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兰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变迁,其实质是人的需求(需求侧)和社会供给(供给侧)之间矛盾的历史演变,这一矛盾的历史演变是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逻辑和现实基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动力,建设美丽中国则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要求,二者具有内在一致性,统一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路径之中。
马克思认为,实践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1](P37)。在这里,马克思充分认识到需要是人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人的本质、人的实践和人的需要是统一的,人的实践不仅不断地满足人的需要并将人的需要推动向前发展从而不断产生新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的需要是在实践基础上自我否定的历史过程,如从站起来到富起来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得以满足,并逐渐产生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阶段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这一需要也必将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得以实现,并被与新的实践条件相匹配的新的需要所代替。
马克思的需要理论认为理解需要必须首先理解需要的对象——现实中的人,需要不是人的主观“想要”,而是对实践中的人的本质的验证。“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2](P15),人们总是将某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需要归结为对象性需要,并按照对象性需要的要求通过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对实践客体进行改造,创造出符合对象性需要的实践客体,因此,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时期既满足了自身的需要又不断地确证着人的类本质。在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中,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物质需要)之后,会产生新的需要,如文化需要、政治需要、社会需要、生态需要等,其中物质需要是首要的,物质需要的首要性决定了其重要性。同时,同一种需要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会有所变化,在这里马克思摒弃了马斯洛需要理论所声称的需要一旦满足就不再起主要作用的论断,认为人们具体的社会实践满足了人们低层次的需要之后,“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3](P79)。就当前人类社会发展而言,人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推动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发展程度既是满足人类需要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新的需要产生的关键因素),人们的社会实践逐步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使人的需要在层次上逐步提升,在内容上逐步扩展,形成新时代人的美好生活需要。
美好生活的需要是以生态需要为基础的。生态需要是现代人最基本的需要,它来源于生态矛盾并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凸显,一定意义上说,生态需要对于现代人的价值会超过经济需要的价值。生态矛盾即人们对生态权益的需要与不能满足这种需要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在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时代,生态矛盾被遮蔽于其他矛盾之中,没能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和重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力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逐渐得以满足,对生态权益(如生态环境、生态产品等)的需要也逐步提高,生态矛盾逐步显现。生态矛盾凸显了生态需要的不能满足。生态需要首先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使得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必然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获取和满足上,因此,相比较其他物质需要而言,生态需要更加具备迫切性和重要性。同时,生态需要更是人类在满足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基础之上的更高需要,生态需要是人类愉悦性和舒适性的来源和实现“诗意的栖居”的前提,相比较其他精神需要,生态需要又归属于人类更高层次的发展性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生态需要本质上是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是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统一体[4]。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客观世界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范畴,是指具体历史过程中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5](P85)。可见,价值是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价值具有主体性,价值的特点表现或反映主体性的内容;同时由于价值主体具有社会历史性,价值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人的某种或某些需要的满足,因此人们的需要和需要的被满足就表现出社会历史性的特点;但价值又具有客观性,不论是人的何种需要,都是由人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任何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都是多方面的,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往往是多维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统一。马克思是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层面上构建自己的价值理论的,而他所研究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生产层面的人,认为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恰恰是在满足人的需要过程中的相互承认而获得证明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以往所倡导的实现目标——富强(经济层面)、民主(政治层面)、文明(文化层面)、和谐(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之上加了“美丽”二字,也就在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文化(层面)、社会(层面)之后加上了生态(层面),把物质精神层面的价值需要提升到审美的价值需要。“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6]美好生活的需要既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也包括生态需要,而生态需要包括人们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从追求物质精神价值上升为审美价值。
首先,审美价值中的“美”应当包括生态环境的美,即通过生态治理突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危机瓶颈,促进整体自然环境美,使生态环境彰显生态吸引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自然美。其次,“美”包括社会环境的美,即运用现代科技推进生态经济发展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使生态环境彰显生态优势提高幸福指数,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美。再次,“美”包括人文环境的美,即通过提高人们的生态文化素质为人们塑造现代化低碳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环境充分体现人文价值,为人民群众提供人文美。最后,“美”是生态环境所呈现的整体布局美,即通过提高生态规划执行力改变现实中分散杂乱的不和谐现状,为人民群众呈现生态环境整体布局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时代的变化,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用了三个“意味着”对新时代做了历史界定。新时代更加注重人的有尊严的生活需要和发展需要,此时人们的发展需要已经从低层次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上升为高层次的认知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从而使社会发展的目标从维系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品质拓展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愿望与向往,指向使人民拥有全方位的获得感[7]。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基于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深入认识和把握,人对规律的认识是价值中立的,但规律的必然性的存在往往限制了人的发展。近年来,人类的主体性在运用科技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步演化为对自然的主宰性,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凸显,全球性生态危机随之显现,成为工业文明的后现代诟病,人的发展也因为人的需要的不能满足而走向异化。从这个意义上看,生态需要既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也是人类发展的高层次需要,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为基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服务于社会的永续发展,而社会的永续发展最终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必然包括人所在生存环境的全面发展,即经济社会高度发展基础之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高度发展,也必然包括人所在生存环境的协调发展,即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具体领域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党的治国理念是不以GDP论英雄,而以民生论英雄,民生强调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所谓社会的公平正义无外乎是为每个中国人的发展提供相对均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需求。习近平强调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关系每个中国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中国人一个都不能少,所以我们党的政治理念是为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十九大报告将我们的奋斗目标增加了“美丽”二字,“美丽”作为社会主义强国的界定语写入党章,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增加了新的理论内涵,使美丽中国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加了新的意蕴。
