明也应包含制度方面的成果,将有序的生态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成果补充进来[9]。生态成果总和论在学界产生较强的影响力,成为定义生态文明概念的另一条主线。
20世纪90年代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使用,使20世纪80年代隐含着的东西方两条不同的学术思路清晰起来。此后,沿着这两条学术思路,学者由于视野的限制或者需要不同,选择确定自己的使用方法。在争论中两种使用方法得到确立,生态文明概念的外延使用从模糊走向清晰和明确,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概念发展的关键阶段,是概念确立的基本途径。
20世纪90年代生态文明概念的使用由纷争主导,同时有学者试图综合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进入新世纪,这种综合得以确立,并获得学界的广泛认同。然而生态文明概念的综合只是暂时解决了分歧和纷争,在使用方法上并没有统一。最终随着生态文明概念内涵中所包含的社会因素不断被发现和把人、自然与社会当作整体来把握的思维方式的形成,两种使用方法融合发展,走向统一。
对生态文明概念的综合首先从强调和区分概念内涵的差异性开始。“狭义的生态文明要求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广义的生态文明不仅要求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而且要求实现人与人的和谐。”[10]因此,广义的生态文明除了包含狭义的所有内容外,还包含政治、经济、文化、民族、教育等社会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的区别,把广义生态文明概念的内涵扩大到了人与人的关系,包含社会方面的内容。2004年李景源等从外延的差异性概括和综合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概念: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工业文明之后产生的人类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达到的一个新阶段;狭义的生态文明则是指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相并列的人类文明的一个方面[11]。同时指出二者具有相同的内涵和特征,当狭义的生态文明因子逐渐发展壮大成为文明形态的主导因素时,就步入了广义的生态文明时代。广义的生态文明处于主导地位,成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等众多内容的主导因素,是狭义的生态文明内容逐渐扩张的结果,这就在实质上肯定了狭义生态文明的社会属性,突出二者在内涵方面的统一性。这种对生态文明概念的综合很快在学界获得广泛认同,产生较强的影响力。通过这种整合,生态文明概念的分歧和争论在进一步明确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初步和解,两种不同的外延使用方法获得普遍认同。
2006年潘岳在把生态文明理解为工业文明以后的新文明形态基础上,将其定义为“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2]。与以往的概念相比,这一概念明确地把生态文明概念的内涵定位为人、自然和社会三者的和谐发展,同时在外延上融合了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的内容。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生态文明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将其理解为文化伦理形态,强调了生态文明概念内涵所隐含的社会因素,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在争议中得到广泛传播与普及。这一新定义是对生态文明概念认识上的转折与深化,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概念在简单综合的基础上,实现了融合发展。2012年刘思华也在坚持遵循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将生态文明定义为联合劳动者在全面推进生态经济实践中所取得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和谐的全部成果总和,同时是一种把人与人的发展和自然与生态的发展作为双重终极价值目标、以重塑和实现生态和社会经济之间整体优化、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良性循环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形态[4]。不仅融合了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概念的内容,而且通过“联合劳动者”以及“人的发展与自然生态发展双重终极目的”指明生态文明具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属性。自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使用生态文明概念以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在多次使用生态文明概念的同时,使用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表达了党对这两个概念的认同。生态文明概念的新发展表明了我国学界和政界对生态文明、社会主义以及二者关系认识的新成果:生态文明既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还是继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时代之后新的社会文明形态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
总之,新世纪以来通过把社会纳入人与自然关系的范畴,并在思维方式上强调人、自然和社会三者的有机统一,扩展了生态文明概念的内涵,使其社会属性得到彰显。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和思想精神的变革成为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广义与狭义生态文明概念在内涵上的分歧消失,生态文明只有在追求人、自然、社会三者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表明生态文明概念发展的新趋势和生态文明理论认识的深化。
刘思华等在多篇文章中指出生态文明是中国原创性的概念,认为生态文明是中国学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本土概念,比西方早10年[13]。显然,他是从中国生态经济学界使用并概括生态文明概念的现实出发得出的结论,是对中国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成果的肯定。必须承认,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狭义生态文明概念是中国原创性的思想成果,它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中国的语言表达和思维方式,分析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中国方案和话语表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布局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一些学者对刘思华等的这一观点提出质疑,主要是因为广义生态文明概念首先被西方学者提出,此后在中国学界得到详细探讨和继续发展,这种发展表现为对西方学术思想的借鉴,因此,也不能否认部分中国学者对西方生态文明概念的借鉴,这种借鉴构成了另一种学术路径。正是在两种思路的碰撞中形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进而在世界环境话语中形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体系。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及其话语体系是中国原创性概念和话语体系。