“美丽中国”这一提法既通俗易懂又激动人心,这一奋斗目标的提出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又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中国”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体现在自然、人文、社会三个层面之上的环境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的辩证统一,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关系基础之上的生态和谐之美,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社会和谐在共时性和历时性中的有机统一[8]。从这个意义上看,“美丽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内涵是“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了美丽中国的物质基础(富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构成美丽中国的政治保障(民主);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构成美丽中国的文化源泉(文明);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美丽中国的社会条件(和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成了美丽中国的生态理念(美丽)。
美丽中国建设可以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多个领域的调整升级发展,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切实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在经济发展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以往重“量”重“速”的发展目标,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政治发展领域,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国家的社会职能,依靠国家强大的政治力保障所有民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上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使每个人过上平等有尊严的美好生活,使人民群众拥有更美好更平等更幸福的民主权利。在文化发展领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改变以往个别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落后地区存在的落后、庸俗的文化糟粕现象,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加大文化扶贫力度,保障落后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乡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的优质精神文化产品。在社会发展领域,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动民生从温饱问题向生活品质问题转化,推动发展目标由先富带动后富向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转化。通过精准扶贫加强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服务,缩小区域、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的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产品。在生态发展领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通过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和生态权益,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使人民群众在共存、共荣、共生和共赢态势的社会中、在绿水青山中享受金山银山。
美丽中国发展战略是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发展战略,其实质是在对生态危机进行深刻反思后得出的真理性认识,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进而在满足人的生态需要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美丽中国建设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能够给予人们真、善、美的价值需求。
首先,美丽中国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真理性。所谓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是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统一。美丽中国视域下的科学发展,重点解决了横向空间维度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发展问题的逻辑必然性看,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绝对的,发展的平衡充分是相对的,就发展的趋势而言,发展必然是从相对的不平衡不充分走向相对的平衡充分,但究其根本要解决发展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即解决发展问题。所谓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就横向空间而言,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不同领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如东部、中部、西部不同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或者东部(中部或西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不同领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所谓发展不充分主要是就纵向历史维度而言,某一特定地域(东部、中部或西部)的某一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或生态方面)发展的深度和拓展性不够。美丽中国建设从发展观入手,着重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发展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解决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靠谁发展”等发展问题,从横向空间维度、纵向历史维度、发展的秩序性和协调性、发展的核心立场等方面破解了传统发展观的难题。
其次,美丽中国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的价值性。美丽中国建设就是要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终极指向是“人本”, 其发展理念凸显了人类利益的主体性,即发展是人的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从而实现了从物本到人本的回归。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6]。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形成了党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将为人民服务宗旨纳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的各个领域,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凸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为民情怀。“美丽中国”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不仅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而且要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价值需要。
美丽中国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美丽中国梦。马克思将“现实中的人”[3](P73)的活动界定为人类社会的逻辑起点,因此,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现实中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美丽中国建设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9],“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内在统一的。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进行解读,其内涵包括需要、限制和协调。需要即生态需要,既包括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合理兼顾,在满足当代人生态需要的同时不危及子孙后代的生态需要,又包括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当代人生态需要的平等满足。限制是为了达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对人类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及人们利用科技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限制。协调则是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归宿都是人,关注的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首先是个人的发展,就人的本质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言,人的全面发展也必然是个综合概念,既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也包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层面全面满足基础上的全面发展。美丽中国建设则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友爱为前提,建立一个充满生态文化、生态技术和生态理性的生态智慧型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经济需要、政治需要、文化需要、社会需要和生态需要都得以充分保障,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超越提供环境支撑。
美丽中国建设从经济层面要求实现经济建设的生态转型,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把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的可承受水平之上,建立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良性循环系统,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生态经济环境。美丽中国建设从政治层面要求实现政治建设的生态转型,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将环境问题纳入政府决策、社会管理体制和公民政治参与,推动生态政治理念范式的全新构建,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生态政治环境。美丽中国建设从文化层面要求实现文化建设的生态转型,即通过树立生态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构建生态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文化环境。美丽中国建设从社会层面要求实现社会建设的生态转型,即将生态和谐理念引入社会建设之中,处理好生态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实现生态基础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社会环境。
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人的需要从来不是静止的和孤立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在谈论人的需要时,要将需要和需要的对象、满足需要的条件、手段和方法联系在一起,“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10](P559)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方法无外乎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本文论点而言,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手段和方法就是美丽中国建设,而美丽中国建设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可以通过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其他四大建设的五位一体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来实现。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就需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生态经济的本质是以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可承受的基础上,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构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经济体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11]。