学者们最先在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基本内涵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认识方面达成共识,然而在外延使用上引发广义和狭义的争执。这种争执首先是由于出发点不同引起的,文明形态论观点是针对工业文明发展带来的严重后果所做的纵向历史反思,成果论观点是针对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生态需求的现实从文明结构内容的角度做出的思考。这种争论归根结底是由于将生态文明内涵局限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引发的,尤其是文明成果论的观点站在文明结构内容的逻辑上思考问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任何社会都必须处理的基本关系,因而产生了促进二者和谐关系的成果,包含生态文明内容的结论,并依此为据否定生态文明形态论的观点。随着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深化,生态文明的社会属性被揭示出来之后,生态文明的外延和内涵在激烈争论中逐渐得到确认,分歧逐渐消失和融合。正如马克思所言,除了想象的抽象的人和自然之外,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都被刻上了社会的烙印。坚持人、自然和社会统一整体的思维方式,是对生态文明概念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必然引起对生态文明所要求的社会制度的探讨,引发学界对生态文明是否有姓“资”姓“社”之分的争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自然而然地被提了出来,并成为学术讨论的热点问题。
生态文明概念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表明,生态文明概念是对客观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和人类生存危机反思成果的概括和表达,从其产生起,就直接地作为人与自然矛盾的对立面获得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内涵。然而在外延使用上因立足点不同而遵循不同的路径,导致争议的存在。这种争议随着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逐渐尖锐化,由于两者各有其所针对的社会实际内容而处于对峙的状态,并最终被学界所认可和调和,形成广义和狭义的生态文明概念。随着对生态文明内涵的挖掘,人与自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因素凸显,要求超越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人、自然和社会统一整体的思想来认识生态文明概念成为共识,广义和狭义生态文明概念的统一性被提了出来。可见生态文明概念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的不同产生使用的分歧,并因其所包含的社会因素被发现而走向统一。因此,就生态文明概念的发展看,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属性和三者是有机整体理论出发,通过对广义和狭义概念的整合与提炼,突出强调并准确概括其社会属性,形成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完整、准确和凝练表述,是生态文明概念发展的必然逻辑。
从理论发展方面看,这一趋势的萌芽首先表现为对生态文明社会属性的两种不同理论表述方式。一种是通过对生态文明概念内涵的扩展,在其中融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素来体现;另一种是通过在生态文明之前加上社会主义,形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来表达。其次表现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论述,最重要的是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把生态文明定位为事关“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14],并提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六条原则和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提出为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属性进一步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实践方面看,这一趋势的萌芽表现为21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15](P39)的立场出发,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绿色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新体制新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推动生态文明理论不断创新,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广泛使用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迅速传播。相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引起生态社会主义者、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和有机马克思主义者的深刻揭露和批判,也从生态文明与资本主义相矛盾的角度表明了生态文明的社会属性。
虽然目前关于生态文明社会属性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讨论不时被贴上意识形态的标签,讨论的内容也主要集中在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的关系问题,还没有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就生态文明概念发展的逻辑和建设实践看,关于对生态文明概念社会属性的探讨和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研究必将成为未来学界研究和讨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