我们需要从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两个层面对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进行审视。
从空间维度看,生态文明建设要融入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理念上,要实现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发展到又好又快发展再到又好又美发展的转变,其实质就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进行,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快速发展。在发展目标上,经济发展的目的是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最终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但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前提是人的生态需要的满足及在生态需要满足之后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人的生活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生存环境的改善及在生存环境改善之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即“诗意的栖居”。在发展方式上,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势在必行。
从时间维度看,生态文明建设要融入经济建设的各个环节。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生产首先表现为劳动过程,而现实的生产就是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这必然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必须使人类认清自然的先在性和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是尊重客观规律;同时要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并限制人类欲望的无限性,正确、合理地开发自然资源,走经济和生态环境双赢之路。就经济建设的交换和分配过程看,要遵循公平和正义的原则,责任与义务并存,不仅要处理好人力、财力、物力之间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公平分配,实现分配正义。就经济建设的消费环节看,消费是生产过程中的终端环节,也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态文明时代要求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生态型消费模式,不仅要处理好消费与生产、交换和分配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消费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就实践而言,要处理好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需要注重责任和制度的融入机制构建。
首先,注重责任融入机制构建,推动政府生态治理的范式转变。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以及决策主体,拥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征,所颁布的政策措施对整个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因此,要强化政府部门的生态责任,加强顶层设计。政府要从国家战略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政治建设的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的长期规划、实际方案、具体规则等制度体系建设,并积极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贯彻落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弘扬和塑造社会公众的生态价值观和科学发展理念。此外,还要强化政府部门的生态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观和考核标准。政府部门应该树立起科学的政绩观,建立“绿色GDP”的考核标准,开展“绿色行政”和生态行政。
其次,注重制度融入机制构建,实现政治制度体系建设。在制度融入中,既要注重培养从中央到地方层面的制度体系的生态化,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促进中央制度体系与地方制度体系的和谐统一,又要注重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生态保护的制度化和可操作化,加快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制度以及生态评估和监控三项基本制度。要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的政策内容和工作力度。基于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下环境保护部门权力相对较小、权威性明显不足的状况,必须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环境保护政策实现由“软约束”到“硬制约”的转变,赋予环境保护部门明确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以促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生态政治机制的构建。此外,要强化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创新生态治理的管理手段。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即“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与机制;促进生态监管体制的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应当逐步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和行政等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文化建设,要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建设,既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融入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又要完成生态文化的当代建构。
首先,实现文化建设精神层面的生态转向。即通过对自然价值的确立,建设“尊重自然”的文化,培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理念。将生态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方面要从理论文化研究上实现精神领域的“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的系列转变,如大力促进生态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教育学等相关人文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要从实践研究上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摒弃现代文化的“反自然”性质,抛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使文化建设呈现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和谐之美。
其次,建设尊重自然的文化,构建新型生态伦理关系。自然界基于人类的先在性和人类作为自然界组成部分的客观性是不争的事实,人类作为自然界系统中的子系统,自然生态构成了其存在的物质前提。因此,人类应当尊重客观规律,一切活动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为准绳,构建新型的生态伦理关系。这种生态伦理关系成为可能,其合理性建构是“人是目的”,即对人的终极关怀,但对人的终极关怀不是对人的欲望的满足,而应当是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在抛开现实欲望虚假需要之外的真实的本质的需要,以此为出发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奈斯所主张的“最大限度的(长远的、普遍的)自我实现”[12](P64-84)就成为生态智慧的终极性规范,人类应当让人与自然这种共生现象最大化,这样,生态伦理将人类的道德范围从人与人拓展到人与自然,生态伦理也便成为人的伦理,并最终上升到人的内在自觉。
最后,建设绿色发展的文化,实现文化建设的生态化。绿色发展追求的是生态平衡,而生态平衡意味着生态公平。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生态公平的本质是面对相对有限的自然资源,在资源分配和责任担当上的公平公正。人类要共同承担起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责任,公平、高效、节制地利用自然资源,构建起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构建这种和谐关系,需要树立“绿色”理念和价值观,建设绿色发展的生态文化。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就是要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3](P706)。这一社会形态内在地包涵了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既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所弘扬的“和为贵”思想,又体现了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和谐互动。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生态系统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类对于自然的索取性和依赖性,使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存在也必然地成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基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索取的无限性,自然就必须保持生态特性,生态系统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性载体,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应然路径。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将涉及生态问题的诸多因素纳入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构建人-自然-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贯穿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始终,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则是社会建设的最终归宿。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从领导层面看,要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和执行效率。从观念层面看,要塑造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价值观念,不仅要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产业,积极培育社会公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还要不断提升社区生态化建设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看,要通过转变评价机制,进行积极的经济引导,并辅以配套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从技术层面看,要通过发展生态科技,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和方式,完善生态管理技术,积极动员和挖掘社会有关力量,提高生态社会化管理水平。